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现代农业建设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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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现代农业建设竞赛
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9]88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31
【实施日期】2009.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现代农业建设竞赛活动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继续开展现代农业建设竞赛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现代农业建设竞赛活动,旨在建立争先创优竞争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增强我市农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推进“创业创新、走在前列”作出贡献。
二、竞赛项目和内容
(一)十强农业龙头企业
1.参加竞赛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2.当年企业销售收入、利润位居全市各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前5位(销售收入、利润各占50%权重)。
3.销售收入、利润排名第一的各得50分,排名第二的得49分,排名第三的得48分,依次类推,以销售收入、利润合计得分为总分进行排序。
4.根据总分排名及产业特色取前十名为十强农业龙头企业。
5.销售收入、利润以统计局证明为准。
(二)十强农业特色乡镇
1.参加竞赛对象为当年投资建设特色农业主导产业成效显著的乡镇。
2.当年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基地建设规模、实际投入资金位列全市前列。
3.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以项目审计报告为准。
(三)十强农业产业升级投资企业
1.参加竞赛对象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种养企业。
2.当年农业产业升级投资实际投入资金位列全市前十位。
3.实际投入资金以统计局证明或项目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