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的法律规定【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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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的法律规定
16.1复习笔记
一、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法律规定
1.固体废物的概念和特点
(1)固体废物的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固体废物的特点
①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
②具有污染环境和可利用的双重性质。
③具有可转移性、处置的多样性和可与环境隔离性。
④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的危害,除突发性污染事故外,通常具有长期潜在性和迟滞性,而且一旦造成污染危害,往往难以清除。
2.固体废物的污染危害
我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历年累计堆存量呈增加趋势,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和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在20世纪80至90年代中期,每年因固体废物污染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超过90亿元。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1)国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立法概况
①在早期,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一般是作为公共卫生、环境卫生或者工业安全卫生的问题,并没有作为环境污染对待。直到20世纪50、60年代,许多国家才制定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专门法律、法规。如英国、荷兰、美国等。
②国际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海洋倾废和控制固体废物越境转移方面,并制定了相应的国际法律文件,如1972年的《海洋倾废公约》等。
(2)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过程
①在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有《防治尾矿污染管理规定》、《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若干规定》等。
②在防治生活垃圾污染方面,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
③在鼓励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方面,有、《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和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④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于2004年进行了全面修订。
(3)关于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的规定
①该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②该法的适用范围
a.从时间效力来说,该法自2005年4月1日起生效;
b.从对人的效力来说,该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c.从对事的效力来说,即指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凡一切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均适用本
法;不仅是适用于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更适用于固体废物污染的预防,包括从其产生、排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以至处置的整个过程。
(4)关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则的规定
①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②对固体废物实行“三化”管理原则。“三化”是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③禁止排放固体废物和强制处置原则。
④集中处置与分散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⑤对危险废物实行特别严格的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
⑥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原则。
(5)关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制度的规定
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该法第13条规定:“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②申报登记制度
该法第32条规定:“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6)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
我国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7)关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一般规定
①产生固体废物者防治义务的规定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污染危害环境。
②禁止向水体等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③产品包装物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回收利用的规定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④防治农用薄膜污染的规定
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农薄膜覆盖物和商品包装物。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
⑤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者应当防止污染环境的规定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防止污染环境。
⑥加强管理和维护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设备和场所的规定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