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0079-0-2007第5版(通常)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标准IEC
60079-0
第5版
2007-10
爆炸性环境——
第0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IEC标准编号
IEC 60079-0:2007
目次
前言...................................................................................................................................................................... I I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设备类别和温度组别4.1 I类;4.2 II类;4.
3 III类;4.
4 特定爆炸环境用设备错误!未定义书签。

5温度5.1 环境影响;5.1.1 环境温度;5.1.2 外部加热源或冷源;5.2 使用温度;5.3最高表面温度5.3.1 确定最高表面温度;5.3.2最高表面温度限值;5.3.3 I类或II类电气设备小元件温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6对所有电气设备的要求6.1 通则;6.2 设备的机械强度;6.3 打开时间;6.4 衬垫保护;6.6 电磁辐射和超声波能量设备;6.6.1 射频源;6.6.2 激光或其它连续波源;6.6.3 超声波源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7.1通则;7.1.1 适用性;7.1.2材质要求;7.1.3塑料材料; 7.1.4合成橡胶材料;7.2 热稳定性;7.2.1 热稳定试验; 7.2.2材料的选择;7.3 耐光照; 7.4 外部非金属材料的静电电荷;7.4.1 适用性;7.4.2 避免I类或II类电气设备上聚集静电电荷;7.4.3 避免III类设备上聚集静电电荷;7.5 螺纹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含轻金属的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8.1 材料成分;8.1.1 I类;8.1.2 II类;8.1.3 III类;8.2 螺纹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紧固件9.1 通则9.2 特殊紧固件;9.3 特殊紧固件孔;9.3.1 螺纹啮合;9.3.2 公差和配合;9.3.3内六角紧固螺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联锁装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绝缘套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粘接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Ex元件13.1 通则;13.2 安装;13.3 内部安装;13.4 外部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连接件和接线空腔14.1 通则;14.2 接线空腔;14.3 防爆型式;14.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错误!未定义书签。

