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注解三命消息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诠释注解三命消息赋
诠释注解三命消息赋
消息赋
“消息赋”一名“三命消息赋”。
此赋作者是名为珞琭子。
论其实瞭,约略是在东汉至唐代初期之作品,以及宋代以后,也多少略有予增删。
以消息赋中之五行术,大抵均着重在汉、唐两代。
“消息赋”之赋文是取材于赋文之中曰:息一气以凝神,消五行而信道。
而曰消息赋,引用五行之语,仍兼两汉京房易之气息甚重,兹举几则赋文以作例式。
一、凶多吉少,类大过之,初爻。
福浅祸深,喻同人之九五。
这是京房易之“五鬼变体法”。
二、求月中而问日,向三避五。
这是两汉选则五行之理则,一月之中间何日为吉,向“三”即是“满”日,避“五”即是不宜在“破”日。
(详阅拙作“神煞丛辰法”)
三、嫁娶修营路登黄黑。
这是指婚姻,修造营缮之黄道日与黑道日。
四、先计二气、次课延生。
二气是指八卦各分为大游年四卦、小游年四卦。
其次才区别为“延年”或“生气”……等等,这是指两汉之游年变卦。
从上面这四个引例,自然是可以看得出“消息赋”之五行使用年代之立场,都是两汉之立论。
然而其中亦有不少是唐、宋时代之理论,
如:
一、重犯奇仪、蕴藉抱出群之器。
“奇仪”即是三奇六仪,“财、官、印、禄、马、贵人”,此说盛行于初唐。
(见吕才禄命书)
二、小盈大亏,恐是劫财之地。
有“劫财”之一说已是唐、宋之间的立场矣。
三、凶会、吉会、伏吟反吟。
“凶会、吉会”是指三合、三会之意,已是十二生库十分确定以后之事,按十二生旺库在隋代之时尚未十分确定。
(见隋代萧吉五行大义)
四、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徨。
“背禄逐马” 一说乃宋代以后所盛行之术语也。
以“消息赋”列为“子平赋集解”之中,在年代上而论只属于笼统而言之。
把“消息赋”列入“子平赋”之依据有二:
一、注释“消息赋”可以用李虚中法来注释,可以用京房易三元九宫来注释,也可以用子平法来注释。
此间是以子平法之行文为注释之主旨,故列入“子平赋文”之中。
二、“消息赋”在历代已经有好几位人士注释,如东方朔、释昙莹……等,四库全书之中亦有徐子平撰之消息赋二卷,故依此也列入“子平赋”之中。
珞琭子消息赋文,凡二本。
宋代一为徐子平,一为释昙莹所撰。
“王廷光、李同、昙莹、、徐子平”四家,都有注本,然与旧本互有不同。
明永乐大典所载,则独载昙莹之名,后人集此四家之说合而为一本,反以徐子平氏为偶。
改王廷光之书,修于宣和癸卯年,昙莹之着,成于建炎丁未年,比前者迟五年,其内容不一之处,疑为传写抄误,或者是永乐大典之中所删增。
作者是佛门当侣,故此依据释昙莹之说为主。
消息赋著作之年代,笔者认为是西汉末王莽时代之作品。
由于在东方朔(署名) 在赋中有一命例,为“假今11月子日子时”,所举之四柱为:??、??、壬子、?子。
大运为壬子、癸丑、甲寅。
按大运常法皆以月柱之下一干支为初运,此例以初运即是壬子,则月支应为“亥”月为十一月,如此则应以“丑”月为正月,查历代之历法,王莽时代是以“丑”为正月。
故以消息赋疑为王莽时代之作品。
王莽时代并无壬子年(王莽自己巳年至光武帝乙酉年) 故而举例只以壬子 (木) 人不注明是何年之故。
珞琭子三命消息赋注
* 元一气兮先天,禀清浊兮自然。
着三才以成象,播四气以为年。
