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保险及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管理规范
风险持续暴露 中小银行思危求变
被行业变革裹挟又迎向时代风口,我国银行业正加速分化,竞争自上向下挤压,中小银行日渐式微。
从经营管理短板突出、股权结构混乱、多家地方性银行危机事件频现,到传统业务领域趋于饱和、息差收窄明显,再到入局金融科技场域成本过高的力不从心,以及疫情叠加下的揽储承压、潜在不良资本反弹、流动性风险集聚,凡此种种都在不断推升着当前中小银行转变经营逻辑与明晰定位的迫切性。
1月22日,国新办就银行业保险业2020年改革发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强调,“中小银行必须要有抗拒盲目做大诱惑的能力,扎根在当地,做小、做细、做实。
”风险暴露:多重痛点待解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资产3.02万亿元。
截至202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3.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816亿元;不良贷款率1.92%。
实体经济的变化向金融领域传导的滞后效应会接连显现。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不良贷款会陆续呈现和上升。
2021年的处置力度会更大,因为很多贷款延期了,一些问题在今年才会暴露出来。
”各机构不良贷款清降工作反复风险持续暴露 中小银行思危求变本刊记者 张菀航且艰巨,而中小银行尤甚。
记者经梳理发现,2021年开年以来,已有包括天津农商行、浦发银行、莱商银行、阜新农商行等在内的至少7家中小银行因掩盖不良贷款等违规处置接受行政处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王刚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中小微银行整体风险可控,但其中部分高风险机构前景堪忧。
据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中公布的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8-D 级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共计545家,占比12.4%,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回顾我国中小银行发展的历史演进,可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方意认为,第一阶段即起步阶段,从改革开放之初至2009年,中小银行艰难地从无到有,从小做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5.16•【文号】保监发[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6〕52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贯彻落实全保会精神,规范大型商业风险的承保行为,维护国内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对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进行了研究论证。
现将《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1号: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2号:水力发电企业》、《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3号:火力发电企业》、《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4号:航天风险》、《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5号:公路及桥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所发布的指引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1号: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危险单位的定义“危险单位”是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见《保险法》第一百条)。
保险事故概率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同概率情景之下的最大可能损失有着很大的差别。
保险公司一般将概率情景分为两类:普通保险事故和极端概率事故。
普通保险事故与极端概率事故的区别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发生概率,极端概率事故的发生概率要大大低于普通保险事故;二是损失范围,普通保险事故的损失范围通常限定在单一地点,极端概率事故(如高烈度地震、飓风、海啸等)则往往波及广大地域。
我们通常所言的危险单位划分主要指普通保险事故情景下的最大损失范围划分,极端概率事故则主要通过累积风险控制进行管理。
二、划分危险单位的目的危险单位划分是评估可能最大损失(Possible Maximum Loss)的基础。
2021年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与答案解析14
2021年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与答案解析14一、单选题(共60题)1.投资人认购开放式基金,一般通过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拟进行基金投资的投资人,必须先开立()和()。
A:基本账户;一般账户B:基金账户;资金账户C:基金账户;债券账户D:基本账户;专项账户【答案】:B【解析】:考查开放式基金认购过程中开户。
投资人认购开放式基金,一般通过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拟进行基金投资的投资人,必须先开立基金账户和资金账户。
基金账户是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资金账户是投资人在基金代销银行、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基金买卖的资金结算账户。
2.根据保险业务属性和风险特征,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为基础类业务和扩展类业务,以下属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基础类业务的是()。
A:责任保险B:农业保险C:信用证保险D:分红型保险【解析】:本题考查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公司的基础类业务包括以下五项:①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②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③责任保险;④船舶/货运保险;⑤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
3.(2021年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以超过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项列入发行公司的()。
A:资本公积B:净资产C:应付款项D:留存收益【答案】:A【解析】:发行价格高于面值被称为溢价发行,募集的资金中等于面值总和的部分计入资本账户,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4.(2021年真题)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包括()Ⅰ、金融公司Ⅱ、公共部门Ⅲ、非金融公司Ⅳ、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A:Ⅰ、Ⅱ、Ⅲ、ⅣB:Ⅰ、Ⅲ、ⅣC:Ⅰ、Ⅱ、ⅢD:Ⅱ、Ⅳ【解析】: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稳健指标编制指南》,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包括金融公司、非金融公司、住户、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广义政府、公共部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针对特种车辆领域的商业保险,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一份标准化的示范文本。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特种车商业保险的质量和标准,并为特种车企业和客户提供更好的保障。
本文将从特种车商业保险的背景、特点以及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意义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特种车商业保险的背景与特点特种车辆包括了各种特殊的车辆,如混凝土泵车、起重机、环卫车、工程车等,这些车辆大多在施工、生产、运输等过程中都面临着较高的风险。
