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办理指南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关于内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系列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山东省(不含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改造,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是实现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扩大需求、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 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一)为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产业化改造,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二)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三)为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发展先进产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四)对研发、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五)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防治环境污染进行节能减排改造,促进绿色发展;(六)为推动产业协作和行业集聚发展,对布局分散的产能进行整合改造,优化产业布局;(七)国家鼓励的其他技术改造领域。
第五条 省内各级经信部门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工作。
需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上报。
需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上报。
第二章 项目管理方式及权限第六条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对《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对范围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制。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免税申报指南
技术改造工程备案、核准、免税申报指南技术改造工程备案、核准、免税申报指南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是指现有企业利用各种资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对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到达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创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或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
一、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一)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更新改造;工程设施、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二)现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而建设的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三)现有企业为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止职业病而建设的工程设施;(四)现有企业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或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二、工程管理方式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技改工程,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根据国家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工程目录》规定,《目录》范围内的工程实行核准制,范围以外的工程实行备案制。
外商投资技改工程(以下简称外资技改工程),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一律实行核准管理。
从xx年7月起,我省技改工程申报改为网上申报,其简要流程如下:1、首次在网上办理工程,需要在网上核准、备案、免税申报系统中注册,注册批准后即可登陆系统,并录入企业基本。
2、按照政府核准目录确定工程是属于核准还是备案范围。
3、按照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以及省技改管理方法规定准备工程办理所需材料。
4、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工程核准或备案信息,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5、网上系统通知审查通过后,准备纸质材料到有关部门盖章审查后,并领取核准或备案文件。
6、工程核准、备案后,工程签订采购后,登陆网上系统,填写免税申请,提交有关部门审查。
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全流程分析
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全流程分析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其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深入改造和提升的活动,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或开发新产品等目的。
下面我们将从申请材料准备、备案申请提交、备案审批以及备案发证等环节,分析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全流程。
一、申请材料准备1.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改造内容和目标、计划改造时间、改造方案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申请单位的合法经营资格。
4.项目可研报告: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的报告。
5.技术改造方案:详细描述技术改造的内容、流程、设备选择等。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技术改造项目。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用于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8.相关资质证书:如ISO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二、备案申请提交1.登录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网站:在网站上注册账号并登录。
2.填写备案信息:根据网站提示填写备案申请书以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
3.申请费用缴纳:按照规定缴纳备案申请费用。
4.提交备案申请: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审批1.材料初审:由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等。
2.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初审通过后,将备案项目上报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对备案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情况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4.签发备案批复:经过审批通过后,主管部门将签发备案批复文书。
四、备案发证1.准备发证材料:申请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关发证材料。
2.提交发证材料:将发证材料及备案批复文书提交至主管部门。
4.领取备案证书: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可以到主管部门领取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书。
以上就是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的全流程分析,涉及到申请材料准备、备案申请提交、备案审批以及备案发证等环节。
企事业单位在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需要根据这一流程进行备案申请,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正规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2.28•【文号】国市监注〔2019〕247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现就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序1.规范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投资人应当承诺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勾选涉及《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须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规范审查程序。