15接地连接件或等电位导体 15.1 要求接地的设备; 15.1.1 内部;15.1.2外部;15.2 不要求接地的设备;15.3 导体连接的尺寸;15.4 防腐措施;15.5 电气连接的牢固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外壳的引入装置16.1 通则16.2 引入装置标示;16.3 电缆引入装置;16.4 封堵件;16.5 电缆分叉点和引入点的温度;16.6 电缆护套的静电电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旋转电机的补充规定17.1 风扇和风扇罩;17.2 外部风扇的通风孔;17.3 通风系统的结构和安装
17.4 通风系统中的间隙;17.5 外风扇和风扇罩的材质;17.6 等电位连接导体 ......................................
18 开关的补充规定18.1 可燃性绝缘介质;18.2 隔离开关;18.3 I类设备----联锁装置18.4 门和盖......
19 熔断器的补充规定..........................................................................................................................................
20 插接装置的补充规定
20.1 联锁;
20.1.1 爆炸性气体环境;
20.1.2 爆炸性粉尘环境…
20.2 带电插斗……………………………………………………………………………………
21 灯具的补充规定
21.1…通则;
21.2 EPL Gb和EPL Db灯的盖
21.3 EPL Gc和EPL Dc灯的盖;
21.4 特殊灯…………………………………………………………………………………………
22 帽灯和手提灯的补充规定…
22.1 I类帽灯;
22.2 II类和III类帽灯和手提灯………………………………………………………………………………
23 装有单体电池和电池的设备…
23.1 通则;
23.2 电池;
23.3 单体电池的型号;
23.4 电池中的单体电池;
23.5 电池的额定值;
23.6 互换性;
23.7原电池充电;
23.8 泄露;
23.9 连接件;
23.10 方向
23.11 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的更换;
23.12 更换电池组件……………………………………………………………………………
24 文件…………………………………………………………………………………………………………
25 试样或样机与文件的一致性………………………………………………………………………………
26 型式试验…
26.1 通则;
26.2 试验位置;
26.3 爆炸混合物中的试验;
26.4 外壳的试验;
26.4.1 试验顺序;
26.4.2 冲击试验;
26.4.3 跌落试验;
26.4.4 合格判据;
26.4.5 外壳防护等级(IP);
26.5 温度试验;
26.5.1 温度测量;
26.5.2 热剧变试验;
26.5.3 小元件点燃试验(I类和II类)
26.6 绝缘套管扭转试验;
26.6.1 试验程序;
26.5.2 合格判据;
26.7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26.7.1 通则;
26.7.2 试验温度;
26.8 耐热试验;
26.9 耐寒试验
26.10 光老化试验;
26.10.1 试验程序;
26.10.2 合格判据;
26.11 I类电气设备的耐化学试剂试验;
26.12 接地连续性;
26.13 非金属材料外壳部件的表面电阻试验;
26.14 起电试验;
26.14.1 引言;
26.14.2 试验原理;
26.14.3 试样和试验设备;
26.14.4 环境条件;
26.14.5 处理;
26.14.6确定最有效的起电方法;
26.14.7 放电评定
26.15 测量电容;
26.15.1 试验程序;
26.15.2 合格判据;…………………………………………………………………………………………………
27 例行检查和试验……………………………………………………………………………………………
28 制造商责任
28.1 符合文件;
28.2 证书;
28.3 对标志的责任;…………………………………………………………………………………………………
29 标志…
29.1 位置;
29.2 通则;
29.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Ex标志;
29.4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Ex标志;
29.5 复合型防爆型式;
29.6 多种防爆型式;
29.7 采用二中独立的Gb防爆型式的Ga;
29.8 Ex元件;
29.9 小型设备和小型Ex元件;
29.10 超小型设备和超小型Ex元件;
29.11警告标志;
29.12 设备保护等级(EPLs)的选用标志;
29.12.1爆炸性气体环境防爆型式选用标志;
29.12.2 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型式选用标志;
29.13 单体电池和电池;
29.14标志示例;……………………………………………………………………………………………………
30 使用说明书
30.1 通则;
30.2 电池和单体电池………………………………………………………………………………………………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缆引入装置的补充要求........................................................................ 附录B(规范性附录)对Ex元件的要求.........................................................................................
附录C(规范性附录)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资料性附录)介绍一种选用危险评定方法----包括Ex设备用“设备保护等级”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E(资料性附录)变频器供电电机
文献图1螺纹紧固件的公差和间隙................................................................................................ 图2 图细杆紧固螺栓头下面的接触面
图3 引入点和分支点图示
图4 接地连续性试验用试样的组装
图5 涂导电漆电极的试件
图6 用纯尼龙或棉布摩擦
图7 用探针通过0.1μF电容器给容器放电
图8 用直流电源感应充电
图A.1 电缆引入装置用元件示意图
图A.2 可弯曲电缆进线口圆角
图C.1 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表1 使用的环境温度和附加标志
表2 II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表3a 按元件尺寸在环境温度40℃对温度组别的评定
表3b 按元件尺寸温度组别的评定----环境温度下最大功率耗散的变量
表4 射频功率限值
表5射频能量限值
表6 表面积限制
表7 长部件的直径或宽度
表8 非金属层的厚度限值
表9 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
表10 原电池
表11 二次电池
表12 冲击试验
表13对连接件用绝缘套管的螺栓所施加的力矩
表14警告标志内容
表B.1 Ex元件应符合的条款
表D.1 EPLs与区域的传统关系(无附加危险评定)
表D.2 提供的点燃危险保护介绍
前言
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若干部分。

GB3836.1 通用要求
GB3836.2 隔爆型“d”
GB3836.3 增安型“e”
GB3836.4 本质安全型“i”
GB3836.5 正压型“p”
……
本部分为GB3836系列的第1部分,对应于IEC60079-0:《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2004年英文版)。

本部分与IEC60079-0的一致性为修改采用。

与GB3836.1-2000版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有:
——将“n”电气设备纳入通用要求,即首先要符合通用要求的规定;
——重新界定了环境条件;
——在制造商责任一章中增加了防爆合格证的要求;
——在II类电气设备中增加了nC和nLIIA、nLIIB、nLIIC;
——在温度一章中增加了“外部热源或冷源”作为环境影响的因素;
——在II类电气设备的轻金属外壳材料中增加了对轻金属“锆”的含量的要求;
——对灯具的补充规定中,透明罩可有网孔小于2500mm2的保护网保护(老标准中为50mm ×50mm);
——在型式试验中主要增加了接地连续性试验和非金属材料表面起电试验;
——标志的要求更加细化,增加了防爆合格证编号和超小型电气设备和Ex元件标志的要求;
——对“s”型(特殊型)设备在引言中说明。

