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曾国藩奏办粤厘济饷一案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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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曾国藩奏办粤厘济饷一案的考察
谢起章 杨奕青
曾国藩统辖的湘军属于官勇,粮饷本当出自公家,然而由于当时清政府国库空虚,户部无饷可拨,所以他不得不就地自筹粮饷,并把厘金作为湘军的一项重要饷源。
尤其在1860年(咸丰十年)夏出任两江总督后更是“依厘为命”,不仅在湘军占据之地设卡抽取,在辖境之内设局提取,在其家乡湖南特设东征局分取,甚至千方百计越省奏取。
同治初年他奏办广东厘金接济军饷,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此事牵动朝野,引发两广总督、广东巡抚等大员异乎寻常的更迭,与晚清政局演变有直接关系。
在此拟作一番考察,以明其真相与影响。
一、湘军集团势力的膨胀与饷绌
1860年,清王朝的正规军队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抵抗英法联军入侵的两条战线上,均遭惨败,面临全面崩溃的危局。
这时,曾国藩统辖的湘军崛起,成了支撑清王朝统治的一个支柱,在镇压太平天国主要战场上加紧反扑。
1861年攻陷安庆后,左宗棠部楚军在浙江江山抗击侍王李世贤部;多隆阿督湖北湘军李续宜、成大吉等部把英王陈玉成围困于庐州;鲍超部霆军将忠王李秀成部赶出江西;而曾国荃部湘军主力在彭玉麟、杨载福所率水师的配合下,自江北下犯连陷泥汊口、神塘河、无为州、运漕镇、东关等长江沿
岸的名城重镇和要隘,来势汹汹,大有即刻攻取金陵之势。
湘军在战场上频频得手,扩大了它在军事上的影响,提高了它在政治上的地位。
清廷先后命曾国藩以钦差大臣、两江总督节制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四省军务(本人奏辞)、协办大学士,授其胞弟曾国荃为浙江布政使,左宗棠为浙江巡抚,李续宜为湖北巡抚,彭玉麟为安徽巡抚(本人辞,后授兵部左侍郎);在此前后,在其他战场上的湘军将领也大都获得提拔。
自此,曾国藩湘军集团的政治军事势力迅速膨胀起来。
然而,由于战争旷日持久,战线日益拉长,湘军兵力逐渐分散;又由于李秀成等部太平军乘机东进,再次攻占杭州,经营江浙大片地方,使曾国藩更感兵力不足。
他为了实现其全面包围太平军、攻取金陵的战略计划,令曾国荃回湖南添募的6000人于1862年(同治元年)3月底抵达安庆后沿江东下,以规复巢县、和州;令李鸿章所募的淮勇再加上一部分湘勇共8000人,分批开赴上海;沈葆祯任江西巡抚后,也添募江西勇5000人;另外又咨商左宗棠入浙,并调张运兰部归其调遣。
此时,曾国藩所辖部队每月需饷银约40余万两,但是他所能得到的只有江西漕折5万两,江皖厘金12—13万两,湖南东征局3万两,而湖北协饷3万两还靠不住。
因此,每月约有20万两“无可指望”①,积欠粮饷日益增多。
当年春间,曾国荃、彭玉麟、鲍超等部欠发粮饷达九、十个月不等;各军又瘟疫流行,医药经费也无所着落。
曾国荃哀叹:“兵日多而饷无所指,春杪夏初便觉难度,而自夏徂秋更不知所以为计耳。
”②这时,曾国藩更加感到粮饷窘绌的严重性,他说:“若不另开生面,决裂即在意中”③。
为了开辟新的饷源,他在亲自整顿江西厘金的同时,按其党伙的建议,提出越省奏办广东厘金接济湘军粮饷。
曾国荃:《曾忠襄公书札》卷3,光绪二十九年刻本,第8页。
①
②《曾忠襄公书札》卷3,第10页。
二、出奏前后的策划活动
曾国藩湘军集团为奏办粤厘济饷,先进行了一系列的密谋策划活动。
当时,湘军集团中一部分人面对湘军粮饷困难,忧心忡忡,纷纷出谋献策,其中黄冕和郭嵩焘最为积极,首先提出从广东筹饷以资湘军东征之用的建议;黄冕还特地为曾国藩草拟了兴办广东厘金济饷的奏稿。