注:“元”者太极,“道”之谓也,为天地之先。
太极分二仪,则有上、下、清、浊,自然之区分。
“三才”者,易卦以三爻成卦,象乎天、地、人,在天为日、月、星,在人为精、气、神。
李氏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又云:广大配天地,变通配时。
* 以干为禄,向背定其贫富。
以支为命,逆顺用以循环。
注:子平法论命以日干为主,以月支为建命之支,要日干向月支,也即是指,甲日要生在寅、卯月,如此则可以称之为干支同在“禄”位,“寅、卯”既是日干“甲”之“禄”间,“申、酉”即是“甲”之背“禄”,十二地支,周而复始,故曰:循环。
* 运行则一辰十岁,折除乃三日一年。
精休旺以为妙,穷通变以为
玄。
注:大运之干支曰“辰”,一组干交之大运,主十年之祸福。
起大运以生日之干支,数至建月之日,三日作一岁以定起运之岁数。
阳男阴女顺推,阴男阳女逆推。
释昙莹以推而行之谓“通”,化而裁之谓“变”,四柱干支与大运干支,细详其变通之理,吉凶之义存其中矣,故称为妙为玄。
* 其为气也,将来者进,功成者退。
其为形也,如蛇在灰,如缮在尘。
注:五行之为气,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矣。
易曰:变化者进退之象。
将来者进如春、夏。
功成者退如秋冬。
譬如向气者为“临官、帝旺”,背气者如“衰、墓、死、绝”,顺其同则吉、乖其趣则凶。
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进退之吉凶在其中矣。
* 其为有也,是从无而立有,其为无也,天垂象以为文。
注:太极之初,并不分有无、刚柔,及太极分两仪,就有刚柔相推,阳尽午中,阴尽子中,而午中生阴,子中生阳,在天有金、木、水、火、土之主要五行星,在地因而天象之垂示,而成河洛之文。
* 播物之初,孰为之有,太极之后,孰为之无。
尽以有出于无,无生于有。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注:太极之初,不可分有或无,二仪一分,则无中亦生有。
如“死、墓、绝”之后即是“胎、养、长生”之机。
“临官、帝旺”之后,则入“衰、病、死”之地,终始循环。
* 其为常也,立仁立义,其为事曰见曰闻。
注:“常”是五常,即仁、义、礼、智、信。
五常转用为五事,五事者:貌、言、视、听、思。
释昙莹以金、木、水,火、土用之于宫、商、角、征、羽为五常。
仁、义、礼、智、信为五专。
* 崇为宝也,奇为贵也,将星扶德,天乙加临,本主休囚,行藏汨没。
注:“崇”是居高位之意,如甲人生于寅、卯为“崇”。
“宝”是上生下。
如“甲寅”甲木生“寅”火长生之支。
在京房易,则以宝为子孙之爻。
“奇”是三奇“甲、戊、庚。
乙、丙、丁……”又或是五行之奇(详见拙作李虚中命书) ,将星枎天德、月德贵人扶持命主,又兼带天乙贵人,按常法是可以认作好命,设若“本主休囚”,则也作起伏不定命造。
“本主休囚”之“本”是指年,“主”是指日。
* 至若勾陈得位,不亏小信以成仁,玄武当权,知是大才而分瑞。
注:“勾陈、玄武”……等名词一共有十二种,也即是十二地支之另外一种代名词,用之于选择法。
昙莹以勾陈为丑土,在“五常”指信,“玄”、“武”为水之神,在“五常”指智。
五行之中,水土不嫌死绝。
若再得福德之神加临,可立为出群之器。
* 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