与IEC60079-0:2004相比,主要的修改有:
——增加了I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见附录C;
——增加了I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及其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和灯具外壳的要求;
——增加了对金属制成的I类电气设备接线空腔内表面的要求;
——对于开关、熔断器和灯具补充规定中增设“警告标志”的相关条款排除I类电气设备;
——在“耐热试验”和“耐寒试验”之间增加时间间隔;
——在制造商责任一章中增加了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见附录D;
——将IEC标准中的附录C(资料性附录)改为附录E。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本部分于1983年8月第一次发布,2000年1月第一次修订,200×年×月第二次修订。

第五版取消并代替2004年出版的第四版,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修订。

与IEC60079-0:2004相比,主要的修改有:
----增加了IEC61241-0对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
----II类标志用IIA、IIB或IIC代替,因为很多外壳的要求与特定的分组一致;----粉尘类别定义为IIIA、IIIB和IIIC;
----增加了超声波和电磁辐射的限值;
----增加了IEC60079-26的“静电”要求;
----增加了设备保护等级(EPL);
----把“apparatus”改为“equipment”(适用时)。

本标准的内容以下列文件为基础:
爆炸性环境:第0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1 范围
IEC60079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和Ex元件的制造、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除非被标准中某一部分修改,否则符合本部分规定的电气设备使用于在下列大气环境下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危险场所:
●温度:-20℃~+60℃;
●压力:80kPa(0.8巴)~110kPa(1.1巴);和
●标准氧含量体积比为21%的空气。

对超出该范围以外的大气环境下使用的电气设备需作特殊考虑并需要附加的评估与试验。

注1:虽然以上给出的环境温度的范围是-20℃~+60℃,但是除非有其它说明,否则设备的正常环境温度范围应是-20℃~+40℃,见5.1.1。

注2:在设计用于超出以上给出的大气环境下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设备时,本部分可以作为一个指南。

但是,建议进行与预计使用条件相关的附加试验。

当采用隔爆型“d”(IEC 60079-1)和本安型“i”(IEC 60079-11或IEC 61241-11)时,这一点尤其重要。

注3:本部分给出的要求源于对电气设备产生的点燃危险评定。

考虑的点燃源是那些在正常生产环境中不同设备类型出现的热表面、机械火花、热反应、电弧和静电放电。

注4:众所周知,随着技术的发展,将可能通过一些尚未完全确定的方法来达到IEC 60079系列标准有关防爆的目的。

如果制造商希望利用这些技术,可部分地采用本国际标准及IEC 60079系列的其他标准。

在制造商提供的文件中应清楚地说明采用IEC 60079系列标准情况和所使用的全部辅助技术。

在这种情况下,在IEC60079系列标准中未确定但在国家标准中可提及的保护方法标志为“s”。

注5:如果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粉尘环境可能同时出现,那么对此应加以考虑并增加附加保护措施。

本部分除与爆炸危险直接有关的内容之外,没有规定其他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没有提及诸如绝热压缩、冲击波、放热化学反映、粉尘自燃、明火和热气体/液体的点燃源。

注 6:对这些设备应进行危险分析,确定并列出设备的所有潜在点燃源及防止这些点燃源成为有效点燃源所采取的措施。

本部分由下列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补充或修改:
IEC60079-1:气体----隔爆外壳“d”
IEC60079-2:气体----正压外壳“p”
IEC60079-5:气体----充油“q”
IEC60079-6:气体----油浸“o”
IEC60079-7:气体----增安“e”
IEC60079-11:气体----本安“i”
IEC60079-15:气体----“n”
IEC60079-18:气体和粉尘----浇封“m”
IEC61241-1:粉尘----外壳保护“tD”
IEC61241-2:粉尘----正压“pD”
IEC61241-11:粉尘----本安“iD”
注7:61241-18 -浇封“mD”以前的要求并入60079-18
本部分由下列设备标准补充或修改:
-- IEC 60079-2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25部分:本安系统
-- IEC 60079-26爆炸性环境 ----26部分:Ga保护等级(EPL)设备
-- IEC 60079-28爆炸性环境 ----28部分:利用光辐射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 IEC 62013-1 矿用帽灯----第1部分:通用要求----与爆炸危险有关的结构和检验
-- IEC 60079-30-1爆炸性环境 ----第30-1部分:电阻式伴热带----通用和试验要求本部分和以上提及的附加部分不适用于制造:
电子医疗装置,
引爆装置,
爆炸试验装置,和
引爆电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只适用引用的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订部分)适用于本部分。

