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规定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权益,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二、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范围(一)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范围1、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
2、特许权类无形资产如特许经营权、专营权等。
3、土地使用权4、商誉三、无形资产的取得(一)自行开发企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应明确研发项目的目标、预算、人员安排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外部购入在外部购入无形资产时,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其他方式取得如通过接受捐赠、投资等方式取得无形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入账处理。
四、无形资产的计价(一)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计价。
五、无形资产的摊销(一)摊销期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应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确定。
(二)摊销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摊销方法。
(三)残值通常无形资产预计残值为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的,可保留残值。
六、无形资产的清查(一)定期清查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清查,以确保无形资产的存在和价值的准确性。
(二)清查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数量、状况、使用情况等。
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4篇)
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内部控制,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软件、商誉等。
第三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以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为依据,遵循公正、透明、合理、审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披露等。
第五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由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遵循合规原则,确保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强化内部沟通,建立健全的风险信息披露机制,及时传递无形资产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信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策略和方针。
第九条公司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制定与无形资产内控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并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的执行。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落实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在内控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对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有责任和义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利益。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无形资产面临的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减少风险的发生和损失的发生。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披露无形资产相关的重要信息和风险情况。
第四章许可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无形资产的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公司内部的许可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许可合法、有效和规范。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专利技术是指公司拟永久拥有的独家专有技术。
第四条本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
有关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按公司《三新研发管理办法》和《____购置无形资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基本要求: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流程应清晰严密;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六条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做到:(一)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岗位互相分离;(二)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无形资产的各类权属证书、法律文本、配方、源程序设计、工艺等。
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权利的保护。
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保管无形资产。
保管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第九条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保管和保护第十条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有权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接触一次,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接触人、接触时间、时长、接触目的、接触批准人。
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6篇)
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明确各部职责,保证资产的完整,依据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4管理内容4.1范围4.1.1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4.1.2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软件、商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等。
4.2管理机构4.2.1财务部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核算部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组织资产具体管理部门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汇总编制清查报告。
4.2.2工程部负责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的管理。
4.2.3设备部负责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电算设备除外)、器具、工具等资产的管理。
4.2.4综合部负责电算设备、软件等资产的管理。
4.2.5各具体管理部门应设置资产实物台账,对资产的使用应落实到使用人。
4.2.6各具体管理部门每年负责对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
4.3建筑物、土地管理(一)日常维护管理1.工程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内建筑物的技术状态管理、技术鉴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各单位建筑物的技术状态管理,负责建筑物的维修预检的编制,上报工程部。
3.工程部负责年度大修计划的编制,年度大修计划应在上年____月底前编制完成,(二)调拨管理1.各单位使用的建筑物不准自行调剂,确因生产需要时,须向工程部提交调剂申请,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能进行,财务部同时调账。
(三)建筑物管理要求1.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动和增减建筑物的面积和形状,对违反者要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企业权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的、没有实体形态的可以用于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誉、商标等。
第四条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无形资产的获取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保密性: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无形资产,应当加强保密措施,防止泄露;(三)价值评估:无形资产应当定期进行价值评估,及时更新价值;(四)维护和保护:无形资产应当得到妥善维护和保护,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企业权益。
第五条责任(一)公司管理层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二)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无形资产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获取和使用第六条获取程序无形资产的获取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并记录存档。
第七条使用范围无形资产的使用应当符合其取得的目的,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保密和保护第八条保密措施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无形资产,应当加强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保密协议、使用密码保护等。
第九条侵权行为处理对于发生的侵权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和更新第十条价值评估无形资产应当定期进行价值评估,确保其价值的准确反应。
第十一条更新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有较大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其价值。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公司管理层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企业利益,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的、没有实体形态的可以用于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本单位无形资产权益,提升无形资产价值,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形体的权益、专有权或者其他具有确定价值,可以转让、使用、保护及享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誉等。
第四条本单位各部门和人员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并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无形资产登记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登记册,对所有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
第六条无形资产登记应当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种类、资产证书编号、权益归属、登记日期等内容。
第七条无形资产发生转让、变更或者注销等事项时,应当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第三章无形资产使用管理第八条无形资产的使用应当符合本单位的商业目标,不得进行超出授权的行为。
第九条无形资产使用应当建立相应的使用权限,明确使用期限和用途。
第十条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无形资产保护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防止无形资产的侵权和泄露。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定期进行资产评估和检查等。
第五章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资产管理报告。
