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合集下载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解读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解读

塑胶件检验标准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塑胶件检验标准办法

塑胶件检验标准办法

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刻: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专门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爱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方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iQC塑料件检验标准

iQC塑料件检验标准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编 制
袁斌钧
审 核
批 准
制定日期
2016.04.08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第3页 共5页
作 业 指 导 书
塑料件检验规范
编号
LFN/QC-02-02
版 本
A/0
生效日期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涂膜

6
熔接缝

6
露底

7
滋边(毛刺)

7
分界线不清

8
塌坑

8
虚喷

9
断裂

9
喷花

10
油印

10
泛白

11
拉毛

11
杂物(毛尘)

12
划伤
12
划伤

注:被判定不合格批量制品,由委托方视不良情况进行修复后,方可移交重新检验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6mm2个; ∮≤0.2mm4个, 两点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C面:不明显影响
丝印:丝字样或图案到此为止
图形、字体应整齐、工整,
2
垂流
A、B、C面不允许有垂流
3
针孔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3mm2个;∮≤0.2mm点3个,两点间距大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3.3.2 尺寸、材质及配合的检验方法
a、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IQC进料检验规范--塑胶类

IQC进料检验规范--塑胶类
10.检验工具及材料:百格刀、3M胶带、卡尺、3H铅笔、橡皮擦、酒精、白棉布/棉签、秒表、硬度计、膜厚仪、色差仪、戒刀等.
目录
1.喷油类……………………………………………………………………………………………第5页
2.电镀类……………………………………………………………………………………………第6页
3.丝印、水转印类…………………………………………………………………………………第7页
8.8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常见于内折弯角、孔的边缘截面、基材切口边缘截面等;
8.9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的现象.
8.10发黄/发黑:电镀后表面异色,常见于光铬/半光铬/枪色等
9.级面定义:
9.1A级面:组装成品后,数码相机的外表面; B级面:组装成品后,数码相机的内表面,外面看不见.

2.产品表面平滑度良好,手摸无粗糙感、刮手感;(磨砂型产品除外)

3.喷油表面无明显地气泡、针孔

4.喷油表面无明显地杂物、异物,A面异物直径应≤0.2mm,同一表面不能超过2点,间距为30mm以上;B面不作要求;(参照黑点卡)

5.喷油表面无凹痕、弯曲等变形现象;

6.喷油表面不允许有深划痕;


7.耐溶剂
酒精/白色棉布/棉签
1.以白色棉布或棉签沾上工业酒精,在喷油面以500g压力,1分钟往返擦拭20次,棉布不能沾有油漆,涂层无变化。
2.模拟手摸掉油测试:用5%盐水,无尘布,1000G压力测试5次,无尘布上无颜色!

8.实装
相关配件
1.取前壳、后壳、中壳、装饰件等配件进行实际组装,组装后外观良好.注意整机色差.

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5.1检验方法:目测、手感、实配、擦拭
5.2检测工具:卡尺、标准3M胶纸、外观缺点样品、浓度为98%得酒精、图纸、塞规。
5、3检验条件
5。3.1灯光强度:60W荧光灯(照明强度达到800LUX)
5.3.2目视距离:眼睛与被测物体得距离约30cm—45cm。
5。3.3目视角度:检测角度范围与被测检面成90°±45°。
文件首页
文件编号
版本
制定日期
修改内容
制定
审核
批准
WI—QC-WI79
A/0
2010/01/22
初版发行

☆☆☆☆☆☆☆☆☆☆☆☆☆☆☆☆☆☆☆☆☆☆☆☆☆☆☆☆☆☆☆☆☆☆☆☆☆☆☆☆☆☆☆☆☆☆☆☆☆☆☆☆☆☆☆☆☆☆☆☆☆☆☆☆
制定
确认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1、目得:
建立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确保塑胶件来料检验规范,保证塑胶件来料符合公司得使用要求、
4.2.9油墨耐腐蚀性:就是指油漆在胶件需能够抵抗一定得化学溶解。(5PCS/LOT)
检验方法:用白绵纱包着500克砝码浸湿98%酒精压在试件被测面来回擦拭20次后,瞧试件被测面有无缺损、脱色,没有则判ACC,如有则判MAJ、
4。3丝印缺陷定义
4。3.1丝印位置偏移:指丝印图案尺寸位置与图纸所标注尺寸位置不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件得外观、尺寸、结构及功能方面得检验。
3、抽样与接收标准:
对来料按MIL—STD—105E单次抽样计划(一次检验水准)中一般检查水平II,
AQL为CR=0、MAJ=0、40、MIN=1、5抽样检查方案进行抽样检验、
4、塑胶件缺陷定义:
4.1注塑缺陷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IQC塑胶件检验规范