对此,曾国藩是赞成的,认为“事属可行”,但尚存疑虑,恐两广总督劳崇光和广东巡抚耆的阻挠,所以对黄冕代拟的奏稿拟而不敢发出。
①后来因清廷征询“统筹东南大局方略”,才为他出奏此事提供了机遇。
其事经过是这样的:
先在1861年12月间,工部右侍郎宋晋密奏通筹东南大局情形,请令四川、湖南、安徽、江西、湖北等5省督抚合力筹御太平军,以规复江浙。
12月17日,清廷即谕令有关督抚妥筹。
湖广总督官文等人在议复中,奏请令江苏巡抚薛焕会议。
旨下,薛焕尚未复议,适有御史朱潮上奏《统筹东南大局折》,奏传令两湖、江西、福建各督抚迅速出师会剿,兵事责之曾国藩,饷事则派督抚大员1人,督促各路征输,专司馈运。
朝廷认为,朱潮所奏尚不离书生之见,与现办情形均属不相符合,但是由于军务至重,不妨兼听并观,以广进言之路,于是又谕令曾国藩和有关督抚,酌量情形,遇便复奏。
②曾国藩在“兵饷两绌”的情况下,本来就认为黄冕提出的以粤厘济饷之策可行,此时更认为时机已到,乃决定将此意条陈于复奏之内。
③
据曾国荃《曾忠襄公书札》卷3,第10页。
①
②《清实录・穆宗实录》(一),卷18,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498—499页。
1862年4月6日,曾国藩上奏《遵旨议复请派员督办广东厘金折》,就朱潮所奏乘机借题发挥,奏请派员督办广东厘金,以济军饷。
他在该折中奏称:朱潮奏言中可以采纳者,惟有由广东、四川协饷、派大员一人督催馈运一节;但是四川还难于协济外省,惟有广东可以办到。
他列举的理由主要是:广东最号殷富,其财力为东南之冠,其地势亦宜供江浙之饷;国家之大利,除丁漕正赋外,为海关、盐场、劝捐、抽厘,广东四者兼而有之,若经理得宜,得其一宗,“即可食数万之兵,剿江浙之贼”。
为此,他即援引在咸丰十年奏准提取他所管辖的江西厘金充湘军粮饷的先例,请朝廷“采纳朱潮之议,特派二三品卿一人,驰赴广东,驻扎韶关,办理通省厘金,专济苏、浙、皖三省饷项”,并由他另外奏派熟悉厘务的官员,随同大员前往,设卡协办;他还以“权利操自朝廷,疆臣守其土地,不得私其货财”为由,请令广东本省应用之项与京款、协款,均不许挪移各卡厘金;对广东官绅有设立私卡者、州县有暗中阻挠者,得由使臣与他会同奏参,或奏咨参撤。
①
曾国藩提出的一套办理广东厘金济饷的办法,实际上是完全剥夺了两广总督督办广东厘务的大权,因此,曾国藩一伙认为,奏办粤厘能否成功,并无把握。
所以在出奏后他们又在幕后进行了紧锣密鼓的策划活动。
首先,暗中串通一些督抚,统一口径复奏,以图影响朝廷的决策。
曾国荃在致湖南巡抚毛鸿宾的信上毫不掩饰地道出了其中的奥妙。
他说:“倘相处各在二千余里外大臣对答于其君,彼此不谋而皆同,则上应乎臣下也如响矣!”②后来,毛鸿宾果然按照曾氏所定的腔调与之相唱和,在复奏中大谈湖南已如何慷慨筹饷以及面临的困难,宣称朱潮所奏多不可行,惟四川、广东协饷一节尚可采纳,并说:“昔时江浙财富甲于天下,其实广东商贾之利殆或过之。
尔来
①《曾国藩全集・奏稿》四,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2119—2123页。
粤盐畅销,为利尤大,果使经理得人,必能筹画巨款,裨益全局。
”
①其次,精心组织办理厘务的工作班子。
当时,第二次鸦片战争已经结束,经过宫廷政变后的清王朝统治集团急切期望早日打败太平军,很快就允准了曾国藩的奏请,于4月25日决定派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晏端书由海道赴广东督办厘金,令曾国藩遴委贤员随同赴粤办理,准许晏端书随时参奏设立私卡或暗中阻挠者;还令曾国藩详加察看晏端书能否熟谙,倘或不能
胜任,即据实奏闻。
②4月29日又催令晏端书由海道驰赴广东,与
两广总督劳崇光将一切厘务事宜,妥商筹办。
③曾国藩自发折得到朝廷的支持后,即与左宗棠、沈葆桢、李瀚章、黄冕等进行了紧张的往还函商,组成了一个被称为“廉正明干、熟悉厘务”的工作班子。
这个班子共9人,拟以江西即用道黄冕、江西赣南道李瀚章、记名道赵焕联、补用道蔡应嵩赴韶关,其任务是“创议条规,部署一切”;以湖南补用知府颜培 、前署江西庐陵知县丁日昌、前署江西余干知县陶庆仍随同前往,其任务是“分赴各卡,妥立章程”;拟以广东官员粮储道蒋志章会商妥办,虎门同知吴