登记机关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投资的,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内对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国籍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领域,对于符合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规定条件的,依法予以登记注册;行业主管部门在登记注册前已经依法核准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登记机关无需就是否符合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规定条件进行重复审查。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禁止投资的领域投资的,不予登记注册。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和内外资确认书办事手续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和内外资确认书办事手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19•【字号】湘经信投资[2012]493号•【施行日期】201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和内外资确认书办事手续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2〕493号)各市州、县市区经(工)信委(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的要求,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我委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和内外资确认书办事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简化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办事手续中央在湘、省直属管理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建设的应由省经信委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直接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
市属企业、市辖区企业建设应由省经信委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州经(工)信委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
县(市)所辖企业建设应由省经信委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经(工)信委(局)直接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抄送所在地市州经(工)信委。
企业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①中央在湘、省直属管理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直接向省经信委提交核准请示文件(原件);其它企业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州或县(市)经(工)信委(局)向省经信委出具书面审核文件(原件)。
②项目申请书(提纲详见附件1,原则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也可用可研报告代替)。
③《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2,需加盖企业公章)。
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⑤项目需新征用土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须知
成都高新区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须知一、政策依据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 2004年本)〉、〈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四川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四川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5]17号)2、《四川省经委关于做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经技改[2005]425 号)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6]11号)二、申请材料:1、内资项目:⑴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3份,附电子文档);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3份)其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资金证明(不含土地投资)20%原件(各3份)2、外资项目:⑴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3份,附电子文档);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商务批准证书复印件(各3份)其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资金证明(不含土地投资)20%原件(各3份)三、前置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非政府投资项目;3、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项目;4、属于备案权限以内的国内技改投资项目。
四、办理程序(一)申请1、投资者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成都高新区三楼政务大厅75号窗口提出申请,由经办人员进行初审;2、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当场受理申报材料;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当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申报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办理1、在承诺时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具《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投资者到成都高新区三楼政务大厅75号窗口签收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关于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商务部关于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颁布单位】其他部委【文 号】商资发﹝2006﹞201号【发文日期】2006-04-29【实施时间】2006-04-2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针对许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免税确认书出具工作的疑问,我部已在《商务部关于办理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确认书有关问题的复函》(商资函〔2006〕41号)中明确予以回复。
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的操作程序,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以下分别简称“确认书”和“进口证明”)办理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规划〔1998〕2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998年国务院决定对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出具“确认书”、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具“进口证明”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见《商务部关于办理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确认书有关问题的复函》(商资函〔2006〕41号)),对出具“确认书”和“进口证明”的部门、程序、依据及实施中的具体操作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原则上,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分别由发展计划、经贸、外经贸部门出具,其中,限额以上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书”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别出具,限额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书”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现行分工和权限办理。
各地应继续依照上述规定和操作办法,确保“确认书”和“进口证明”出具工作和进口操作规程稳定运行。
减免税办理所需资料及操作流程
