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人数计算方法对普通高校办学条件评价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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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计算方法对普通高校办学条件评价指标的影响

汪瑞芳 徐 慧

一、学生人数在普通高校办学条件统计

监测与评价指标中的地位

目前,普通高校办学条件统计监测与评价指标有很多,主要应用于教学评估、国家审核高校办学能力,对年度招生规模进行宏观控制以及监督普通高校工作规划建设标准。本文主要选择教学评估和宏观调控招生规模时使用的几项监测与评价指标进行讨论,具体包括:①生师比;②生均图书册数;③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④生均教学行政用房;⑤生均学生宿舍面积。

其中第①项指标生师比为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人数之比,第②~⑤项均为办学条件与学生人数之比,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都与学生人数这一指标有关,其比值大小受学生人数的影响。对同一所高校而言,一定时间的办学条件值是固定的,而在校学生人数却有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夜大生等多种层次,学生总人数采用什么样的计算方法就显得十分重要。计算方法的不同,对监测与评价结论就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并可导致错误的决策。

学生人数的计算方法目前有两种,一种是按自然学生人数计算(以下简称甲方法)。主要用于教学评估,其计算方法为:

学生人数=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另一种方法是按折合人数计算(以下简称乙方法)。主要用于国家对高校办学规模进行宏观管理,控制招生规模。其计算方法为:

学生人数=本专科生+研究生×2+留学生×3 +进修生×1.5+预科生+成人脱产班+函授生×0.1+夜大生×0.3

下面分别讨论甲、乙两种计算方法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二、学生人数计算方法对高校办学条件

监测与评价指标的影响

教育监测与评价的结果是国家制定宏观教育事业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国家对高校的宏观调控政策有时直接影响甚至决定高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对高校办学条件的统计监测与评价是否科学、合理显得相当重要。现以1996~1997学年初湖南省三所普通高校各类学生人数和办学条件统计资料分别说明甲、乙两种计算方法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表1 湖南省某三所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资料

学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函授生

夜大生

计其中住校成人脱

产 班

进修生

甲12345667 A校5348143016811208120827160 B校7254944181103185334801 C校3285330211165265232089

1998年第5期 有色金属高教研究 中南工业大学校长助理、教授

中南工业大学校办统计师(长沙410083)

表2 湖南省某三所普通高校办学条件统计资料

学校专任教

师人数

藏书量

(万册)

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值(万元)

学生宿舍面积

(m2)

教学行政房

(m2)

甲12356

A校62765.003745.004384277023 B校1071134.009019.4662102158164 C校47141.001752.001932550147

按甲方法计算的学生人数=1栏+2栏+3栏,各校在校学生人数分别为A校5491人,B校8216人,C校3318人。由此得出的统计监测指标结果见表3中的“甲方法”各栏。

该方法在计算学生人数时,只统计了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而且各项生均指标均以自然学生人数作分母,这样做忽略了两个实际问题:

第1,各层次学生占用办学条件的差异性。例如,在住宿标准上,无论哪所高校,研究生要比本专科生高,留学生亦如此。其他办学条件也一样,实验室、教学科研设备、图书等等,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占用都存在差别。

第2,忽略了函授、夜大教学在高校教学工作中的地位。目前,我国普通高校中普遍存在培养函授、夜大学生的事实。成人教育作为高校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学校一定的办学条件。因此,在评价与考核生均办学条件时,如果将成教学生“忽略不计”,得出的评价结果就会产生片面性。

乙方法考核生均宿舍时不计函授、夜大和走读生,其他各项生均指标的学生人数计算方法为:学生人数=1栏+2栏×2+3栏×3+4栏×0.1+5栏×0.3+6栏+7栏×1.5,按此法计算的各校在校学生人数分别为A校8880人,B校9864人,C校3790人。由此计算的统计监测指标结果见表3中的“乙方法”各栏。

这种计算方法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1,除生均宿舍外,其他各项生均指标将不住校的函授生折算计入学生总人数中。实际上,函授生占用校舍、资产的实际发生在函授教学站,占用校本部的只是少量师资和办学经费。因此,在计算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图书、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时,将这部分学生折算计算总数,存在着分子分母考核范围不一致的问题。

第2,少数高校夜大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住在校园内,占用了办学条件。尽管国家不允许高校将夜大学办成全日制脱产形式,但这现象仍然在部分高校存在。这些学生除了进校渠道不同以外,进校后在办学条件占用上与本专科生几乎没有区别。笔者对上述三所高校进行过初步调查,A校和C校的夜大学生全部住校,B校有348人。夜大学生在教学计划、住宿、图书借阅、上课教室安排等方面,与本专科生没什么区别。为了加强对这种现象的监督与检查,保证本专科生正常教学条件,设计办学统计监测与评价指标时,应该将这部分学生纳入考核范围。

第3,函授、夜大学生的计算当量问题。函授、夜大学生的当量至少已经过三次改动。1995年国家规定的函授生当量为0.2,夜大学生当量为0.5,1996年改为函授生0.1,夜大生0.3。这种频繁变动给人的感觉是,函授、夜大生的当量计算具有随意性。

笔者认为,函授、夜大学生当量的计算比较科学的依据应该来自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各个教学环节如课程开设门数、面授课时、实验、实习课时等与同层次本专科生的比例进行综合测算,求出一个综合的比例,作为监测与评价的合理当量。

三、对办学条件评价指标中学生人数计

算方法的新设想

坚持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来监测与评价普通高校办学条件,按照学生实际占用的情况规定统计口径,进行统计监测与评价。下面提出笔者设计的统计和计算学生人数的一种新方法(以下简称丙方法),并将据此方法计算的结果与甲、乙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进行比较。

1.新方法简介

计算学生与教职工比、学生与专任教师比时,计算学生人数时将全部学生按当量计折算,具体办法为:

90

有色金属高教研究 199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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