因此,特种车商业保险作为特种车企业重要的经济风险管理方式之一,成为了特种车企业必不可少的保险服务。
特种车商业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延保期较长。
由于特种车辆投入资金较高,因此在使用寿命、经济效益等方面均需要长期的保障保险服务。
2. 保险赔付难度大。
“特种车辆”本身就就决定了其操作风险较高,而且多数是将设备和人力技术性放置在一起,维修及损失处理难度巨大。
3. 标准不统一。
加之特种车辆应用场景繁多,故各类应保风险也各有不同,在遇到事故或损害的时候,保险理赔方面标准化不够,缺乏一个具有统一、标准化的保险条款,使得理赔难度增加。
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意义和重要性1. 提高保险服务质量。
制定和推广这份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有利于规范特种车商业保险服务行业,强化保险机构对特种车企业的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2. 保障特种车企业利益。
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针对特种车企业的保险条款,具有较高的针对性和针对性,以帮助特种车企业更好地管理风险和降低经济损失,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3. 促进特种车业的发展。
通过提高特种车辆保险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可以降低特种车企业的经济风险和经营成本,促进特种车业的健康发展,为特种车辆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提供更好的保障。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内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责任与范围。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等业务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等业务管理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监管【发文字号】保监发[2000]15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2月11日实施日期:2002年2月20日)废止【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0.02.04【实施日期】2000.03.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等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0]15号2000年2月4日)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认真贯彻执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发[2000]2号),促进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现对保险公司进行异地展业的共保、异地承保和统括保单等业务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异地展业的界定(一)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在经营业务时,应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保险业务,在上述区域外开展业务活动为异地展业。
经营区域是指许可证上注明的保险机构经营地域;许可证上未注明的,经营地域按下列规定确定:1.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经营区域为总公司所在地行政市辖区;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内设营业机构、各保险公司省会城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经济特区分公司经营区域为所在地行政市(经济特区)市区;3.保险公司设在地市级政府所在城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区域为地市级政府市区。
(二)除(一)项所述,保险机构经营区域扩大到郊县或就近市县的,应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或增设营业网点。
二、关于共保的规定共保是共同保险的简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使用同一保险合同,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责任进行的保险。
参与共保的保险公司称为共保承保人。
共保按保险标的是否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内划分为同地共保和异地共保。
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商业保险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本领,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部员工、领导以及合作伙伴等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供应的针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受到的风险进行相应赔付的保险产品。
2. 公司指公司的全部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其他组织。
第二章商业保险购买管理第四条购买原则1. 风险评估公司应依据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购买商业保险的种类和金额。
2. 增值服务在购买商业保险时,公司可以优先选择保险公司供应的增值服务,如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引导等。
3. 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为了降低风险集中度,公司应在购买商业保险时,充分考虑多家保险公司的报价,选择最适合的保险方案。
第五条保险期限和续保1. 保险期限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依据实际需要确定,在保险期限内享受相应的保险赔付和服务。
2. 续保保险期限届满前,公司应提前与保险公司协商续保事宜,确保保险连续有效。
第六条理赔管理1. 理赔申请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索赔时,公司应立刻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依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料子。
2. 理赔处理公司应乐观搭配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供应必需的帮助和支持。
公司不得有意虚报、夸大或者隐瞒事故情况。
第七条保费支出管理1. 保险费用预算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保险公司的报价,合理预算保险费用,并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2. 保费支出公司应定时足额支出保险费用,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定时支出,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第三章商业保险档案管理第八条档案建立与记录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商业保险档案,包含保险合同、保险单、理赔记录、保险费用支出记录等。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最全解读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解读一、三号文出台背景介绍近年来,银邮保险代理渠道业务发展迅速,银邮渠道代理业务在人身险渠道的占比曾一度超过50%,2001年该渠道保费收入为1171亿元,到2013年银邮渠道保费规模已经达到5802亿元,年均增速为25.8%。
由于行业给付压力仍在,资产负债明显错配,保险公司仍然需要适当规模的保费来弥补现金流压力。
同时,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业务结构不合理,存在着销售误导、违规经营、退保金大幅上升等问题。
特别是社会各方面对该渠道销售行为中的一系列问题反映较为集中,包括“存单变保单”、产品适销不对路、产品介绍不全面、客户信息不真实等。
这个文件的出台,当然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这也是继2010年《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之后,第二次由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文,这体现了两家监管机构联合治理银邮渠道保险业务销售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二、从四个核心问题看重点条款(一)要解决的第一个核心问题:产品适销对路1.门槛限制,加强弱势群体保护(文件第一条第(一)款)。