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登记备案所需资料(内资)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原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函)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原件3.设备清单原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盖公章)5.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盖公章)6.海关发的告知书(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国内投资项目办理减免税所需资料(内资)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盖公章)2.确认书复印件3.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4.设备清单复印件5.发票复印件6.合同7.外贸公司代理需提供代理协议8.设备如有备件或配件,需提供备件或配件的清单(盖公章)10.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面所有资料盖公章(每一页盖公章或所有资料盖骑缝章)三资企业鼓励项目减免税登记备案1.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盖公章)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原件3.批复原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原件4.设备清单原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盖公章)6.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盖公章)7.批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9.海关发的企业须知(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三资企业办理免表1.征免税申请表(盖公章)2.确认书复印件3.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4.设备清单复印件5.发票复印件6.合同7.外贸公司代理需提供代理协议8.设备如有备件或配件,需提供备件或配件的清单(盖公章)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0.批准证书上面所有资料盖公章(每一页盖公章或所有资料盖骑缝章)自有资金项目备案所需资料1. 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盖公章)2.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原件3.设备清单原件4.享有此政策的资格证书(注: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5.企业成立时的合同章程.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7.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9.告知书(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自有资金办理免表所需资料1.征免税申请表(盖公章)2. 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复印件3.享有此政策的资格证书(注: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格证书)4.设备清单复印件5.发票复印件6.合同7.外贸公司代理需提供代理协议8.设备如有备件或配件,需提供备件或配件的清单(盖公章)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0.批准证书上面所有资料盖公章(每一页盖公章或所有资料盖骑缝章)结转项目备案所需资料(三资企业)1.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盖公章)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原件3.批复原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原件4.设备清单原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盖公章)6.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7.批准证书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9.海关发的企业须知(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三资企业办理结转免表所需资料1.征免税申请表(盖公章)2.确认书复印件3.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4.设备清单复印件5.申请结转设备清单6.申请结转设备的报告7.结转设备协议8外贸公司代理需提供代理协议9.设备如有备件或配件,需提供备件或配件的清单(盖公章)10.原先进口的发票复印件,免表复印件,报关单复印件,合同复印件.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批准证书上面所有资料盖公章(每一页盖公章或所有资料盖骑缝章)减免税设备抵压贷款所需资料企业以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业务时,应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核准后,才可以办理抵押手续。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7.08•【字号】•【施行日期】200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地发展计划委(处),经贸委(处),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单位,省级各企业集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规划[2003]210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68号)精神,原甘肃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工作,已随职能划转到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规范、明确有关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办理的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下列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的申报和确认工作。
(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经贸委批准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二)由省发展改革委、原省经贸委批准的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的办理(一)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的办理1、申请办理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的程序限额以下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的确认,需在项目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以后,由市、州、地发展计划委(处)、经贸委(处)、省直厅(局)、中央在甘单位、省级企业集团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出具确认书。
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表(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
主要改造内容(技术、设备,厂房及设施)
(附国产设备和引进设备清单)改造后预计年ຫໍສະໝຸດ 增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利润
税金
创汇
总投资
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
国内投资项目资金来源
资本金
利用外资项目资金来源
中方注册资本
铺底流动资金
银行贷款
外方注册资本
用外汇
其他
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投资
技术及设备投资
其他
土建、公用设施及其他投资
(其中劳动安全消防环保万元)
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合资项目是否需国家平衡建设条件
备注
(项目因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登记备案,请在该栏说明并填写原项目登记备案号。)
注:此表一式六份,分别由省报备企业(公章):市(县、区)经贸局盖章市经贸局(省直部门、公司)盖章
经贸委、所在市经贸委、企业
及有关部门、银行留存。法定代表人(签字):领导签字:领导签字:
填表人:经办人:经办人:
填表日期:日期:日起:
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表(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号:单位:万元、万美元
报备企业名称
所有制形式
合资方名称
合资方国别
地址
行业类别
企业现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量
产品
生产能力
上年产量
企业基本情况(上年度数据)
总资产
销售收入
固定资产原值
利润
固定资产净值
税金
负债率
创汇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改造目标(产品纲领、质量、市场占有率等)
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相关规定
目录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确认书办理指南 (1)一、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1)二、申请项目的范围 (4)三、对应的产业目录 (5)四、项目确认书的办理 (6)五、项目确认书格式 (8)六、填表说明 (9)七、设备清单的核准 (10)八、主要政策文件 (11)进口设备清单分批办理指南 (26)外资政策汇编目录 (30)一、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有关政策 (30)二、办理外资项目核准有关政策 (30)三、办理外资鼓励类项目确认书有关政策 (32)四、外资项目核准和确认书办理指南 (34)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办理指南 (35)一、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35)二、申请项目的范围 (36)三、填表注意事项: (37)四、主管部门主要审核内容为: (37)五、有关政策文件: (37)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办理指南 (42)一、申请项目的范围 (42)二、申办程序 (43)三、有关政策文件: (43)外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确认书办理指南 (49)一、采购国产设备免税的管理 (49)二、申请项目的范围 (52)三、对应的产业目录 (53)四、项目确认书的办理 (53)五、填表说明 (55)六、设备清单的核准 (56)七、主要政策文件 (57)采购国产设备清单分批办理指南 (64)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确认书办理指南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精神,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外商投资项目须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审批。
