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统一组团参加第二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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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统一组团参加第二届西部律师发
展论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09.08.28
•【字号】云律协[2009]32号
•【施行日期】2009.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统一组团参加第二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的通知
(云律协[2009]32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
第二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将于2009年10月下旬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
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是我国西部各省区律师加强合作,共同促进西部律师事业发展的一次盛会,也是西部律师相互交流、合作的互动平台。
按照第二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组委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此次论坛活动由省律师协会统一组团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围绕论坛选题撰写论文,参加论坛活动。
二、撰写论文的协会会员,请将撰写的论文于2009年9月20日前分别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及省律协邮箱:******************。
三、凡提交论文的会员,其参加论坛活动的往返交通费(昆明-西安-昆明)由省律协承担;注册费、住宿费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会员个人承担。
四、请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普洱、楚雄、大理、保山8个州市律协安排秘书长或者会长、副会长壹人参加论坛活动,并于9月20日前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省律协秘书处。
论坛所需注册费及后期考察费用由省律协承担;昆明到西安的差旅费、论坛其间的住宿费由各州市律协承担。
五、论坛具体举办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及方式、注册费交纳标准及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宝珍
附: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第二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的通知》、《第二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参考选题》(略)
云南省律师协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