IEC 60034-1 旋转电机第1部分:等级和性能
IEC 60034-5 旋转电机第5部分:旋转电机外壳提供保护的分级(IP代码)
IEC 60050(426) 国际电工词典(IEV)第426章: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
IEC 60079-1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1部分:隔爆型“d”
IEC 60079-2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2部分:正压型“p”
IEC 60079-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点燃温度试验方法
IEC 60079-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充砂型“q”
IEC60079-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油浸型“o”
IEC6007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增安型“e”
IEC60079-1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1部分:本质安全型“i”
IEC60079-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n”型电气设备
IEC60079-18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8部分:浇封型“m”
IEC60079-2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5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IEC60079-2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6部分:Ga保护级别的设备
IEC60079-28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28部分:使用光辐射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IEC60079-30-1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30-1部分:电阻微量加热-通用和试验要求
IEC60079-31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31部分:“tD”外壳设备粉尘点燃保护
IEC60086-1 源电池第1部分:通则
IEC60095-1 铅-酸起动器电池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IEC60192 低压钠蒸气灯性能规定
IEC60216-1 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能第1部分:老化试验方法和试验结果评定
IEC60216-2 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能导则第2部分:试验判据选择
IEC60243-1 确定电器绝缘材料强度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电源频率的试验
IEC60423 电工用导管电气安装用导管的外径和导管和附件用螺纹
IEC60529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IEC60622 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液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密封式镍-镉柱形充电单体电池IEC60623 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液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通气式镍-镉柱形充电单体电池IEC60662 高压钠蒸气灯
IEC60664-1 抵押系统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IEC60947-1 低压开关和控制开关第1部分:通则
IEC61056-1 普通用途铅-酸单体电池和电池组(阀控型)第1部分:通用要求、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IEC61241-1 用于可燃粉尘环境的电器设备第1部分:“tD”外壳保护
IEC61241-4 用于可燃粉尘环境的电器设备第4部分:“pD”型保护
IEC61241-11 用于可燃粉尘环境的电器设备第11部分:本安型“iD”保护
IEC61951-1 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液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可携带密封式充电单体电池:第1部分:镍-镉
IEC61951-2 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液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可携带密封式充电单体电池:第2部分:镍-氢化金属
IEC62013-1 矿用帽灯第1部分:通用要求–与爆炸危险有关的结构和试验
ISO 48 硫化橡胶国际硬度的测定(30-85 IRHD)常规试验方法
ISO 178 塑料挠性测量
ISO 179 塑料摆锤式冲击强度测量
ISO 262 ISO通用公制螺纹螺钉、螺栓和螺母的尺寸选择
ISO 273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的间隙孔
ISO 286-2 公差和配合的ISO系统第2部分:孔和轴的标准公差等级和极限偏差表
ISO 527-2 塑料抗拉强度测量第2部分:模制和挤压制造塑料的试验条件
ISO 965-1 ISO普通公制螺纹极限尺寸:第5部分:原理和基本数据
ISO 965-3 ISO普通公制螺纹极限尺寸:第3部分:螺纹结构误差
ISO 1817 硫化橡胶对液体影响的测定
ISO 4014 六角头螺栓A和B级
ISO 4017 六角头螺栓全螺纹:A和B级
ISO 4026 内六角平端紧定螺钉
ISO 4027 锥头内六角螺钉
ISO 4028 轧头内六角螺钉
ISO 4029 杯头内六角螺钉
ISO 4032 六角螺母1型:A和B级
ISO 4762 内六角螺钉
ISO 4892-1 塑料暴露于实验室光源的试验方法
ANSI/UL 746B 聚合材料:寿命特性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使用下列定义:
为了使术语能够更加明确,特别是那些通用的术语,应参考IEC 60050(426)或IEV(国际电工词典)的其他相应部分。

3.1
环境温度 ambient temperature
设备或元件周围的空气或其他介质的温度
注:这不是指过程介质的温度,除非设备或元件完全浸入该过程介质中。

见5.1.1。

3.2
关联设备 associated apparatus
装有能量限制电路和非能量限制电路,且在结构上使非能量限制电路不能对能量限制电路产生不利影响的电气设备
注:关联设备可以是:
a)具有本部分中相应的爆炸性环境用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
b)或非防爆电气设备,并且不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例如本身不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记录仪,但与位
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热电偶相连,仅有记录仪的输入电路是能量限制的。

