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幼儿园已第三方名义收入费用处罚决定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幼儿园已第三方名义收入费用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幼儿园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本机关依法于20**年***月***日对你幼儿园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你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未实行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
你幼儿园没有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销售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
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业和国价格法》第一三条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不标明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认定以上违法事实的证据:《检查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和拍摄的照片为证。
提取的照片都是真实、合法的,目都经过当事人签字,证明该幼儿园没有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销售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20**年**月**日向你幼儿园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听证以及未到我局进行陈述与申辩,视为放弃听证和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20**年**月**日检查组按执法程序向你幼儿园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在*日内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
你幼儿园经教育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外罚规定》第十三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湘市监法〔2020〕121号)之规定,经审理决定,罚款****元上缴财政的处罚决定。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请你幼儿园接本外罚决定书之日起一五日内,将罚款****元上缴***财政局,开自行:*************,账号: *******。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幼儿园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物价局或***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