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觅渡中学2022年高三语文期末试卷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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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觅渡中学2022年高三语文期末试卷含解析
一、现代文阅读(35分,共3题)
1.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9分)
文学应放射出理想的光芒
文学理想的表达,是现实在变革发展中的艺术展现,实质是文学艺术超越性的体现,文学艺术超越性恰是文学艺术存在的生命。
文学艺术既来源于现实生活,又超越现实生活。
文学艺术创作将现实生活的原材料通过开掘、提炼,生发了既来源于现实生活又不同于现实生活的超越性,这才有了文学艺术作品。
如果失去了超越性,就失去了创作意义,就没有文学艺术本身了,超越性是一切文学艺术作品的生命。
文学理想的表达,体现了文学艺术的超越性。
英国诗人密尔顿的《失乐园》不仅揭示了人类理性不强,意志薄弱,经不住诱惑的根源,而且抒写了人的自豪情怀、进取精神、革命激情。
这理想光辉具有鲜明的超越性意义。
当代作家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抒写了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坚持信仰、爱憎分明的人类共同精神的理想光辉,具有鲜明的文学超越性。
作者写道:“这部长篇出来后,也许有人会问,你写的就是敖鲁古雅的鄂温克人吗?我可以说,是,也不是。
虽然这粒种子萌生在那里,但它作为小说成长起来以后,早已改变了形态。
虽然有些故事是有生活原型的,但我并不满足和拘泥于这些,我还是为它注入了许多新鲜的故事——虚构的,以及我们所了解的一些鄂伦春人的故事。
”作者巧妙地把作品与现实的关系比作植株与种子的关系,两者之间的重大差别来源于重大的创造性。
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艺术的大量引进,对于我们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提高创作起了重要推进作用。
但是一些人搞“原装引进”,阻碍了文学理想之路的通行。
一些作品横移“本体烦恼论”,着力表现人生的烦恼、痛苦与绝望。
一些抒写生活烦恼、工作烦恼、家庭烦恼的作品蜂拥出现,作者们认为生活烦恼是“普遍的生存状态”“我们似乎看到生活像一个宏大的虎口在吞噬我们……”一些作品横移“非人性化”,热衷于表现纯然的兽性、卑微的龌龊的人性,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不仅使文学艺术苍白、平庸,而且使文学艺术患上了严重的“精神萎靡症”、“颓废绝望症”。
凡此种种,遮蔽了文学理想的光辉。
文学艺术中理想的表达,不是从外部加进来的思想概念,而是将现实的变革发展予以艺术化展现,从中生发出强大的审美感染力。
在这方面,成功的创作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在兆影的《红豆粘糕和奔跑》中,“我”遭遇了一系列艰难困苦,可“我”并没有被击倒,选择了坚持长跑。
奔跑的意象展现了以主动进取、积极创造的奋斗精神超越艰难困苦的生存态势。
弗罗姆认为,所谓超越,是指人渴望克服被动的生存态势,人总是不甘心成为环境的奴隶,力求由被动角色转变为主动角色,向着自己开拓的路线前进。
鲁敏的《逝者的恩泽》,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古丽、红嫂们突破常规展现的温情、善良、宽容的品格非常难能可贵,激发了读者大众的强烈美感。
日常生活中超越常规的事物都具有特殊性。
极为个别的特殊性,往往代表着人类的理想、社会的未来,本身就具有普遍性意义、超越性意义。
杨宏的《热血家族》以高有才为代表的英雄群体,孙铭的《铁流》以罗泰为代表的英雄群体,其心灵世界,都是崇高与平凡、公益与私利、英勇与畏惧、智慧与拙笨、新风与旧俗等多侧面的对立统一体。
