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业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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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申请兑付时录入汇票类型、签发 行行号、出票日期、汇票号码 、汇票密押、 出票金额提交后交由城商行进行核押处理。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管理规定
• 对收到查询、退回申请未回复或回复不及 时的,对经办员进行200元/笔的经济处罚。 在查明原因后确系经办员主观原因造成的, 分别对原记账员、复核岗经办员、发送岗 经办员和授权人进行200元/笔的经济处罚, 以上情况造成资金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对每年超过3次未及时回复的, 我部将对直接责任人调离支付系统岗位处 理。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原则
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 净额清算资金
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序
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 行。小额支付系统的系统工作日为自然日, 其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的工作时 间。日切时间为16:00。
小额支付处理下列跨行支付业务
• 普通贷记业务 • 定期贷记业务 • 实时贷记业务 • 普通借记业务 • 定期借记业务 • 实时借记业务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岗位职责
• 记账员:负责往账录入、修改、删除;退汇录入、 删除;汇票录入、修改、删除
• 复核员:负责往账、退汇、汇票签发复核(系统 自动编押);来账重新入账;兑付申请(系统自 动核押)、未用退回录入;逾期客户入账;汇票 打印;汇票重要空白凭证及汇票卡片印模保管; 查询、查复的录入及打印;转讫章保管;查复书 和汇票特殊情况下编/核押;申请退回及退回应答; 收到全额、部分兑付通知和清算资金的抽卡和账 务处理。
不规范查询业务的处理
• 逐笔回复重复的查询 • 查错行的要告知对方 • 按对方查询更正后告知对方 • 有乱码应要求其重发 • 对发给本行非支付系统参与者的查询代为
回复 • 无关查询进行适当回复 • 通过查复要求对方缴费或先查复,后缴费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管理规定
➢我行银行汇票编押由行内系统自动完成, 其中编押时在复核交易结束录入出票金额、 申请人账号、汇票号码(8位)后自动生成 密押。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申请加入
• 新增机构加入支付系统,应按照申请、审 查、实施、加入四个阶段的程序办理。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申请加入
➢ 申请书。要求以文件行式,纸质+电子文档(OA) 各一份,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机构注册所在地、 支付结算业务状况、内部管理状况、人员配置状 况、接入方式(直联或间联)和支付系统行号信 息、地址、邮编、网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座机) 等。
全国支票影像—拒绝付款(退票)的处理
➢重复提示付款; ➢非本行票据; ➢出票人已销户; ➢出票人账户已依法冻结: ➢持票人已办理挂失止付或已收到法院止付
通知书; ➢持票人开户行申请止付; ➢数字签名或证书错误。
电子商业汇票
• 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 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 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 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全国支票影像—票交回执处理
交易类型*[1-票交回执业务处理] 是否仍然付款*[0-否]
票交委托日期 [ ] 提出行号 [ ] 票交交易序号 [ 0]
业务类型*[
]
支 票 号 码[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原发起行行号 [
]
原发起行行名 [
]
汇款帐卡号 [
]
汇款人名称 [
]
收款人账号 [
]
收款人名称 [
]
币 种 [01-人民币]
全国支票影像—提出票据凭证审查
➢ 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 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
否相符; ➢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
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 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 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 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加盖骑缝 章; ➢ 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做委托收款背书。
➢ 工商营业执照、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 营业许可证、银监局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 法人单位(代理间接参与者)另需申请机构银行 内部控制制度、支付清算应急处置预案(加盖其 公章)各2份,与我行签订支付系统清算协议原件 及复印件。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管理规定
各营业网点从事支付系统(包括大、小额 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及城商行 支付清算系统)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同时须向会计结算部进行报备(见附表)。
• 查询、查复包括:大、小额支付系统、城 商行支付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 统。被查询行应及时按对应查复种类给予 答复,不得积压。对更正支付业务要素的 查询,如更改收款人账号等,必须严格以 客户提交的原始凭证的记载内容为依据进 行查复。严禁银行和个人擅自更改原始凭 证内容,发出查复信息。
查询查复注意事项
普通贷记支付业务
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 • 汇兑 • 委托收款(划回) • 托收承付(划回) • 国库贷记汇划业务 • 网银贷记支付业务
定期贷记支付业务
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 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 务。 代付工资业务 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
实时贷记支付业务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岗位职责
• 发送员:往账、退汇发送;汇票资金移存; 兑付申请、未用退回复核;来账(含汇票 部分)接收打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保管; 查询、查复的接收及打印;汇票专用章保 管。
查询查复管理
➢加强查询查复、自由格式报文和退回申请 的管理 。
➢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 理
查询查复注意事项
申请退回应答
• 尚未贷记接收人账户的,经授权,根据原 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汇报文办理退 汇,并向原发起行发送同意退回的应答信 息。
• 已贷记接收人账户的,接收行向原发起行 发送拒绝退回的应答信息,对拒绝退回的 业务由发起行或发起人与接收人联系。
不规范查询业务
• 重复查询 • 查错行 • 主动更正自身错误 • 以查询的方式答复对方发起的查询 • 无关报文
全国支票影像—拒绝受理处理
