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海关
•【公布日期】2020.01.25
•【字号】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
•【施行日期】2020.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
正文
北京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为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进口救援物资快速通关,北京海关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是设立绿色通道。

对进口救援物资实施快速验放。

在首都机场海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天竺海关、北京车站海关、北京邮局海关等设立进口救援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

二是慈善捐赠政策规定的受赠单位(详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2015年〕102号公告,附件1)提供书面证明或担保,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后补办相关手续。

三是上述受赠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进口防疫物资,请联系北京海关或各隶属海关救援物资应急通关联系人。

四是北京海关及各隶属海关救援物资应急通关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
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附件1
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附件2
北京海关
2020年1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