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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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第二批农业
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9.10.09
•【字号】
•【施行日期】2009.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
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5〕11号)及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8〕19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机〔2009〕41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农业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基本原则、补贴机具种类、标准
继续按照《甘肃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执行,补贴机具种类、标准继续执行《甘肃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第二批补贴资金向河西走廊、陇东粮食主产县和农产品生产大县倾斜,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大、工作规范、进展快的地区倾斜,向汶川地震灾区倾斜,兼顾中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优先满足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需要。
二、补贴重点、实施范围
(一)补贴重点
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要用于补贴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耕深松机、设施农业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等“三秋”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
(二)实施县补贴资金总额
中央安排我省第二批专项资金2000万元。
各实施县按照本县补贴资金总额组织实施补贴专项工作,资金总额不得突破。
手扶拖拉机限于丘陵山区进行补贴,我省自行增补的10个品目机具补贴总额不超过总金额的15%。
(三)补贴实施范围
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和第一批资金实施情况,2009年第二批资金在肃州、敦煌、瓜州、玉门、金塔、甘州、民乐、山丹、临泽、高台、永昌、金川、凉州、民勤、古浪、天祝、会宁、景泰、靖远、白银区、宁县、镇原、西峰、庆城、华池、环县、合水、灵台、泾川、庄浪、静宁、崇信、成县、徽县、武都、两当、康县、西和、文县、舟曲、安定、临洮、秦安、武山、甘谷、张家川、榆中、皋兰、红固区等49个农牧业县(区)实施。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组织实施(9月-10月)
1、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申请购机。
各实施县按照《甘肃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执行。
2、进一步明确和鼓励农民与经销企业直接商谈补贴机具供货价格。
3、建立规范的书面材料档案库和补贴机具计算机信息档案库,并及时上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
4、及时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各县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补贴工作。
5、组织检查组进行督查和核实,为购机户提供服务,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总结(11月1日-11月20日)
项目实施工作结束后,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专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须在11月10日前将实施工作总结及各级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农机局和财政厅。
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对全省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底前将专项工作总结和补贴机具计算机信息档案资料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
同时,组织开展补贴购机户的回访和调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为做好2009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将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
省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电话:0931-8419960,咨询服务电话:0931-8320294,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931-8322315。
(二)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阳光操作
秋季农业生产时间紧,任务重。
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快实施进度。
要统筹安排,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各实施县要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补贴资金结算等各项工作,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机具供应到农民手中。
(三)加强补贴工作监管,确保补贴机具质量
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验货制度,落实验货员责任,对补贴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确保补贴机具质量和地区适应性。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户选择购机,同时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机手操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工作
要搞好咨询服务,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相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
加强与各供货企业的协调,顺畅供货渠道,保证机具及时到位。
(五)做好阶段性和全年执行情况总结工作
各实施县要严格执行实施进度按照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的要求,按时上报本县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由省农机局汇总后上报农业部。
各实施县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和机具核实工作,总结实施取得的成效及典型经验。
各实施县的补贴机具电子信息档案于12月10日前上报省农机局。
(六)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的“三个严禁”,坚持“五项制度”,切实做到“八个不得”,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省上将对全年补贴工作进行重点督查,严格政策落实。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财政厅
二00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