IQC塑胶件检验规范

1 目的使IQC在检验塑胶件时能有章可循,以确保其检验后符合品质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件进料检验。

3内容检查工具: 卡尺、色差仪、百格刀、耐磨实验机、铅笔硬度实验机、塞规、针规。

检查面区分:一级面(A面):最常见的表面,通常处于观察者视线的正面二级面(B面):第一测量面次常见,正常使用中常可见的表面,观察者视线的侧面三级面(C面):表面在正常使用时很少被人见到,且通常被遮住或盖住四级面(D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表面,只有在拆卸时才能看到检验人员与环境要求A、所有的检验必面在室内进行,要求检验人员色觉正常,视力或纠正视力以上B、正常检验是从正常角度观察每一个面, 90° +/- 15°垂直和水平角度.C、检查距离与时间:眼睛与观察表面的距离为30cm±5cm.观测某一个部份的所有表面的时间不大于3秒外观检查(内容及标准见下表,MIL-STD-105E G-II MAJ: MIN:总缺点数要在2EA以内,缺点间距离30mm以上(特殊要求时按要求管理)尺寸检查3.5.1 来料尺寸需与样版及图纸符合,且在工程允许误差范围(必要时可每模选1PCS进行试装)3.5.2要求每个模号物料均需测量到(供应商每LOT提供的尺寸检查报告与实物,IQC需进行确认)信赖性检查(CHECK检查 n=5,c=0)3.6.1其它信赖性测试参照《信赖性检验规范》3.6.2相关测试有特殊要求时,需按特殊要求执行4 环境物质管理要求:进料均应符合《ROSH检验规范》要求进料时需对环保标识确认,并将ICP No 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上XRF 检测试时每LOT均需抽样测试,并将结果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被测品环境物质不合格时,整LOT则判定不合格,并进行追溯性管理。

5 记录《进料检验记录表》《供应商进料检验历史记录表》《实验报告书》6、参照《污点对照表》《信赖性检验规范》7、注意事项:检验时需带防护性手套,以防出现人为的损坏及脏污检测设备需注意防护(卡尺/千分尺用完需放入盒子装好,防止损坏)。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

IQC 塑胶件检验标准
4.1.3披锋(溢料、飞边)
注:装配之后非拆卸不能见到的披锋不计外观缺陷,但因功能需要在使用时要打开的部位内部,按“底壳底面”标准接受披锋;目视为锯齿状或手感锋利的披锋不接受。
4.1.4亏料:外表不允许有3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注: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组合按键:指装配时成套使用或一台机里由多个同类键组合成套的键.
丝印位置:
a.借助参照线,整体偏斜≤0.2mm可接受;
b.个别字体图案、字组允许偏斜长度1/100,但正常视觉不应太明显。
c.水平方向平移应≤0.4mm,上下方平移应≤0.2mm;
d.带LCD窗口的镜片,丝印边线位置和偏斜应不影响LCD显示功能;
在厚度≧5mm玻璃板上可晃动间隙在0.3 mm以内
装配后配合缝局部间隙过大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3mm以内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2 mm以内
错位
错位小于0.3mm以内
错位小于0.2 mm以内
4.1.8脱皮、烧焦、银纹
类别
部位
接受标准
底、面壳
正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侧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底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b.附着力测试:用12 mm美纹纸粘贴在塑料件表面,用橡皮擦压实(去除里面的空气),然后沿450方向快速拉起,共撕5次,喷油丝印未脱落为合格。
4.5检验使用仪器、工具及方法
4.5.1检验用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限度样板、电批、塞尺。
4.5.2外观:使用目测法,色限度样板
4.5.3结构尺寸:使用游标卡尺、塞尺进行量测
3.9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IQC塑胶类进料检验规范

