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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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就业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23
•【字号】万府办〔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就业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2021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万宁市2021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琼发〔2021〕1号)要求,为圆满完成2021年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三农”工作摆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全局突出位置,统筹推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突出制度集成创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实现农民富裕富足。
二、任务目标
扎实做好就业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500个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4500人以上。
创新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机制,建设一批就业实训基地,有针对性的开展建筑施工、农副产品加工、家政服务、旅游服务和物业管理等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培训约9000人。
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切实做好口味王、派成铝业、奥特莱斯等企业的援企稳岗工作,确保解决零就业家庭清零。
加强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确保劳动工资稳定增长。
对全市失业人员进行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全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创新就业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
为统筹做好我市就业服务工作,成立万宁市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周高明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立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欧天明、各镇镇长、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欧天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局、各镇和相关部门抽调。
(责任单位:市人
社局、各镇,工作时限:3月25日前)
2.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各镇成立就业工作站,由镇长兼任站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站长,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镇日常就业工作。
同时将就业服务延伸至村,在各村也相应成立就业服务队,队长由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或驻村镇领导兼任,并配1-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村日常就业工作。
镇村就业服务主要工作职责为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摸底,掌握农村劳动力人数、年龄、劳动技能、常年工作岗位和工作意向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劳动力就业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负责将市就业服务局收集的各类企业用工需求等就业岗位信息及时推送到镇、到村、到户,将服务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加强用工企业与劳动者的沟通了解,实现充分就业。
(责任单位:各镇、村(居),工作时限:3月31日前)
(二)进行就业情况普查。
在市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各镇就业工作站和各村就业工作队的作用,对全市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普查。
将劳动力分为四类:一是已就业;二是待返岗;三是待就业;四是无务工打算。
按类别进行调查摸底,如已就业的重点了解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和就业岗位;待返岗的重点了解原务工地点、务工单位、务工岗位、预计返岗时间和单位联系方式;待就业的重点了解就业意愿;无务工打算的重点了解不愿外出务工的原因。
在此基础上,对劳动力情况登记造册,利用省扶贫及就业等系统平台进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镇村,工作时限:2020年3月31日前) (三)建立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流平台。
1.加强岗位征集力度。
推动企业建立双向联系人制度,加强就业岗位征集力度。
对使用市政府资金开发的、劳动力密集和技术含量较低的各类重点工程项目,要优先招录本市劳动力,比例不得低于新招录人数的15%。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
在报送施工招投标核准时必须附上本地务工人员招录承诺函。
(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时限:全年)
2.完善岗位监测服务。
紧盯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如口味王、雅利、派成铝业等)、重点项目以及即将投产或扩大生产的企业(如海建装配式项目、口味王二期、槟榔城等用工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等用工较多企业用工需求,摸清企业用工底数,完善企业岗位需求管理台账,利用万宁就业服务公众号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等网络平台实施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扶贫办、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时限:全年)
3.多渠道搭建岗位供需对接服务平台。
充分依托我市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各类岗位对接活动,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
一是利用相关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组织用工单位进村入户发动有务工意愿的劳动者就业;二是搭建培训班用工对接平台,在培训结束后,组织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面对面洽谈,促使劳资双方达成用工意向;三是搭建培训机构推送平台,将培训学员推送到各地有相应用工需求的企业单位实现就业;四是通过镇村两级就业服务网络,将用工岗位送到老百姓的田埂地头,送到他们的家门口,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五是建立人才库信息平台,将历年通过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质的技能人才进行汇总,为企业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扶贫办、各镇、村(居),工作时限:全年)
(四)创新培训模式,持续提升技能培训效果。
吸取我市创新开展扶贫军训的成功经验,将军训模式贯穿技能培训始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培训效果及培训就业率。
1.建设一批就业培训基地。
一是在海建装配公司、派成铝业等建筑企业建立新型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实施适岗培训等技能提升培训;二是依托相关企业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维修等业务技能提升培训;三是依托市迎宾馆、四海
江等宾馆酒店,开展旅游服务岗位适岗培训和以工代训。