这些英雄的成长,是在矛盾斗争中实现的,英雄心路历程,是在多侧面对立统一的辩证发展中前行的。
英雄心灵的每次升华,都经历着生与死、血与泪、火与水的强烈激荡,因而产生出耀眼的光芒。
注重文学理想的审美表达,只有文学放射出理想的光芒,我们的文学才能充满阳光,充满希望。
(选自 2010-11-16《人民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于“文学理想的表达”的表述,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文学作品中的理想的表达,是将现实的变革发展予以艺术化展现,会使作品发出强大的审美感染力。
B.文学理想的表达,是现实在变革发展中的艺术展现,其实质是文学艺术超越性的体现,是文学艺术存在的生命。
C.文学艺术来源于现实生活,没有现实生活的原材料,就不会有文学作品的出现。
D.文学艺术中理想的表达,不是从外部加进来的思想概念,而是从内部产生的文学需求。
2.下列不属于“文学艺术超越性”的表现的一项是
A.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抒写了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坚持信仰、爱憎分明的人类共同精神的理想光辉。
B.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写的就是敖鲁古雅的鄂温克人的生活,小说中的很多故事是有生活原型的。
C.孙铭的《铁流》中那些英雄的成长是在矛盾斗争中实现的,英雄心路历程,是在多侧面对立统一的辩证发展中前行的。
D.孙铭的《铁流》写英雄心灵的每次升华,都经历着生与死、血与泪、火与水的强烈激荡,因而产生出耀眼的光芒。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表现人生的烦恼、痛苦与绝望,抒写生活烦恼、工作烦恼、家庭烦恼的作品是不具有艺术超越性的作品。
B.我们不能在作品中表现卑微的龌龊的人性,否则会使文学艺术患上了严重的“精神萎靡
症”“颓废绝望症”。
C.不引进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艺术会使我们的视野狭窄,“原装引进”则阻碍了文学理想之路的通行。
D.只要注重文学理想的审美表达,就能让文学放射出理想的光芒,我们的文学就能充满阳光,充满希望。
参考答案:
1.【A】(B偷换概念,“文学艺术超越性”是“文学艺术存在的生命”。
C答非所问,不是对“文学理想的表达”的表述。
D“从内部产生的文学需求”文中无据。
)
2.【B】(体现的是《额尔古纳河右岸》来源于生活的一面,而不是文学超越性的一面。
)3.【C】(A表现人生的烦恼并不与“艺术的超越性”违背,但不能“着力表现”。
B以偏概全。
原文是说“热衷于表现纯然的兽性、卑微的龌龊的人性”的文学作品“大量出现”导致的后果。
D表述不当,见最后一自然段。
)
略
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二胡演奏家闵惠芬琴音一曲余韵长
曹玲娟
5月12日上午10时05分,素有“二胡皇后”美誉的著名二胡演奏家闵惠芬因病在沪去世,享年69岁。
这位“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最终挥手告别,留一曲琴音,缭绕人间。
年少结缘,终成一代“二胡皇后”
闵惠芬曾告诉二胡爱好者顾兆农,自己的第一把二胡是美术老师给做的,“用蛤蟆的皮做的,都不是蛇皮。
”
从摸到二胡伊始,闵惠芬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天赋。
8岁,闵惠芬跟从父亲闵季骞学习二胡,13岁考入上海音乐附中,师从王乙先生,19岁跳级入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民乐系,师从陆修堂先生。
1963年,闵惠芬便在第四届“上海之春”全国二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可谓年少成名。
“她参加‘上海之春’那年还不满18岁。
