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标准化修订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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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标准化修订奖励标准
陕西省标准化修订奖励标准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和表彰标准化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标准化工作的稳步发展,提高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根据《陕西省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以下标准化修订奖励标准:
一、奖励对象。
1. 陕西省内单位和个人在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对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 在标准化修订工作中,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对标准化工作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和个人;
3. 在标准化修订工作中,完成省级及以上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标准。
1. 对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可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2. 对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可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3. 对在标准化修订工作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4. 对完成省级及以上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三、评定程序。
1. 奖励评定工作由陕西省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 奖励评定工作分为提名推荐、初评、复评和公示等环节;
3. 奖励评定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
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同时可以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的捐赠。
五、奖励管理。
1. 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对象的奖金发放和相关奖励活动的组织实施;
2. 奖励对象应当及时领取奖金,并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3. 对于奖励对象的资金使用情况,需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奖励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附则。
1. 对于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给予奖励;
2. 奖励标准和评定程序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
3. 本标准由陕西省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之,陕西省标准化修订奖励标准的制定,将有力激励和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深
入开展,促进标准化工作的提质增效,为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希望广大标准化工作人员和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修订工作,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