或是或非,壬癸与丙丁相畏。
注:甲、乙、寅、卯木是“仁”。
庚、辛、申、酉金是“义”。
如果四柱金木交差,或者是干支金、木互克,即是木不木,金不金,
故曰:“不仁不义”。
释昙莹举例以甲、申、乙、酉,是不仁。
庚寅、辛卯是不义之类。
由于“寅、申、甲、庚”交错,而“卯、酉、辛、乙”暗战。
等至丙遇壬,则丙非壬是(壬水克丙火) ,丁逢癸,则丁非癸是,其余如“巳、亥”、“子、午”等亦皆作同论。
* 故有先贤谦己,处俗求仙。
崇释则离宫修定,归道乃水府求玄。
注:消息赋之作者,基本立场是以养性修道为主旨,而以五行之生克为叙明之象。
以五行之消息来警惕为人处世不可过盈。
满则损,盈则倾。
“崇释”是归依佛家,则以习“定”为先。
按佛教传入中国,最早之时是在西汉,以此而论消息赋之著作时代不会早于汉明帝之时代。
“归道”,是崇信道教,则以“水府求玄”。
按道家以左“金津”,右“玉液”下灌丹田,丹田既满,流传骨髓……,上传泥丸,反归于肾,故曰:玄。
释昙莹以仁义每乖于得失,是非常绊以荣枯。
于是日用不知,未曾休息,故先贤谦己,处俗求道,少私寡欲,达物我非有之境。
* 是知五行信道,取用多门,理于贤人,乱于不肖,成于妙用,败于不能。
注:五行之道,相生相克,无所不通,贤者观其天地之奥为大,俗者观其得失世情为小。
五行生、旺、死、绝,周流不息,无所不通。
鬼神寓于天地之间。
四时运行不息者,五行之信道也。
* 见不见之形,无时不有。
抽不抽之绪,万古联绵。
注:“见不见之形,抽不抽之绪”此语出太玄经,大玄出于杨雄,杨氏是王莽时代之人。
消息赋中引用阳氏太玄之言,依此而论,此赋最早之时代亦在东汉,可能不是西汉时代之作品。
“见不见之形”,
如地支之中互藏天干,乃不明见之五行。
“抽不抽之绪”,如“子”本为水,遇“丑”则变土,可变可不变,俱皆以五行相遇之际而认别,为可抽不可抽之活性变化。
* 是以河公惧其七杀,宣父畏其元辰,峨眉阐以三生,无全士庶。
鬼谷播以九命,约以星观。
今集诸家之要,略其偏见之能,是以大解曲通,妙须神悟。
注:释昙莹以“河上公惧五行七杀之暴,文宣畏元辰神煞之凶”。
“峨眉”是指蜀中一位怪士,俗称河上公岳阳人,复姓公孙,少年慕道,隐鸡足山。
鬼谷子是春秋战国时之名士,门下高足其众。
此文是指慨括先贤之述作汇集于此赋之中,从广义而示释五行。
* 臣出自兰野,幼慕真风。
入肆无悬壶之妙,游衢无化杖之神。
息一以凝神,消五行而信道。
注:此节是原作者自谦之语,“悬壶之心”指济世救物之能。
“化杖之神”是指昔入有一卖卜者在市街卖卜,日课千人,因而传闻于帝,帝乃命人来诏召此卖卜者,而此人却不肯应召。
帝怒而命人逮卖卜者。
于是卖卜人在市井处众人之前,将手杖掷起,化为龙升空而去(此为传说之语) 。
原作者以此而作自喻之意,意即是指自己乃是以修道者之身,而论五行之理。
* 乾坤立其牝牡,金木定其刚柔。
昼夜互为君臣,青赤时为父子。
注:“牝牡”,即雌雄。
干为阳。
坤为阴。
金为西。
木为东,东为春生为柔。
西为秋肃为刚。
昼、夜各有所主,而循环不息。
五行之神曰五帝,东方为木,青帝为父,木生火,南火为火赤帝为子……。
干、
坤、昼、夜、青、赤之说,譬诸君、父子之义。
* 不可一途而取轨,不可一理而推之。
时有冬逢炎热,夏草遭霜。
类有阴鼠栖冰,神龟宿火。
注:五行之理不可以固定之理法而衡量。
如丙火本是炎热之性,设若是“丙子”干支,其火也失炎热之性。
是以须干支纳音而合论,不可“一途而取轨,不可一理而推之”。
* 是以阴阳罕测,志物难穷。
大抵三冬暑少,九夏阳多,祸福有若祯祥,术士希其八九。