第十四条无形资产评估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方法和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六章无形资产处置管理第十五条无形资产处置包括转让、出售、注销等方式,需经过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处置时应当确保资产权益不受侵害,并及时通知相关权益人。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以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冲突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本单位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5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旨在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保护程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在无形资产的保护、评估、使用、处置等方面具有约束力。
3. 无形资产指的是公司拥有并可在经营活动中发挥经济效益并具有相应法律保护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誉等资产。
第二条:无形资产的保护1. 公司应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保护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侵权行为。
2. 针对每项无形资产,公司应及时进行注册或备案,确保其受到法律保护。
3.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无形资产保护的意识,防止无形资产泄露和滥用。
第三条:无形资产的评估1. 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的准确反映。
2. 无形资产评估应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公司管理层,用于决策和资产配置。
第四条:无形资产的使用1. 公司应合理规划和利用无形资产,提高其使用效益。
2. 在无形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公司应与相关合作方签订明确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使用。
第五条:无形资产的处置1. 公司应根据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决策并及时处置无形资产。
2. 无形资产的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其他1. 对于在本规章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规定。
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并进行公告。
范本二: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誉等。
3. 公司应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保护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无形资产被侵权或滥用。
一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等所有从事无形资产相关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2. 商标权、服务标记权;3. 著作权、邻接权;4. 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5. 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非货币性权利。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工作;3. 负责无形资产的评估、处置、转让等工作;4. 负责无形资产的保密、保护和维权工作;5. 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分析和报告。
第五条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明确无形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工作;2.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保密、保护和维权工作;3. 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分析和报告;4. 配合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第六条无形资产的取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3. 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经济效益。
第七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3. 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第八条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应当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评估与核算第九条无形资产的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有关评估准则;2. 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3. 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本单位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章无形资产分类与确认第四条无形资产按照其性质、用途和来源分为以下几类:(一)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二)非专利技术:包括技术秘密、专有技术等。
(三)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等。
(四)著作权:包括版权、著作权、邻接权等。
(五)特许权:包括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
(六)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商誉、客户关系、品牌价值等。
第五条无形资产的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确认:无形资产的确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实质重于形式:无形资产的确认应以其实质内容为准,而非仅仅以形式为依据。
(三)权属清晰:无形资产的权属应明确,避免权属纠纷。
第三章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六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办理。
(二)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进行审批,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
(四)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业务合规。
第七条无形资产使用管理:(一)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
(二)无形资产的使用应进行成本核算,确保使用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无形资产的使用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管理的依据。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辩认非货币性资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成为无形资产可辩认性的标准: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二条、无形资产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第三条、无形资产计价: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符合确认无形资产的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按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帐价值;第四条、公司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采用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第五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
第六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第八条、无形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计量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无形资产减值确认,进行减值计提。
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无形资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物理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条企业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最大化利用。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识别、评估、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档案,详细记录无形资产的名称、类别、权属、取得时间、有效期限、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使用状况,为无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供依据。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的使用制度,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方式、条件、权限等。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使用第八条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九条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应签订使用合同,明确使用期限、范围、方式、费用、保密等事项。
第十条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部门或个人的职责和权利,防止无形资产的滥用和侵权行为。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处置第十一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通知相关利益相关方。
第十三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遵循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的监督机制,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行政机关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机关无形资产的管理,规范无形资产的获取、使用和处置,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机关内各部门、单位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机关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透明的原则,依法合规管理无形资产。
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无形资产管理流程,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明确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和台账,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管理的考核机制,对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获取和管理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对从事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无形资产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的获取和管理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获取程序和条件,确保无形资产的来源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确保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的评估和鉴定机制,对无形资产进行定期的评估和鉴定,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和利用效益。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合理规划和利用无形资产。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做好对无形资产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的调整和更新机制,对无形资产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更新,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清理机制,对无形资产进行及时的处置和清理,减少无形资产的损失和浪费。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精选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精选8篇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各事业部及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或另行制定管理细则予以规范。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研发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申报或提出购置计划。
(二)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无形资产验收、技术鉴定,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三)负责建立并登记所管理的无形资产台账。
