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4年652号)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4年4月25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逐条解读(一)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
虽然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制定本条例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解读】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党的领导是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时需要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解读】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划分和管辖范围。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解读】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制定和修改制度时,职工民主参与的规定。
虽然该条没有“平等协商确定”的表述,但仍然需要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的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规定了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类别和等级。
这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分类设置岗位有利于转变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调动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规定了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此规定源自2006年原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2011年XXX、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动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理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理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理应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理应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理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实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实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一、引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而制定的。
本文将逐条解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规。
二、解释1.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依法设立,以公益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非营利性组织。
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团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 人事管理人事管理是指对事业单位中的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活动,包括招聘、录用、培训、晋升、薪酬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旨在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事业单位事业的发展。
3. 条例条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为保障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而制定的规章。
4. 逐条释义逐条释义是指对法律、法规、条例等文件中的每条内容进行详细解释,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三、逐条释义1. 第一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范围和对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范围和对象,明确了适用本条例的事业单位范围和适用人员。
2.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本条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公平、公开、竞争、激励、容错、激励等,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了基本准则。
3.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任务和目标本条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任务和目标,包括确保事业单位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水平,推动事业单位事业的发展。
4.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权力机构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权力机构,明确了各级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 第五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职责本条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实施人事管理制度、开展人员招聘、录用和考核工作等。
四、总结本文逐条释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确保事业单位人员能力提升和事业发展的关键,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每一个事业单位必须遵守的法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人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用人和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岗位和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
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和人员编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编制,不得超过编制数。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1. 公开原则:事业单位的招聘和选拔应当公开进行,公告招聘信息、面试结果等,保障求职者的知情权。
2. 公平原则:事业单位的招聘和选拔应当公平对待所有申请者,不得歧视。
3. 公正原则:招聘和选拔应当严格按照岗位条件、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确保选拔任用的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要求。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人事档案进行保管和管理。
人事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应当注重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等方面,对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工作人员。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和职称评定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培训内容应当与岗位职责相符。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和福利制度,合理确定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福利待遇应当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和处分制度,及时表彰先进,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奖励和处分的标准应当明确,程序应当公正,决定应当及时,不得任意抑或者乱作为。
附件:1.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2. 培训计划模板3. 薪酬福利制度规定4. 奖励和处分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关于事业单位的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一)第一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适用范围包括事业单位的设立、管理和运作,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人事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二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管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绩效导向、激励约束、分类管理、廉洁自律等。
这些原则旨在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提供基本的指导和框架,确保人事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三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负责制定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人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人事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开展招聘和选拔、聘任和考核、奖惩和离职等环节。
这些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充分保障公平竞争和选拔任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要求。
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要根据岗位需要和人才特点进行科学搭配,工作人员考核要以绩效为导向,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效能和公信力。
第六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禁止行为。
包括违反职业道德、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七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纪律和奖惩制度。
包括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考核和评价制度。
重点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以激励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人事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平台,以提高人事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条本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这条规定明确了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目的。
一方面是要对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进行规范,让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合法的环境中工作。
最终的目标是通过良好的人事管理,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为公共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这意味着在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中,党的领导具有核心地位,确保人事工作的方向正确。
“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则强调了在选拔、任用等环节要充分发扬民主,信息公开透明,引入竞争机制,选拔出最优秀、最适合的人才。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能,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强化服务意识,就是要求人事管理工作要以服务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工作人员的需求为出发点。
提高管理效能,旨在通过优化管理流程、运用科学方法等手段,让人事管理更加高效、精准。
保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为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人员的规范行为提供了保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础。
根据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需求来设置岗位,能够确保岗位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避免出现职责不清、工作重叠或遗漏的情况。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保证了岗位设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为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框架。
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使得不同岗位之间有了清晰的划分和界定,有助于员工明确自身的职业发展路径,也方便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人员调配和薪酬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解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
1. (聘用合同)期限,是指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权利义务关系的持续时间。
(填空 ) 572.(人事争议),也称人事纠纷,是指在人事管理过程多因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履行聘用合同或其他具体人事行为,在用人单位与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产生的权利和利益分歧或争议。
(填空 ) 1183. 法律责任从性质上可分为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三种类型,从具体的承担方式上可分为行为责任、精神责任、(财产责任)、人身责任等四种类型。
(填空 ) 1264.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要从哪些方面实现党管人才的原则? (简答 )一是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激励和环境保障,促进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人才资源开发利用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党对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三是在事业单位中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发挥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作用。
5. 岗位管理的(B),主要体现在竞聘上岗方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开放的,竞聘人员只要符合岗位竞聘条件都可以竞聘上岗。
(单选 ) 19A专业性 B开放性 C动态性 D公平性6. ()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单选 )B 21A专业技术岗位 B工勤技能岗位 C管理岗位 D领导岗位7. 关于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
