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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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幼儿园收费标准的
复函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哈价函[2009]17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9.04.28
【实施日期】2009.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09〕17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我市非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哈教函〔2009〕15号)收悉。
根据《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哈价联发〔2009〕2号)文件精神,现就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幼儿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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