注:阴阳生克变化之道无穷无尽,不是单以文词之所能尽言,不过依原则性而言,冬季是寒多热少,夏季则炎多寒少。
祸福之祯祥,也是可以在五行之中观察得出八、九分之主旨。
* 或若生逢休败之地,早岁孤穷。
老遇建旺之廊,临年偃蹇,若乃初凶后吉,似源浊而流清。
始吉终凶,状根甘而裔苦。
注:“败”是指衰墓死绝之地。
东方朔曾举出一个命例,壬戌、辛亥、己酉、癸卯。
(01)“壬戌”纳音为“水”,“水”用“火”为“财”,生于十月。
火绝于“亥”,主无财。
(02)水以金为母,生时为卯,“卯、酉”见冲,母亦不吉。
释昙莹曰:身虽依运,势须及时。
生逢旺岁,运亦须处于旺廊。
晚年遇衰地,运亦喜在困地,是乃随宜之消息。
初生兴隆,晚岁兴隆者,源浊流清之谓也。
幼壮建旺,而临老冷落者,裔苦根甘之谓。
大抵人命以“年”为尊,月、日、时为次。
年为四柱之君父,吉凶之主基。
明运气之本,推虚实之项,取其月,观安危之兆,察苦乐之原,取其日,定贵践之本,决生死之期,取其时。
释昙莹又以“日主初,日主中,时主未”。
* 观乎萌兆,察以其元,根在苗先,实从在后。
注:“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
释昙莹以天之象为日月星辰,地之形为山川草木,然而知人物死生之说,方克观乎未明之兆,察以立根之原可也。
* 胎生元命,三兽定其宗门。
律吕宫商,五虎认其成败。
注:“元”是指“年”,年支每一支统三兽。
时下之“生肖”即取三兽之第一兽,在当时是有分别的。
“寅、申、巳、亥”年用第一兽。
“子、午、卯、酉”年用第二兽。
“辰、戌、丑、未”年用第三兽。
“吕、律”者,是指“宫、商、角、征、羽”,以甲乙为角,丙丁为征,庚辛为商,壬癸为羽,戊己为宫。
“五虎论其成败”,即是起月柱天干之五虎遁月法。
譬“寅”字遁得“甲、寅”为旺,“庚、寅”为衰之类。
* 无合有合,后学难知,得一分三,前贤不载。
注:“无合有合”是指吕、律地支之合,以地支为主。
譬如:“寅”、“亥”为六合,地支不见“亥”,而见“壬”,以壬旺在亥。
壬寅亦可合,故曰:无合有合。
“得一分三”,如“寅”中藏“丙、甲、戊”之类。
* 年虽逢于冠带,尚有余灾,运方至于衰乡,犹披勘福。
注:“冠带”是近于“临官”之位,但仍不可以视作旺相,只是“近于旺”而已,故此认为尚有余灾,似天之久雨乍停,雨虽止而地尚未干。
“衰”是“帝旺”之后一位,虽已不是在旺地,方过旺气,仍有旺气之余力,故曰:犹披勘福。
* 大抵天元嬴弱,宫吉不及以为荣。
中下兴隆,卦凶不能成其咎。
注:大抵命主自身坐衰,纵然是大运扶持,也可论吉,总不及本身自坐旺地之为吉。
天干为上元,地支为中元,纳音为下元。
设若地支旺于纳音之五行,则为“中下兴隆”。
纵然地支三合、六合为命主之反位 (卦凶) ,亦不作大凶之论。
* 若遇尊凶吉卑,救疗无功。
尊吉卑凶,逢灾自愈,课有三会,灾有五期。
注:“三会”、“五期”有诸家不同之见解。
(01)“三会”为如庚禄在申,本命有三庚。
(02)三会指禄会,甲禄在寅为一禄。
见甲午,寅午会为二会,再见戌为三会。
等等诸家见解不同,今依释昙莹之见解为:禄有三会,长生、帝旺、库是也。
灾有五期,衰、病、死、败、绝是也。
此说最简便。
* 凶多吉少,类大过之初爻。
福浅祸深,喻同人之九五。
注:这一节是用“京房易”。
“大过”是六十四卦名,在“京房
易”中为“震”宫之“游魂卦”。
“世爻”在四爻父母。
“应爻”在初爻妻财。
依京房氏之法则,大过卦六爻缺“木”,即缺比扶之专位,论倘震宫木弱。