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核保中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所谓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是指意外险、医疗险、健康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这些等产品。
保险产品和一般银行产品不同,不少投保人在银行买了保险产品以后都不知道,以为是利益确定、不需要承担风险的产品。
这也导致了低收入和老年客户流失风险增大。
事实上,老年人正是银邮渠道的最主要购买群体之一。
所以,4月单月国内八大寿险公司银保新单同比大幅下滑超60%。
人保寿、太平同比下滑幅度都超过80%。
2.不搞“一刀切”工程,但严格限制销售流程(文件第一条第(二)款)。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6•【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8.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第3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8年9月26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类管理第三章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第四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不得将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五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风险及对策探讨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风险及对策探讨作者:孙建文赵新军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14期摘要:随着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获得空前发展,但在把握发展机遇,确保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获得利益和收入的同时,如何规范经营业态,规避营销繁荣背后的风险,是一个急需重视与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风险对策问题金融业目前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新阶段,各商业银行紧紧把握住这一次的金融发展的机遇,使得代理保险业务获得了巨大的中间业务收入,但是在代理保险业务巨大收入的背后,存在的隐患却在日益凸显。
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代理保险业务,是由商业银行在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之后,为其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
在商业银行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银行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客户(自然人或法人)或其委托人通过银行来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其购买到的保险契约中所要享受的责任和红利以及其他服务均由保险人负责提供。
(一)发展动力不足目前商业银行代理保险的业务发展主要依靠两条政策来支持,第一就是高奖励的政策,第二就是业绩考核末尾淘汰的政策,在商业银行加大对保险业务的推销时提高了对业绩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的推行,使得代理保险业务逐步成为员工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部分员工由于市场或者个人能力不足在无法推销出自己的保险产品时,纷纷自掏腰包购买保险,基层单位也会采取鼓励或者诱导的方式来促使员工购买保险产品,这样的话,短期内对保险产品的购买力度是十分充足的,但是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一是员工队伍容易固化被动完成任务的机械认知,而忽视银行业务多元化的战略意义,养成潜意识对抗心态;二是不能充分发挥银行队伍素质高、客户资源潜力大的优势,开拓客户不是浅尝辄止就是涸泽而渔,十分不利于对客户群的基础培养与良性挖掘;三是全员上阵,上下齐抓,结果是责任不明确,效果不明显,上下内外皆有意见,长此以往,后劲不足,根本不能保障保险业务长久的发展下去。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一、车损险承保规定(一)保险金额的确定:车损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臵价确定。
新车购臵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臵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臵税)的价格。
确定新车购臵价时,应严格遵循核心业务系统内的车价,合理确定新车购臵价及保险金额,对于非新车承保业务允许在不超过10%的范围内向下进行调整。
对于新车以及投保车型在“整车库”中无相关信息的业务,应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购车发票(含车辆购臵税)确定投保车辆新车购臵价金额投保车辆保险价值原则上不能低于系统新车购臵价公布的同等型号的车辆价格,若与系统有出入,需上传购车发票。
新车购臵价(含车辆购臵税)的计算:1.6排量及以下车型:应纳车辆购臵税=发票价格/(1+0.17)*7.5%1.6以上排量车型:应纳车辆购臵税=发票价格/(1+0.17)*10%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臵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臵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如按照实际价值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按比例赔付约定,以免索赔时产生纠纷。
3、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臵价内协商确定。
投保时按照新车购臵价内协商价格确定保险金额的,属于不足额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加以说明,并约定赔付比例。
(二)险别组合车损险是所有险别中出险频度、赔付率最高的险别,所有车辆一概不得单独承保车损险。
二、商业险承保费率规定1、商业险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客户,按照条款规定的短期费率(按天)计算保费,不得使用任何费率优惠因子。
2、对投保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视同为新车承保。
3、脱保超过三个月的,视同为新车承保。
4、所有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个人货车及营业车辆的新车业务不能低于0.95折承保,非新车业务严格按照“河南省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结果进行费率浮动,具体浮动系数使用如下:三、鼓励承保业务(一)、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类业务车辆管理严格,道德风险较小。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保险公司集约化、精细化经营,根据《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范围,是指保险公司的原保险业务,不包括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代理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类方式第四条根据保险业务属性和风险特征,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为基础类业务和扩展类业务两级。
第五条财产保险公司基础类业务包括以下五项:(一)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二)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三)责任保险;(四)船舶/货运保险;(五)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财产保险公司扩展类业务包括以下四项:(一)农业保险;(二)特殊风险保险,包括航空航天保险、海洋开发保险、石油天然气保险、核保险;(三)信用保证保险;(四)投资型保险。
