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考核及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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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经营承包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经营部门经营承包考核工作,体现激励与约束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营部门,是指公司所属工程物流部、现货贸易部、国际贸易事业部及今后新成立的与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合同的经营单位。

第三条经营部门承包考核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

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经营部门的经营业绩。

(二)以业绩为导向,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根据业绩目标达成率,确定考核结果;体现贡献、责任、风险与利益的统一。

(三)落实战略、实现任务目标,有效传递经营压力的原则。

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完成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和管理任务,在考虑各经营部门实际情况的同时,更具前瞻性、挑战
性和持续性,有效传递公司经营发展压力。

第四条经营承包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以财务部确认的调整数据为考核数据。

第二章承包责任人承包奖
第五条各经营部门承包指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各经营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
1、工程物流部实现营业收入_________万元,完成新签合同_________万元,实现利润指标________万元,按________万元计算奖励;
2、现货贸易部部实现营业收入_________万元,完成新签合同_________万元,实现利润指标________万元,按______万元计算奖励;
3、国际贸易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_________万元,完成新签合同_________万元,实现利润指标_______万元,按________万元计算奖励;
各经营部门实际完成利润指标占目标的100%(含)以上的,全额发放;80%(含)-100%之间的,实际奖金按计算结果的70%发放;在目标值的60%(含)-80%之间的,按计算结果的50%发放;低于目标值60%的,按照计算结果的30%
发放。

经营部门副职按承包部门责任人的30%计算奖励。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六条绩效考核目标值的确定
(一)各经营部门于每年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绩效考核建议目标值,并将建议目标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送公司经营管理部。

(二)公司依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各经营部门的基本指标绩效考核目标值,并向各经营部门下达。

(三)经公司董事长授权,由总经理代标公司与各经营部门负责人签订《经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

第七条考核指标与计分规则
考核分数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

(一)基本指标
(二)个性指标
(三)特定指标奖罚
1、应收账款
各经营部门凡是有超过三个月应收账款的,对经营承包责任人按未收回金额分级次处罚金,金额在1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0.5%处罚金;100万元-200万元(含)的部分按0.3%处罚金;200万元以上部分按0.2%处罚金。

考核部门:财务部
2、组织纪律
每发生一起违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不服从公司统一招标部署或内部恶性竞争事件,部门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各罚5000-20000元。

3、客户服务
每发生一起因产品质量、合同履行、服务质量受到通报批评、投标或处罚、受地(市)媒体负面曝光的,部门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各罚5000-20000元。

考核部门:经营管理部、党群工作组
4、经营纠纷
每发生一起经济纠纷并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

考核部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
(四)考核指标内容、权重依据公司经营和管理目标,每年进行适当调整。

(五)相关指标的定义及说明见附件。

第八条奖金计算
(一)奖金基数
奖金基数计算以经营部门净利润目标值为依据。

奖金基数=Σ(区间跨度×计提比例),如某经营部门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为3600万元,其奖金基数
=1000×1.1.%+1000×1.0%+1000×0.9%+600×0.8%=34.8(万元)。

(二)绩效奖金
部门负责人绩效奖金=奖金基数×考核分数/100+特定指标奖罚金额
部门副职绩效奖金、部门其他员工奖金总额由公司研定。

部门绩效奖金总额不得高于该部门净利润的百分之十。

部门内其他员工奖金由部门会同分管领导按照其岗位价值和所做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并报公司研定。

第九条绩效奖金与罚金兑现
实际完成利润占目标值的80%(含)-100%之间,实际奖金按计算结果的70%发放;在目标值的60%(含)-80%之间,按计算结果的50%发放;低于目标的60%的,按计算结果的30%发放。

若当年出现亏损,对承包责任人进行处罚。

受到处罚的相关人员于当年绩效考核周期结束两周内将全额罚金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四章考核流程
第十条考核流程
(一)前期准备。

每年财务决算后,各经营部门依据财务决算数据,按照考核要求对上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及总结分析(书面材料),并报送经营管理部。

(二)数据审核。

经营管理部与财务部对各经营部门考核指标完成值进行审核,并将确认结果报送公司领导班子。

(三)考核评分。

经营管理部根据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及《经营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初步评分,提出考核建议。

考核建议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考核结果。

经营管理部负责向各经营部门反馈考核结果。

(四)考核兑税。

综合管理部依据经营管理部提供的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绩效奖金。

第五章组织保障
第十一条组织保障
(一)成立绩效考评领导,组长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其他班子成员组成。

财务部是公司经营部门绩效考核的执行机构,负责拟定经营部门考核办法;审定各经营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值;负责对各经营部门阶段性经营业绩实现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组织实施各经营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二)机关各部门是考核的辅助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其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财务部制定各经营门绩效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指标及目标值;负责提供各经营部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说明,协助完成考核。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结果的实施,依据各经营部门考核结果,计发奖金,并提出相关人事任免建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各部门外销处在考核时将合并到所在部门一并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奖励均为个人所得税税前奖励,由财务部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扣除。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考核相关指标定义
1、营业收入。

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净利润。

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3、新签合同额。

考核年度的新签合同总额。

4、销售回款率=(期初应收账款结存数+本期应收账款发生额-期末应收账款结存数)/(期初应收账款结存数+本期应收账款发生额)×100%。

5、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收入×100%。

6、存货周转率(次/年)=-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7、预算准确率=实际发生数/预算数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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