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调理剂产品技术标准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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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调理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调理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牡蛎壳为原材料,经高温、粉碎、包装等工艺进行加工而成的土壤调理剂 (以下简称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NY/T 2272 土壤调理剂钙、镁、硅含量的测定
NY/T 1973 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 PH 的测定
NY/T 1978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
3.1 外观
灰白色粉剂,无可见机械杂质。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 (见下页)
表 1 理化指标
3.3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按 NY 1110 规定的执行,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安全指标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水和溶液的配制,在没有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均应符合 HG/T 2843-1997 的规定。
4.2 外观
目测法。
4.3 钙含量
按 NY/T 2272 规定的方法进行。
4.4 PH 值
按 NY/T 1973 规定的方法进行。
4.5 水分 (游离水)
按 GB/T 8576 规定的方法进行。
4.6 汞、砷、镉、铅、铬
按 NY/T 1978 中规定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生产的产品为一货批,每一货批不大于 100 吨。
5.2 抽样
按 GB/T 13732 中的规定进行。
5.3 质量指标合格的判断
采用 GB/T 8170 中的“修约值比较法”。
5.4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水分、钙含量、PH 值。
5.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3 章的全部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 原材料、工艺、结构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年一次;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5.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目,应重新的同批产品中自二倍量的包装中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包装、标识、运输、贮存
6.1 包装
本产品采用内覆膜塑料编织袋包装。
每袋净含量(50±0.5) ㎏、(40±0.4) ㎏、(20±0.2)㎏、(10±0.1) 公斤。
6.2 标识
本产品包装袋上应注明:肥料登记证号码、企业标准号、商标、产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含量、适用土壤类型、限量指标、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和电话、产品的使用说明 (包括主要功能,使用范围、用法、用量等) 、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净重、注意事项、贮存和运输方法。
其余按 GB 18382 的规定执行。
6.3 运输
本产品运输应避免包装破损,防潮、防雨、防晒。
6.4 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及阴凉的仓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