第七条人身保险公司基础类业务包括以下五项:(一)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二)健康保险;(三)意外伤害保险;(四)分红型保险;(五)万能型保险。
第八条人身保险公司扩展类业务包括以下两项:(一)投资连结型保险;(二)变额年金。
第三章准入第九条新设保险公司,只能申请基础类业务。
第十条新设财产保险公司申请基础类业务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以人民币2亿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的,只能申请一项基础类业务;(二)每增加一项基础类业务,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注册资本;(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新设人身保险公司申请基础类业务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以人民币2亿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的,只能申请第一项至第三项中的一项;(二)每增加前三项中的一项,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注册资本;(三)申请前三项以及第四项、第五项之一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四)申请全部基础类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五)申请第四项、第五项的,必须同时申请前三项;(六)申请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的,应当具有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是指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特种车辆保险服务时需要遵循的规范,包括保险合同条款、责任范围、责任免除、保险赔付等方面的规定。
本文将从需求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未来发展等方面介绍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相关内容。
一、需求背景特种车辆是指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用于特殊道路、特殊行业、特殊工种和特殊场合的机动车辆。
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车辆、特种作业车辆等。
由于这些特种车辆使用环境和使用方式的特殊性,使得其风险难以评估,保险公司和车主及使用者在理赔事项处理上往往面临诸多的困难。
为此,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全国保险机构、特种车辆制造企业、特种车辆使用机构、特种车辆驾驶员、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制定了这一示范条款,以明确特种车辆商业保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特种车辆使用者的权益和安全。
二、制定过程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制定,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需求分析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特种车辆使用者及管理机构的调研、理解需求,发现存在的问题,明确制定示范条款的目的和意义。
2.草案制定阶段该阶段主要是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拟定示范条款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在草案制定过程中,需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切实可行的示范条款。
3.征求意见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将草案向行业内的相关机构、企业及个人征求意见,收集各方面的反馈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示范条款的内容和细节。
4.定稿和发布阶段该阶段主要是针对各方意见和建议,对示范条款进行汇总、整理、调整和完善,最终形成定稿并发布实施。
三、主要内容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内容包含以下方面:1. 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用、赔付标准、赔偿方式等条款。
其中,保险金额是指特种车辆在投保期间内,因出险导致车辆损失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需要承担的最高保险金额;保险期限指保险合同生效时间和截止时间;保险费用指车主或使用者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购买保险合同的费用;赔付标准是指在投保期间内,特种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必须依照合同承担的赔付金额和责任范围;赔偿方式是指保险公司在赔付时采用的赔偿方式,包括现金赔付、修理赔付等。
河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河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5.04•【字号】冀保监发[2010]49号•【施行日期】2010.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河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冀保监发[2010]49号)财产保险公司各分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保险业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现就交强险、商业车险的有关问题重申如下:一、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条款费率。
不得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承保、不得改变车辆吨位、类别承保,不得个车团挂,不得违法违规对费率进行上浮或下浮。
要加强承保验车工作,或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对已承保车辆进行回访核对车辆信息,发现不相符信息要立即进行批改,确保费率使用正确。
二、严格单证管理。
明确对出单网点及人员的授权,严禁向无出单权的机构和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保险单等重要保险单证。
代领单证要取得被代领出单机构和出单人员的同时授权。
防范因单证领用问题引发非法保险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风险。
严格根据《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委托协议和《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等清理维护业务系统中的销售人员,根据内勤人员职责清理维护业务系统中的出单人员。
保证出单系统中和保险单上的制单人员、经办人员与实际一致。
严禁与非法中介机构、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建立代理关系。
三、严格费用管理。
不得虚列营业费用,不得采取各种违规形式非法套取费用,严禁变相支付手续费或进行贴费。
四、严格手续费管理。
严禁向任何未取得中介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支付手续费、佣金或类似费用。
不得对直接业务提取手续费。
交强险手续费不得突破4%。
其他商业险手续费要据实列支。
严禁通过批单退费、贴费等方式支付手续费。
保险代理手续费必须以出单系统中的销售单位或个人及其所销售保单清单逐笔计提,并通过银行自动转账至销售单位银行帐户或销售人员指定银行卡折中。
保险与商业风险保障了解商业风险保险的种类与保障范围
保险与商业风险保障了解商业风险保险的种类与保障范围商业风险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而商业风险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形式,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保障方式。
本文将介绍商业风险保险的种类以及其保障范围,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保险形式。
一、商业风险保险的种类商业风险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主要类型: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以及特殊风险保险。
1.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最常见的商业风险保险形式之一,旨在保护企业或个人财产免受各类意外损失的影响。
财产保险可以涵盖建筑物、设备、库存、货物等财产。
例如,火灾、盗窃、水灾等造成的财产损失都可以通过财产保险得到补偿。
