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创业补贴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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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创业补贴政策分析
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创业补贴政策,青岛市城乡符合条件的创业
人员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并从今年2月13日起执行。
此次创业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将扶持对象扩大到外地户籍在青创业的高校毕业
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申领范围包括毕业5年
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以及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青岛市
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条件主要有:
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
一是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在20xx年
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其中,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创业者,申领补贴时须正常经营满2年。
二是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
表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
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个体经营部分
一、自谋职业扶持金、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或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户籍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
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街道镇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
农村劳动者于2021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
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个体经营,且签订的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可申请自谋职业
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拨付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市内四区的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者按每人每月不高于2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两年,从
补贴申请之日起计算。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申领期限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
月份。申请人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事个体经营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
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进行还款。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
额担保贷款资格。
三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及期限
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累
计最长不超过两年。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
四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保证人担保等。其中,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
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1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在保证
合同上签字。
五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到哪里办理
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青岛市小额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模式
为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我市在市区44个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都设立了创
业服务窗口,直接开展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和受理小额贷款申请。贷款申请经区街审核后,
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集中考察、联合办公,在市就业服务中心延吉路38号设置“一条龙”服务平台,借款人和保证人或房屋抵押权人分别与经办银行和担保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并同时领取银行卡,避免创业人员“两头跑”。签完合同后,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还需办理公证手续。采取保证人担保的,10日内资金便
可打到账户;采取房屋抵押的,需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交回抵押回执
10日内发放贷款。
一、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政策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2021年12月1日后,招用本市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并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应满6个月以上。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和失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申请认定,其中,残疾失业人员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具体办法按照青人社字〔2021〕23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持有《中华人员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超出派遣期一年内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 、基本医疗保险9% 、失业保险 2% 的比例计算。岗位补贴市内四区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五市三区的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三享受社会保险和补贴岗位补贴的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作为补贴开始计算时间。
四社会保险和补贴岗位补贴如何备案
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后,应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于30日内到用人单位注册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备案时应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并提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注册地为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学历证书、《报到证》,以及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五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到哪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