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病案借阅行为,保障病案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提高病案利用率,根据《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病案的借阅管理。
三、病案借阅权限1. 本院医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借阅病案。
2.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保险公司、法务部门等外部单位或个人,确需查阅病案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病案借阅手续1. 借阅病案时,应填写《病案借阅申请表》,注明借阅人、借阅原因、借阅时间等。
2. 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提交病案管理部门审核。
3. 病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病案借阅凭证。
五、病案借阅规定1. 病案借阅实行实名制,借阅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
2. 病案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60天。
借阅期限内不能归还的,应提前申请续借。
3. 病案借阅期间,借阅人应妥善保管病案,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随意涂改、损坏病案。
4. 病案借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归还时,借阅人应出示病案借阅凭证,经病案管理部门核验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
5. 病案借阅过程中,如发生病案遗失、损坏等情况,借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病案借阅纪律1. 借阅人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病案管理部门的管理。
2. 借阅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利用病案借阅之便进行不正当行为。
3. 借阅人应尊重病案内容,不得擅自泄露患者隐私。
七、监督管理1. 病案管理部门负责病案借阅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借阅行为予以查处。
2. 病案管理部门定期对病案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病案管理提供依据。
3. 医院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对病案借阅进行监督。
八、法律责任1. 借阅人违反本制度的,病案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暂停或取消其病案借阅权限。
2. 借阅人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病案管理部门。
3. 原有病案借阅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师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时可办理借阅手续(允许借出病案室);其它类型的病案借阅只允许在病案阅览室进行。
二、本院医师须凭病案借阅卡并填写借阅申请后,方可借阅病案(借出病案室)。
三、病案借阅(借出病案室)最长时间为3天。
四、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须填写病案借阅申请,经病案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病案室)。
五、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满足临床医疗活动或质量监控活动时,相应的病案资料不再借出病案室。
六、病案借阅卡办理对象仅限于本院正式在编临床医师。
七、在办理借阅卡前需填写〃病案借阅卡申请表〃。
八、科研病案借阅数量超过50份时,应提前一天在病案室办理预约。
九、除紧急情况外(如医疗救治),病案须归档以后方可借阅。
十、我院研究生、进修生与实习生查阅病案须经所属科室主任或导师签字同意,医务科、病案室主任批准后进行查阅。
十一、外单位来我院查阅病历,须经医务科与病案科领导批准备案(包括介绍信)。
十二、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病历可由当事人双方
在场封存,医务科负责保存。
十三、科研查阅者只允许查阅本科室的病案,非本科病案须经相关科室主任、医务科、病案科主任批准。
十四、阅览室内禁止吸烟。
十五、阅览室内禁止大声喧哗。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住院病案不得外借。
二、本院医教研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后即予归还。
必须借出时,应当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借阅病历一般不超过30份(特殊情况除外)
借阅病案应在5天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不得超过3天。
病案借阅应有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借、专人专还”。
针对少量病历借阅(30本以内),做好借阅登记记录;病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借阅病案情况,督促借用人按期归还借阅的病案,逾期未说明正当理由及时归还的,按照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案统计质量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已扫描入库电子病历借阅,需由借阅科室负责人提交申请,待申请通过后,方可通过电子拷贝借阅。
借阅病历(纸质版)必须保持完整和整洁,不得损毁、涂改或者遗失。
如有损毁或遗失者,按照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案统计质量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本院非医教人员(含本院实习生、规培生),不能借阅或查阅病案。
如确有特殊需要,须经科主任签字批准,并由带教老师签字代办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其他特殊情况由病案科处理执行。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病案借阅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病案借阅管理,保障病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准确,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病案是医疗服务中患者的重要信息载体,对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医疗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严格的病案借阅制度对于完善医疗隐私保护、规范医务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病案借阅的目的和意义病案借阅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医疗质量和医疗机构的安全。
具体而言,病案借阅制度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患者隐私权:病案中包含了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身份信息、病史、诊断、检查结果以及治疗方案等。
建立病案借阅制度有助于规范借阅的权限和程序,确保患者个人隐私的保密和安全。
2. 提高医疗质量:病案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的病案借阅制度有利于医务人员获取患者的完整病史和治疗过程,从而提高医疗决策的准确性,避免重复检查和治疗,提高医疗质量。
3. 规范医务工作:病案借阅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医务工作流程,明确病案借阅的权限、程序和责任,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病案借阅的主体和权限病案借阅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外部的相关组织或个人。
不同主体的借阅权限应有所区别,具体权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内部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借阅病案,获取患者的治疗信息,但需在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归还。