2.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主要针对企业因自身行为或产品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保险赔偿。
例如,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伤或损失,责任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赔偿服务。
责任保险范围包括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专业责任保险等。
3.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主要是为企业的员工提供保障,以防止员工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伤亡或伤残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压力。
人身保险可以包括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
企业购买人身保险不仅可以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还能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4. 特殊风险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主要是为某些特定行业或特殊需求的企业提供保障。
例如,对于石油化工企业来说,火灾和环境污染是常见的特殊风险,因此可以购买特殊风险保险来进行补偿。
各类特殊风险保险根据企业的需求和行业特点而有所不同。
二、商业风险保险的保障范围商业风险保险的保障范围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而有所区别。
1. 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物、设备、库存、货物等财产的损失。
例如,由于火灾导致的企业建筑物损坏、设备故障等都可以得到财产保险的赔偿。
2. 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责任保险主要保障企业因自身行为或产品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例如,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消费者受伤,责任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赔偿服务。
大型商业保险及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管理规范
一、填空题:1、共保按保险标的是否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内划分为同地共保和(异地共保)。
2、特殊风险业务:为特殊行业设计的各种保险。
主要指航空保险、航天保险、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和(核电站)保险。
3、对采取异地承保、异地共保、统括保单方式进行的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实行(逐笔)授权经营和报批管理,各相关机构于承保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重要客户部审批。
4、特殊风险业务的核保、核赔工作由(公司首席核保核赔人员)逐笔报公司核保核赔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对于需要进行补录的业务,出单人员须得到(首席核保人)授权后,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录入操作,补录须按照核保核赔流程进行操作。
二、选择题1、大型商业保险及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管理原则包括:集中管理原则、稳健经营原则、严控风险原则、专业服务原则和(C)。
A、效益优先原则B、属地承保原则C、树立品牌原则D、逐级上报原则2、大型商业保险:指对大型工商企业的保险,其标准为企业年保费超过(A)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A)亿元人民币。
保险公司承保大型商业保险,可采用异地承保、共保或统括保单的方式。
A、企业年保费超过4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B、企业年保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C、企业年保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D、企业年保费超过4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3、统括保单业务的定义:对(C)法人在(C)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
A、对不同法人在不同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B、对同一法人在同一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C、对同一法人在不同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D、对不同法人在同一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4、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业务保险业务最高决策权机构为(D)。
A、重要客户部B 、财产险部C、再保险部D、公司核保核赔委员会5、以下哪项不是重要客户部的职能(D)?A、负责实施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市场调研B、负责制定公司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业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C、负责公司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市场拓展及客户关系的维护D、负责公司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两核工作、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6、对属地化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实行报备管理,各相关机构完成承保后于每月前(B)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财产险管理部备案。
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
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工作,规范保险活动行为,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益,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实施细则》(中交股财发﹝2014﹞285号),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其所属各部门、事业部、中心及各级子集团或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险是指各单位根据经营生产管理需要,针对资产、工程及人员等向商业保险机构所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公司及各单位经营活动主要涉及的商业保险范围有:1、统保采购:财产险、起重机及钢结构产品保险(货物海运险、安装工程及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包括雇主责任险、出国人员意外险、员工医疗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2、单项采购:船舶保险(船壳险、船东保赔险、油污险)、船舶建造险、平台建造险、施工机具保险、各类责任保险及其他保险等。
第四条公司按集团统一要求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开展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借助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经验和技术,全面提升公司商业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水平。