若“应爻”初爻一变为干金,又为制震宫木,世爻一变为“坎”亦为不当,故曰:凶多吉少。
“同人之九五”亦为京房易。
“同人”卦是离卦之“归魂卦”。
“世爻”在三爻官鬼。
“应爻”在上爻子孙。
九五变爻化干为离。
诗曰:假令干卦化为难,绝命之乡为当知。
福浅祸深是此兆,余皆防范细推寻。
(有关“京房易”详见拙作“京房易概论”及“铁版神数考释”) 。
释昙莹更明白解释为“壬申癸酉”入离位而消亡。
* 闻喜不喜,是六甲之亏盈。
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有助。
注:“六甲”是六十甲子对干支之衰、旺,如甲寅为盈,甲申为亏。
若命带“财、官、贵人”,见“甲申”亦不只以为喜。
若命运凶神恶煞,在“甲申”衰地,不见有凶。
* 八孤临于五墓,戌未东行。
六虚下于空亡,自干南首。
注:“八孤、六虚”即是六旬空亡。
六旬有十二支为空亡,其中“辰、戌、丑、未”为五行之“墓”,余下八支即称之为“八孤”。
* 但着财命有气,逢背禄而不贫。
若也财绝命衰,纵建禄而不富。
注:论命要“财”与“命”二者均旺,若能如此,即是入“劫财”
之乡也不致于大败,反之“财”、“命”“ 二衰,即是入“临官”运中也不发。
* 若乃身旺鬼绝,虽破命亦延年。
鬼旺身衰,逢建禄而夭寿。
注:此是“身旺财官绝”与“身弱财官旺”的二种比判。
以“身旺财官绝”,只主贫乏而仍长寿。
“身弱财官旺”,则身富而夭寿。
* 背禄逐马,守穷途而栖徨。
禄马同乡,不三台而八座。
注:“背禄逐马”之“背禄”是指日干在四柱坐旺位而入死绝之运。
“逐马”,马即是财,指四柱“财”旺,而入“比、劫”克财之运,主破财不利。
“禄马同乡”是指“财官”同聚在一柱之地支,如“壬午、癸巳”日,即是自坐“财、官、印”。
四柱不遇冲、刑、大运不入背地,主吉祥之造。
释昙莹是用“遁甲法”。
如:庚午、??、壬辰、丁未。
大运在“申”即是“禄马同乡”。
“申”运尤以“戊申”为最佳。
(01)“庚”禄在“申”、“午”马在“申”。
(02)“壬”日遁“申”为“戌、申”。
如此则年日,主本皆聚于“戊申”之“禄马同乡”矣。
* 生月带禄,入仕居赫奕之尊。
重犯奇仪,蕴藉抱出群之器。
注:“生月带禄”是指建禄格,“重犯奇仪”是指又兼全“财、官、贵人”为吉祥之造。
释昙莹是用“遁甲法”来注释。
年柱庚子、月柱甲申。
用“甲”再遁“子”是“丙子”。
若能“丙子”日为上吉之命。
* 与生地之相冲,宜退身避舍。
凶会吉会,伏吟反吟,阴错阳差,天冲地击。
注:“生地相冲”是指四长生之一位“寅、申、巳、亥”对冲,宜退位避身。
“凶会”是亡神、劫煞等三会三合。
“吉会”是财、官、贵人等之吉神三合、三会。
伏吟:大运或流年与四柱干支相同。
反吟:大运或流年与四柱干支对冲。
阴错阳差:……子、午二月没有“阴错阳差”,只有午月丙午日及子月壬子日为“阴阳俱错”。
* 或逢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地网天罗,三元九宫,福臻成庆,祸并危疑,扶兮速速,抑乃迟迟。
注:“四杀”有二种说法。
(01)子、午、卯、酉为“杀”,“酉”是火杀,“午”是木杀,“子”是金杀,“卯”是水杀。
(02)是“九宫”之四、五之别名,以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畏,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地,地网天罗:“辰巳”为地网,“戌亥”为天罗。
