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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作者:毛俊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2010年第04期摘要:本文作者长期从事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设计和治理工作,通过总结长期一线工作经验,得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几条原则,并提出了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和范围的几点方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范围方法0 引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1.1 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2 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
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精简版范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1. 引言2. 目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目标是确定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损害程度,为相关部门采取防灾减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 评估内容和方法3.1 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地质灾害:滑坡、地震、泥石流、地面沉降等。
3.2 评估依据评估依据主要包括地质地形数据、历史灾害记录、地质条件、气象数据等。
3.3 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可以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定性分析主要是根据已有的资料和专家经验,对评估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定量分析主要是通过数学模型和统计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定量分析和预测。
4. 工作步骤4.1 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相关地质地形数据、历史灾害记录、地质条件、气象数据等,并进行整理和归档。
4.2 评估指标确定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评估目标,确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如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潜在损害程度等。
4.3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评估对象和数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4.4 评估结果分析根据评估方法得到的结果,进行结果分析和解读,判断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等级。
4.5 编写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撰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5. 注意事项评估工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收集的数据准确完整,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专家的参与和意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 结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本评估工作目的是: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地质环境特征,分析工程建设与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对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程度及危害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加剧的地质灾害以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二、评估范围及评估级别评估范围确定的原则是: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场地地质环境条件,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来源及可能影响范围。
本建设项目属面状工程,评估范围一般为由用地红线外扩30~50m。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进行划分。
三、工作部署、工作量(一)、资料收集收集建设场地及临近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的有关资料,以及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最新成果资料。
(二)、技术要求1、开展工作前,组织项目有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2004]69号文及广西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统一认识,熟悉了工作程序,明确了本次工作的重点。
2、在调查前,熟悉收集到的资料,了解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规模、特点。
在分析和研究收集到的资料基础上,经野外踏勘后,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制订详细的评估工作大纲。
3、野外调查采用1:10000、1:1000地形图为工作底图,手持GPS定点。
4、室内资料整理按《评估规程》工作程序,在综合分析研究既有资料和实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工程措施和建议,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三)、工作方法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估工作以采用收集现有资料、野外实地调查访问为主,野外以1:10000、1:1000地形图作工作底图,采用GPS定点定位,皮尺,罗盘量测,记录本或卡片描述记录,室内对所获取的数据采用定量、半定量分析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三级评估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三级评估)报告编写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提交报告单位:报告编写单位:提交报告时间: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三级评估)报告编制:审核:项目负责:总工程师:院长:目录前言 (1)一、评估任务由来 (1)二、评估依据 (1)三、评估主要任务和要求 (2)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3)第一节拟建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 (3)一、拟建工程概况 (3)二、征地地点及范围 (4)第二节以往工作程度 (4)第三节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5)一、工作方法 (5)二、完成的工作量 (6)三、工作质量评述 (7)第四节评估范围及评估级别的确定 (7)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9)第一节气象、水文 (9)一、气象 (9)二、水文 (9)第二节地形地貌 (9)第三节地层岩性 (9)第四节构造及区域稳定性 (10)一、区内地质构造 (10)二、区域稳定性评价 (10)第五节水文地质条件 (10)第六节工程地质条件 (11)第七节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2)小结 (12)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2)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3)第一节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13)一、工程建设加剧现状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 (13)二、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 (13)第二节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14)第三节工程建设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 (15)小结 (15)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16)第一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16)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 (16)二、量化指标 (16)第二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16)第三节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17)第四节防治建议 (17)小结 (18)第六章结论与建议 (19)一、结论 (19)二、建议 (20)附图:1、1/5000建设用地环境地质略图2、1/1000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分区图3、1/50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剖面图附件:1、地质灾害评估委托书2、评估单位资质证3、专家组审查意见4、专家组名单5、专家资质证书6、备案登记表前言一、评估任务由来为初步查明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其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为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院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并按照相关规范、技术要求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个别条款的补充规定6.2.1 表6注中线状工程按长度升级,不计面积大小;水库、水电站按坝高、库容、装机容量确定重要性,任一项达到重要即为重要,达到较重要即为较重要,不考虑库区面积。
