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桥西区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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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团结动员全区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五)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创建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品味。
(六)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开发育人资源,做好基层儿童工作。
(七)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八)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桥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在区妇联,承担桥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财政收入。
桥西区妇联2019年收入预算安排13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22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桥西区妇联2019年支出预算136.2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9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干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项目支出40.20万元,主要包括:妇联群团改革、妇女经济建设、妇女儿童主题宣传活动、妇女维权、未成年家庭教育、最美家庭教育、困难妇女儿童慰问、妇女之家建设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136.22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6万元,主要是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5.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项目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桥西区妇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9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54万元。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费用,控制标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桥西区妇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14万元,比上年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年初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妇联无公车,且将交通补贴纳入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
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为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团结动员妇女参加经济社会建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县妇女精神面貌有较大改观,创业就业能力逐步增强,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
妇女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有较大提升。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妇联综合业务管理
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提升妇联干部服务妇女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石家庄市桥西区妇女联合会(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34万元,本年度无拟购固定在资产。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713石家庄市桥西区妇女联合会]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费用。
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说明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