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专家谈基础设施BT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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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专家谈基础设施BT模式
BT模式作为一种新的项目融资方式,不仅扩大了各地政府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也有助于提高政府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因此在国内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快速的推广。
笔者在南京内环东线工程BT模式应用研究中,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
1.BT模式和带资建设的区别
在目前国内对BT项目中有积极性的往往是承包商,因此从形式上看BT模式和带资建设工程十分相似。
但是,BT模式与承包商带资建设除了二者合法性不同外,它们还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BT投资人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即在“T”的过程将BT项目转让给政府,而转让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对于投资者没有意义。
若所有权一直控制在业主手中,所有权也无从转让,因而BT则缺少了“T”——转让的过程。
带资建设中出资方无所有权,双方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2)二者的合同地位不同。
在带资建设中出资方是为了承揽工程建设任务而提供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般只是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BT模式中,出资方是工程项目的投资人,承担项目法人的角色,类似于承担政府工程“代建制”中的代建职能。
2.BT单位的组成形式
根据投资人承担的角色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投资人成为BT单位。
业主通过招标或者招商的形式选择投资人,投资人成为BT单位,投资人再招标选择承包商。
BT单位可以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建设管理等任务,BT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或全部分包;或者BT 单位承担融资和全过程代建管理任务,合同条款和激励惩罚机制类似于目前实践的代建制合同。
2)投资人和承包商组成联合体组成BT单位。
投资人和承包商联合体中标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投资人负责融资,承包商负责工程施工建设。
3)承包商组成BT单位。
承包商为主成立项目公司,承包商同时承担融资、代建管理和工程建设服务。
业主只需和BT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融资、工程施工
和采购均由承包商负责。
3.业主和投资人之间的担保
回购担保是BT模式的基础,只有提供某种程度的担保才能获得投资人的信任参与BT项目中。
政府的回购担保方式有:
1)政府承诺函担保,利用政府的信用获得投资人的信任。
2)提供银行保函担保,如果政府不进行回购,由银行支付回款。
3)通过第三方担保,即由政府控股的国有公司为投资人提供担保。
BT投资人提供担保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质量担保,业主也会根据BT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投资人提供其他一些担保,比如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一些重要的工程中业主要求提供同业担保等。
4.BT项目的回购安排
BT项目的回购方式在目前的实践中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投资人投入项目资本金成立项目公司,回购时业主通过股权收购项目公司的股份,投资人获利退出项目公司。
另一方式是在项目建成后将项目立即移交给业主,所有权也随之转让,此后的回购属于双方的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