3.3
单体电池和电池 cells and batteries
3.3.1
电池 batteries
以电气方式连接起来以相互增加电压或容量的两个或多个单体蓄电池
3.3.2
容量 capacity
在规定的条件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能提供的电量或电荷
3.3.3
单体电池 cell
构成蓄电池最小电器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组合
3.3.4
充电 charging
以正常流动方向相反的方向,通过蓄电池或蓄电池施加电流的过程
3.3.5
深度放电 deep discharge
将蓄电池电压降低到低于蓄电池或蓄电池组制造商推荐的电压的过程
3.3.6
自身安全(ihs)单体电池(或电池组) inherentil safe (ihs) cell (or battery)
短路电流和最高表面温度通过其内阻被限制在安全数值的原电池或者蓄电池
3.3.7
(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最高开路电压 maximum open-circuit voltage (of a cell or battery)在正常条件下,新的原电池或刚充满电的二次单体电池所获得的最大电压
注:表10和11给出了使用的单体电池的最高开路电压。

3.3.8
标称电压 normal voltage
制造商规定 (单体电池或电池) 的电压
3.3.9
开启式单体电池或电池组 vented cell or battery
带有盖子,盖子上有通气孔,通过通气孔产生的气体可以逸出的蓄电池或电池
3.3.10
原电池或电池 primary cell or battery
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电能的电化学系统
3.3.11
逆流充电 reverse charging
以正常流动方向相同的方向通过原电池或蓄电池施加电流的过程,如在过期的电池中
3.3.12
气密式单体电池或电池 sealed gas-tight cell or battery
保持封闭并且在制造厂规定的充电限度或温度之内运行时没有气体或液体释放的单体电池或电池
注1:这样的单体电池或电池组可以设置保护装置防止危险的高的内部压力。

这种单体电池或电池不需要添加电解质,并且设计在其原来的密封状态下在其寿命期间工作。

注2:上述定义引自IEC 60079-11。

此定义不同于IEV定义486-01-20和IEV定义486-01-21,因为它适用于单体电池或电池。

3.3.13
阀控式单体电池或电池 sealed valve regulated cell or battery
在正常条件下单体电池或电池是密封的,但是有一个当内部压力超过额定数值允许气体逸出的装置。

通常,单体电池或电池不能补充电解液
3.3.14
蓄电池或电池 secondary cell or battery
能够通过化学反应将电能储存并释放出来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系统
3.3.15
容器(电池)container(battery)
用于盛放电池的盒子
注:盖子是电池盒的一部分
3.4
绝缘套管 bushing
用于将一根或多根导体穿过外壳壁的绝缘部件
3.5
电缆引入装置 cable gland
允许将一根或多根电缆和/或光缆引入电气设备内部并能保证其防爆型式的装置
3.5.1
夹紧组件 clamping device
引入装置中用于防止电缆拔脱或扭转而影响连接件的部件
3.5.2
压紧件 compression element
电缆引入装置的用于对密封圈施加压力以保证其有效功能的部件
3.5.3
密封圈 sealing ring
电缆引入装置或导管引入装置带有的,保证引入装置与电缆或导管之间的密封所使用的环状物
3.5.4
Ex电缆引入装置 Ex cable gland
与设备外壳分开试验,可作为一种设备单独取证,并可以安装于设备外壳上的电缆引入装置3.6
证书 certificate
用于确定产品、程序、体系、人员、或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文件
注:按照ISO/IEC17000的规定,证书可以是供方的符合性声明或买方符合性认可或认证(作为第三方行为的结果)。

3.7
导管引入 conduit entry
为保持相应的防爆型式,将导管引入电气设备的方式
3.8
连接件 connection facilities
用于与外电路导线进行电气连接的端子、螺钉或其他零件
3.9
连续运行温度 Continuous Operating Temperature (COT)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确保设备或部件预计使用寿命的材料的稳定性和完整性的最高温度
3.10
外壳防护等级(IP) degree of protection of enclosure IP
按照IEC 600529规定数字前面加符号IP,用以表明电气设备外壳
——防止人员触及或接近外壳内部带电部件和活动部件(光滑的转轴及类似件除外);
——防止固体外物进入电气设备内,及
——防止水进入电气设备内部
注1:转动电器设备的详细试验要求见IEC 60034-5。