7.1.1 露采矿山及地下水水源地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参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进行。
7.2 评估分级中的有关内容(1)评估定级中的开采影响程度①露采矿山影响强烈程度以边坡高度衡量(含临时边坡),边坡高于60m为强烈,60m~30m为较强烈,低于30m为不强烈。
②地下水水源地开采影响强烈程度以设计开采量与允许开采量之比及降深与含水层厚度(潜水)或承压水头高度(承压水)之比按表12′判定。
注:S─降升(m),H─潜水含水层厚度(m),h─承压水承压高度(m),Q k─设计开采量(m3/d),Q y─允许开采量(m3/d)。
(2)开采影响范围①露采影响范围以55~60°角及可能出现的临空外倾结构面倾角双指标控制,取影响范围较大值。
评估范围在影响范围基础上适度扩大。
②地下水水源地开采影响范围按推算最大降深的影响半径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圈定,评估范围按水文地质条件适当扩大。
(3)巷采影响强烈程度划分中有关问题①开采深度对急倾斜矿层一般宜以开采上限为准,当保护对象集中时,则以保护对象所处位置的深度为开采深度;缓倾斜矿层则取上下限间平均值。
但均应作详细描述。
②多层矿开采当矿界内矿层采动影响范围重叠大于1/3,层间距与开采厚度之比小于140时,应按复采预计。
移动变形复采预计可执行评估规程,也可执行“三下”采煤规程,但不得按两规程规定重复计算。
(4)采用概率积分法预计采矿引发地表移动变形值时,概率积分参数的选取①当评估矿区有已按地表移动变形实测资料统计的概率积分法参数值时,则选取此统计值。
②当评估矿区无地表移动变形实测资料统计的概率积分法参数值时,可按“据覆岩性质区分的概率积分法参数经验值表”类比选取(表D2.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毛俊 (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晋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21 崩 塌 、 坡 地 质 灾 害 评 估 范 围 的确 定 崩 塌 、 坡 其 评 估 范 . 滑 滑
摘要 : 文作者长期从 事地质 灾害勘查、 本 评估 、 设计和治理工作 , 通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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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长 期 一 线工 作 经验 , 出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的 几 条 原 则 , 提 出 了确 定 围应 以第 一 斜 坡 带 为 限 , 先 应 查 明 坡 体 中所 有 发 育 的 节 理 、 隙 、 得 并 首 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和范围的几点方法。 岩 层 面 、 层 等 构 造 面 的 延 伸 方 向 , 向和 倾 角 大 小及 规模 、 断 倾 发育 密 关 键 词 : 质 灾 害 危 险 性评 估 原 则 范 围 方法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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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 灾害危 交 切 、 合 , 能 或 已经 将 坡 体 切 割 与 其 母体 分 离 的构 造 面 , 是 崩 ”《 组 可 就 险性评估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发 [ 0 4 6 ( 2 0 ] 9号) 规定 “ 质灾 害危 险 塌 体 的边 界 面 。 其 中 , 外 侧 、 通 ( 平 或 垂 直 方 向上 ) 较 好 的结 地 靠 贯 水 性 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 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 构 面 所 围 的 崩 塌 体 的危 险 性最 大 , 为崩 塌 、 坡 的 第 一斜 坡 带。 即 滑 境 条 件 的 复 杂程 度 分 为三 级 。 具体 分级 标 准 和 评 估 技 术 要 求 见 《 质 地 22 泥 石 流 地 质 灾 害 的 评 估 范 围确 定 泥 石 流 必 须 以 完 整 的 沟 . 灾害危险性评估 技术 要求( 试行 )。” 》 道 流 域 面 积 为 评 估 范 围 , 石 流 的评 估 范 围 宜在 地 形 地 质 图 上确 定 , 泥 1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估 的原 则 应 为包 含 泥 石 流 沟 谷 的 第 一 条 完 整 的 山脊 为边 界 ,通过 实地 调 查 后 11 分级 评 估 、 备 案 的 原 则 地 质 灾 害 危 险性 评 估 分 级进 行 , . 根 确 定 泥 石 流 的 形 成 区 、 通 区 和堆 积 区三 部 分 , 为 完整 的沟 道 流 域 流 即 据 地 质 环 境 条件 复 杂程 度 与 建 设 项 目重 要 性 划 分 为三 级 。 面积。 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 , 进行充 分论证 , 一级评估 由获得 23 地 面 塌 陷和 地 面 沉 降 地 质 灾害 评 估 范 围 的确 定 地 面 塌 陷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 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甲级资质证 书的 和 地 面 沉 降 的 评 估 范 围应 与 初步 推 测 的可 能 范 围 一 致 地 裂 缝 应 与 单位进行 , 估报告报省( 评 自治 区 、 辖 市 ) 土 资 源 斤 ( ) 案 ; 直 国 局 备 二 初 步 推 测 可 能 延 展 、 响 范 围 一 致 , 面 塌 陷 和 地 面 沉 降 范 围按 照 煤 影 地 级 评 估 应 有 足够 的基 础 资料 , 行 综合 分析 , 级评 估 由获 得 国土 资 炭 部 制 定 的《 筑 物 、 进 二 建 水体 、 路 航 主 要 井 巷 煤 柱 留 设 与 压 煤 开 采 规 铁 源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地 质 灾 害 危 险性 评 估 甲、 乙级 资质 证 书 的单 程 》 通 过 概 率 积 分 法 用 一 下 公式 进 行 推 测 。 , 位 进 行 , 估 报 告 报 市 ( ) 国土 资源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备 案 ; 级 评 估 评 地 级 三 全盆地的移动和 变形地表任意点 的下沉计 算公式 应 有 必 要 的 基础 资料 进 行 分 析 , 照一 级 评 估 要 求 的 内容 , 出概 略 参 做 1 I q 评估 ,三级评估 由获得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地质 灾害 危险 ds dmdq 性 评 估 甲、 、 级 资质 证 书 的单 位 进 行 。 乙 丙 12 分 区 ( ) 估 的 原 则 依 据 评 估 区 ( ) 质 环 境 条 件 差 异 _ 段 评 段 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3.1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号)和《XXX、扶植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的精神,规范全国扶植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1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技术要求》。
3.2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举行工程扶植,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举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举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举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陷落(含岩溶陷落和矿山采空陷落)、地裂痕和地面沉降等。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扶植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扶植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举行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和综合评价;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扶植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样本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课程内容:1.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定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条例4.各重要土地运用项目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1. 国土资源部文献国土资发[]69号2.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文献闽国土资综[]149号国土资发[]69号(重要内容)一、何时何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如何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三、谁来评估?如何拟定评估者资格?四、怎么审查评估与否合格?由谁来审查评估报告?五、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如何管理评估成果?成果实行备案制度。