2. 病案室管理人员:病案室管理人员负责病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并具有病案借阅审批权限。
借阅人需向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借阅。
3. 相关部门人员:其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部门人员,如质控科、护理部、药剂科等,需根据工作需要向病案室管理人员提出借阅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4. 外部组织或个人:如司法机关、保险公司等需要借阅病案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应提供书面申请,并出具委托、授权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经医务部门授权后方可借阅。
病案(病历)借阅制度
病案(病历)借阅制度
1、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案(病历)
2、再入院病人需参阅原病案(病历)原件者,由本院医师携带再入院病案首页及本人签字盖章的借条到病案科办理借阅手续,三日内归还;如需进修医师等来借取病案,请携带再入院病案首页及本院医师签字盖章的借条和本人进修证到病案科办理借阅手续,三日内归还。
3、因教学和科研需借阅病案时,科主任到病案室填写借阅登记并签字,大批量借阅者分批提供,一次不得超过20本,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并且不得借阅其他病历,阅览一律在病案室内,严禁带出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须凭科主任签字借条,三日内送还:
(1)医疗事故、纠纷病案讨论。
(2)示教、尸解病案。
(3)教学、会诊病历讨论。
5、出院病案资料为临床医、教、研工作服务,非本院临床人员不得借阅。
6、借阅者不得修改病案任何内容,不得损毁、转借、拆散和丢失,不得擅自转抄、复制病案,按期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7、病案室应建立病案借阅登记本,定期对病案借阅情况进行汇总。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案借阅管理行为,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依据《病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病案借阅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案借阅管理制度,规范病案借阅行为,确保病案借阅行为合法、规范。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的宣传,让所有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该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病案借阅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病案借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二)病案借阅应当合法合规,不得私自借阅他人病案;(三)遵循病案保密原则,不得将病案资料外传;(四)加强病案查阅记录,做到有据可查;(五)加强病案借阅管理的审核监督,确保病案借阅行为合法合规。
第三章病案借阅的操作流程第六条病案借阅操作流程分为内部借阅和外部借阅两种形式。
(一)内部借阅:医疗机构内部人员为了工作需要查阅病案,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主管医生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外部借阅:外部单位、个人需要查阅病案,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填写借阅申请表,经相关主管和法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七条病案借阅人员在查阅病案时,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进行查阅,并签字确认在借阅记录表上。
第八条病案借阅人员在查阅结束后,应当将病案及时归还原处,如有涂写、破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补偿。
第九条未经授权或者违反规定私自查阅他人病案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病案借阅管理责任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病案借阅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
(一)医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病案借阅管理的日常监督,确保病案借阅行为合法合规。
(二)法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病案借阅申请的审核,保障病人隐私权。
(三)相关科室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科室病案借阅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病案借阅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发现病案借阅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权限:
病案的借阅,限于院领导和我院临床各级医务人员。
其他人员(职能部门、公检法等)须持合法有效证件经医务处同意方可查阅。
特殊病案不外借。
二、借阅数量和时限:
每次借出病案数量不超过五份,借用病案数量过多,需提交申请经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借阅,同时提前通知病案室。
借出病案当日借阅当日返还,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借阅方法:
所有借阅病案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任何人不得私自入库抽取病案,更不能私藏或携带出病案室。
借出的病案限在本科使用,不得转借或携出院外,不得私自复印。
借用病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私拆、更换、丢失。
医师调离,须还清借用病案并办手续。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病案必须经病案室装订、立卷、质检后方可借阅。
二、本院住院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要时外单位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签字同意后提出查阅、摘抄、复印方式的意见,并指出查找的具体内容后方可办理。
需要签章的单位及个人,根据其需要可有医务科签字。
三、凡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工作需要借阅病案(指单份病案)者一律由医务人员填写《病案借阅单》,必须经科主任签字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在限期内必须归还。
再入院病人需持新病历封面由医务人员填写《病案借阅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周,新病历归档后,旧病历仍未归者,按迟交病历扣分。
四、本院职工本人的病案,确需到院外就诊者,经医务科长签字同意后可借阅一周,再限期内必须归还。
五、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出差、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所借病历。
六、凡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借阅病案凡丢失一份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借阅批量病历到期不还者,从迟交之日起,每天扣科室考评分一分,直到还还清为止,对病历不还者,交医务科处理。
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标题: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引言概述: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是医疗机构重要的管理规范,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病案管理制度1.1 病案的建立和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包括患者就诊信息的采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1.2 病案的保密性: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病案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病案信息。
