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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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模板5篇篇1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保险车辆: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
车辆识别号码: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_
一、保险责任
本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火灾、爆炸;
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3. 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
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二、保险金额及免赔额
1. 保险金额:本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根据车辆购置价、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确定。
具体金额如下:
(1)车辆购置价:按照购车发票上的价格确定。
(2)市场价值:根据车辆使用年限、折旧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
(3)评估价值:由本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 免赔额:本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本公司不予赔偿:
(1)战争、恐怖活动、军事冲突等政治事件;
(2)故意自伤、自杀或自残行为;
(3)犯罪行为中的故意行为;
(4)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保险期限及续保
1.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2. 续保:保险期限届满前,被保险人应按规定及时续保。
本公司
保留不接受续保的权利。
四、赔偿处理
1. 保险车辆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向本公司报案,并通知
当地公安部门。
本公司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
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
2.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损害赔偿责任时,被保险人应首先与第三
者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本公司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司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在保险金额以内的损失或赔偿责任,本公司负责赔偿;超出保险金额的部分,本公司不予赔偿。
但被保险
人可通过增加保额的方式,提高保险金额。
4. 赔偿时,本公司有权扣除免赔额。
免赔额以内的损失或赔偿责任,本公司不予赔偿;超出免赔额的部分,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被保险人可通过减少免赔额的方式,降低免赔额。
5. 赔偿后,本公司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
但被保险人可通过投保其他险种的方式,转移赔偿责任。
6. 被保险人应在收到赔偿后,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
本公司收到完整材料后,将尽快完成理赔工作。
但被保险人未提供必要材料的,本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7. 被保险人应在保险期限内及时向本公司报告车辆变动情况,如车辆转让、变更使用性质等。
如被保险人未报告车辆变动情况,本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但被保险人可通过补充报告的方式,恢复理赔权利。
篇2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一、保险车辆
车辆型号:_________
车辆识别号码:_________
车辆发动机号码:_________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_
车辆登记地点: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_________
二、保险责任
1. 交通事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车辆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驾驶人员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不论本车人员有无过错,保险人均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驾驶人员以外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 自然灾害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车辆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车辆零部件、附属设备损坏,需要修复或更换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 盗抢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导致车辆损失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
责赔偿。
(2)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导致车辆无法找回,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1)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或死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
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失踪,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负责赔偿。
5. 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责任
(1)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其他车辆过错导致事故损失,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过错或过错程度较低,经法院判决或调解,应当
由其他车辆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他车辆方逃逸或无法找到其他车辆
方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其他车辆过错导致事故损失,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过错,但过错程度较低,经法院判决或调解,应
当由其他车辆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他车辆方逃逸或无法找到其他车
辆方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6. 其他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车辆损失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损坏,需要修复或更换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
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车辆无法找回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车上人员受伤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车上人员失踪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5)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其他财产损失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6)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第三者受伤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7)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第三者失踪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8)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碰撞导致其他财产损失时,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责任免除
1. 保险车辆的损失和损坏由以下原因引起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恐怖袭击、战争状态;
(2)自然灾害以外的恶性事件;
(3)非法占用、使用或破坏保险车辆;
(4)故意自伤自残;
(5)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6)酒后驾驶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
(7)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保险车辆的损失和损坏由以下原因引起时,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玻璃单独破碎;
(2)车身表面油漆单独损伤;
(3)车轮单独损坏;
(4)后视镜单独损坏;
(5)电器设备单独损坏;
(6)内饰件单独损坏;
(7)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后重新安装费用;
(8)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因非他人过错导致的损失。
篇3
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
保险车辆: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就机动车辆保险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第三条厂牌型号为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_的机动车辆,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由被保险人交费投保,并由保险人事先予以承保。
二、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除第六条规定的责任范围外)负责赔偿。
所谓“意外事故”,是指被保险人不可预料、无法控制的,致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
倾覆、坠落、失火、爆炸、盗窃、抢劫等造成损失的灾害和事故。
第五条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下列费用负责赔偿:
1.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等造成的损失;
2. 施救过程中支付的费用;
