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陇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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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陇家福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甘卫发[2015]348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陇家福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的通知
(甘卫发〔2015〕348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人口)委、计划生育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4〕28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创建陇家福幸福家庭活动,省卫生计生委、省计划生育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陇家福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挖掘、选树一批陇家福幸福家庭典型,增强示范带动力,引导和激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热情,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传承优良家教
家风,促进乡邻诚信、友善,家庭和美、健康,社会和谐、文明,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评选条件
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创建目标和主题,以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好,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态好,家风家教培育好,传统美德发扬好,社会公德遵守好,乐于奉献带动好等“六好”为标准,突出率先、积极执行和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农村双女家庭,少生快富示范户,幸福工程项目救助户,以及常年致力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基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乡村计生专干、村计生主任、自管小组长、计生协会会员家庭。
三、活动步骤、程序和方式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群众互动、公众参与的方式,通过自荐、推荐、评选,挖掘感人事迹,晒出幸福故事,评出和谐、健康、文明、诚信新家庭。
(一)初选推荐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各级推选,市州确认后上报。
每个市州推荐3-4户候选家庭,填报甘肃省陇家福幸福家庭推荐表,同时报送幸福家庭成员简介(姓名、年龄、身份、职业、爱好等)、事迹材料(字数1000以内,语言精练,叙述生动,突出故事性)、多媒体影像资料(图片不少于5张,配文字说明,其中含一张全家福照片)。
请将以上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管理处(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二)公示终选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30日):候选家庭在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文化影视频道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甘肃省卫生计生委(http:
//)、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http://官方网站以及陇家福幸福家庭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