1.3 病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应逐步推行病案电子化管理,提高信息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二、借阅制度2.1 借阅权限管理:医院应建立借阅制度,规定借阅病案的权限范围和程序,确保借阅人员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2 借阅记录管理:医院应建立借阅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借阅人员的身份信息、借阅的病案信息、借阅的目的等内容,便于追溯和监督。
2.3 借阅时限管理:医院应规定病案借阅的时限,超时未归还的病案应及时追踪和处理,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复印制度3.1 复印权限管理:医院应设立复印制度,规定复印病案的权限范围和程序,避免未经授权的复印行为。
3.2 复印质量管理:医院应规范复印质量,确保复印件清晰、完整,避免信息遗漏或者失真。
3.3 复印记录管理:医院应建立复印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复印人员的身份信息、复印的病案信息、复印数量等内容,便于追溯和监督。
四、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的监督4.1 监督机制建立:医院应建立病案管理、借阅、复印等制度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者人员。
4.2 定期检查评估:医院应定期对病案管理、借阅、复印等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
4.3 违规处理机制:医院应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于违反病案管理、借阅、复印等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结语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本文主要介绍医疗机构中的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是医院中记录患者就诊信息和治疗情况的重要文书,为确保病案的安全可靠,规范的借阅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一、病案借阅管理的概述病案是患者就诊全过程的重要记录,包含诊断、治疗、护理、检查等详细信息。
由于病案中包含患者的隐私和有关医院的内部运营信息,所以需要设立借阅管理制度,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二、病案借阅管理的目的病案借阅管理旨在保护患者隐私,提升医疗机构信息管理水平,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同时,通过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医院可以更好地对病历进行监管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病案借阅管理的程序1. 申请借阅:任何人员在未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查阅病案。
患者及其家属可在医院指定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 审核批准:借阅管理部门会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借阅条件,并核实申请人身份。
3. 领取病案: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借阅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病案。
病案的领取和归还必须经过严格记录,确保病案流转的透明性。
4. 借阅期限:借阅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通常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逾期未归还或损坏的病案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5. 使用规范:借阅人应按规定范围使用病案,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不得进行非法复印、拍照或外传等行为。
必要时,借阅人可以制作病程摘要和统计分析报告,但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6. 归还病案:借阅期满或不再需要借阅的病案需及时归还,借阅证明作废。
四、病案借阅管理的责任和制度1. 借阅人责任:借阅人需妥善保管借阅证明,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在使用病案期间,需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杜绝病案丢失或外泄的情况发生。
2. 管理责任:医院需要设立病案借阅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发放借阅证明以及监管病案的流转情况。
同时,定期对病案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惩罚制度:对于违反借阅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需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减少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案由病案室实行统一管理,必须及时有序地入档保存,以备临床及其他方面调用。
二、所有借阅病历均要办理登记手续,本院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的医务人员借阅病案,须填写《病案借阅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不得外借出病案室。
三、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我院患者病历的,应当向我院医务科及分管院长提出申请,向病案室登记备案,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
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四、病案外借过程中,借阅人和病案室需对外借病案页数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五、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
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六、借阅病案过程中应小心爱护,保持整洁,病案内
各种记录、报告单、等资料,不得自行涂改、拆散、撕毁或转借。
七、借阅病案不得擅自篡改病案内容,如借阅者私自篡改病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借阅者负责,并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借阅病案如有遗失,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病案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资料,对于提供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学术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病案借阅的目的和范围1. 目的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借阅病案还可以为医疗质量控制、临床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
2. 范围病案借阅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学生、研究人员等。
外部人员如患者家属、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需经过特殊审批方可借阅病案。
二、病案借阅的方式和要求1. 病案借阅方式(1)现场借阅:借阅人员在医疗机构指定的借阅区域查阅病案;(2)电子借阅:借阅人员通过医疗机构提供的电子病案系统进行在线查阅和下载。