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权限、程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天津市政府《关于改革我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通知》(津政发[2004]96号)规定: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查意见,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用户手册
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用户手册(第一版)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二○○八年八月1事项申请 (2)1.1新设企业申请 (2)1.2变更事项审批 (6)1.3其他事项审批 (9)1.3.1技术改造证明 (10)1.3.2鼓励类确认 (11)1.4事项审批以外的其他操作 (12)2状态跟踪 (15)3办事指南 (18)4文件下载 (19)5互动平台..........................................................................................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返回首页.. (19)1事项申请点击事项申请项,进入事项申请向导(选择事项类型)界面,如图:图1.1以下,将分节演示在事项申请中对“新设,变更,其他”类型的不同操作。
1.1新设企业申请在事项申请向导(选择事项类型)界面中,选择“新设企业审批”并点击下一步,如下图红色标注所示:图1.2经由上图操作,进入事项申请向导(选择新设事项类型)界面,在此界面中,选择“新设事项类型”并点选下一步,您也可点选上一步进入前一页面重新选择事项。
如下图红色标注所示:图1.3经由上图操作,进入事项申请向导(选择行业类型)界面,在此界面中,依次选择“行业类型以及行业分类”并点选下一步,您也可点选上一步进入前一页面重新选择事项类型。
如下图红色标注所示:图1.4经由上图操作,进入事项申请向导(填写投资相关信息)界面,在此界面中,依次输入,选择“投资金额,注册区域,开发区注册地址”并点选下一步,您也可点选上一步进入前一页面重新选择行业类型。
如下图红色标注所示:图1.5经由上图操作,进入事项申请向导(事项列表)界面,在此界面中,选择您希望申请的事项类型,并点选对应的“”图标。
如下图红色标注所示:图1.6经由上图操作,弹出“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界面,在此界面中,输入相关数据,并点选“保存并下一步”按钮。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完整版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不含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是指现有企业利用各种资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对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达到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创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或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一)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更新改造;工程设施、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二)现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而建设的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三)现有企业为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止职业病而建设的工程设施;(四)现有企业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或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第五条技术改造应坚持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供应建设项目用地。
第六条各级经贸部门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工作。
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经贸委审核后,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上报。
第二章项目管理方式及权限第七条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技改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1.27•【字号】粤经贸投资[2003]475号•【施行日期】2003.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粤经贸投资〔2003〕475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省属有关单位:为更准确地把握和落实国家有关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有效地推动我省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技术进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规划〔2003〕900号)及有关指示精神,现就《广东省技术改造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说明和重申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把握政策尺度,既为企业服务,又为国家把好税收关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这项政策对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至关重要,各地经贸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按照国发〔1997〕37号文要求,“简化操作环节,精简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使此项重大免税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但由于免税确认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税收,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各级经贸部门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能任意放大政策领域,也不得越权审批或者变相扩大免税范围,为国家把好税收关。
二、对各市经贸局初审的要求各市审查申报材料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把好政策关,不得简单转报。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为了鼓励外商投资,决定进一步扩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经商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一)享受本条免税优惠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1、资金来源应是五类企业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具体是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下同);2、进口商品用途: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本企业原有设备更新(不包括成套设备和生产线)或维修;3、进口商品范围: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设备(即不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二)征免税手续办理程序:1、进口证明的出具:由有关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第1、2点的规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格式见附件一),其中: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由原出具项目确认书的部门出具(1997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上述企业由原审批部门出具);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由原审批部门(具体部门详见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1点)出具;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由颁发《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和《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的外经贸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外经贸厅局出具。
经贸窗口工作手册
经贸窗口工作手册WAS/QS 7.5-2(2)1 窗口工作职责行政服务中心经贸委窗口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核准项目办理、企业技术改造备案项目办理、外资企业投资项目联审、煤炭经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数据录入、拟稿、批复、转报工作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收缴工作。