”上海民族乐团团长、艺术总监王甫建说,闵惠芬曾告诉他,那届比赛《二泉映月》是必选曲目,她正是凭借自己超出年龄的理解和演奏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
闵惠芬出生在江苏,听惯江南丝竹吹打、民谣小调,跟阿炳也算同乡。
对这首自己演奏的成名之作,闵惠芬生前似乎总还有点不够尽兴的感觉,“阿炳拉《二泉映月》其实是可以一直拉下去的,当时的录音技术只能录6分钟,所以人们现在听到这首曲子,在结尾时有点意犹未尽。
”
随后的艺术生涯,闵惠芬获奖无数。
她先后访问过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所到之处,均获高度评价。
1973年,美国费城交响乐团指挥大师奥曼迪称赞闵惠芬是一个“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
波士顿交响乐团听了她的演奏后,首席评论员撰文称赞她为“伟大的弦乐演奏家”。
“我也算二胡发烧友。
”顾兆农说,同样拉二胡曲《赛马》,“一听就知道是不是闵惠芬,她的演奏特别有激情。
”二胡在闵惠芬手里,热情内涵、动人而不媚,夸张而不狂,哀怨而不伤,情感气势与神韵合而为一。
有人甚至如此评价,“听闵惠芬拉二胡,要跪着听。
”
与病魔抗争三十三载,二胡拉出了她第二条生命。
在艺术的道路上,闵惠芬有足够的幸运与成功,但她长期与病魔抗争。
36岁时,闵惠芬就罹患皮肤癌,6次手术、15个疗程的化疗没能击垮她,这位坚强的艺术家康复后依然活跃于舞台,用她的音乐激励着观众。
“她很乐观,也很豁达。
之前已经经历过一次生命的考验了,对人生有一种彻悟的感觉。
对她来说,自己的事业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活着一切为了二胡。
”王甫建回忆。
闵惠芬曾这样说过,“我的生命依恋着许许多多的生命,是二胡拉出了我第二条生命。
民乐、二胡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生来就属于它们。
”她悉心研究“器乐演奏声腔化”课题,推出了大量耳熟能详、韵味浓郁的二胡曲。
她说,“二胡的声音,像中国人在说话。
”也因此,由她演奏的《洪湖主题随想曲》《川江号子》等源于声乐素材的作品,无不体现出她声腔化演奏的特点。
闵惠芬常说,“民乐既要让外国人喜爱,也要让中国人喜爱,才算成功。
”她的毕生精力,都用在二胡和民族音乐传承与发展上。
她曾提出“中西合璧”的观点。
传承千年的民族音乐借鉴西方的音乐技术,用新的语言和方式来传达,或许更加能够使现代的观众接受。
“她重要的一个代表作,就是二胡协奏曲《长城随想》。
”王甫建认为。
《长城随想》是作曲家刘文金与闵惠芬写就的经典之作,全曲纵横驰骋、延绵起伏,恰如长城龙行之势。
王甫建说,每当乐队宏大的引子之后闵老师奏出第一个长音,那种气定神闲、大开大阖的演奏状态,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个有着半个世纪演奏经历、曾身患重病的老演奏家。
“无论是在海内外的任何一个演出场所,她每一次开始演奏时,几乎都是一样的神情和姿态——自信、专注、端庄,闭目凝神,音乐大气磅礴,挥洒自如。
”这一影像,深深刻在王甫建与很多人的心中。
相关链接:
1977年,闵惠芬演奏的东北民间乐曲《江河水》,曾使日本指挥大师小泽征尔感动得伏案恸哭,“拉出的人间悲切,听起来使人痛彻肺腑。
”法国报纸评论她的演奏,“连休止符也充满了音乐”,“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她是中国二胡艺术的一面旗帜,对二胡艺术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她在与病魔的抗争中,完成了艺术的升华。
——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二胡演奏家胡志平。
(选自2014年5月1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在开头就用“二胡皇后”“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来称呼闵惠芬,一方面让读者了解了传主的身份,另一方面也流露出对传主的崇敬之情和高度评价。
