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推荐合集【人事管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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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1: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本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作息时间为:08:5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休用餐时间,若工作时间需要可适当调整,由总经办根据季节和其他情况,提出实施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休假
第三条排休日:公司实行排休制,每位转正后的员工享受每月四天排休假,当月(周)调休时间必须当月(周)完成,不能累积,且原则上不允许连续排休(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例假日:
(一)节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

(二)假日:
1 婚假:转正后正式员工可享受结婚十五天假;不扣除底薪工资,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一年内有效。

2 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给予三天,旁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外/孙子孙女)给予一天。

3 产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带薪产假为30天,产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的70%,产假应一次性休完,产假期间无其他奖金、补贴及绩效工资。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参照员工手册)。

第五条公司自定的其它休假日:
(一)带薪病事假:必须按照正常程序审批。

(二)出差假:连续出差一个月的转正员工可休假一天,可累计,但不能预用,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六条以上休假中,均应按公司制度要求履行申请程序;休假申请时,申请人应事先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由员工直接上级书面批准同意,交人事部核准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员工休假提前回公司后,应到人事部考勤记录人员处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为在休状态,超过假期不按时销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请假
第八条除休假或因公出差外,因故(包括因事及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一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总监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办批准同意,所有已请假手续(请假条)必须交人事部复核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第九条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第十条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准假、续假而缺勤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回公司后,应在人事部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三条病假(包括带薪病假)须出具当事人的病历及病休单,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事部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请病事假包括带薪病事假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

第十五条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一天计扣。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日。

第十六条捏造请假原因或伪造、涂改请假凭证的,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主管人员若知情故纵,则与直接当事人承担同等过错责任。

第五章缺勤
第十七条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内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内离岗视为早退。

第十八条5分钟以内的迟到每次处罚20元,5-30分钟50元,30分钟以上100元,迟到第二次起,金额翻倍,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30次者,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未经申请及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按日工资的3倍扣发工资。

第二十条一个月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干部因晚上应酬而需次日推迟上班时间的,应向直接上级汇报,然后由人事部备案。

第六章考勤打卡规定
第二十二条为方便各部门及时管理及监督员工考勤执行情况,由人事部统一收集打卡数据。

第二十三条公司是采用灵活的营运方式,每个岗位的作息时间都是根据公司营运的需要来安排的,公司员工的用餐时间不计算在工作
时间内。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采用指纹考勤和今目标记录打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考勤异常请第一时间联系人事部协调,若今目标记录出现异常必须第一时间截图后至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作息时间:
08:50—18:00 其中12:00—13:30(午休/用餐)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将在每周日下午18:00前将下周之排休表报备到人事部备案,若您在下(周)月有任何个人事务需要处理,请提前告知相关主管,以便安排。

第二十六条对于已经排定的公休日,不得私下随意调动,若您确实有紧急事件需要处理,请告知您的主管,以取得妥善安排,同时请您将处理结果报备到人事部存档,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在服务行业,没有什么比随时随地给客人提供满意的服务更重要,有时候,您会遇到同事或其它部门协助要求,此时,您必须请告之上级主管,得到主管的同意和安排后全力协助,这种行为将被您的主管关注,成为考核的衡量标准之一。

第二十八条除规定的假日和符合程序的请假外,请您必须按照公司的仪容仪表规定穿戴整齐后准时到岗,否则也将视为迟到。

第二十九条每迟到一次五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5-30分钟乐捐50元,30分钟以上乐捐100元,迟到第二次起,乐捐金额翻倍,旷工一天乐捐三天底薪,一个月无故旷工3次,直接开除。

第三十条超过规定到岗时间十五分钟之后仍未到岗者,并处以口头警告。

第三十一条超过规定到岗时间一个小时之后仍未到岗者,视作缺勤1个工作日,并记1个工作日的事假记录,按事假规定扣基本工资。

第三十二条超过2小时仍未到岗者,视作旷工。

若有因迟到而故意拖延时间来上班的,视作旷工。

旷工时数不发工资,并按奖惩条例奖惩。

第三十三条公司禁止在上班时间内擅自外出或提前下班,禁止在规定用餐时间未到时用餐,这样造成的职缺,将会直接影响对客服务的质量。

第三十四条当您进入公司,必须依规定穿着制服,配戴名牌、公司徽章,这是我们专业性的外形体现,若您不按要求着装,我们也将视为缺勤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是按行业标准来设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的,我们相信您完全可以在额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公司要求您在额定的时间内完成额定的工作量,这是对您个人处事方式、时间安排的考验,亦是对您个人能力的历练。

第三十六条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因营运需要将安排您在预排的公休日、国定节(假)日期间上班,请您配合出勤,出勤的时数都将统计预留,事后可以在不影响营运情况下申请调休。

第三十七条公司不提倡加班,但是工作完成进度情况由个人跟进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影响公司业务。

第三十八条加班的时间,根据工作内容自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加班时间的调休,请您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申请调休,调休的具体时数,请征询您的主管,您的主管将依据当时的营运状况与您协商能否给予调休或调休的时数,若仍有剩余调休时间可以预留日后调休使用,若未征得主管同意擅自调休的,以旷工处。

第四十条当月的调休时间原则上在当月必须完成,不能累积至下一个月使用,且连续排休时间不得连续超过两天。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员工的考勤记录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考绩、激励、晋升等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人事部保持对本规定的解释权。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精选2: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晋升机制
3.1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

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实行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

