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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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7.13
•【字号】成建委发[2010]425号
•【施行日期】2010.07.1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0]425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决定在我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0]306号)要求和部署,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要结合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抓好防土方坍塌,防围墙垮塌、防支撑失稳、防中暑中毒,防洪防涝、防雷电、防滑坡等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制定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汛期安全。
二、要求各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中午高温期间进行室外施工作业;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切实保障工人的休息时间。
三、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在7月25前将《2010年四
川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附件2)报市建委。
联系人:陈轶(质安处),联系电话:86697831。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