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涉外税务审计的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涉外税务审计的关系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涉外税务审计的关系
税务稽查的主要职能作用就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即通过查处和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增强公民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改善税收执法环境,促进依法治税。
税务稽查设立以来,不断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形成了选案、查案、审理、执行和案件管理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涉外税务审计主要是对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和审计。
1999年,总局制定发布了《涉外税务审计规程》。
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及我国涉外税务工作实践和国际上通行做法而制定。
其制定的目的是规范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提高涉外税务审计质量,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税务稽查和涉外税务审计两者性质类似,《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制定《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主要依据之一,涉外税务审计的实施和结果的处理和税务稽查类似。
只不过税务稽查的范围比较宽泛,包括大要案件的查处、重点行业和地区的税收检查及其他各种涉税违法活动的查处;涉外税务审计的对象仅限于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其雇员,以及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的检查和处理。
因此,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涉外税务审计的关系也可以说是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关系。
首先,税务稽查通过对案件的查处和对各种涉税违法活动的打击,可以净化依法纳税的环境,为纳税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检查、处理和公告,可以警示和震慑纳税人,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并建立自我纠错机制。
纳税评估通过对纳税人一定期间纳税状况的分析评估,对税收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有疑点,纳税状况与生产经营状况不匹配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引导和促进纳税人
自我纠错、依法足额纳税。
纳税评估一方面可以缓解税务稽查力量不足,难以实施大规模稽查的缺憾;另一方面可以作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环节,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
其次,税务稽查根据掌握的案源线索和检查发现的疑点,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对发现的税收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对其程序要求、取证标准、结果的处理要求均较为严格。
纳税评估则是利用各种信息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的纳税状况的分析评估,对纳税状况与生产经营状况不匹配或税收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存在的疑点,与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我纠错,并不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是一种日常税收管理行为,不进行税务调查取证,法律没有也没有必要规定特定的程序,相对稽查而言较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