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定附件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何时何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地点)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时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都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1.什么地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2.什么是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如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地质条件复杂限度分为三级。
1.如何拟定建设项目重要性?或拟定重要性根据?(根据技术规定)2.如何拟定地质条件复杂限度?或拟定复杂限度根据?(根据技术规定)谁来评估?评估者认定如何拟定评估者资格?一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单位进行;二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甲级、乙级资质证书单位进行;三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甲级、乙级、丙级资质证书单位进行。
怎么审查评估与否合格?由谁来审查评估报告?1.2.3评估单位自行组织具备资格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1.谁是有资格地质灾害防治专家?2.不同级别评估对审查专家规定?3.如何评价或考核资质单位?怎么审查评估与否合格?由谁来审查评估报告?11.谁是有资格地质灾害防治专家?1.审查专家应具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档技术职称;从事有关工作以上,同步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编制工作者或参加大型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审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点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对地勘单位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现将其技术要点介绍如下。
评估程序《技术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作出如下规定: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
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则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米~1000米为限。
《技术要求》规定,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
评估的三个级别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技术要求》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为三级,分级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评估范围与级别;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明确工作部署与工作量,提出质量监控措施和成果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具体分级和分类分别见表1、表2、表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范本
%%%%%%%%%%%%%%%%%%%%%%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公司二○一五年七月%%%%%%%%%%%%%%%%%%%%%%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写单位:@@@@@@@@@@@公司项目负责:报告编写:审核:技术负责:法人代表:提交单位:@@@@@@@@@@@@提交日期:二○一四年七月目录一、前言 (1)(一)评估任务的由来 (1)(二)评估工作的依据 (2)(三)评估工作主要任务和要求 (4)二、评估工作概述 (4)(一)工程和规划概况 (5)(二)以往工作程度 (6)(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6)(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9)三、地质环境条件 (12)(一)气象、水文 (12)(二)地形地貌 (14)(三)地层岩性 (16)(四)地质构造及区域稳定性 (17)(五)工程地质条件 (19)(六)水文地质条件 (20)(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20)四、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20)(一)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特征 (21)(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21)五、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4)(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24)(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25)六、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26)(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26)(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27)(三)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28)(四)防治措施 (29)七、结论与建议 (30)(一)结论 (30)(二)建议 (30)附表:1、%%%%%%%%%%%%%%%%%%%%%%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说明表(附表1)附图:1、%%%%%%%%%%%%%%%%%%%%%%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附图1)附件:1、项目《委托函》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3、专家评审意见一、前言(一)评估任务的由来2014年,&&县公路里程3578.75公里,其中等级公路通车里程3023.26公里。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摘要:近几年来,由地质灾害引起的工程建设坍塌毁坏现象频频出现,为了预防工程建设遭受和诱发地质灾害,需要对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的综合评估。
通过进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综合评估,可以有效的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加强从工程建设的源头上防止地质灾害,为建设项目规避防止地质灾害,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地质环境提供依据,本文以将浦发路(郁洲路—310国道)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为背景,探讨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关键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防治措施本文以连云港新浦区为背景,通过对连云港新浦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勘察研究,对其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估的流程和原则进行综合评估,针对该地区地质灾害特点,提出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工程概况浦发路南起郁洲路,北至310国道,沿线与浦发路(拟建)相交,占地面积11.76公顷,大部为农用地,局部地方为住宅用地,浦发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22万元,全长2817 m,宽30 m,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绿化、路灯、给水、通信、电力、燃气、热力、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资金自筹,评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
连云港地形平坦,地貌类型单一,地质构造较简单,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工程地质性质较差,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流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依照《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参照地质灾害危险等级表的划分来进行综合评估。