B.本文并未采用一般传记使用的按时间先后记叙的纵式结构,而是从闵慧芬的艺术魅力和人格魅力两部分分别记叙,融抒情与议论于一体,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一代艺术大师的崇敬之情。
C.闵惠芬跟阿炳是同乡,因此她在第四届“上海之春”全国二胡比赛中选择了阿炳的《二泉映月》曲目来参赛,并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作者记叙这件事是为了着力表现闵慧芬在艺术追求上的完美主义。
D.在二胡演艺事业中奋斗的闵慧芬获奖无数,她带着她的二胡访问了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了广泛赞誉,她独特而又感人的演奏甚至让人觉得“要跪着听”。
E.闵慧芬认为传承民族音乐要借鉴西方的音乐技术,用新的语言和方式来表达,所以她提出了“中西合璧”的观点,并用尽毕生精力去实践它。
(2)作者多处引用闵惠芬的原话和他人的评语,简要分析这样引用的作用。
(4分)
(3)闵惠芬二胡演奏艺术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4分)
参考答案:
(1)答A给2分,答D给2分.答B. C.E不给分。
解析:(1)B项说“融抒情与记叙于一体”原文中并无抒情。
C项说“跟阿炳是同乡,因此她在第四届上海之春全国二胡比赛中选择了阿炳的二泉映月曲目来参赛”是强加因果。
E项原文说“她曾提出中西合璧的观点”,这与她的观点无因果关系,且“她毕生精力都用在二胡和民族音乐的和发展上”,并非“用毕生精力实践”中西合璧的观点。
(2)(4分)①引用传主的原话,直接展示传主质朴、能吃苦及对艺术的执着等精神,增强了感染力,也为作者的评述提供了依据。
②引用他人的话,使文章对人物的评述更加全面客观、真实可信,也能从侧面塑造传主的性格。
③这二者与作者的评述相结合,有助于读者全面而深刻了解传主的独特精神和非凡影响。
(每点2分)
(3)(4分)①特别有激情;②情感气势与神韵合而为一;③具有声腔化演奏的特点;④充分投入感情,魅力不可抗拒⑤把音乐融入生命之中,用生命去演绎;⑥大气磅礴,挥洒自如。
(每点1分)
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25分)
叶企孙:中国高教史上的不朽传说
叶企孙,1898年生于上海。
1911年初,清政府将原来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游美学务处改为清华学堂,同年2月招生,时年不满13岁的叶企孙在父亲鼓励下,报考清华学堂并被录取,成为其第一批学生。
叶企孙入学后不久,就在日记中写道:“惜光阴、习勤劳、节嗜欲、慎交友、戒烟酒。
”清华五年间,叶企孙逐步形成自己的科学思想。
1915年7月31日,他在给清华同学刘树墉的一封信中提出“清华科学会章程”。
章程内容包括研究种类:算学、物理、化学、生理、生物、地文、应用工业和科学史;会员守则:不谈宗教、不谈政治、宗旨忌远、议论忌高、切求实学、切实做事。
1918年,叶企孙从清华毕业,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学习物理,1920年获物理学学士学位,并于同年9月进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实验物理大师P.W.布里奇曼(P.W. Bridgman,1946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1921年,哈佛大学教授W.杜安主持一项重要物理实验——精密测定普朗克常数(h),邀请叶企孙和另外两位学者参加。
当年3月开始实验,短短几个月,他们就用X射线方法测定h,研究结果在1921年上半年的美国科学院院刊和美国光学学会学报上发表,很快被国际科学界公认为当时最精确的h值并沿用了十多年。
美国物理学家康普顿在1935年所著书中称该实验是“一次对普朗克常数最为可靠的测定”。
在布里奇曼的指导下,叶企孙投入压力对铁磁性物质磁导率影响的研究,研究工作于1923年完成,研究成果作为他的博士论文于1925年发表,布里奇曼在其《高压物理学》一书中对叶企孙的这一工作给予详尽介绍和高度评价。