(四)负责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处置和报废手续。
(五)定期对需要缴纳年费的专利权或对需要缴纳服务费的软件办理缴费手续。
(六)定期对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对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无形资产,应当考虑淘汰落后技术。
(七)负责组织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外购软件、商标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提出无形资产购置计划或方案。
(二)负责公司商标登记、注册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建移交的土地证后续管理工作。
(四)建立并登记商标及土地台账。
(五)负责土地随同固定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六)协助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做好无形资产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为无形资产账务核算部门,协助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取得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登记相关明细账。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管理规定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和其他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购进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取得的按实际支出成本计价。
三、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摊销,既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有效使用年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原则确定;
2、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10年的期限确定。
四、开办费是公司在筹建成本的费用,但不包括应由投资人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在建期间应计入工程成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其他基建支出。
五、公司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当月起按5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六、公司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对外进行长期投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七、公司对外单位进行长期投资,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或占被投资单位总股本25%以上的采用权益法计算:占有被投资单位51%以上绝对控股权的,则对被投资单位实
行合并会计报表。
八、公司对外投资所得的利润、股利、利息或损失计入公司的投资收益。
无形资产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无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所有无形资产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安全性原则:确保无形资产不被非法复制、泄露、盗用,防止因安全风险导致资产价值受损。
第五条完整性原则:保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资产价值下降。
第六条效率性原则: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无形资产的最大价值。
第七条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成立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九条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无形资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无形资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技术部门负责研发、维护无形资产的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法务部门负责审核、处理涉及无形资产的法律事务。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采购环节1. 采购无形资产前,需进行市场调研,确保采购的无形资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2. 采购过程中,需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采购完成后,需进行验收,确保无形资产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六条使用环节1. 使用无形资产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不得非法复制、泄露、盗用无形资产。
3. 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形资产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保管环节1. 建立无形资产台账,详细记录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
2. 建立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无形资产被盗、损坏。
3. 定期对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形资产安全。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5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公司的无形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规范无形资产的获取与使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无形资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第三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评估、监督与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无形资产的申请、评估、管理与保护。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申请与评估第五条公司内部各部门需要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提出申请,包括资产名称、用途、预计使用期限等。
第六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申请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与审核,包括资产的价值、有效期限、竞争性等。
第七条评估结果根据公司的评估标准进行分级,并决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期限。
第八条若申请获批,申请部门应按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资金支付与手续办理,并签署相应的使用协议。
第九条无形资产的评估可以由公司内部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管理与保护第十条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应统一存放在专门的库房或存档系统中,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明确资产的归属,禁止擅自使用、转让或泄露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的无形资产,公司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外部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第十五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过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相应的程序与记录。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的处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注销、报废等。
第十七条无形资产报废时,应进行必要的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备案等。
第十八条无形资产报废前应尽量提供给其他部门或人员使用,以减少资源浪费。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非经正式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泄露公司的无形资产。
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管理,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三条无形资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取得、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价值增值,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等。
二、无形资产的取得第五条公司取得无形资产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遵循合法、合规、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自行开发、购置、投资入股、接受捐赠等。
第七条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应当明确研发项目的目标、预算、进度和责任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评审和验收。
第八条购置无形资产,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交易方式,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投资入股取得无形资产,应当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尽职调查,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和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条接受捐赠无形资产,应当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并及时入账。
三、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第十一条无形资产应当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计量应当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即以取得无形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但对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可以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果能够增加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应当予以资本化;否则,应当费用化。
四、无形资产的使用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无形资产的使用,充分发挥其价值,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对于专利权、商标权等具有排他性的无形资产,公司应当依法维护其权利,防止他人侵权。
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产权保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职工、实习生及其他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网络域名、技术、商业信誉、人力资源、土地、房屋、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隶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盗用、倒卖、拆卸、破坏或转移。
第五条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以提高使用效益为目标,倡导节约使用、保护环境的理念。
第六条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由公司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各项工作,该部门的职责及权限由公司决定。
第七条公司将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流程和规范,对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管理。
第八条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公司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无形资产管理第九条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公司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确保对无形资产的权利得到保护。
第十条公司将依法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并及时对这些资产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公司无形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无形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其价值,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控制措施,对内部人员和合作伙伴进行保密培训。