三元九宫:三元是“上、中、下”三元。
九宫是坎一宫,坤二宫,震三宫,巽四宫,中五官,干六宫,兑七宫,艮八宫,离九宫。
上元
甲子起一宫,中元起四宫,下元起七宫。
(参阅拙作“神煞丛辰法”)
* 历贵地而待时,遇比肩而争竞。
至若人疲马劣,犹托财旺之方。
注:运至贵人之地,天干不可坐比肩,否则分福。
设若命主弱,财马亦弱,就须另托气旺之方为宜。
* 或乃财旺禄衰,建马不避冲合。
岁临亦不为灾,年成故宜获福。
注:释昙莹用“遁甲法”而解释。
年柱甲戌、月柱壬申,“甲”绝于“申”、“戌”马在“申”禄绝马乡(财旺禄衰) 。
不避冲、合、反吟、伏吟。
* 大吉生逢小吉,反寿长延命。
天罡运至天魁,寄生续寿。
注:大吉是丑,小吉是未,“丑、未”对冲不作凶,天罡是“辰”,天魁是“戌”,“辰、戌”冲可作延寿之论。
释昙莹对此另有说明,以必须以“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辰水印,甲戌火印,丙辰土印”方可论之。
* 从魁抵苍龙之宿,财自天来,太衡临昂胃之乡,人元有害。
注:“从魁”是“酉”。
苍龙是“辰”。
太冲是“卯”。
胃亦是“酉”。
指“辰、酉”合金,主有外财,“卯、酉”对冲,指身有伤害之虞。
* 金禄穷于正首,庚重辛轻。
木火困于金乡,寅深卯重。
注:“正首”即是“寅”为建月之首。
庚见寅为重,辛见寅为轻。
木则绝于西方“申”地,甲见申为重,乙见申为轻。
* 妙在识其通变,拙说犹神。
巫瞽昧于调弦,难希律吕。
注:五行之道,妙在要识其变通之道,文字终难达其义。
“律吕”是指“宫、商、角、征、羽”。
各有五行所属,“调弦”即是调节五行中和之意。
* 庚辛临于甲乙、君子可以求官。
壬癸运至丙丁,庶人获其厚利。
注:“庚、辛”见“甲、乙”为“财”。
“壬、癸”见“丙、丁”亦为“财”,皆主可获得名利之地也。
东方朔举有一个命例。
“假令11月子日子时” (其中容或有失误之处)。
月柱壬子、日柱甲子。
按11月应为“子”月,东方朔以大运五历起运五初运为“壬子”,则应为“辛亥”月,其中有二项疑点。
(01)若是以月柱下一干支起运,以“丑”为正月,如此方能以“亥”月为11月,初运为“壬子”。
按以“丑”为正月,是西汉末年“王莽”时代之历法,则消息赋当为“王莽”时代之作品。
(02)是起大运与今日不同,即是月柱本柱干支为首运。
* 闻朝欢而旋泣,为盛火之炎阳。
克祸福乎途遥,则多因于水土。
注:释昙莹以火之为性,暴而多烈。
钻木烟飞,击石火发,朝而而旋逝,言其祸福来去均匆匆,而水、土之性柔和,祸福来去均缓和。
* 金木未能成器,听哀乐以难名,似木盛而花繁,状密云而不雨。
注:五行之中,独以“金”非假火煅不能成器,“木”非藉金伐,亦不能成材。
“煅”、“伐”均为艰辛之过程,但是先难后易,因哀
而乐。
故曰:听哀乐以难名。
木太盛则枝繁,水太过则漂失,乃属形似广而实无依之状态。
* 占其金木之内,显于方所分野。
标其南北之间,恐不利于往来。
一旬之内,于年中而问干。
一岁之中,求月中而问日,向三避五,指方面以穷通,述岁中之否泰。
注:金是西,木是东,则不宜运程在南(火) ,北是水,南是火。
在水、火之命造,亦不宜在东、西之方。
“向三避五”是选择家之立场。
依释昙莹之立场是用“六轮八卦九宫之位”,“向三”:是指“福、德、生气、天医”。
“避五”:是指“绝体、游魂、五鬼、绝命、本宫”。