叶企孙从事的这项实验工作,为他日后回国开创我国磁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1925年8月,叶企孙应聘清华大学大学物理科副教授。
物理系成立之初,由梅贻琦任系主任,学生有王淦昌、周同庆、施士元和钟间。
随后,梅贻琦接任清华教务长,物理系主任一职便由已升为正教授的叶企孙担任。
从此,叶企孙就将创建清华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他不仅着眼于教书育人,还吸取欧美名牌大学和著名科学家的经验,谋划建立中国自己的科学事业。
1928年,清华学校正式易名为国立清华大学。
1929年,清华大学成立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
经教授会选举、校长聘任,叶企孙任理学院院长兼物理系主任。
从1925年到清华后,叶企孙一直住在原为外国教授住宅的清华北园7号。
他的侄子叶铭汉回忆说:“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平房……实际上,叔父只用一半的房子,另外空出的两间房成为临时招待所,钱学森回国探亲在清华参观时,就在叔父那里住了一个礼拜,钱三强1948年在清华教书时,因家在城里,周一至周五也住在叔父家里,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
”1927年,陈岱孙回清华任教,也应叶企孙之邀,住北园7号,两人均是单身,同住时间长达5年。
叶企孙单身,有一位工友照顾他的生活。
这位工友会做饭,好几个单身教授或家不在北京的教授就在那里吃饭。
教授们借吃饭之机商议校政,图谋教育改革,逐步形成了一个“少壮派”教授核心改革派力量,清华校史称之为“北园7号饭团”,后来,施嘉炀、萨本栋、金岳霖、叶公超等也
加入“饭团”。
叶企孙1929年出任清华理学院院长时,在校刊上发表《中国科学界之过去、现在和将来》一文
指出:“有人怀疑中国民族不适合研究科学,我觉得这些论调都没有根据。
中国在最近期内方明白研究科学的重要,我们还没有经过长时期的试验,还不能说我们缺少研究科学的能力。
惟有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去做科学研究,五十年后再下断语。
诸君要知道,没有自然科学的民族,决不能在现代立脚得住。
”
今天,清华大学物理系在招生介绍中写道:“1929到1938年这十年间的清华物理系,是中国高教史上一个不朽的传说。
”
相关链接:
①统计显示,从1929年到1938年的十年间,清华物理系共毕业本科生69人,研究生1人,他们之中绝大多数后来成为中国许多领域的开创者,其中6人被授予“两弹一星”功勋勋章,21人成为中国科学院的院
士。
(摘自中国改革网)
②九一八事变后,国家需要培养航空人才,叶企孙利用自己主持招送公费留学生之机遇,在1933 年第一届招考学生名额中特设飞机制造专业,招 3名学生:钱学森,后成为火箭技术和空气动力学世界一流专家;沈元,后来成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人;1934年,叶企孙指引当时清华物理系学生赵九章转入高空气象学领域,赵九章也成为中国人造卫星事业的倡导者和奠基人之一。
(摘自刘宜庆《浪淘尽——百年中国的名师高徒》)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都是(5分)
A. 在清华大学读书期间,叶企孙与同学刘树墉商订“清华科学会章程”,其中提到的研究种类包括算学、物理、化学、生理、生物、地文、应用工业和科学史等。
B. 在实验物理大师P.W.布里奇曼和W.杜安教授的指导下,叶企孙致力于压力对铁磁性物质磁导率影响的研究,并取得突破性成果。
C. 叶企孙将创建清华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在教书育人的同时,还吸取欧美名牌大学和著名科学家的经验,以建立中国自己的科学事业。
D. 叶企孙认为,中国不适合研究科学的论调是没有依据的,通过举国上下的共同努力,用不了五十年就能搞好我国的科学研究事业。
E. 叶企孙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科学事业,甘当铺路石,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科技人才,他的学识德行值得世人永远景仰。