如表1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确定要素危险性分级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危险性大强发育危害大危险性中等中等发育危害中等危险性小弱发育危害小4. 结合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进行综合评估在连云港新浦区拟建项目区域中,根据区域的地质环境特点将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拟建道路、新浦磷矿塌陷区、厂房、农田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的区域,成为一区,有地面坍塌及软土的现象,第二部分主要为拟建工程南侧部分,称其为二区,有软土存在故也称软土区,分别对这两部分区域进行综合评估,并且从建设场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工程的难易程度及所需投入的资金等方面综合权衡加以评估,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范条文说明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条文说明1.范围本规范是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基础上制订的,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以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具体明确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为工程建设和规划区用地审批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资料。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十余年来的实践说明,开展此项工作对各类工程项目和规划区建设的安全和经济意义重大。
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和标准,不可避免影响评估工作的质量,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编制的地方性规范由于认识不同等原因存在局限性,因此编制全国性的统一规范势在必行。
本规范规定了各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有的建设项目更应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例如水利水电工程)。
而城镇和农村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则应在总体规划阶段进行。
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建设项目和城镇、农村规划区审批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规范是技术标准,只规定了从技术上如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而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内容没有涉及。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共列出国家标准和地质行业的规范性文件8份。
各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各文件均未注日期,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不排除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还需要引用其它标准的可能性,但所引用的其它标准的条款不应与本规范的原则相抵触。
3.术语与定义3.0.1关于地质灾害的定义以及地质灾害种类有多个版本,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定义为“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危及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
”也有的解释为“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范考虑到与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保持一致,故采用了现在的解释。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讲稿模板(三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讲稿模板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嘉宾,大家下午好!我是XXX,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分享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
地质灾害是指地球内部或地表的力学作用、扰动等因素所引起的自然灾害,对于我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准确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对于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危险性评估的定义危险性评估是指通过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频率、规模和影响等因素,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危险程度进行科学评估的过程。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判断灾害的可能发生性,从而为灾害预警、灾害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危险性评估的内容1. 收集地质灾害相关数据:包括灾害历史记录、地质构造、气候背景、地震活动等相关信息。
2. 确定评估指标:通过分析灾害特征、发生机制等,确定适当的评估指标,如概率、频率、规模等。
3. 分析地质灾害发生机理:通过研究地质灾害的成因、演化过程等,理解其发生机理,为评估提供依据。
4. 建立评估模型:基于收集的数据和确定的评估指标,建立合理的评估模型,能够系统性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
5. 进行危险性评估:根据建立的评估模型,运用相关统计学和数学模型的方法,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科学评估。
6. 结果分析和应用: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以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三、危险性评估的方法1. 定性评估方法:通过专家判断、经验总结等方法,根据地质灾害的特征和发生机理,对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
这种方法简单快捷,但受到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2. 定量评估方法:利用机理模型、统计学方法等,通过收集、分析相关数据,建立数学模型,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定量评估。
这种方法相对客观,能够提供更准确的结果。
四、危险性评估的挑战与展望1. 数据不完整:地质灾害数据的获取非常困难,尤其是长期以来的历史数据,往往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
因此,在进行评估时需要更加科学地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
地灾评估报告模板格式
地灾评估报告模板格式⽬录1前⾔..................................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任务由来........................................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评估⼯作依据....................................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主要任务和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2评估⼯作概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程概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以往⼯作程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2.3⼯作⽅法及完成⼯作量............................ 错误!未指定书签。
2.4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3⾃然地理概况 (1)3.1地理位置及交通..................................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象、⽔⽂......................................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地形地貌........................................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地层岩性........................................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地质构造与地震.................................. 错误!未指定书签。