IQC塑胶类进料检验规范

√ √ √ √ √ √ √ √ √ √ √
异色点 外观 披锋
无明显异色点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ф≤0.8mm ≥3个;ф ≤0.5mm≥4个,两点间距≦45mm; C面:无明显影响;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A面:有披锋,不可接受 不允许有影响装配或伤手的批 B面:高<0.2mm,不影响装配 锋 影响装配或使用 离人体50cm处观察,有明显差异,不可接受
文件编号:WI-QU-058 版本:B 文件名称 版次:00 页 ,共 3 页 页码:第
塑胶类进料检验规范
审核/日期
制订部门:品质部 批准/日期
制订/日期 1.目的
明确塑胶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 范围: 2. 范围: 适用于我司所有玻璃制品来料检验。 3.检验条件: 检验条件: 3.1 照明条件:日光灯600~800LUX; 3.2 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 3.3 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內; 3.4 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 3.5 检验工具:卡尺、孔径规、厚薄规、3M胶带、涂层厚度测试仪、黄变测试仪、灼热丝测试仪 等 4.参照资料: 参照资料: 依照MIL-STD-105EⅡ级单次正常检验:CR=0,MA=0.65,MI=1.5 检验内容: 5. 检验内容: 检验 项目 规格要求 缺点描述 判定
规格要求
制订部门:品质部 缺点描述 判定
CR MA MI
外观
其它
A、B面:有气纹、缺胶、变形、堵孔、污渍、缩 无明显气纹、缺胶、变形、堵 水、流纹、射胶不足 孔、污渍、缩水、流纹、射胶 不足 影响装配或使用的缺点 实测尺寸大于要求±0.5mm ,但组装后不影响产 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 实测尺寸大于要求0.5mm ,组装后对产品的使用 性和外观有影响,或不能组装或松动Βιβλιοθήκη 8.记录表单: 记录表单: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塑料成型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塑胶产品检验。

3、职责3.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部主管协调处理。

3.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抽样方案按照MIL-HKJ-888抽样检验计划执行,一般检查水平Ⅱ,AQL:MAJ=0.65 MIN=2.5。

5、相关检验标准5.1等级面划分标准A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

B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看到。

C级面:一般看不到,但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5.2检验条件a)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1000流明)。

b)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 B等级面为500mm C等级面为1000mm。

5.3缺陷分类5.3.1致命缺陷:对使用者、携带者有危害,伤害性命或潜在不安全是我卫生性、环保性缺陷。

5.3.2严重缺陷:影响或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功效。

5.3.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或功效,但对外观有一定影响。

5.4塑胶产品(含丝印产品)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塑胶件检验标准办法

塑胶件检验标准办法

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刻: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专门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爱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方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3.
按键孔和按键周边有披锋,塑胶件周边有披锋,对功能及外观无影响的披锋长度:W≤1mm

4.
产品粘模

5.
痴模(模花):
A面:大于1个

B面L≤1mm,W≤0.2mm大于1个,

C面L≤1mm,W≤0.2mm大于2个,两个间距≥2cm;

6.
夹水线:
A面:大于1个

B面L≤1mm,W≤0.2mm大于1个;
6.2缺陷代码对照表:(表1)
缺陷名称代码表
代码
名称
单位

数目

Ф
直径
mm

长度
mm

深度
mm

宽度
mm

面积
mm²
项目
塑胶件不良项目
判定
CR
MA
MI
1.
颜色不均(色条、色线、色花),白边(分型面附近1mm处),比对样板,不超样板的颜色。

2.
变形:扭曲(机身不平),翘曲高度大于总长0.2%,弯曲高度大于总长0.2%,

8.
缩水:

A面大于1个;
B面s≤0.5cm2大于1个;

C面s≤0.5cm2大于2个;两个间距≥2cm

9.
污点,杂物:塑胶件表面没有明显刮手的感觉,不见底色,但30cm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
A面:大于1个