(2)叶企孙具备成为优秀科学家的基本条件,材料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6分)
(3)叶企孙能创造“中国高教史上的不朽传说”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 有人说,叶企孙没能成为知名科学家,这是个遗憾;也有人说,叶企孙成为著名教育家,这是他的幸运。
请谈谈你的看法和理解。
(8分)
参考答案:
(1)C E(共5分,选C给3分,选E给2分,选D给1分。
)
(2) (6分,每点2分)
①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与学习规范。
如在清华学习时对自己提出五点生活自律要求,“清华科学学会”章程里六点会员守则等。
②有自己的科学思想,有改变中国科学研究面貌的决心。
③有科学实验及研究能力。
参与W.杜安主持的物理实验,博士论文得到布里奇曼高度评价。
(3) (6分,每点2分)
①重视科学研究,他认为没有自然科学的民族,不能在现代立足。
②将创建清华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千方百计为新生的清华物理系延揽良师;③吸取欧美名牌大学和著名科学家的经验;④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教授群体的作用,致力于教育改革;⑤根据国家需要,及时调整招生方向。
(答出其中三点即可)
(4) (8分)要求有自己的观点,有具体的分析阐释,层次清晰,语言规范。
示例:叶企孙没能成为知名科学家并不遗憾,成为教育家则是他的幸运。
(2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在国家需要与个人理想之间找到一个对接点。
(2分)叶企孙在国外的求学经历及成就,是他后来执教清华、担任物理系主任,进而创造“中国高教史上的不朽传说”的必要条件。
(2分)叶企孙也许能成为知名科学家,但相比能培养出大批科学家来说,后者的价值要远远超出前者。
(2分)
(从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一是人的精力角度,二是他在国外的学习与成为教育家关系的角度,三是成为科学家与成为教育家的“价值”比较)
二、古代诗文阅读(35分,共3题)
4.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各题。
吕余庆,幽州安次人,本名胤,犯太祖偏讳,因以字行。
祖兖,横海军节度判官。
父琦,晋兵部侍郎。
余庆以荫补千牛备身,历开封府参军,迁户曹掾。
晋少帝弟重睿领忠武军节度,以余庆为推官。
仕汉历周迁濮州录事参军太祖领同州节制闻余庆有材奏为从事世宗问曰得非尝为濮州纠曹者乎即以为定国军掌书记。
世宗尝镇澶渊,濮为属郡,故知其为人也。
太祖历滑、许、宋三镇,余庆并为宾佐。
及即位,自宋、亳观察判官召拜给事中,充端明殿学
士。
清泰中,琦亦居是职,官秩皆同,时人荣之。
未几,知开封府。
太祖征潞及扬,并领上都副留守。
建隆三年,迁户部侍郎。
丁母忧。
荆湖平,出知潭州,改襄州,迁兵部侍郎、知江陵府。
召还,以本官参知政事。
蜀平,命知成都府。
时盗贼四起,军士恃功骄恣,大将王全斌等不能戢下。
一日,药市始集,街吏驰报有军校被酒持刃夺贾人物。
余庆立捕斩之以徇,军中畏伏,民用按堵。
就加吏部侍郎。
归朝,兼剑南、荆南等道都提举、三司水陆发运等使。
开宝六年,与宰相更知政事印,旋以疾上表求解机务,拜尚书左丞。
九年,卒,年五十。
赠镇南军节度。
余庆重厚简易,自太祖继领藩镇,余庆为元僚。
及受禅,赵普、李处耘皆先进用,余庆恬不为意。
未几,处耘黜守淄州,余庆自江陵还,太祖委曲问处耘事,余庆以理辨释,上以为实,遂命参知政事。
会赵普忤旨,左右争倾普,余庆独辨明之,太祖意稍解,时称其长者。
至道中,以弟端为宰相,特诏赠侍中。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
10.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 仕汉历周迁濮州/录事参军/太祖领同州/节制闻余庆有材/奏为从事/世宗问曰/得非尝为濮州纠曹者乎/