赞成随同经理。
④曾国藩以为通过这个班子自可达到操纵广东厘
务为湘军筹饷的目的。
再次,他力主采用强硬手段。
曾国藩曾经一再提醒晏端书说
“星使体制,本宜专断”,要他“一力主持”。
⑤后来又致信李瀚章说:
“粤东厘务,若从包揽、沮挠两处下手,自不能不改用猛剂,痛加惩创,即民怨沸腾,台谏弹劾,亦属意中之事”,并告诫他切莫历循不
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⑥①②③④⑤《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9,第106页。
《曾国藩全集・奏稿》四,第2226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一),卷23,第638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一),卷23,第629页。
毛鸿宾:《毛尚书奏稿》卷6,宣统元年刻本,第3页。
三、劳崇光的抵制与下台
曾国藩奏办粤厘济湘军粮饷,并派遣亲信前往经营,这实际上是剥夺了劳崇光作为两广总督对广东厘务的督办大权,因而直接引起了劳崇光的不满和抵制。
劳崇光于1859年由广西巡抚调任广东巡抚兼署两广总督,1862年以两广总督兼署广东巡抚。
广东厘金本来早在1858年已由粤督黄宗汉督藩司开始试办,劳崇光接任总督后继续实力推行,在韶关、白沙、后沥、四会、芦苞等处设厂抽取行厘,后来又在省城(在英法侵略军退出后)、佛山、陈村、江门、潮州等处设立分局,抽
收坐厘。
①但是,由于实行“包揽”,办理不善,再加上一些奸商勾结洋人“挟制阻挠”,致使广东厘务办理成效不佳,所抽厘金“悉为官
吏中饱”②,全年的厘金收入才70万两白银③。
其中,芦苞厂每月所取1—2万两,白沙厂2000余两;后沥厂每月仅能抽100余两。
至于巡抚耆龄在韶关所设厘卡,自咸丰十年七月至同治元年三月间
的1年零9个月中,所收货厘、盐厘不过40余万两。
④而且,同治元
年三月耆龄调任福建巡抚,募勇5000人前往,韶关厘金遂一并按
月解往福建。
⑤以上情况表明,当时广东厘务确不景气。
而其他各项收入也不好。
由于受两次鸦片战争的影响和广东红巾军的冲击,广东“海关之税大绌”,“地丁征收日形艰乏”,盐课收入日益锐减⑥;但各项支出却有增无减,以致大量拖欠饷银。
至1861年夏,广东积欠解京饷银270余万两,欠解各省协饷银700余万两,欠本①②③④⑤《清实录・穆宗实录》
(一),卷23,第638页。
《曾国藩未刊往来函稿》,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26—227页。
郭嵩焘:《玉池老人自叙》,光绪十九年养知书屋刊刻本,第13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一),卷41,第1113页。
《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133页。
省兵饷银90余万两,欠放本省勇粮银80余万两,总计拖欠饷银达510余万两。
身为两广总督的劳崇光在面临重重困难的情况下,自然对曾国藩奏请派遣特使督办广东厘务强烈不满。
他给曾国藩写信,全面反驳了曾国藩奏办广东厘金济饷的种种理由,指出“京外诸公止震其(广东)从前富厚之名,不察其近日凋残之态,道听途说,动称广东第一富裕,环向诛求,遂致指拨纷繁”;他还借商民之口反诘曾国藩说,在广东并非无事的情况下,“何故以粤民之膏血供外省挥
霍”。
①由此,曾、劳之间矛盾逐渐激化。
至于对朝廷派遣来督办广
东厘务的晏端书,劳崇光更是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不免掣肘”②,
使晏端书抵粤一个多月竟还找不到下手头绪,甚至连办理章程和广东解过军饷的数目也未能详奏。
曾氏兄弟对晏端书督办粤厘,原寄以很大希望,期于提取粤厘用于扩军,尽早合围金陵。
但是由于办无成效,直接影响了湘军部
署。
曾国藩被迫重新调整了其军事计划,安心忍耐现成局面。
