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1年全国31个省市年末人口数汇总表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11年
2011年全国及重庆人口普查一部分数据
2011年全国及重庆人口普查一部分数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布初次数据2011-04-28 10:22:15| 分类:【人口普查】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
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普查显示,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十年年均增长0.67%,高于汉族0.11个百分点。
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文盲率(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08%,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6.72%下降2.64个百分点。
我国历次人口普查大数据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信息港发布时间:2010-08-20 15:48:49进入社区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关于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一九五三年,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指示,结合全国普选,举办了全国人口调查。
调查的标准时间是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
参加这次调查登记工作的人员共有二百五十余万人。
为了保证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国组成了各级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并制定了统一的简易可行的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严格按照这个办法进行直接调查;但有少数地区不能进行直接调查,而用其他办法进行了调查,其中有未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待解放的省,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
为了使这次普查资料全面、确实,曾及时组织了抽样复查,对已经调查登记的人口数目的正确程度进行检查。
全国围共抽查了五千二百九十五万以上的人口(占直接调查登记人口的百分之九),检查的结果是:重复的人口占千分之一点三九,遗漏的人口占千分之二点五五。
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现将中华人民国人口调查登记的结果公布如下:一、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六亿零一百九十三万八千零三十五人。
其中: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二十万五千九百四十人;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二千七百七十三万二千零九十五人,有:没有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八百三十九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根据各该地方政府的资料);待解放的省七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人(根据一九五一年公布的数字);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一千一百七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人(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
二、在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中:男子为二亿九千七百五十五万三千五百一十八人,占百分之五十一点八二;女子为二亿七千六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二人,占百分之四十八点一八。
1990-2010年全国及各省(市、区)人口数(来源于《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11》)
2141 7762 5212 6135 3639 4400 9417
2210 7810 5276 6131 3666 4432 9470
2303 7869 5447 5957 3693 4462 9588
9667 5685 6663 8963 4857 811
9717 5698 6698 9111 4889 818
9027 5719 6355 6689 4493 711
重 四 贵 云
庆 川 州 南
Chongqing Sichuan Guizhou Yunnan 10804 3268 3731 10897 3315 3782 10998 3361 3832 11104 3409 3885 11214 3458 3939
1337 6767 4168 5675 3037 3810 8493
1340 6844 4202 5761 3079 3865 8570
1345 6911 4236 5834 3116 3913 8610
1349 6967 4266 5897 3150 3966 8642
1356 7021 4294 5955 3183 4015 8671
132802
133450
134091
1456 1011 6769 3314 2386
1493 1024 6809 3335 2393
1538 1043 6851 3355 2403
1581 1075 6898 3375 2415
1633 1115 6943 3393 2429
1695 1176 6989 3411 2444
1755 1228 7034 3427 2458
1962 1299 7194 3574 2472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结构
农户数(户) 350 130 25 15 10 530
次数密度计算表
工人按月奖金 额分组(元) x
工人数 f
次数密度 (fi /i)
20-40 40-60 60-100 100-140 140-200 合计
4 16 55 35 20 130
0.2 0.8 1.4 0.9 0.3 -
各号棉毛衫售出件数
04 文化程度
1.大学 5.小学
05婚姻状况
1.从未结过婚 2.有配偶(不包括分居) 3.分居 4.离婚 5.丧偶
1989年世界不同收入国家食品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1991年世界银行报告》P222整理
收入层次 低收入国家 下中等收入 国家 上中等收入 国家 较高收入国 家 最高收入国 家
合计
300
- 109500 615 29250
100
97.5
总方差分解计算示例表
工龄在10年以下 (甲组)
工龄在10年以上 (乙组)
受教育年 限(年)
8以下 8-12 12-16 合计
工人数 (人)
6 4 8 18
受教育年 限(年)
6以下 6-10 10-14 合计
工人数 (人)
4 10 2 16
棉毛衫号 数 (公分) 80 85 90 95 100 105 合计
售出件数 (件)
比重 (%)
6 18 30 48 12 6
120
5 15 25 40 10 5
100
动差法测定偏斜度示例表
月工资分 组(元) 工人 数 f 组中 值 X
X-
X
(X)2 F
X
(X)3F
X X
(X)4F
2011年最新人口统计数据
我国去年城镇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 东方网1月18日消息:国家统计局今日在其网站发布2011年中国人口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
结果显示,2011年,中国人口总量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下降态势,城镇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流动人口继续增加。
人口总量继续保持低速增长2011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为1347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4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160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93‰,比上年增加0.0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96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14‰,比上年增加0.03个千分点。
