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朔政办发[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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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0.02.04
施行日期2010.02.04
文号朔政办发[2010]6号
主题类别消防管理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朔政办发〔20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各驻朔单位:自2008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朔州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以加强消防安全创建工作为主线,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在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队(站)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高了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能力,保持了我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全市连续四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2009年12月中旬,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县(区)贯彻落实2008-2009年度《朔州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了考评验收。

这次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2008年市政府与各县(区)签定责任书以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

考评结果说明,全市各级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经费投入迅猛增加,装备建设快速发展,消防宣传有声有色,隐患整改力度加大,火灾形势基本平稳,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

现将
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年取得的成绩
(一)各县、区政府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工作对策,解决重大问题。

每年初,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都能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在农村防火、隐患整治、消防工作社会化、重要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纷纷带队检查,发表电视讲话,参与宣传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面上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真正做到了同组织、同部署、同落实。

平鲁区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并先后多次组织对全区各乡镇、各系统、各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门的督促检查。

(二)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2008-2009两年,全市共发生火灾654起,直接财产损失388万元,受灾213户,烧毁建筑35155平方米。

火灾四项指标比上一考评周期明显下降,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三)加大消防投入,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条件稳步提升。

2008年以来,全市消防装备投入近2000万元,共购置各类消防车22辆,消防坦克1辆,消防机器人2台,提前实现省政府下达的装备建设目标。

市政府投资3000余万元,新建了11000平方米的消防指挥大楼,已于2009年9月投入使用。

两年来,各县区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增建、补建市政消火栓,有效解决了市政消火栓严重不足的问题。

开发区管委会克服一切困难,优先支持消防工作,专门划拨20亩土地用于消防特勤站建设,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为建成后的新站投资1000万装备款,目前,总建筑面积为5359平方米的开发区消防特勤站主体已完工,预计2010年8月投入使用。

朔城区政府2009年业务保障经费达到了219万元,同时划拨土地30亩,为城区消防二站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规划、立项等各种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在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方面,山阴县政府将企事业联合消防队22名队员纳入事业编制,县财政每年投资30万元作为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

2009年4月,山阴县政府专门为专职消防队22名队员办理了医疗保险,极大地促进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健康、有序发展。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为全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各级政府在加大消防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全市各县区都已完成了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初步建立起了目标明确、脉络清晰消防规划覆盖网络,实现了我市消防基础工作质的飞跃,为全市消防工作持续健康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2009年以来,各区县、各单位先后开展了高层、地下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等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在治理中,坚持督促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服务相结合,认真分析火灾形式,及时整治薄弱环节,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针对检查和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事,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国庆前夕,全市6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为国庆安保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并从根本上消除了火灾隐患,避免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8年4月23日,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就我市创造性地组建突发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突发环境应急救援工作和加强消防部队建设进行了全面地总结推广。

(六)是依托消防宣传“六进”,大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工作,宣传先行。

两年来,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建设标准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

通过“变被动为主动,变次要为主要”,不断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尤其是在“119”消防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单位广泛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介加强消防宣传,各级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并亲自走上街头散发消防宣传单,使消防工作深入人心。

怀仁县政府组织新闻、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介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面,免费向社会发放15万份消防宣传资料,将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引入中小学课堂。

为推广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先进做法,怀仁县还专门组织召开消防工作现场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极少数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重视不够,不能认真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表现在消防组织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消防安全管理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

相当数量的单位对火灾危害的认识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

(二)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各县区消防规划都已完成,但贯彻执行规划仍有不少阻力,历史欠账没有得到根本治理。

部分县(区)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速度不同步,区域消防安全仍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消防队(站)人员、装备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的经费预算和投入较少。

主要是警力严重不足,车辆、通讯等装备器材相对落后,不适应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生存和发展。

(四)部分社会单位火灾隐患仍然突出。

就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来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自动
消防设施损坏,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缺损、疏散出口锁闭、市内消火栓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尤其是一些民营、私营和个体化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消防设施短缺、职工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差,发生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的隐患依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任务仍不容乐观。

(五)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条件依然较为落后。

发生火灾后,不能得到及时、迅速的扑救,火灾次均损失和百起火灾死亡率均大于城市。

(六)消防宣传工作创新的思路和工作策略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沿袭传统的宣传方式多,创新改革的方式少,尤其是消防公益广告的投入每年需要一定投入,各地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未能长期设置消防公益广告。

以上问题的存在,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社会消防工作的发展。

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着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城乡防火条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亟待加强的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组织,不断完善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开展消防工作,遏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要加大消防投入,加快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进程。

在城市消火栓和消防队(站)建设上下功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对消防事业的资金投入,要将每年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所需经费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

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队伍建设实际,不断追加基层消防机构业务经费,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促进我市火灾隐患的整改,打一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消防战争,消除隐患,全力构建社会“防火墙”。

消防部门既要严格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还要结合实际为火灾隐患单位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援助,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对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单位,要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断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和依法取缔等强制措施,全面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朔州现场会的精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
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

(五)要将消防安全与煤矿安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盘考虑。

坚决防止各类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安全发展和率先发展保驾护航。

二○一○年二月四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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