➢未记载银行机构代码; ➢支票金额超过规定上限; ➢未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 ➢支票凭证不真实; ➢超过提示付款期; ➢远期支票; ➢持票人未在本行开户; ➢签章不符合规定:
全国支票影像—拒绝受理处理
➢大、小写金额不符: ➢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记载不全; ➢不得更改事项更改或可更改事项未按规定
金 额[
]
回执类型*[ ]
退票代码个数 [0[O1] ]
退票补充说明 [
]
[O1]输入个数后按提交键自动显示退票理由
全国支票影像—拒绝付款(退票)的处理
➢ 大、小写金额不符; ➢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不全; ➢ 出票人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 ➢ 约定使用支付密码的,支付密码未填写或错误; ➢ 持票人未做委托收款背书; ➢ 电子清算信息与支票影像不相符: ➢ 出票人账号、户名不符; ➢ 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据款项;
实时借记支付业务
是指收款行接受收款人委托发起的、将 确定款项实时借记指定付款人账户的业务。 • 个人储蓄通兑业务 • 对公通兑业务 • 国库实时扣税业务
大额支付日间业务处理时间
• 日间业务处理时间(8:30——17:00) • 本行各网点大额往账业务预轧账时间16:30,
16:30-17:00期间发生的大额往账业务,各 网点需电话通知清算中心,清算中心及时 与人民银行核对清算资金。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原则
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 全额清算资金
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具体业务
• 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 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
务 • 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 • 城市商业银行签发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
电子商业汇票
✓电子商业汇票 ✓纸票登记 ✓公开报价
电子商业汇票纸票登记
• 承兑登记、未用退回登记、贴现登记、转 贴现登记、再贴现登记、质押登记、质押 解除登记、委托收款登记、结清登记、拒 付登记、挂失止付登记、止付解除登记。
电子商业汇票纸票—网点登记
未用退回登记 质押登记 质押解除登记 委托收款登记 结清登记 拒付登记 挂失止付登记 止付解除
兑付资金的汇划业务
清算账户中不足清算的支付业务, 按以下队列排队
• 错账冲正 • 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 • 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 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额清算 • 紧急大额支付; • 普通大额支付。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序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 作日,运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运行工作 日及运行时间。
全国支票影像—出售支票的处理
• 银行出售支票时,应在支票右下角支付密 码栏下方加盖付款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
全国支票影像—提入票据审核
✓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做委托收款背书; ✓电子清算信息与支票影像内容是否相符; ✓出票人账号、户名是否相符; ✓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是指付款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发起的、将 确定款项实时贷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
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普通借记支付业务
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 • 中国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 • 国库借记汇划业务
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 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 务。 • 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 • 国库批量扣税业务
• 查询行对本行接收或发出的支付业务有疑 问,以及受理客户的查询事项,需要对业 务要素进行查询的,及时向查复行发送查 询信息。 查询行收到查复信息后,对所查 询问题已得到明确答复的,经业务主管审 核后,立即按有规定处理或通知客户。
查询查复注意事项
• 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提交业务人员确认, 业务人员依照查询内容,认真查阅有关账 册、凭证和资料,查明情况和原因,报经 业务主管审核同意,在当日营业时间至迟 不得超过下一工作日上午回复原查询行。
全国支票影像—提出票据凭证审查
➢支票票面是否记载银行机构代码;
➢支票金额是否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影 像支票业务的金额上限;
➢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 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是否为 远期支票;
➢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 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 名称是否一致;
全国支票影像—收到小额支付系统支票业务回执
• 对拒绝付款的回执,提出行匹配并销记提 出支票业务登记簿后,经行内系统打印退 票理由书一式二份,一份加盖业务公章连 同支票和进账单一并退还持票人,并办理 签收手续,一份随当日传票装订。
全国支票影像—逾期未收到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回执
• 提出行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支票业务回执 的,应主动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向提入行发 出查询;支票提示付款期届满仍未收到支 票业务回执的,提出行可将实物支票退还 持票人并办理签收登记。支票退还持票人 后收到支票业务回执,回执确认付款的, 按来账贷记收款人账户,并通知持票人交 回退还的支票;回执拒绝付款的,打印退 票理由书交持票人。
对拒绝受理的支票,持票人开户银行应填 制一式二联拒绝受理通知书,加盖业务公 章后将其中一份连同支票和进账单一并退 持票人,一份留存,定期归档。
全国支票影像—收到小额支付系统支票业务回执
• 行内系统打印的来账凭证作为贷记收款人 账户的凭证,同时抽出专夹保管的支票和 二联进账单,其中第二联进账单和支票作 来账凭证的附件,第三联加盖转讫章作收 账通知交持票人。
更改; ➢出票人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的支
票已背书转让; ➢背书不连续; ➢使用粘单,未按规定加盖骑缝章;
全国支票影像—拒绝受理处理
➢持票人未做委托收款背书; ➢背书不符合规定; ➢出票日期使用小写数字填写; ➢因票面污损导致必须记载事项无法辨认;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他拒绝受理事
项。
全国支票影像—拒绝受理处理
银行汇票
• 汇票资金的核算通过“开出汇票”科目, 下设3个分户:签发户、移存户和逾期退回 户。
签发户
• 签发行签发汇票记签发户贷方,核销汇票 时记签发户的借方。如收到资金清算中心 的全额兑付通知书 CMT725或多余款退回 CMT123 。该户余额应与汇票签发登记簿 的余额一致;与未核销汇票卡片的余额一 致(帐实一致)。余额反映签发行已签发 未核销的汇票款项。签发户的余额应与移 存户的余额反方向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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