B面:L≤1mm, W≤0.3mm接受2个,两个间距≥2cm,

C面:L≤1mm, W≤0.5mm接受3个,两个间距≥2cm,
右的行程,在样本表面来回擦试(一个来回为一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脱皮:指胶料表面起皮或分层。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燃烧,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气纹:因气体干扰而使胶件表面形成的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胶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波纹。
杂色点:指不可擦除的明显不同于要求色的点状混色、污点等。分黑点与不全黑点两类。
a.黑点:指黑色的杂色点。
b.不全黑点:非黑色的及不完全是黑色的杂色点的总称。
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余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
边沿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含加工损伤)
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注: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水口高度
a.成品可见的水口:不可高出平面,不可低于平面mm,且不锋利。
b.上部有覆盖物(如:背贴)的口水高度≤mm。
c.要求与周边修平的水口:允许高度公差为+0/。
d.不影响外观、功能、装配的水口高度不计。
边沿缺损:不接受边缘缺损或加工成锯齿状的塑料件。
目的:为规范检验员对塑料件的检验与试验及不良的判定。
范围:适用于塑料件的检验与判定及部份其它类似材料的外观检查。
定义:
浅划痕:指没有明显刮手感觉,但35cm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且不能见到底色。
深划痕:指有明显刮手感觉的线状凹痕。
缩水:塑料冷却时变形在表面形成的凹陷。
披锋:指在分型、滑块、镶件缝、顶针孔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
检验使用仪器、工具及方法
检验用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限度样板、电批、塞尺。
外观:使用目测法,色限度样板
结构尺寸:使用游标卡尺、塞尺进行量测
试装配:使用电批把相关部件进行装配检验。
抽样方案,不合格判定:
抽样按ANSI/ASQCⅡ级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检,
AQL值:MA=,MI=判定。
不合格判定如下表
处理方法:按《进料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执行
≤3
2

2
透明罩
有效透明面

1
≤1
1
按键
可见面

1
≤1
1
b.深划痕:伤及材质的划伤
类别
部位
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
长度(mm)
条数
长度(mm)
条数
底、面壳
面壳正面
不收
不收
不收
不收
底、面壳侧面

1
≤1
1
底壳、底面
≤2
1

1
透明罩
有效透明面
不收
不收
不收
不收
按键
可见面
不收
不收
不收
不收
注:无论深划痕还是浅划痕不允许正对商标,不可使字迹断划。
缩水:表中所定深度是指缩水部位相对于其周边凹入的最大距离。
类别
部位
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
深度
面积
数量
深度
面积
数量
底、面壳
面壳正面
不允许有缩水面积大于2mm2的缩水
底、面壳侧面

≤4
1

≤4
1
底壳底面

≤6
1

≤5
1
按键
可见面
不允许视距35cm可见的缩水
不允许视距30cm可见的缩水
透明罩
透明面
不允许视距40cm可见的缩水
组合按键:指装配时成套使用或一台机里由多个同类键组合成套的键.
丝印位置:
a.借助参照线,整体偏斜≤可接受;
b.个别字体图案、字组允许偏斜长度1/100,但正常视觉不应太明显。
c.水平方向平移应≤,上下方平移应≤;
d.带LCD窗口的镜片,丝印边线位置和偏斜应不影响LCD显示功能;
e.粘接镜片时不能造成位置偏移和偏斜;
不允许视距30cm可见的缩水
注:缩水部位不可影响丝印/移印。深度单位:mm;面积单位:mm2
披锋(溢料、飞边)
注:装配之后非拆卸不能见到的披锋不计外观缺陷,但因功能需要在使用时要打开的部位内部,按“底壳底面”标准接受披锋;目视为锯齿状或手感锋利的披锋不接受。
亏料:外表不允许有3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部位
接受标准
长度mm
深度mm
数量
部件正面
不收
不收
不收
部件侧面
不计