③由
此,他对劳崇光更加不满。
清廷为了满足曾国藩等人的愿望,对此事直接出面干预,一步一步地为曾国藩奏办粤厘扫除障碍。
1862年9月14日清廷发出上谕,对劳崇光严厉斥责,说“近来,外省官吏于劝捐、抽厘等事,往往侵蚀分肥,饱其私囊;若他省人员前往试办,必多方掣肘,不使其废然思返不止。
此等恶习,殊堪痛恨”;同时催令晏端书督饬派出道、府各员,会同曾国藩所委之人,实力筹办;并重言训诫劳崇光:“倘该督存畛域之见,或任令不肖官绅任意阻挠,致令厘金毫无起
色,不能挹彼注兹,惟劳崇光是问,毋谓言之不早也。
”④随后,福建
巡抚耆龄、御史华祝三先后以“任用非人,调度乖方”等款,奏参劳①②③《曾忠襄公书札》卷4,第5页。
《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8,第81页。
《曾国藩未刊往来函稿》,第227页。
崇光,逼使劳崇光惩处了身边几位受重用的“牟利病民”的蠹吏。
到9月30日清廷即以督办广东厘金“信任非人,措施乖谬”,将劳崇光先行交部议处;寻从部议,劳崇光照不应重私罪例,降三级调用,
不准抵销。
①至1863年1月3日,劳崇光终于卸任两广总督,10天后调赴贵州,办理教案。
清廷在将劳崇光降级调离广东前后,为了支持曾国藩,特别任命了与曾国藩有密切关系的人员去顶替劳崇光原任的粤督、粤抚要职。
8月19日清廷任命黄赞汤为广东巡抚。
黄在咸丰五年至七年曾国藩为太平军所逼坐困江西期间,曾经为湘军筹办过大批粮饷,得到曾国藩赏识。
随后,在10月17日,清廷又任命刘长佑为两广总督。
曾氏兄弟对上述人事调整欣喜若狂。
曾国荃洋洋得意地说:“粤厘事客阻于主,北辛(案,即劳崇光)气味甚馨而辣,所论漫无道理,经此一番波澜,或亦知霸道只可称雄于一时,而不可行于长久乎”;又说,粤厘经此一番风浪,晏端书督办厘务,“藉此以操纵之,
威势或可稍张,厘政因而转机”。
②曾国藩则乐观地估计,今后办广
东厘金“当更顺手”,“可不掣肘”了。
③四、晏端书督办不力与调离
清廷更换粤督后,要求刘长佑迅速赴任,对广东厘务“悉心讲
求,认真整顿,一切弊端严行革除,庶饷源有出,而商旅不扰”。
④然
而,刘迟至1863年2月1日才抵番禺接印视事,而于3月4日、5日又先后接到迅速北上及调补直隶总督之旨,至3月17日就急忙
①②③《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0,第113—114页。
《曾忠襄公书札》卷4,第5—6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一),卷39,第1057页。
离开广州赴新任去了。
①所以,刘长佑在任粤督时间,实际只有一
个半月。
至于黄赞汤任粤抚,在刘长佑到任时他还未赴任,而在8月13日就被罢职了②,实际在职也不及半年。
因而,在此前后的广东厘务,实际是由朝廷特简督办粤厘大臣晏端书督办或主持。
晏端书,字丹甫,江苏仪征人,进士出身,先在浙江任地方官,至咸丰六年升任巡抚,十年夏间奉旨督办江北团练,旋奉召入京。
1862年4月,清廷以他为曾国藩戊戍(道光十八年)同年进士而派
他赴广东督办厘金。
③晏于是年夏抵粤,主持广东厘务,至次年九
月,其间在劳崇光降调后至刘长佑接任之前,以及刘长佑赴任直隶后至毛鸿宾抵广州之前,先后共8个月还暂署两广总督。
在此期间,他按“严剔弊端,实力整饬”的旨意④,采取了如下措施:
在组织体制方面,晏端书于省城广州设立广东厘务总局,接办韶关、芦苞、后沥、佛山、陈村、江门等处厘厂;收回四会大小河两厂,改为官办,并在省城西关设立分局⑤。
同时,将厘局改为抽厘行,革斥各厘厂书巡,改用司事⑥。
在清除厘务积弊方面,停止原来实行的由“充商”包抽的办法,令省中司、道设局,与曾国藩奏派的委员传集客商,酌议章程。
旋因委员呼应不灵,司、道又不肯任事,迟至3个月之久,才开始定出分
行承总包缴之局。
⑦其办法是:由各行商酌定岁缴银两,拟议抽收
章程,报厘务总局核定,给予准其承办示谕。
至于各行认缴数量,多以货价为衡而定岁率,或者视货物销售多寡尽抽尽缴,或者由各商
照额定之数匀抽匀缴。
