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辅导---编制变更文件和发布变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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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变更⽂件和发布变更令
变更⽂件⼀般由变更令和变更令附件构成。
1.变更令
在实施项⽬之前,咨询⼯程师应确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以便在发⽣变更时使⽤。
变更令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令的⽇期。
(2)项⽬名称和合同号。
(3)产⽣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①依据合同的哪⼀条款发出变更令;②变更⼯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即开始实施,还是在确定变更⼯作的费⽤后实施;③承包商应在多长期限内对变更⼯作提出增加费⽤和延长⼯期的请求;④变更⼯作的具体内容和变更令附件。
(4)先前变更产⽣的累计费⽤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额,累计总变更费⽤额。
(5)业主名称、业主授权代表签字;
(6)咨询⼯程师名称、咨询⼯程师授权代表签字;
(7)承包商名称、承包商授权代表签字。
2.变更令附件
变更令附件⼀般包括变更⼯作的⼯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他与变更⼯作有关的⽂件。
(四)承包商向咨询⼯程师发出对变更⼯作要求额外⽀付的意向通知我国《建设⼯程施⼯合同⽰范⽂本》关于变更估价的规定是:“承包⼈在⼯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程价款的报告,经⼯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在双⽅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程师提出变更⼯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因此,承包商提出变更⼯程价款的报告是开始变更估价的前提条件。
(五)变更⼯作的估价
1.⼯程施⼯承包合同中确定变更⼯作费率(单价)或价格程序
(1)如咨询⼯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和价格进⾏变更⼯作的估价。
(2)如合同中未包括适⽤于该变更⼯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作为估价的基础。
(3)如咨询⼯程师认为合同中没有适⽤于该变更⼯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在与业主和承包商进⾏适当的协商后,由咨询⼯程师和承包商议定合适的费率和价格。
(4)如双⽅在协商后未达成⼀致意见,则咨询⼯程师应确定他认为适当的费率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份副本呈交业主。
2.确定变更⼯作价格时应注意的问题
(1)当合同中规定以多于⼀种的货币进⾏⽀付时,应说明以不同货币进⾏⽀付的⽐例。
(2)变更⼯作的价格调整。
(六)变更⼯作的实施和⽀付
(教材P59注:现在是纳⼊按⽉结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