第三章其他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土地、房屋、设备等其他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十六条其他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得私自挪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其他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及时进行,保持其正常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管理规定
无形资产管理规定篱—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对公司在经营无形资产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无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无形资产为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第三条公司外购、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及通过接受捐赠、调拨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界定为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均属公司。
第四条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可被证实流入企业,并能在评估中合理估计和确认。
第五条无形资产按形态和性质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知识型:专利技术、驰名商标、计算机软件;(二)权利型:土地使用权、矿产开采权、租赁权、特许经营权、房屋的开发经营权、房屋使用权、转让权;(三)行为权利型:烟草专卖权、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建筑与锅炉的设计、购销合同;(四)资源型:商誉权、人力资源权;(五)外购型: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各种特许权;(六)投入型: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技术秘密和各种特许权;(七)有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有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著作权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合同规定的年限、租赁权;(八)无期限:商誉权、技术秘密、商标权虽然规定有效期为十年,只要企业不放弃其权益,可以多次续展,成为永久无形资产;(九)法定型: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十)公司内部无形资产的界定:冠名权、图形、徽标、形象标识、配方、企业名称、发明工艺、品牌。
第六条无形资产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公司按购入方式采取两种计价方法:(一)单独购入的,按买价(含进口税和不能退还的购货税款)、法律服务费、中介机构的评估费计价;(二)无形资产随同其他资产—同购入的,按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
无形资产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范围内的无形资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第四条防范无形资产的安全风险,确保无形资产不受非法侵害。
第五条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流程,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加强无形资产的保密工作,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建立无形资产登记制度。
公司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统一登记,明确无形资产的权属、使用情况、保密等级等信息。
第八条建立无形资产安全责任制。
公司应当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加强无形资产的保密管理。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无形资产,公司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二)制定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三)设置保密设施,限制访问权限;(四)定期检查保密措施执行情况。
第十条建立无形资产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应当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立无形资产风险评估制度。
公司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建立无形资产应急处置制度。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无形资产安全事件。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无形资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
第十七条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法律事务和合规性审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形资产管理规定
篱—章总则
第—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对公司在经营无形资产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无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无形资产为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第三条公司外购、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及通过接受捐赠、调拨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界定为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均属公司。
第四条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可被证实流入企业,并能在评估中合理估计和确认。
第五条无形资产按形态和性质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知识型:专利技术、驰名商标、计算机软件;
(二)权利型:土地使用权、矿产开采权、租赁权、特许经营权、房屋的开发经营权、房屋使用权、转让权;
(三)行为权利型:烟草专卖权、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建筑与锅炉的设计、购销合同;
(四)资源型:商誉权、人力资源权;
(五)外购型: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各种特许权;
(六)投入型: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技术秘密和各种特许权;
(七)有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有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著作权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合同规定的年限、租赁权;
(八)无期限:商誉权、技术秘密、商标权虽然规定有效期为十年,只要企业不放弃其权益,可以多次续展,成为永久无形资产;
(九)法定型: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十)公司内部无形资产的界定:冠名权、图形、徽标、形象标识、配方、企业名称、发明工艺、品牌。
第六条无形资产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公司按购入方式采取两种计价方法:
(一)单独购入的,按买价(含进口税和不能退还的购货税款)、法律服务费、中介机构的评估费计价;
(二)无形资产随同其他资产—同购入的,按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
第七条无形资产根据来源不同,按以下标准进行确认及初始核算:
(一)购入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出的总价款作为入账价值,包括价款、律师费、评估费等支出;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协议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金额或评估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四)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债务人的账面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五)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六)自主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
费、实验费等费用确定;
(七)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不再增加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八条无形资产实行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为知识、权利型无形资产的主管部门、产业部为公司无形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无形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并登记无形资产使用台帐(备查帐)报告无形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须指定责任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管理:
(一)责任部门须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界定落实管理责任,对无形资产管理适时进行管理跟踪和价值开发,保障无形资产使用的安全和增值;
(二)公司财务资产部定期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及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归口部门及公司财务资产部参与公司无形资产投资决策。
第四章无形资产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无形资产处置主要包括公司对无形资产成果的开发利用、产权(含所有权、使用权)实施经营、转让、投资、出租、减值等行为。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处置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集团公司组成专业评估小组和中介评估机构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定价;(二)使用公司根据考察和论证情况提出申请处置报告;
(三)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和确定价值;
(四)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转让投资、对外出租的处置价格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对分管的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每年进行—次盘查。
第十五条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须严格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明确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超过有效期限时,公司和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须在—个月内对无形资产进行重新确认,并做出结论性报告,上报总裁办公会审议。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清查和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须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清查制度,每年年度终了进行—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
对盘盈、盘亏的无形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预测并登记无形资产的备查账簿,计提减值准备,并在资产报告中予以指明:
(一)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二)有充足的理由确信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幅下跌,在以后的年限内不会恢复;
(三)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四)其他足以表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十九条公司须建立无形资产风险防范机制,掌握无形资产的使用和运营情况,及时对无形资产的存量、状态等做出报告。
对损害无形资产的重大事件,须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六章无形资产账务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设置无形资产账簿(总分类、分户明细帐)
和卡片。
第二十一条明细账簿须反映各类无形资产数量和金额;无形资产卡片应包括登记名称、有关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和资产编号等内容,由使用人员签字。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务管理人员须定期对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未按本制度执行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