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出现下降2011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比上年末增加0.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2288万人,占总人口的9.1%,增加0.25个百分点。
由于生育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和老龄化速度加快,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2011年为74.4%,比上年微降0.10个百分点。
尽管未来几年会有小幅波动,但对劳动力供给问题需要给予更多关注。
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下降态势2011年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比上年下降0.16,出生人口性别比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出现下降,表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显现成效;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8,受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的影响,总人口性别比自2005年来一直呈现下降态势。
城镇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2011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与上年相比,上升1.3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增加2100万人;乡村人口65656万人,减少1456万人。
城镇人口比乡村人口多3423万人。
流动人口继续增加2011年,全国人户分离的(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71亿,比上年增加977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30亿,比上年增加828万人。
2011年人口普查结果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2011年04月28日 12:44来源:中国新闻网中新网4月28日电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公报显示,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
以下是公报全文: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2000-2010各省人口数
[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时间]/[指标2000 13821001674432972376423827282001 13831004669932722377419426912002 14231007673532942379420326992003 14561011676933142380421027042004 14931024680933352384421727092005 15381043685133552386422127162006 15811075689833752397427127232007 16331115694333932405429827302008 169511766988.823410.612413.734314.727342009 17551228.167034.43427.362422.0743192739.552010 1961.91299.297193.63574.112472.184374.92746.6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368916747438467759863471414090799256 381116147355461363283440418690419555 381316257381464763383466422290829613 381517117406468064103488425491259667 381717427433472064613511428491809717 382017787475489861203535431192489380 382318157550498061103558433993099392 382418587625506061183581436893679360 3825.391888.467677.351206135360444009417.239429 3826192177255180613136274432.169470.39487 3833.42302.667869.345446.515956.7136934462.259587.869405.47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60286440864244897873090832935254288 59756596778347887963097864037994287 59886629785948228033107867338374333 60026663795448578113130870038704376 60166698830448898183122872539044415 57106326919446608282798821237304450 56936342930447198362808816937574483 56996355944947688452816812737624514 5711638095444816854283981383792.734543 5720640696384856864.072859818537984571 5727.916570.110440.964610868.552884.628044.923478.944601.6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总人口(万人262360525625185621925 263365925755235631876 267367425935295721905 270369026035345801934 274370526195395881963 277372025945435962010 281373526065486042050 284374826175526102095 28737622628.12554.3617.692130.8290.0337722635.46557.3625.22158.63 300.723735.232559.98563632.962185.11。
GDP 人口总数 各地区
2253.4 3662.236 1232.03 2530.76 340.65 529 377.16 1612.65 572 1905 2252.1 12597.71 541 44.16
2587.7 3671.744 1399.83 2537.19 390.2 534 455.36 1886.35 580 1934 2260.5
பைடு நூலகம்
3175.6 3681.226 1688.49 2541.48 466.1 539 537.11 2209.09 588 1963 2268.9
3772.7 3690.188 4743.61 3699.253 1933.98 2545.1 2276.7 2546.79 543.32 543 648.5 548 606.1 2604.14 596 725.9 604 2050
789 579.17 2848.82 1765.68 8329 4293.5 3756 1133.27 4241 2138.31 258 139.16
国民时期中国各省人口
江苏省**32,169,679二十二年省政府调查,见《中国经济周刊》24卷20期。
浙江省⑵20,545,641 二十一年各县查报数,见《内政调查统计表》第四期。
安徽省22,346,204 二十三年民政厅调查,见《安徽民政公报》四卷四期。
江西省17,569,210 二十年见《经济旬刊》一卷十七期。
山东省⑶36,936,707 十九年民政厅调查,见《中国实业杂志?山东省》。
山西省11,566,843 见内政部二十四年报告。
河南省32,672,928 二十二年见河南省政府二十二年年刊。
河北省29,680,657 见内政部二十四年报告。
陕西省⑷10,634,466 见内政部二十四年报告。
湖北省26,553,434 二十二年民政厅调查,见《中国经济周刊》24 卷15期。
湖南省30,236,835 二十一年见二十二年《湖南省年鉴》。
贵州省11,291,261 十四年据邮政统计。
云南省14,329,594 二十二年民政厅调查,见《云南省民政季刊》第三期。
福建省14,329,594 十四年据邮政统计。
广东省33,461,329 二十年省政府调查,见该省《统计汇刊》第二卷一至六期。
广西省10,778,000 二十一年见《广西年鉴》第一回。
四川省⑸52,548,993 十四年据邮政统计。
西康省⑹358,162 见二十三年《申报年鉴》。
辽宁省14,157,631 二十年见二十年《东北年鉴》。
吉林省7,642,901 二十年见二十年《东北年鉴》。
黑龙江省3,469,187二十年见二十年《东北年鉴》。
绥远省**2,033,304 见《开发西北》一卷六期。
察哈尔省2,653,598二十三年省会公安局调查,见《内政消息》第十号。
热河省⑻2,626,774 二十年见二十年《东北年鉴》。
甘肃省⑼5,626,774二十二年省政府发表数,见《中国经济周刊》23卷9 期。
宁夏省402,662 见内政部二十四年报告。
青海省⑽1,313,584 二十二年见《新青海》二卷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