3.6⼯程地质条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1.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3.1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 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3.2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
浅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陈社斌(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西安710054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基础性工作。
本文论述了建设工程所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灾害可能产生地貌条件,分析地质灾害影响范围,确定了评估范围确定方法。
为准确评估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针对拟建场地减灾防灾打下基础。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1 前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评估范围的确定是评估技术要求最基础的一项工作,范围确定的是否合适、精确,体现了野外调查工作的质量,评估人员对建设工程所处区位条件的认识,对现状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也是最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能够达到评估目的的先提条件。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 条规定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 条规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 5.5 条规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 为限;为了精确针对建筑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选择合适的评估范围,实事求是的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及建设工程特点确定适当的评估范围,则能针对性的作出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综合评估,为进一步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减灾防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评估范围确定思路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 条和 5.2 条要求,地质环境条件控制着所能发育地质灾害种类的微地貌,如崩塌一般发生在陡崖及高陡边坡位置,其威胁范围一般包含陡崖、高陡边坡坡体上缘开裂范围以及坡体倾向范围,根据坡体高度、坡体岩性特征估计其威胁范围、威胁目标;滑坡发育在边坡上,其威胁范围与可能产生滑坡的主滑向相关;泥石流发育于沟谷中,根据沟谷形态、发育期、历史泥石流堆积情况等确定泥石流威胁范围等。
为了准确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为下一步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要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对地勘单位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现将其技术要点介绍如下。
评估程序《技术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作岀如下规定:《技术要求》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
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则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米〜1000米为限。
《技术要求》规定,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一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
评估的三个级别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技术要求》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为三级,分级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评估范围与级别;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明确工作部署与工作量,提出质量监控措施和成果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具体分级和分类分别见表1、表2、表3。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2地震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表3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技术要求》分别对三个级别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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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确定
摘要:本文作者长期从事地质灾害勘查、评估、设计和治理工作,通过总结长期一线工作经验,得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几条原则,并提出了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和范围的几点方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范围方法
0 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
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
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
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
如果在同一区(段)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发育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强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将该区(段)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土地适宜性差。
对建设场地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原则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区内下伏矿产一旦遭到开采,会引发大规模的地质灾害,对评估区内地表建筑工程及设施造成极度严重的破坏,则拟建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评估区内下伏矿产未遭到开采时,则拟建工程不会受到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鉴于此种情况,对压覆矿产区,若下伏矿产尚未遭到开采时,可以通过与矿权方协商解决预留足够的保护煤柱,则下伏开采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不参与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
”第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
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
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
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
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
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
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
全盆地的移动和变形地表任意点的下沉计算公式
式中:C(x)与C(y)称之为主断面内的下沉分布系数。
走向主断面上地表移动和变形最大值及其位置
最大下沉值:Wcm=Mqcosa,mm,位置x=∞
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则应该按照岩层影响角及下伏地层岩性计算下伏矿产资源开采时的采动影响0值线,并以此划分评估范围。
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
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外围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
参考文献:
张有良.最新工程地质手册[M].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XX.
毛俊,高晓,戴兴.晋城市城区花园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R].焦作:河南省焦作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XX.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R].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