不计
≤4
部件底面
不计
不计
不计
变形:不接受影响外观、功能的变形。
变形现象
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
表平面凹凸不平
接受高、低相差以内的变形
接受高、低相差mm以内的变形
底面支撑脚不平
在厚度≧5mm玻璃板上可晃动间隙在以内(不会晃动不计)
在厚度≧5mm玻璃板上可晃动间隙在mm以内
附着力及抗酒精强度
a.抗酒精强度试验(此实验应在喷油丝印最少8小时后进行):用Φ5cm,200g的重锤包上3层棉布,蘸上95%以上的酒精,在丝印表面擦试,移动距离为10cm,以酒精挥发干的时间为速度,来回为1次,进行50次擦试后,丝印油不变色且无明显脱落。
b.附着力测试:用12 mm美纹纸粘贴在塑料件表面,用橡皮擦压实(去除里面的空气),然后沿450方向快速拉起,共撕5次,喷油丝印未脱落为合格。
1

1
不全黑点

1

1
组合按键
可见面
黑点

2

2
不全黑点

2

1
透明罩
有效透明面
黑点

2

1
不全黑点

2

1
表中允许的杂色点限于:
a.杂色点远离商标20mm以上,远离同色字体10 mm以上,若是多个点则彼此间距40 mm以上。
b.载体可见面积大于1cm2。
单个按键:指单个装配,且一台机里同类键只有一个的按键。
装配后配合缝局部间隙过大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以内
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mm以内
错位
错位小于以内
错位小于mm以内
脱皮、烧焦、银纹
类别
部位
接受标准
底、面壳
正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侧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底面
按杂色点标准处置
按键
可见面
不接受
透明罩
透明面
不按受
气纹、流纹
指对于“光面”(指表面无饰纹,高光洁度的面)按下表处理。
批准:
日期: 10/21/2005
日期:
日期:
脏污:指灰尘、油迹、污水等35cm可见的外来污染物,
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外观要求(一般标准为正常使用标准,加严标准为特殊指定检验标准)
划伤、划痕:
a.浅划痕:不划伤材质,宽度应在以内。
类别
部位
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
长度(mm)
条数
长度(mm)
条数
底、面壳
面壳正面
≤2
1

1
底、面壳侧面

2
≤2
2
底、面壳
底壳、底面
附表一:
不合格判定
序号
检验专案
缺陷内容
MA类
MI类
1
外观
严重超出外观检验要求或影响装配
О
轻微超出外观检验要求或不影响装配
О
2
结构尺寸
严重超出工程要求尺寸且影响装配
О
轻微超出工程要求尺寸且不影响装配
О
3
附着力
常规附着力测试不能通过
О
4
防酒精效果
酒精试验40次以下通不过
О
40次至50次内可通过
О
起草:
审核:
类别
部位
接受标准
底面

面壳正面
不接受视距35cm可见的上述缺陷。
底、面壳侧面
接受视距35cm不明显的上述缺陷共2处,每处面积小于10mm2。
底壳底面
接受视距35cm不明显的上述缺陷。
按键
可见面
不接受上述缺陷。
丝印/喷油颜色
a.颜色应符合样板;
b.由重影、套影引起的色差在视距25cm看不明显为可接收;
f.符合所签样板。脏Fra bibliotek:接受5秒钟内可用压缩空气吹掉或用布(可浸水或酒精)擦掉的脏污。
说明:(1)外观检验条件为:以100支烛光(40W白炽灯)之光源距产品1米,以30公分视距目视5-10秒,观察角度为移动被检物±45℃.
(2)检验员视力在以上(含纠正后视力)
结构尺寸:各部份尺寸应符合样板及工程图纸要求,且与相应部件配合良好。
文字图案:商标不允许有丝印/移印不良存在。(除色差可在限度样偏差范围外)
不良专案
接受标准
色 差
所有图案、字迹色差应在限度板范围内
模糊不清、飞油
正常视距(25cm)不允许有飞油等引起的笔划不清
笔划残缺
正常视距(25cm)观察要求:
小字体(5mm以下)不能见到明显笔划中断。
大字体及图案不允许可见的笔划中断、粗细不匀(设计要求的例外)。
重影/套印不良
同色重影区宽≤mm
异色重影:A类产品不允许35cm可见的重影
杂色点

部位
杂点类别
一般标准
加严标准
直径(mm)
点数
直径(mm)
点数
底、面壳、卡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