B. 仕汉历周/迁濮州录事参军/太祖领同州节制/闻余庆有材/奏为从事/世宗问曰/得非尝为濮州纠曹者乎/
C. 仕汉历周/迁濮州录事参军/太祖领同州/节制闻余庆/有材奏为从事/世宗问曰/得非尝为濮州纠曹者乎/
D. 仕汉历周迁濮州/录事参军/太祖领同州节制/闻余庆有材奏/为从事/世宗问曰/得非尝为濮州纠曹者乎/
11.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古人要对君主或尊长之名避讳,吕余庆本名胤,与宋太祖赵匡胤名字中的一个字“胤”相同,故称偏讳。
B. 官秩刚开始指官员的俸禄,后来因为官员的俸禄与其职位品级对应,官秩也就指官员的官位品级。
C. 吕余庆作为皇帝的旧部功臣,一生办事干练功勋卓著,他死后皇帝就赠予他的子孙镇南军节度一职。
D. 禅让是古代传说中的王位传递形式,但后来在王朝更替时也称禅让,其实是奉禅让之名,行夺权之实。
12.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宋太祖赵匡胤听说吕余庆有才干,便向周世宗举荐其为从事,不料周世宗早已对吕余庆有所了解,因为吕余庆任职的濮州曾是周世宗镇守澶渊时的属郡。
B. 吕余庆在宋太祖即位后便受到恩宠,把他从一个地方的观察判官擢升为给事中,同时他的父亲也荣膺此职,父子同朝为官官秩相同,当时的人很是羡慕。
C. 吕余庆去成都任职之前,蜀地盗匪横行,军人恃功自傲,大将王全斌等人无力管束军队,吕余庆到任后即抓捕带头为非作歹的士兵,军队才慑服。
D. 当权臣赵普因为忤旨被罢免后,原来的同僚们争着构陷赵普,唯有吕余庆尽力给宋太祖辨明情况,宋太祖的怒气渐渐缓释了,还称赞他是一个宽厚长者。
13. 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余庆以荫补千牛备身,历开封府参军,迁户曹掾。
(2)一日,药市始集,街吏驰报有军校被酒持刃夺贾人物。
参考答案:
10. B 11. C 12. B
13. (1)吕余庆凭借先代恩荫补任千牛备身,历任开封府参军,后升任户曹属官。
(采分点:以、荫、补、历)
(2)一天,药市刚刚开集,街吏飞驰上报有军校喝醉酒持刀抢夺商贩货物。
(采分点:始,驰,被酒,夺。
被酒,解释为中酒,即喝醉了)
10.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文言断句。
“仕汉历周”应断开,指吕余庆在五代时的汉周两朝任职。
“迁”是“升官”,故“濮州录事参军”后要断开。
“领”是动词“兼任”,“同州节制”是官名,故后面要断开。
“闻余庆有材”是一个兼语句,应断开。
“世宗”后周世宗,故前面断开,“问曰”后断开。
“得非……乎”是固定句式,断为一句。
原文标点:仕汉历周,迁濮州录事参军。
太祖领同州节制,闻余庆有材,奏为从事。
世宗问曰:“得非尝为濮州纠曹者乎?”
11.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识记文学常识的能力。
古代文化常识包括古代文化中天文、历法、乐律、地理、官职、科举、姓名、宗法等。
本选项考察考生对“赠官”制度的理解,“赠官”指古代朝廷对功臣的先人或本人死后追封爵位官职。
12.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对文本内容的理解。
原文是说吕余庆的父亲吕琦是在后唐清泰年间担任给事中,故父子两人不是同时任此职。
点睛:不仅要对原文的基本内容进行归纳概括,还要对文章的内容作较深层次的剖析。
这就要求我们能全面准确地把握文章内容,并对文章的所述事件或所说道理进行分析与判断,进而归纳和概括。
也就是说,不仅要能概括某个事件的发生、发展和所导致的结果或某个(几个)人物的所作所为,还要能揭示出这个事件的意义,或者某个人物的思想性格。
13. 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文言语句翻译。
(1)“以”译为凭借,“荫”译为荫补,“历”译为历任,“迁”译为升迁。
(2)“始”译为开始、刚刚,“驰”译为飞驰,“被酒”解释为中酒,即喝醉了,“夺”译为抢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