⑧①②③④⑤⑥⑦《毛尚书奏稿》卷10,第18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一),卷49,第1338页。
同治元年十一月十六日御批晏端书片,转引自罗玉东著《中国厘金史》。
《清实录・穆宗实录》
(二),卷54,第14页。
《曾国藩全集・家书》
(二),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824页。
参阅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疆臣年表》卷204。
参阅邓辅纶等编:《刘武慎公(长佑)年谱》卷1—2,载《刘武慎公遗书》。
晏端书推行的这种“分行承包”办法,实际上就是官取之于承包商,承包商取之于商人。
此种办法是从办理捐输的办法演变而来的。
而捐输办法本来就存在诸多弊端,其中首先表现在“贿充”,“报效之银,自一千两至数千两不等,而说事包准之费则且多至数倍”;还有,既然充商,则一切听任其垄断①,因而就出现了“彼此勾结,恣意苛敛”的现象。
晏端书推行“分行承包”办法的本意是想清除“充商”的弊端,然而他并没有达到目的,推行的结果,“名为归官,
实则仍不归官”。
②究其原因有四:
其一是因广东省内只有广州、韶州、惠州、潮州才“一律办理”,而在廉州、琼州等3府中“即有殴官罢市之举”,南海等县的承办人
还“聚众歇工,借端恳免”。
③其二是因晏端书所办厘务,名为“悉易新章”,实际上仍是实行
老办法,“各处厘金仍是包局,大率皆敷衍文章也”。
④其三是他推行的办法实际上是准许承包人“居中轩轾,恣意侵渔”,可以从散商中抽取比上缴数目大得多的银钱,致使抽厘之利既不在下,也不在上,而是落入承包人的私囊,使原来已经存在的
中饱之弊变得更加严重。
⑤其四是贿免。
当时有人揭露,“各行厘金,每年可得巨万者,辄
以多金贿通求免。
”
⑥因此,晏端书推行“分行承包”的办法,不仅没有改善广东厘务状况,反而使抽收厘金的数量较前减少了,使他不得不截解在浙江
湘军的粮饷,留作本省军饷开支。
⑦①②③
④
⑤
⑥
《清实录・穆宗实录》(一),卷68,第365页。
《郭嵩焘奏稿》,第12—14页。
《云卧山庄尺牍》卷8,第16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一),卷74,第495页。
郭 焘:《云卧山庄尺牍》卷8,湘阴郭氏清山馆刊本(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2辑),第17页。
《毛尚书奏稿》卷10,第18页。
其时,曾国藩直辖湘军已达8万余人,再加上李续宜部2万余人,共计超过10万之众,而每月入款不过10余万两,积欠粮饷越
来越多。
1863年头两个月“到饷不满十万,军士嗷嗷,志意散漫”①,
甚至连续发生因饷绌而逃溃的事件,直接影响了湘军的稳定和战事。
6月21日清廷应曾国藩的奏请,特令晏端书将所办厘金银两,全数解往安徽、浙江,不准再有截留,并警告说,若“畛域攸分,不以
国事为重,致误大局,必惟该督抚是问”②。
与此同时,清廷认定广
东厘务“未得其人”,急应力求整顿,以裕饷源而收实效,乃于7月6日令晏端书回京供职,而擢湖南巡抚毛鸿宾为两广总督③,仍以
督办粤厘为要。
④五、毛鸿宾、郭嵩焘入主经营与停解粤厘
1863年夏间,清廷为曾国藩奏办粤厘济饷而导至两广总督人选问题上的“去晏擢毛”,给了湘军集团势力进一步增长和伸展到广东的机会。
毛鸿宾,字寄云,山东历城人,道光十八年与曾国藩同中进士,“至成为莫逆”,道光二十七年任江南监察御史,咸丰三年回籍办团练,后至湖北任道员,咸丰十年任安徽按察使,旋经曾国藩保荐任江西布政使,次年调署湖南巡抚后,为湘军稳定后方,添募丁勇,筹饷备械,起了重要作用。
他赴任两广总督后,乘朝廷询问黄赞汤能否胜任粤抚的机会,上疏弹劾了黄赞汤和藩司文格,并保荐郭嵩焘
“堪任粤抚”,李瀚章“堪任藩司”⑤,使曾国藩集团更多地进入广