注2:具有IP防护等级的外壳不必等同前言所列设备的防爆型式外壳。

3.11 粉尘 dust
包括可燃性粉尘和可燃性飞絮的通用术语
3.11.1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 dust
正常规格500μm或更准确细分的固体颗粒,可悬浮在空气中,也可依靠自身重量沉淀下来,可在空气中燃烧或焖燃,在大气压力和常温条件下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注1:包括ISO4225规定的粉尘和砂粒。

注2:术语固体颗粒是指固体阶段的颗粒,而不是指气体或液体阶段的颗粒,但不排除空心颗粒。

3.11.1.1 导电性粉尘 conductive dust
电阻系数等于或小于103Ω.m的可燃性粉尘
注 IEC61241-2-2规定了确定粉尘电阻系数的试验方法。

3.11.1.2非导电性粉尘 non-conductive dust
电阻系数大于103Ω.m的可燃性粉尘
3.11.2可燃性飞絮 combustible flyings
正常规格大于500μm 的固体颗粒包括纤维,可悬浮在空气中,也可依靠自身重量沉淀下来。

注:飞絮的实例包括人造纤维、棉花(包括棉绒纤维、棉纱头)、剑麻、黄麻、麻屑、可可纤维、麻絮、废打包木丝绵。

3.12 尘密外壳 dust-tight enclosure
能够阻止所有可见粉尘颗粒进入的外壳。

3.13 防尘外壳 dust-protected enclosure
不能完全阻止粉尘进入,但其进入量不会阻碍设备安全运行并且不会在壳内某处积累导致点燃风险的外壳。

3.14电气设备 electrical apparatus
全部或者部分利用电能的设备
注:这些设备包括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备和通讯设备。

3.15
电气参数—限能设备 electrical parameters–apparatus with energy limitation
3.15.1
最大外部电容C o maximum external capacitance C o
可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电容
3.15.2
最大外部电感Lo maximum external inductance L o
可以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电感
3.15.3
最大输入电流Ii maximum input current I i
可施加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电流(交流峰值或直流)
3.15.4
最大输入功率(Pi) maximum input power P i
可施加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功率符号:
3.15.5
最高输入电压Ui maximum input voltage U i
可施加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高电压(交流峰值或直流)
3.15.6
最大内部电容Ci maximum internal capacitance C i
电气设备连接装置被认为出现的电气设备最大等效内部电容
3.15.7
最大内部电感Li maximum internal inductance L i
通过电气设备连接装置被认为出现的电气设备最大等效内部电感
3.15.8
最大输出电流Io maximum output current I o
可从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获得的电气设备的最大电流(交流峰值或直流)
3.15.9
最大输出功率Po maximum output power P o
可从电气设备获得的最大功率
3.15.10
最高输出电压Uo maximum output voltage Uo
施加电压至最高电压时,可能出现在设备连接装置上的最高输出电压(交流峰值或直流) 3.15.11
最高交流有效值电压或直流电压Um maximum r.m.s. a.c. or d.c. voltage U m
施加到关联电气设备的非能量受限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高电压
3.16
外壳 enclosure
构成电气设备防爆型式和IP等级的所有壳壁、门、盖、电缆引入装置、操纵杆、芯轴和转轴等
3.17 设备(爆炸环境用)
包括在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装置,元件和类似的作为电气安装的部件或与设备连接的部件的通用术语。

3.18 设备保护等级(EPL)
依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及区别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和煤矿有甲烷的爆炸性环境的差别而规定的保护等级。

注:可任选设备保护等级,作为设备安装一套完整的危险评定的一部分,见IEC60079-14
3.18.1 EPL Ma
安装在煤矿有甲烷的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

具有“很高”的保护等级,该等级具有足够的安全程度,使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在预期的故障条件下或者在罕见的故障条件下、甚至在气体突出时设备带电的情况下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3.18.2 EPL Mb
安装在煤矿有甲烷的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

具有“高”的保护等级,该等级具有足够的安全程度,使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或者在气体突出和设备断电的时间范围内预期的故障条件下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3.18.3 EPL Ga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

具有“很高”的保护等级,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在预期的故障条件下或者在罕见的故障条件下不会成为点燃源。

3.18.4 EPL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

具有“高”的保护等级,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在预期的故障条件下不会成为点燃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