*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
甲乙乃夏宜春荣,寅、卯一揆。
丙、寅、丁、卯,值秋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干宫而脱厄。
注:此是指五行各要居于旺相之地,“壬、癸、亥、子”要秋冬。
“甲、乙、寅、卯”宜春夏。
反之“丙、丁、寅、卯”木、火之五行,入秋已失令,只宜保持,“己巳、戊辰”纳音为木,一过秋冬,即有生机。
“干”宫是指“戌、亥”,一过戌、亥入“子、丑,寅、卯”之支皆是水、木之乡,即有生机之兆,故曰:脱厄。
* 值病忧病,逢生得生。
旺相峥嵘,休囚灭败,忧其死绝。
注:命主值病墓,是可忧之遇,值长生之位,为旺相峥嵘之宜。
论及六亲,以生我者为父母,我生者为子孙,克我者为官鬼,我克者为妻财,比和者为兄弟,皆不宜坐逢死绝之地,遇之者论为六亲不吉
之兆。
* 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临丧,目前可见。
注:“墓”是指“辰、戌、丑、未”为四墓。
“鬼”是指克命主之五行。
金怕巳、未火。
木畏乙、未、金。
水忌丙、辰、土。
土虑戊、辰、木。
火惧壬、戌、水……等曰:墓在鬼中。
“足下临丧”,为地支遇丧门。
支及大、小运临丧门,主丧服。
*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
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
注:岁星为:年支子对地支卯。
年支丑对地支寅。
年支寅对地支丑。
年支卯对地支子。
年支辰对地支亥。
年支巳对地支戌。
年支午对地支酉。
年支未对地支申。
年支申对地支未。
年支酉对地支午。
年支戌对地支巳。
年支亥对地支辰。
天年为:年支子对地支亥。
年支丑对地支戌。
年支寅对地支酉。
年支卯对地支申。
年支辰对地支未。
年支巳对地支午。
年支午对地支巳。
年支未对地支辰。
年支申对地支卯。
年支酉对地支寅。
年支戌对地支丑。
年支亥对地支子。
* 先论二气,次课延生,父病推其子禄,妻灾课以夫年。
注:此节是指京房易之论断,“延、生”是大,小游年中之名词。
小游年:干、艮、巽、坤。
辅弼、五鬼、福德、绝体、天医、生气、游魂、绝命。
大游年:坎、震、离、兑。
伏位、祸害、天医、延年、五鬼、生气、六煞、绝命。
详见拙作“神煞丛表法”。
释昙莹以五行相生为父子,木生火等之类。
阴阳相制为夫妻,为交合之辰。
金弱必然畏火,必须以“金”之子“水”来救助……等。
* 三宫元吉,祸迟可以延伸。
始未皆凶,灾忽来而迅速。
注:“三元”即是“天干、地支、纳音”。
三者俱在旺地,有祸也迟。
如果三者皆在弱地,则祸起忽然之间。
* 宅墓受杀,落梁尘以呻吟。
丧吊临人,变宫、商为薤露。
注:“宅”是命前五辰,“墓”是命后五辰,“丧门”之起例前已有列表,“吊客”之起例如下……。
释昙莹以善歌者有繞梁之声,善曲者合宫、商之曲。
今以呻吟愁叹变为薤称之挽曲,乃丧吊临门之灾也。
* 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
支折三轻,慎祸于股肱之中。
下元一气,周居往来之期。
注:这是气运,古诗曰:甲己五年乙庚四,丙辛三岁丁壬二。
戊癸须从一岁推,只有纳音行运气。
相生福德相克凶,五行比顺皆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