2 窗口岗位职责2.1协调工作2.1.1负责与经贸委相关科室的协调和联系。
2.1.2 负责与行政服务中心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衔接,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2.1.3负责与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各窗口、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交流,处理相关的业务工作。
2.2技改项目受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受理、审核、相应的系统操作、拟稿、打印、批文和转报件的发放工作。
2.2.1 根据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提交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请,受理、审核相关资料、表格,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受理,并打印承诺件通知书。
在承诺时间内进行审核、拟稿、签发、打印成文并转报、备案、发放。
2.2.2 会同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提交的的外商投资项目进行会审:受理、审核相关资料,相应的系统操作、签字、盖章后批复或转报。
2.2.3负责技改项目所需资料的整理、统计、分类及移交归档。
2.2.4负责技改项目管理其他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2.3 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负责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的受理、审核、相应系统操作、拟稿、打印、转报和发证工作。
2.3.1 根据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提交的煤炭经营资格许可证申请报告,受理、审核相关资料、表格,对符合《煤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进行受理,打印受理通知书,并在规定时效内上报。
根据省经贸委批准意见,出具行政许可决定,并发证。
2.3.2负责申请项目所需资料的整理、统计、分类及移交归档。
2.3.3 负责申请项目管理其他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3 窗口岗位任职要求3.1熟悉业务,会计算机操作。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免税申报指南
技术改造工程存案、赞同、免税申报指南技术改造工程存案、赞同、免税申报指南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是指现有公司利用各样资本,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资料等,对生产设备及相应配套设备进行改造、更新,以抵达调整产品构造,提升产质量量,增添花色品种,促使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创汇,加强市场竞争能力,降低能源和原资料耗费,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良劳动条件,提升经济或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
一、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含:〔一〕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更新改造;工程设备、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配套设备的建设;〔二〕现有公司调整产品构造、提升技术水平或产品品位而建设的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三〕现有公司为节俭能源和原资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备职业病而建设的工程设备;〔四〕现有公司因为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或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二、工程管理方式关于公司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技改工程,一律不再推行审批制,差别不一样状况推行赞同制和存案制。
依据国家宣布的?政府赞同的投资工程目录?规定,?目录?范围内的工程推行赞同制,范围之外的工程推行存案制。
外商投资技改工程〔以下简称外资技改工程〕,包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购并境内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增资等,一律推行赞同管理。
从2021年7月起,我省技改工程申报改为网上申报,其简要流程以下:1、初次在网上办理工程,需要在网上赞同、存案、免税申报系统中注册,注册赞同后即可登岸系统,并录入公司根本信息。
2、依照政府赞同目录确立工程是属于赞同仍是存案范围。
3、依照国家、省有关家产政策以及省技改管理方法例定准备工程办理所需资料。
4、登岸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工程赞同或存案信息,并提交有关部门审察。
5、网上系统通知审察通事后,准备纸质材想到有关部门盖印审察后,并领取赞同或存案文件。
6、工程赞同、存案后,工程签署采买合同后,登岸网上系统,填写免税申请,提交有关部门审察。
外商投资项下(FDI)业务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简要手册(银行版)-FDI基础知识
外商投资项下(FDI)业务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简要手册(银行版)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基础概念(一)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来讲,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境内出资设立的企业即为外商投资企业。
与中国境内投资者一起出资的称中外合资企业,无中国境内投资者出资的称外商独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经前置部门批准设立后,需至后续相关各个政府部门办理信息登记采集手续,其中至外汇局办理的手续名为外汇登记。
当前暂因各部门间电子信息共享尚在建设过程中,仍需企业凭前置部门颁发的纸质证书至后续各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生命周期划分为设立、变更、注销,各政府部门的登记手续也区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可能称呼略有不同。
设立按照方式不同,分为新设立、转股并购设立、增资并购设立;新设立为全新设立一个企业;转股并购设立为外国投资者收购原中国投资者持有的既存内资企业股份,导致该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并购设立为外国投资者对境内既存的内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导致该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且中国投资者持有股份被稀释。
变更按照具体内容不同,分为基本信息变更、资本信息变更。
其中,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行业类型等;资本信息变更包括:增减资本、股权转让、出资方式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各投资者所持有资本份额变动。
注销按照原因区分为提前解散和到期清算。
外汇局办理前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过程是将企业当次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对手、交易金额、资本变动等重要信息录入至相关信息系统中,然后结合从银行采集到的对应交易发生的实际资金流动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以实现非现场监测和统计。
(四)注册资本和认缴出资金额注册资本,一般用来表示企业规模和及用来衡量各投资方权利和义务比例;实收资本,企业登记的注册资本逐次到位后的累计金额;认缴出资额,一般用来计算各投资方应该缴入多少资金才能取得相应注册资本所占比例的权利;实缴出资金额,企业逐次缴入的累计金额;两者一一对应,每1单位的注册资本必然有相应的认缴出资金额;按照对应金额的多少,区分为平价出资(如:1元注册资本对1元出资金额)、溢价出资(如:1元注册资本对3元出资金额)、折价出资(如:1元注册资本对0.5元出资金额);举例:平价出资情况下,每实际缴入1元出资额,则注册资本到位1元,即实收资本增加1元。
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程序精选
技术改造工程申报程序技术改造工程申报程序1 - 1 工程申请备案〔核准〕流程〔一〕〔市属、高开区、经开区企业按以下流程办理〕1〔二〕〔区县〔市〕企业按以下流程办理〕21-2 工程备案〔核准〕申请报告内容、要求一、格式标准的红头文件〔有正式文号〕二、题头:关于XXX工程的备案〔核准〕申请报告三、企业简介:企业根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技术水平和能力四、主要原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五、工程内容:引进〔国产〕主要设备名称及数量〔台 / 套〕。
六、投资额度:总投资XXX万元,其中:国产设备投资XXX万元,引进设备投资XXX万元〔折合外汇XXX美元〕,土建投资XXX万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XXX万元,银行贷款XXX万元,其它XXX万元。
八、如引进设备,那么须注明“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第几条第几款〞。
31-3 工程确认书格式〔一〕XXXXXX〔单位名称红头〕文件文号签发人:关于申请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工程确认书的请示省经委:我司为XXXXX〔如: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等〕,进行XXXXX技术改造工程。