23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中心是公司负责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一)制定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相关办法,牵头组织全公司的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二)汇总公司各单位保险需求信息,并向中交财务公司及其指定的经纪公司提交投保需求申请;(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在中交财务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范围内实施保险采购;(四)组织各单位按月统计保险投保、理赔数据;(五)督促保险经纪公司跟进各单位的投保需求,协助安排保险,提供期内服务及协助保险索赔工作等;(六)督促保险公司受理各单位保险索赔申请,落实理赔服务;(七)每年对各单位保险集中管理执行情况实施分析、评价、总结,接受中交财务公司对于保险集中管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八)组织各单位配合完成对中交财务公司的保险代理执行情况,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完善保险服务评价体系,对中国交建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效果进行评估等工作;(九)配合完成保险集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8号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8号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理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
二、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应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符合客户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并对资金领取设置相应的约束性要求。
三、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产品合同中与客户对特殊情形下的流动性安排作出明确约定,但不得以期限结构化设计等方式变相缩短业务存续期限。
四、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充分了解客户年龄、退休计划、财务状况、风险偏好等信息,合理评估客户养老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向其推介销售适当的养老金融产品。
五、银行保险机构经营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应当按照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及时、准确、全面披露期限、费用、风险、权益等关键信息。
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宣传材料和销售文件应当简明易懂,不得包含与事实不符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商业养老理财产品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六、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向客户提供长期直至终身的养老金领取服务,探索将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与养老、健康、长期照护等服务相衔接,丰富养老金领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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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共保按保险标的是否在共保承保人经营区域内划分为同地共保
和(异地共保)。
2、特殊风险业务:为特殊行业设计的各种保险。
主要指航空保险、
航天保险、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和(核电站)保险。
3、对采取异地承保、异地共保、统括保单方式进行的大型商业保
险业务实行(逐笔)授权经营和报批管理,各相关机构于
承保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重要客户部审批。
4、特殊风险业务的核保、核赔工作由(公司首席核保核赔
人员)逐笔报公司核保核赔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对于需要进行补录的业务,出单人员须得到(首席核保人)
授权后,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录入操作,补录须按照核保核赔流
程进行操作。
二、选择题
1、大型商业保险及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管理原则包括:集中管理原则、稳健经营原则、严控风险原则、专业服务原则和(C)。
A、效益优先原则
B、属地承保原则
C、树立品牌原则
D、逐级上报原则
2、大型商业保险:指对大型工商企业的保险,其标准为企业年保费超过(A)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A)亿元人民币。
保险公司承保
大型商业保险,可采用异地承保、共保或统括保单的方式。
A、企业年保费超过4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B、企业年保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C、企业年保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D、企业年保费超过40万元人民币且投资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3、统括保单业务的定义:对(C)法人在(C)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
A、对不同法人在不同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
B、对同一法人在同一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
C、对同一法人在不同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
D、对不同法人在同一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
4、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业务保险业务最高决策权机构为(D)。
A、重要客户部
B 、财产险部
C、再保险部
D、公司核保核赔委员会
5、以下哪项不是重要客户部的职能(D)?
A、负责实施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市场调研
B、负责制定公司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业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C、负责公司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市场拓展及客户关系的维护
D、负责公司大型商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两核工作、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
6、对属地化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实行报备管理,各相关机构完成承保后于每月前(B)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财产险管理部备案。
A、10个工作日
B、5个工作日
C、15个工作日
D、20个工作日
7、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航空保险定义范围(A)?
A、卫星、航天飞机、运载火箭等在发射前的制造、运输和发射时以及发射后的轨道运行、使用寿命提供保险保障的综合性财产保险业务
B、机身险包括飞机机身(零备件)一切险、机身免赔额保险、飞机试飞保险
C、航空承运人综合责任险
D、飞机机身(零备件)战争险、航空承运人综合责任战争险
8、以下哪个步骤不属于大型商业保险业务流程(D)?
A、再保险
B、项目申报
C、授权
D、防灾防损
9、以下哪句话是正确的(B)?
A、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分为财产险类、能源勘探开发保险类、责任险
类及保证保险类
B、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分为财产险类、能源勘探开发保险类、责任险类及费用保险类
C、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分为能源勘探开发保险类、责任险类及费用保险类
D、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分为财产险类、能源勘探开发保险类和费用保险类
10、(C)负责特殊风险业务保险相关政策、核保核赔知识、核保政策、产品、以及其它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
A、总公司重要客户部
B、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C、总公司财产险管理部
D、分公司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