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室内机械升降式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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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室内机械升降式
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0.10.26
•【字号】穗价函[2010]659号
•【施行日期】2010.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室内机械升降式停车场
收费问题的复函
(穗价函〔2010〕659号)
广州龙骧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室内机械升降式停车场收费问题的申请收悉。
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05〕82号),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中心经营的地下机械升降式停车场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较高,对外开放的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月保费用为:小车500元。
二、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四、请按规定办理明码标价牌监制,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