四是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等模式进行培训;五是在万城、大茂和市创业孵化基地依托现有养老创业服务场所,创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六是在口味王、雅利等企业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培训基地,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及鉴定考核。
七是在现有的物业小区创建物业管理实训基地,培养水电工、保洁保安等一批实用型技能务工人员;八是在市戒毒所开展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巩固戒毒成效,提升就业能力,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时限:全年)
2.将培训需求与市场就业挂钩。
一是结合我市市场用工需求,逐步形成“培训+考核+就业”的一体化培训模式。
鼓励各企业和培训机构建设专项培训基地,通过组织劳动力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及大赛,建立专项人才数据库。
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对接用工企业,进行劳动力对口输出,实现培训与就业直接挂钩,提高培训效益。
创新开展企业“订单式”技能培训。
三是围绕建筑施工、家政物业、旅游服务、兴隆咖啡、后安粉、槟榔等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万宁特色的产业专项人才,着力打造“万宁管家”、“兴隆咖啡”、“后安粉师傅”等一系列万宁劳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时限:全年)
(五)支持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清零。
一是进一步扩大我市就业见习基地规模和数量,大力开展就业见习,全面高质量推进国家青年见习计划实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放宽贷款用途,精简申请手续,优化办理流程。
三是依托我市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有志青年入驻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四是结合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和清理整治“三无”船舶人员培训需求,组织相应的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和转产转业渔民就近就地务工就业,促进农民通过产业就业实现增
收。
五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帮扶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户、边缘户进行兜底安置,实现每个家庭最少一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清零。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工作时限:全年)
(六)加大补贴力度,鼓励充分就业。
1.给学员和培训机构发放补贴。
一是我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考核的,培训期间按5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二是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及鉴定考核的,根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发放培训补贴(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培训生活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其他对象由市级财政配套;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根据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
三是凡是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或机构要确保15%以上的学员,通过培训后一个月内能够在相关行业实现就业创业。
凡是通过培训实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额外给予培训主体1000元/人的补贴。
对于没有达到就业目标的,暂按80%拨付专项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各镇,工作时限:全年)
2.给培训和就业组织方发放补贴。
一是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完成技能培训课程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补贴给各村就业服务队作为工作经费。
二是对发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并稳定务工半年以上(凭工资发放凭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有效材料),按每发动一名给予村就业服务队补贴100元作为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各镇,工作时限:全年)
3.提供劳务输出服务。
对发动农村劳动力到市外出务工的,应给予帮助承包车辆和联系食宿。
凡是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方式进行劳务输出的,给组织方按300元/人的标准补贴交通食宿费用。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时限:全年)
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
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招用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
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工作时限:全年)
5.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今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为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财政局,工作时限:全年)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好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加大援企稳岗、鼓励就业创业、支持技能提升、保障基本生活等政策落实力度。
做好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本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工作项目所需资金,符合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则由资金支付,其余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二)健全长效对接机制。
进一步完善岗位征集、岗位审核、岗位发布、岗位对接机制,推进常态化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开展行业化、特色化、专业化招聘活动,形成稳定经济扩大就业、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突出重点群体保障就业、优化培训服务促进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兜牢底线的就业工作制度。
(三)健全动态监测机制。
抓好就业统计,提升数据质量和时效,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加强与移动通信、铁路运输、社保缴纳、招聘求职等数据核对,健全就业形势会商研判机制。
(四)健全宣传引导机制。
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
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按规定及时开展表彰激励。
(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将就业服务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综合考核范围,由市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进行考核。
同时,将就业服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队个人年度考核,加大考核兑现力度。
强化考核问责,将就业服务干好干坏不一样落到实处。
附件:1.万宁市2021年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表
2.万宁市2021年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