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连续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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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连续工龄计算
加入时间:2011-5-24 发布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浏览:[73]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和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各种革命工作的时间,或经中国共产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分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两类。
1、建国前(省略)
2、建国后
(1)入伍时间的确定: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地方工作工龄计算: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其军龄可以与分配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复员、退伍军人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后又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其军龄可以与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豫劳人老字[1986]2号文
就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作年限的计算作出规定:凡我省在1962年至1983年年底期间,由我省各级知青办和劳动部门统一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的原知识青年参加工作后,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均从下乡插队、插场之日算起。
虽然户粮关系由城镇转到农村,但本人实际仍在城镇未下乡的,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原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期间进入或考入各类学校学习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经批准回城,待业一段时间后又参加工作,应将下乡的时间与重新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4)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转为正式职工后工龄计算: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的时间可以与被录用、招工、招干、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参军前当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的时间,及参军后的军龄都应计算为工作年限;
临时工、合同工学习期间及入学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工作时间均不计算工作年限。
(5)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乡村医生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直接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和直接参军后转到地方工作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最后一次任民办教师、乡村医生时确定。
到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即分配工作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入学前最后一次任民办教师、乡村医生时确定。
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
(6)在职职工进入各类学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
●国家职工在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1979年后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习的,其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节录)(86)教研子030号文件: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的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7)再次参加工作工龄计算
●自动离职的工龄计算。
应从第二次参加工作算起;
●精简下放的工龄计算。
扣除下方时间,前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辞职的工龄计算。
本人申请,企业批准辞职后,其前后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开除、除名后重新参加工作的,从第二次参加工作算起。
干部退休(职)条件的依据
国发[1978]104号文所规定的退休条件,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四条一项,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条二项,病退。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七条,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二)退休养老金发放
1、养老金执行的起止时间
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干部退休、退职的时候,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从下月起改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离休、退休、退职干部去世后,从去世下月起停发离休工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特殊工种退休及工龄折算
1、特殊工种年限
国家劳动总局在贯彻[1978]104号文件中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2、工龄折算
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