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长沙市经委以XXXXX〔文号〕批复,本次改造需购置国产设备XX台套〔名单附后〕,现特申请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工程确认书。
当否,请批示。
联系人:XXX联系:XXX附:技术改造工程购置国产设备清单主题词:技改国产设备确认书请示〔单位名称〕办公室 200X年X月X日印4 二OOx年x日〔二〕XXXXXX〔单位名称红头〕文件文号签发人:关于申请办理国家鼓励开展的内外资工程确认书的请示省经委:我司为xxxxx〔如: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等〕,进行XXXXX技术改造工程。
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长沙市经委以XXXXX〔文号〕批复,本次改造需引进设备XX台套〔名单附后〕,现特申请办理国家鼓励开展的内外资工程确认书。
当否,请批示。
联系人:XXX联系:XXX附:技术改造工程进口设备清单主题词:技改进口设备确认书请示〔单位名称〕办公室 200X年X月X日印二OOX年x日51-4 国产设备、进口设备清单〔一〕技术改造工程进口设备及技术清单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文号:单位:万美元联系人::申请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6〔二〕技术改造工程购置国产设备清单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文号:单位:万美元联系人::申请确认单位〔公章〕1 - 5 名词解释〔一〕更新改造〔技术改造〕更新改造一般是指利用企业折旧资金、国家更新改造预算拨款、企业自有资金、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等资金,对现有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固定资产更新〕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等工程和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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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办理指南
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规定,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超出“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对本企业原有设备更新(不包括成套设备和生产线)或维修”界定范围进行技术改造的,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由国家或市按审批权限出具《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一、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外商投资项目须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审批。
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权限、程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申请报告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的要求编制。
凡需办理确认书的项目,应在项目申请报告的“项目概况”中包括主要设备清单和进口设备用汇额等内容;在“产业政策分析”中说明项目的产品或主要经营内容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第几条、第几款中的那一项具体内容。
由项目单位填写《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申请表》(见附件一),并附:1、加盖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印章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原件6份);2、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文件(复印件1套);3、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4、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原件或经公正的复印件1份);5、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1份)
项目单位将填写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申请表》报主管部门(指项目注册所在“三区”或区县的发展改革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主要审核内容为:1、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属实;2、项目对应产业目录条款是否正确;3、进口用汇额是否正确;4、有关附件是否齐全真实。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发改委,发改委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按权限出具《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见附件三)项目单位凭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到天津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
二、申请项目的范围
享受本免税优惠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资金来源应是企业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具体是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下同);
2、进口商品范围: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设备(即不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需进口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如确属国内同类产品的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归口管理该类产品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同类设备证明》,直属海关凭上述证明和《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及合同和进口许可证明等有关资料办理设备及配套技术的免税审批手续。
三、填表注意事项:
本通知中的“项目投资总额”是指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准的项目投资总额;
“其中自有资金额”为企业储备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
“项目用汇额”为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准的项目自身建设进口设备、技术和零部件而使用的外汇总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本项目建设的起止年限,而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为经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所列明的全部进口设备,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台套数、单价和总价等。
对于既涉及鼓励类,也涉及允许类或限制类建设内容的同一个项目,其项目确认书所附进口设备清单应只包括用于鼓励类建设内容的设备,用于允许类和限制类建设内容的进口设备不得列入。
四、主管部门主要审核内容为:
1、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属实。
2、项目对应产业目录条款是否正确。
3、进口用汇额是否正确。
4、有关附件是否齐全真实。
五、有关政策文件:
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第346号)、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3、《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4、《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署税[1997]1062号文)
5、《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
6、《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6号)
7、《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2007年调整)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l9号
外商投资项目设备免税的有关政策查询及申请表的取得可登陆天津投资网,网址:
天津海关减免税备及审批手续案业务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主页,网址:
附件一
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申请表
填表日期:20年月日
附件二
发改外资确字[200 ] 号附表
项目进口设备清单
公司(签章)单位:万美元
初审部门意见:出具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签章)
附件三
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
编号:
______海关: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海关总署署税[1999]791号文的规定,兹证明:本项目经以号文于年月日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按规定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
项目单位:
项目性质: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额:万元人民币
其中自有资金;万元人民币
项目用汇额:万美元
备注:
审批部门(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