3.2晋升机制内容如下:
3.2.1晋升原则
①能调动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
②员工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是方可办理;
③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半年至少应修订一次,并于每年六月、十二月前提报人力资源转呈总经理核定;
④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部门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培养需要,应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⑤晋升各级主管以“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至少应满6个月以上,并经考核适任,方可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⑥本原则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3.2.2晋升条件
品行良好,工作表现突出者;为违反公司任何纪律,忠于公司,在公司工作3个月以上且表现良好者;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共识表彰者;身体健康者;并达到以下一条或多条条件者,可给予晋升。

①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突出者;
②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③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几年创利达到公司要求或成绩显著者;
⑤领导亏损单位转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⑥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给予晋级嘉奖者;
⑦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晋升薪级的奖励。

3.2.3有虾类情况之一或多个者,不得给予晋升的机会:
①品行恶劣,对公司造成损失者;
②上季度曾记过或成绩在60分以下者;
③拖欠账款不清者;
④参加非法组织者;
⑤吸食毒品者;
⑥经医院体检,本公司认为身体不合格者。

3.2.4晋升程序
①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进行晋升前准备工作。

a)确定需晋升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等);
b)拟定日程安排;
c)编制笔试问卷和审核纲要;
d)成立审核小组;
e)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通过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
名等形式筛选出表现比较突出的人员,列出人员名单,收集人员材料。

材料内容包括:
a)职员品行分析
b)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
c)主管能力考核
d)综合能力考核
③人力资源部汇集、整理材料,会同晋升用人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出考核通知书。

④人力资源部组织中选员工参加第一次考核,员工须填《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对被考核者填写的《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⑤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第一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二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二次考核通知。

⑥人力资源部组织中选者参加第二次考核,主要进行文化实体笔试(须另拟定)。

⑦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第二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三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三次考核通知。

⑧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参加第三次考核,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⑨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待晋升人员名单,需对待晋升人员进行岗前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

⑩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待晋升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晋升人员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向中选人员发出晋升通知,向落选人员发辞谢鼓励通知。

3.2.5晋升监控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须对晋升后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护旗跟踪考核,每月月底考核一次,每次都需进行以下几项的考核:
①职员品行分析
②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
③主管能力考核
④综合能力考核
第四条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存档。

精选3:人员奖惩制度
第一章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条类别
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第二条处罚
1.警告:给予不高于100元的罚款。

2.记过:给予不高于200元的罚款。

3.记大过:给予不高于500元的罚款。

4.被开除者,扣除当月工资、奖金。

5.记大过和被开除者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金、年假。

6.当月累计被警告处分二次者,视同记过。

年度内被记过二次者,视为记大过,年度内记大过二次者,即作开除处理。

7.犯记过和记大过者,除以上处分外,还需根据其职务级别的高低进行处罚。

8.犯记大过者,不得参与公司考评,在处分撤消前,不得晋升加薪。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上班环境脏乱。

2.仪态不整洁。

3.因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务者。

5.培训课旷课。

6.上班时间睡觉、游戏。

7.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没有尽职尽责报告事故。

2.常违反安全规则。

3.损坏公司财物。

4.在公司内吵闹、污言秽语,在公司内赌博或聚赌围观。

5.其它较严重的违纪行为。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1.带醉上班或上班服用违禁药品。

2.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合理合法指示。

3.殴打他人、互相打架或挑起事件。

4.发布虚假或荒谬之言论,影响客人或其他员工工作。

5.提供虚假资料或报告。

6.伪造公司文件、无故损毁公司资料或公物,造成重大损失。

7.其他严重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处分
1.当月内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12个月)累记旷工10天。

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3.有影响公司声誉之言行。

4.泄露公司机密。

5.行贿受贿。

6.流氓滋事、偷窃。

7.触犯刑律。

8.其它非常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违纪行为。

第六条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填写《奖惩单》,并按程序报批。

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被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存入员工档案。

第七条申诉程序
1.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处分提出上诉。

2.员工可首先向直属上级申诉,若对上级处理持异议,可向分(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反映,若仍未解决,再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反映。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据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类别
嘉奖(书面表扬)、记功、记大功。

第十条有下列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书面表扬)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3.有其它功绩者。

第十一条有下列业绩之一者给予记功
1.对于专业技术或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保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者。

6.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7.年度内嘉奖二次以上者。

第十二条有下列业绩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对各项生产环节有所改进发明卓有成效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难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3.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4.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5.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6.年度内记功二次以上者。

第十三条奖金、晋级或提晋升薪酬
1.获嘉奖给予奖金不低于100元,记功给予奖金不低于200元,记大功给予奖金不低于500元。

2.除以上奖金外,获记大功者,可晋级或增加薪酬。

第十四条奖励核定程序
1.员工发生符合奖励等情况时,应由直接上级填报《奖惩单》,详细填写时间、地点、事实等。

2.部门经理核实后,报人力资源中心调查,人力资源中心依据本办法,在《奖惩单》签署意见。

3.人力资源中心呈送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存入员工档案。

精选4: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制度
(一)返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岗位离不开,本人同意返聘。

2.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担任副主任医(技、护)师以上职务者,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制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
报院办公会批准,可以按半日工作聘任。

3.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人员。

(二)返聘人员职责与要求
1.返聘人员与在院职工同样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3.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三)返聘人员待遇
1.返聘人员返聘期间享受“聘薪”待遇和医院绩效工资规定待遇。

2.其他待遇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返聘与解聘手续
1.首先科室需要,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聘任,返聘人员需签订返聘协议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

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

3.对违犯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精选5:人员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
录网络密码及口令。

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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