2. 病案借阅要求(1)身份验证:借阅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匹配借阅名册上的信息,并在借阅登记册上签字确认;(2)目的说明:借阅人员在登记册上填写借阅目的,并如实说明借阅病案的理由;(3)操作记录:对于电子借阅方式,系统需记录借阅人员的操作记录,包括查看和下载的时间、内容等;(4)查阅限制: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病案查阅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确保查阅活动的有序进行;(5)保密措施:借阅人员在查阅病案期间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禁止对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三、病案借阅管理的责任和监督1. 责任分工(1)医务部门负责病案借阅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宣贯;(2)医务人员需按照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并做好病案查阅登记、保密工作等;(3)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电子病案系统的运行和操作监控;(4)医疗质控部门负责对病案借阅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2. 监督与制度执行(1)定期巡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案借阅活动进行巡查,并对借阅记录、保密措施等进行检查;(2)违规追责:对于违反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将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等;(3)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应不断总结经验,进行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的改进和优化,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规定
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 份以内由医护部批准,10 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
一次借阅不得超过 30 份,每份交押金20 元后。
借出后,须在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病案丢失处理
借阅病案后要妥善保管,对丢失病案者在批评教育后,要进行处罚。
每丢失 1 份,没收押金 20 元,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第七条规定)进一步处理。
三、病案查阅规定
(一)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
(二)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三)患者在门诊需查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四)查阅病案涉及医疗纠纷时,须经业务院长批准。
病案室可提供复制材料。
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 50 元,可摘录或复制,应当在当日归还病案。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机构的信息安全,规范病案借阅行为,制定此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病案借阅工作。
三、病案借阅管理原则1.保护隐私:病案借阅应严格按照《患者隐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
2.限制权限:病案借阅应严格限制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进行借阅。
3.文明借阅:病案借阅人员应文明借阅,不得篡改病案内容,不得私自拍照或复制病案资料。
4.记录登记:病案借阅应做好记录登记工作,确保每一次借阅都能得到记录。
5.时限控制:病案借阅时间应予以限制,借阅人员应按时归还病案。
6.追查责任:对于病案借阅人员在借阅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应依法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病案借阅申请流程1.申请:病案借阅人员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借阅申请,说明借阅目的和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相关部门收到借阅申请后,根据需要审批,确保借阅人员符合借阅条件。
4.借阅记录:相关部门及时记录借阅人员的姓名、借阅时间和借阅目的等信息。
五、病案借阅管理措施1.限制权限:医疗机构应制定科学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具备相应权限和授权的人员才能够借阅病案。
2.借阅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每一次借阅都得到登记备案。
3.押金制度:医疗机构可对借阅人员收取一定金额的押金,以确保借阅人员按时归还病案。
4.时限控制:医疗机构应规定病案最长可借阅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催还。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病案借阅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借阅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6.处罚机制:针对借阅人员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病案借阅违规处理1.返还病案:对于超过借阅时间未归还病案的,医疗机构可要求借阅人员立即返还,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2.违规记过:对于病案借阅过程中过失的情况,医疗机构可对借阅人员进行警告或记过处理。
3.违规处理:对于故意违规的借阅人员,医疗机构可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如停职、辞退等。
病案借阅制度
医院病案借阅制度
1、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案。
(患者无权借阅及携带本人病历。
其他医疗机构无权借阅医院病历。
)
2、病历属于医院的特殊档案资料,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
3、再入院患者需参阅以前的住院病案时,由本院医师携带本人签字的借条到病案科办理借阅手续,一周内归还。
4、因其他需借阅病案时,由本院医师携带科主任签字借条方可借阅,大批量借阅时,阅览一律在病案科内,严禁带出。
5、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由患者所在科室医师凭科主任签字借条借阅,三日内送还。
⑴.再次住院病人的病案调用。
⑵.临床病历讨论会、病理讨论会、死亡讨论会、尸体病理检查等调用。
⑶.医院领导对医疗事故、差错检查、及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调用病案。
⑷.科学研究、临床教学的调用。
⑸.医疗单位以外的因公临时性调阅,如:公检法部门、患者工作单位、社会福利、医疗保险等部门,经病人同意方可提供。
6、所有借出病历1周内必须归还,如需再次使用,应办理续借
手续。
其中医务科、医保办、物价办调阅的病历应在检查完毕后当日归还。
7、借阅者不得修改病案任何内容,不得毁损、拆散、丢失、转借他人,不得擅自转抄、复制病案,按期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如出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8、借阅病历时需填写《住院病案借出登记》,所有表格内容及空项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
病案科定期对病案借阅情况进行汇总,及时追回未归档病案。
2024年5月1日。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深圳神源医院病案借阅制度一、病案借(调)阅范围:1、再次住院病人的病案。
2、临床病例讨论会、死亡讨论会等调用病案。
3、科研、临床、教学需调用病案。
4、上级部门(如医保、卫生局、卫生厅部门)如检查所需的病案。
5、外院因公临时调阅。
(公检法、患者单位、医疗保险等等)6、医院医疗质量所需病案。
7、医疗纠纷处理所需的病案。
二、病案借(调)阅制度:1、病案属法律档案,按国家档案法进行管理。
2、病案必须经病案室装订、立卷、质检后方可检阅。
3、住院病案原则上不外借阅。
外单位需调阅病案,应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处签字同意,提出借阅、摘抄、复印等等方式意见,并指出查找的具体内容后,方可处理。
4、凡本院医师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在病案室)借阅,院内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外借。
5、本院医师借阅病案,特殊情况下要借出,须办理借阅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借),对借阅的病案要妥善管理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6、复诊病人需借原住院病案时,由本院经治医师借阅,阅后及时归还。
