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法国特福牌BF6120、BF5100型号无绳电水壶存在安全隐患的通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法国特福牌BF6120、BF5100型号无绳电水壶存在安全隐患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9.21
•【文号】国质检检函[2007]784号
•【施行日期】2007.09.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法国特福牌BF6120、BF5100型号无绳电水壶存在安全隐患的通告
(国质检检函〔2007〕784号)
近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督抽查中发现,法国特福牌BF6120型号无绳电水壶的产品设计结构不能保证其连接器不受水的影响,未能通过电气强度试验,不符合GB4706.19-2004标准15.102的要求。

在液体洒在连接器表面以及其他类似情况下,会对人体构成电击危险。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该品牌的BF5100型号电水壶检验中也发现存在同样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人身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法国特福牌(英文原名TEFAL)BF6120、BF5100型号的无绳电水壶存在安全隐患的通告:
一、法国特福牌(英文原名TEFAL)BF6120、BF5100型号的无绳电水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电击风险)。

消费者因使用上述产品受到伤害的,请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二、质检总局敦促法国特福牌无绳电水壶生厂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其他同样材质和设计的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以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消费者安全。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法国特福牌BF6120、BF5100型号和采取同样设计的无绳电水壶的进口检验监督,发现不合格的,应立即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