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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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医院环境清洁消毒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由院感科、护理部、医务科、总务科等多部门与科室协作管理,对清洁消毒灭菌工作进行质控监督,发现问题与缺陷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并整改;院感科对保洁公司开展业务指导,协调日常清洁与突发应急事件的消毒。

总务科具体负责对环境清洁卫生质量的日常监督和审核。

2.院感科定期对医务人员、工勤人员进行清洁消毒灭菌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病区护土长应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中诊疗设备与仪器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指导清洁工人对诊疗设备与仪器等进行清洁与消毒。

4.医院进行内部建筑修缮与装饰时,总务科应会同院感科,对施工相关区域环境污染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有效、可行的干预措施,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的隔断防护并监督措施落实全过程。

5.院感科定期开展环境清洁卫生有效清洁情况监测汇总、分析,并将结果反馈总务科、临床科室与保洁公司。

6.保洁公司应根据不同等级风险区域及科室的诊疗特点,建立健全环境物表清洁卫生质量相关的制度与流程。

7.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
理规范WS/T512-2016》,所使用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2)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其中特殊感染患者(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用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清洁消毒灭菌措施。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当先经清洁消毒处理。

(3)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及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1)凡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及物品、首选压力蒸气灭菌(如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等);不耐热,不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植入物);不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可选用低温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油、粉、膏等应当选择干热灭菌。

2)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性能、作用、使用方法、消毒效果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作用时间及影响因素。

并按要求定期监测。

更换消毒、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要一人一用一消毒,复用物品统一收集处置,消毒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
柜内。

湿化瓶应当一人一用,定期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

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先湿热消毒;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无条件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压脉带等用物一用一消毒,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换药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

定期检查无菌物品使用效期,严禁使用过期物品。

(4)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应及时实施污点清洁与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报纸或卫生纸去除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使用后的报纸或卫生纸按医疗废物处理。

(5)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如口腔科综合治疗椅等),可采取屏障保护设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薄膜、铝箔等)实行一用一更换。

(6)对精密仪器设备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时,应阅读参考仪器设备说明书,选择适合的清洁与消毒产品。

8.日常应保持医院环境表面的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不同风险区域的清洁消毒按照我院《环境表面清洁消毒方案》要求执行。

9.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环境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并在工作结束时做好手卫生与人员卫生处理。

10.落实医院环境、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做到清洁用具(抹布、拖布)在不同患者之间和洁污区域之间应更换,用后清洗干净,使用后的布巾等在500-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消毒30min后,冲净悬挂晾干备用。

环境表面不宜采用高水平消毒剂进行日常消毒。

(1)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共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该患者使用的病床、床头柜、床边桌、床旁椅、监护仪、微泵等为一个清洁单元。

(2)医疗仪器、设备、诊疗器具、治疗护理车、操作台面等每次用后清洁、消毒,每日用含有效氯500mg1的消毒液擦拭一次,作用10分钟以上,如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

(3)凡开展侵入性操作、吸痰等高度危险诊扩活动结束后,应对周围环境市即实施清洁与消毒。

(4)患者床旁使用的医疗设备如:微泵、监护仪器等平时保持清洁,患者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

(5)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应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

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

腹泻患者的便盆应一用一消毒。

(6)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1)床栏、床旁桌、床头柜等应每天清洁消毒1~2次,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消毒方法如双链季铵盐湿巾、含氯消毒剂擦拭等,或采用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消毒,消毒剂或
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2)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时及时更换。

更换后织物交洗衣房清洗、消毒处理
3)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床垫应保持清洁,患者出院后使用紫外线或床单元消毒机进行终末消毒,小面积污染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消毒,大面积污染、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4)洗衣房管理和质量控制应遵循《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严格执行“医用织物清洗消毒管理工作制度”回收、运送、储存、洗涤清洁消毒与个人防护等符合要求
11.强化清洁与消毒
(1)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应专人专用或一用一消毒。

患者周围环境、物表消毒每天用有效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上下午各一次),有明显污渍时及时清洁消毒,使用后的仪器设备及时清洁消毒。

出现感染暴发、疑似暴发或环境表面检出多重耐药菌时,应根据病原体类型选择消毒剂,消毒方法遵循《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的规定要求。

(2)强化清洁与消毒时,应执行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隔离措施。

(3)对感染朊病毒、气性坏疽、不明原因病原体的患者周围环境及其用物按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清洁、消毒、隔离措施。

12.空气通风和消毒方法
Ⅱ类、Ⅲ类环境空气消毒。

1)应根据季节、室内外风力和气温,每日自然通风两次,采取机械通风的方法应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

2)每日诊疗活动前后或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应进行空气消毒,遵循《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可采用空气消毒器、紫外线灯照射(无人状态下)及其他合法达标的空气消毒产品。

13.各类风险区域的环境物表一旦发生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物等污染时应立即实施污点清洁与消毒。

14.清洁工具的消毒:宜使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擦拭布巾和地巾。

不同区域有明显的标识或颜色区分。

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清水、使用中消毒剂内。

(1)手工清洗与消毒
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地巾: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自动清洗与消毒
使用后的布巾、地巾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

备注:
含氯消毒液浓度配制:常规用含有效氯400-700mg/L消毒液擦拭或浸泡,作用>10分钟,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消
毒处理,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擦拭或浸泡,作用>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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