①②③④⑤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同治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条,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据《玉池老人自叙》,第29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二),卷68,第365—366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二),卷66,第322页。
《曾国藩未刊往来函稿》,第132页。
东。
1863年8月13日,清廷按照毛鸿宾的奏请,谕广东巡抚黄赞汤、布政使文格来京,由两淮盐运使郭嵩焘署理广东巡抚,以督粮道李瀚章为广东按察使。
清廷又一次作出重要人事更动的目的,仍是为了整顿广东厘务,以确保湘军饷源。
此后的一道上谕称:“军兴以来,办理厘金惟两湖办有成效。
毛鸿宾曾任湖南巡抚有年;郭嵩焘籍隶湖南,在籍日久,于此中利弊知之甚悉。
即着于抵任后,体察情形,妥为筹办,务令商贾不苦扰累,军饷可以源源接济,方为妥
善。
”
①毛鸿宾、郭嵩焘上任后,本想对广东厘务大加整顿,然而考虑到广东厘金开办多年来,积弊甚深,“盖已共据为利薮,骤欲夺其所
有,必将群起相持”②,故而采取“暂就旧章,去其太甚”③的方针,把
着眼点放在减缓中饱这个突出的弊端上面。
他们认为:“利不在上即当在下,在上固以济军国之要需,在下亦仍为商民自有,所不可不杜绝者全在中饱之弊。
”所以,在整顿厘务时,他们只是对原来抽厘之法稍作变动而已。
一是补办:“如有呈报不实及隐匿遗漏者,分别酌增补办,以昭公允。
”
二是查禁私卡:“其有各行户于水口设立私卡,侵碍官厂,影射
行商,借于充抵门市坐厘等弊,概行查明禁革”,归并官厂。
④三是添设官卡。
首先将原来被广大商民焚毁的琼州府、廉州府及惠州河源的厘金局卡重新添设⑤;“至路过之厘,除已经设立官厂之处无事更张外,其余水陆各要隘有应添设厘卡者,查明酌量添
①②③④以上据《郭嵩焘奏稿》,第14、133页。
《曾国藩未刊往来函稿》,第138页。
《毛尚书奏稿》卷10,第38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二),卷74,第495页。
设,其外府州县未举办之处,亦拟次第开办”①;此外,还在广东西
部雷州廉州各属添设厘厂,“抽收出进海口之桂通、青靛、油、麸、棉
花、沙纸、糖、包等,共八大宗”②。
经过一年左右的整顿,广东各地厘卡添设不少,抽取的厘金也迅速增加,从每年约七八十万两增至140余万两③,几乎增加了1倍,而焚毁厘局的事件也未见发生。
可见其整顿是有成效的。
然而,正当广东厘务状况稍有好转的时候,曾国藩却一再奏请停解。
1864年7月湘军攻陷金陵后不久,他与曾国荃密商后,就停解广东厘金问题函咨巡抚郭嵩焘。
8月22日曾国藩在安庆具奏,请饬下广东巡抚和两广总督截至八月底止毋庸再解,并请照120
万两之数,加广该省乡试文、武永远中额4名。
④清廷随即照准加
广学额一项,却未允停解之请。
9月7日的上谕称:“现在江宁省城虽经克复,曾国藩军营欠发遣勇饷项暨征兵行粮,为数其巨;且该省余匪未净,尚须发兵防剿,需饷浩繁。
若将此项厘金遽行停止,深恐饷项不继,筹办又形棘手。
”于是令毛鸿宾等督饬局员仍然照旧征收,并仍照原定章程以七成拨解皖营,待江苏、上海等处筹定款
项足资接济时停止解往。
⑤旋因广东欠解京饷达43500两,而军事
又显吃紧,清廷乃应曾国藩奏请,于10月22日批准广东从解往江皖的七成中再酌留四成,以备广东防剿之用⑥,直至11月27日才应曾国藩11月20日的奏请,同意广东嗣后全数截留厘金,待军事
稍平再行酌解曾国藩军营。
⑦曾国藩在此时为何一再奏请停解广东厘金呢?大量事实表明,除因湘军已经攻陷金陵并开始遣撤,而失去当初奏办广东厘金济①②③④⑤⑥《清实录・穆宗实录》
(三),卷116,第573页。
《清实录・穆宗实录》
(三),卷111,第468页。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5,传忠书局刻本,第41页。
《玉池老人自叙》,第2页。
《郭嵩焘奏稿》,第133页。
《郭嵩焘奏稿》,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