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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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规划概述

本次规划修编是在《南宁港总体规划》基础上进行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南宁港的功能和性质,并与相关规划衔接。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以《广西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0-2030)》、《广西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2008-2020)》和《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年)》为指导,规划范围为XX市辖区范围内的右江、左江、郁江及红水河等河段的岸线,规划涉及河段总长474.1km。

本次规划利用港口岸线36.692km,其中货运岸线29.505km,客运岸线4.540km,港口支持系统岸线2.647km。规划利用港口岸线中已开发利用岸线3.114km。规划货运岸线33处,客运岸线34处,港口支持系统岸线23处。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南宁港划分为六景港区、牛湾港区、中心城港区、隆安港区、XX县港区和马山港点。六景港区为核心港区,为腹地经济发展和六景工业园区服务,以集装箱、件杂货、散货和危险品运输为主,积极拓展现代物流功能。牛湾港区为重要港区,为XX市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以集装箱、件杂货运输为主,兼顾散货运输,积极拓展保税及现代物流功能。中心城港区重点发展旅游客运,货运功能逐步退出。隆安港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发展散货运输。XX县港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发展散货和件杂货运输。马山港点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发展散货和件杂货运输。

南宁港重点规划建设10个公用码头作业区和4个旅游客运码头,其中六景港区规划建设六景转运站作业区、八联联营厂作业区、覃寨村作业区、杨村作业区、新兴村作业区、鹤笋作业区和飞龙作业区;牛湾港区规划建设牛湾作业区;隆安港区规划建设宝塔作业区;XX县港区规划建设石村作业区;中心城港区规划建设亭子、民生、蒲庙和青山旅游客运码头。规划公用码头作业区将形成码头岸线长11.988km,全部为深水码头岸线,可建120个深水泊位,陆域面积782.7hm2,年通过能力为货物5840万吨。

1.2规划协调性分析结论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目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4年修订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5〕25号)、《珠江水运发展规划纲要》(2017 年)、《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年)》、《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07 年)、《广西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0-2030)》、《广西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2008-2020)》、《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法规及上一层次规划相符,与《XX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控制规划(修

《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编)》、

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XX市主体功能区规划》、《XX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XX县城总体规划、《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广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同级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总体相协调。

部分规划岸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XX市水功能区划》(南府复〔2012〕107号)、《XX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XX市生态功能区划》、隆XX县城总体规划、XX县县城总体规划存在一定不相符之处,应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影响减缓措施。1.3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经分析,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在规划规模、发展目标、港区布置、功能定位及配套设施规划上基本合理,但从环境保护角度,环评认为需对部分岸线规划进行优化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1)将中心城港区三江航道站岸线调整出XX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二级保护区范围外。

(2)对位于XX县南乡镇西津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六景港区高山岸线,由于周边无规模工业园区,且附近工业企业的物流运输也并不依赖水运,因此,建议取消该岸线。

(3)牛湾港区牛湾作业区部分规划作业区进入XX区长塘镇洞江村冲么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建议缩减牛湾规划岸线长度、优化牛湾作业区规划

范围,将牛湾作业区调整出XX区长塘镇洞江村冲么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外。

(4)对位于XX县百合镇南岸村南岸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XX 县港区南岸岸线,由于该水源地属于地下水,南岸岸线前沿郁江水域属于该水源地取水口下游排泄区,规划岸线实施不会对水源地取水水质造成直接影响,建议将缩减南岸规划岸线长度,避免进入XX县百合镇南岸村南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表9.1-3南宁港规划岸线负面清单如下:

(1)中心城港区杨美客运岸线,六景港区塘孔、白沙、长古坪客运岸线及秋江、飞龙、平塘江口、南乡、高山货运岸线禁止设置排污口。

(2)中心城港区XX市区航标维护、上尧、沙井、陈东、南宁航道管理局基地、西郊、南宁航道养护中心、三津站、上灵站、忠良等支持系统/客运岸线,应严格控制开发时序,在XX市完成邕江取水口上移工作、并撤销现行的XX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前,禁止开发利用。

(3)中心城港区青秀山站、青山、五象、良庆站、万达茂客运岸线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规模实施,在项目实施前,应征求青秀山景区管理机构的同意意见。

(4)牛湾港区牛湾作业区规划新增散货用途的泊位尽量设置在位于作业区中部的9#~13#泊位,在邻近作业区边界的岜平村及烟墩村完成搬迁以前,禁止对距这两处居民点较近的3#~5#泊位新增散货用途。

(5)六景港区六景转运站作业区禁止对六景转运站作业区邻近六景工业园区水厂厂区的泊位(1#、2#泊位)新增散货用途。

1.5规划方案实施环保要求

(1)目前广西尚未颁布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在今后规划实施过程中,对与批复的广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不符的规划内容应予以调整,确保当地环境水平不降低。

(2)对于与《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用地规划不相符的中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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