3. 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
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因违章驾驶或酒后驾驶造成的一切损失;
2.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因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损失;
4. 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从事非法活动或因非法活动受到伤害造成的一切损失;
5. 被保险人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或因偷盗、抢劫等刑事犯罪活动导致无法确定实际原因造成的损失;
6. 被保险人私自改装或变更用途造成的一切损失;
7. 被保险人的雇员或家庭成员私用或随意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赔付
第七条保险金额由双方依据实际价值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实际价值。
具体金额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实际价值是指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价值或机动车的购置发票的价格。
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未载明价值的,以机动车
购置发票的价格为实际价值。
机动车购置发票未载明价格的,以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为实际价值。
1. 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车辆定损部门鉴定确认后,在扣除残值和免赔部分后,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
但每次赔付最高不超过本条款规定的最高赔偿限额;
2. 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对事故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损失;
3. 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如需施救,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施救,并支付合理的施救费用。
施救费用在扣除残值和免赔部分后,按实际支出金额赔付;
4. 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险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出险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后10日内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查勘定损结果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及具体赔偿金额;
5. 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出险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后10日内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查勘定损结果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及具体赔偿金额。
对于符合规定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在10日内支付应赔款;
6. 每次赔付时,保险公司有权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确定的免赔部分。
免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章驾驶或酒后驾驶造成的一切损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等。
具体免赔比例和金额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为准。
五、保费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篇4
合同编号:XXXXXX
保险公司:XXXXXX
被保险人:XXXXXX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本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保险车辆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本公司核定的损失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将在事故发生后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核定。
保险费:被保险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的金额将根据保险车辆的种类、使用性质、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保日起计算。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延长保险期限,但需经过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免除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罢工、盗窃、抢劫等违法行为;
2. 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3. 故意自伤、自杀、自残等违法行为;
4. 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
赔偿处理:
1.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本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本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况及损失程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核定损失金额;
3. 对于属于本公司赔偿责任的损失,本公司将在核定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款;
4. 对于不属于本公司赔偿责任的损失,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说明原因,并出具拒赔通知书。
双方权利义务:
1.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如实告知车辆情况、使用性质等信息;
2.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
3. 被保险人应当妥善保管保险单、行驶证等证明文件;
4. 本公司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 本公司应当及时处理被保险人的报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保险公司(签字或盖章):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5
一、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车辆信息:
1. 车辆品牌:_________
2. 车辆型号:_________
3. 车辆识别号:_________
4. 车辆颜色:_________
5. 车辆座位数:_________
6. 车辆用途:_________
保险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二、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本保险单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由保险人事先准备、具有统一格式的书据。
投保人按照本保险单格式填写,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项目,并交纳保险费。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单格式出据本保险单,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其中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被保险车辆的损失确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投保时经保险人核定的赔偿限额确定。
(二)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由保险人根据被保险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以及投保时经保险人核定的赔偿限额等因素确定。
投保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期限及续保
(一)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并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之日止。
具体生效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生效日期为准。
(二)续保:本保险合同到期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续保,以继续享受保险保障。
续保的具体条件和保费可能会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第四条保险责任及免除责任
(一)保险责任:保险人同意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因被保险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包括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
(二)免除责任:本保险合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2. 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3. 违法、犯罪行为或故意自伤、自杀行为。
第五条赔偿处理及理赔程序
(一)赔偿处理:本保险合同下的赔偿处理,应根据保险人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处理规定》进行。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及
时向保险人报案,并按照《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处理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保险人将根据《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处理规定》的规定,对投保人的赔偿请求进行审核和处理。
(二)理赔程序:本保险合同下的理赔程序,应根据保险人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程序》进行。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按照《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程序》的要求,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保险人将根据《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程序》的规定,对投保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