7、门诊医师需借阅住院病案时,按借阅手续办理,由工作人员取送病案,不得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取送。
8、病案讨论或死亡病例讨论需查阅已归档的病案时,由主管医师办理借阅手续,用毕后及时归还。
9、借阅大宗病案(50份以上),须填写大宗病案借阅申请单,经科主任和医务处批准、签字后,方能借阅,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10、借阅病案的病种一般不超过两种,需再次查阅时,必须将前次借阅的病案全部归还后,方可再次办理借阅手续。
11、凡借阅病案逾期不归还者,纳入个人考核;丢失一份(涉及医疗纠纷者责任人自负),由病案室报医务处处理。
12、病案涉及病人隐私,一般不外借,公检法、保险机构或其他需查阅者可持单位有效证明或病人委托书等符合《条例》的文件,经医务处批准,可在病案室查阅或复印有关允许复印的客观资料。
13、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所借病案。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21.1医院应积极参与国际病案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病案管理理念和方法。
21.2病案管理部门应与国际同行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交流病案管理经验,提升医院病案管理水平。
二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22.1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有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22.2在病案借阅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5制度修订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职工的意见,确保修订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5.6修订后的制度应通过正式渠道公布,并确保全院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规定。
十六、外部借阅管理
16.1外部单位或个人因公务需要借阅病案,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领导批准。
16.2外部借阅病案应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和保密要求,借阅人需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
1.1为加强病案管理,保障病案安全,规范病案借阅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病案安全、完整、准确、及时;
(2)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
(3)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4)合理利用病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19.2病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病案开放范围和程序,明确开放的条件和方式。
19.3借阅人如需获取开放的病案信息,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侵犯患者隐私。
二十、监督与反馈
20.1医院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接受职工和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20.2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借阅人、患者及其他相关方的反馈,不断优化病案借阅服务流程。
医院病案室借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医院病案室的管理,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病案室内部医护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借阅病案的相关活动。
三、病案借阅原则1. 严格按照病案借阅程序进行,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2. 优先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3. 不得将病案带出病案室外,不得私自复印病案。
4. 严格遵守借阅期限,按时归还病案。
四、病案借阅程序1. 借阅申请:借阅者需填写病案借阅申请单,经科主任或其授权人签章同意后方可借阅。
2. 病案检索: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借阅申请单,在病案室内进行病案检索。
3. 病案借阅:借阅者凭有效证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到病案室领取病案。
4. 病案归还:借阅者需在借阅期限到期前,将病案归还至病案室。
五、病案借阅期限1. 一般病案借阅期限为5天。
2. 科研病历、死亡专题讨论病例等特殊情况,经病案室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借阅期限。
3. 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病案者,每天扣取五元人民币,并从当月科定奖金中扣除。
六、病案借阅注意事项1. 借阅者应妥善保管病案,不得涂改、拆开、丢失或损坏。
2. 借阅者不得将病案内容随意向外泄露。
3. 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工作,确保病案信息准确无误。
七、病案归还1. 借阅者应在借阅期限到期前,将病案归还至病案室。
2. 归还病案时,借阅者应与病案室工作人员共同核对病案,确认病案完好无损。
3. 病案归还后,借阅者应签名确认。
八、病案借阅制度的解释与修改本制度由病案室负责解释,如需修改,需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由病案室负责监督执行。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管理科内阅毕归还。
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条,实行借阅者与病案管理科经手人双签名。
医保、合作医疗借阅病历需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
二、医保、合作医疗借阅病历一般应在1个月内归还;其它借出病案应在3天内归还,期间如遇有复印病历者,通知借阅者后立即归还;超期后确需续借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借阅者归还病历时直接还到病案管理科签收,病案管理科保存签收的借条备查。
三、借阅病案者,要爱护病历,保持病历完整清晰,严禁在病历上涂改、圈划、增添、抽页、拆换和污损。
四、借阅病案丢失者,按10元人民币/份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
五、对借阅病案未按期归还的,按照《归档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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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借阅制度
一、病案属医院特殊档案资料,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三、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再次入院的病历,医师必须持再次住院的入院证,方可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四、科研病历一律不得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病案资料只限相关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查询、借阅,不允许跨科借病历,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必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六、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七、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询、复印病案资料的,在医务科审核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八、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审核后,方可查阅复印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