(单选 ) 61A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B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C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D只适用于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8.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单选 ) 110A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B单位自行申报C可以由单位和职工自行约定减免缴纳D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9. 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下列情况时,事业单位同样可以直接即时解除聘用合同(ABCD)。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一至十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6分一1. 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人事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维护公共利益。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纪律、财经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纪律五个方面。
3.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哪些情形的,应给予奖励?(简答)(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5. 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中,不包括下列哪项岗位()。
(单)A领导岗位B管理岗位C专业技术岗位D工勤技能岗位6. ()是指对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以往的情况和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进而作出客观的适岗性评价。
(单)A考察B面试C资格审查D体检7. 关于培训计划,不正确的是()。
(单)A不同的岗位计划都一样B结合民族特点C注重地方特色D应有得放矢8.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职务所要求的职责范围内的特定义务称为()。
(单)A未依法履行职责B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C浪费国家资财D损害国家声誉9.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的确定因素包括()(多)A行业特点B岗位职责C工作业绩D实际贡献10.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多)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C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D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的11. 十六字方针是指()(多)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有法必依D有法必依12.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其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
导论2014年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主要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其中,既包括对聘用制、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纪律处分等既有改革成果的承认,也包括考核、奖励、申诉、监督等管理问题的创新性、原则性的规定.《条例》的出台,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空白,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也不断创新推进.20世纪80年代,中央提出了实行干部分类管理的目标,打破按照党政干部管理方式来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的传统模式成为重要的改革导向.1986年《民法通则》将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四大单位法人之一。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启动,事业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的自主权逐步扩大。
国务院先后印发了《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和《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等规范性政策文件,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职称评审等重点管理环节进行了初步规范。
其中,《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提出,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合理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这些规定对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以后实施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行了先期准备。
20世纪90年代,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同时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正确实施,根据《事业单位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贯彻党的领导,按照党和国家的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中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章职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需要确定职位设置,并根据编制总量和用人需求进行调整。
第六条职位设置应当遵循科学配置、合理布局、职责明确、岗位精细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益。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位撤销、调整和新设的程序,经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编制管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编制数,确保编制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位等级和岗位职责要求确定编制级别,编制水平应当与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编制管理制度,明确编制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保证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人事招聘和选拔任用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招聘应当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要求,确定招聘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招聘联动机制,根据编制管理的需要,参照统一人事招聘方式,组织实施招聘。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的原则,广泛征集应聘人员,并通过面试、考核、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应当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职责的匹配性,选拔任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职务晋升和任免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务晋升和任免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职务晋升和任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第一条(总则)该条例是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人事活动,保障人事权益,推动事业单位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维护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单位的人事管理活动。
第三条(人事管理原则)该条例明确了人事管理的三个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激励和约束相统一原则、聘用激励与事业发展相协调原则。
第四条(人事管理工作职责)该条例明确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人事管理规定,组织人事招聘、选拔、考核、奖惩、培训等活动,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公开、公正招聘、选拔制度)该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招聘和选拔人才,还强调了宣传招聘岗位信息、采用面试、考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的要求。
第六条(聘用制度)该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岗位需要和人才实际情况,采取聘任制度和工资制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用。
强调了招聘指导的重要性,确保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人才评价与使用)该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建立人才评价与使用制度,不得违反游戏规则,将人才本位和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第八条(奖励与处罚)该条例强调了奖励与处罚制度的重要性,明确了对于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该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培训与进修)该条例指出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和进修制度,促进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和提高,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职称制度)该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称制度,通过评聘、定聘等方式,认可和激励各类人才在事业单位中的贡献。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管理)该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干部、职工的相关信息,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工资福利制度)该条例强调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制度,按照工作量、工作成绩、岗位性质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活动。
事业单位应当在依法选任或者聘用工作人员时,严格遵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人才优先、岗位导向的用人制度,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人机制、人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依法行使人事管理职权,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管理执法,防范和制止不正之风。
第五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工作流程、经费管理、财务监督、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衔接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断提升事业单位整体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用人机制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实行按需配置、因岗施策、顾全全局、因材施教的原则,依据业务需要和工作任务,科学选聘、培养和使用工作人员。
第八条事业单位在工作人员的选拔、聘任、晋升和调整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工作成绩和学历。
同时应当坚持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评价与择优录用原则,选聘合格人才。
第九条事业单位在选拔、聘任、晋升和调整工作人员时,应当实行单独考试、资格审核、综合面试、绩效考核等多种方式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注重考察工作人员的工作实际能力和实战经验。
第十条事业单位在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工作人员时,应当建立健全招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标准,制定考试、面试和综合面试的考核标准,按照面试成绩、答卷成绩、考核总分等因素来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一条面试考核时,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多名评委,对被考核人员做出综合评价。
面试人员应当保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评分、排名,确保录用合格人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制度,提高人事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国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认的原则,保证人事制度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务规定第四条职务设置事业单位内设职务应参照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五条职务聘任事业单位的职务聘任应根据人员的岗位要求、资历和绩效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合法程序进行聘任。
第六条职务变动事业单位内,职务的任免、降职、升职等变动应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和公正。
第七条职务职级事业单位内的职务应与相应的职级相匹配,确保相应职务的权责与职级相符。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入职管理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对入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选拔,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需求。
第九条试用期管理事业单位应设立合理的试用期制度,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评估和培养,确保人员能够胜任所任岗位。
第十条奖惩制度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人员的出色表现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考核评价事业单位应定期对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和职务调整。
第四章培训发展第十二条培训机制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对人员进行持续的岗位培训,提升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职业发展事业单位应为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培训和晋升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职业地位。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对其进行职称评定,激励人员积极进取。
第十五条退休离职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监督机制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最根本的规范和指引,本文将对该条例的全文进行系统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公务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权利和权益,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本条规定了本条例的目的和应用范围。
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人事管理行为,提高机构的工作效率,并保护人员的权益。
第二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该条规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贯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这三个原则是人事管理工作的核心要求,必须体现在整个人事管理过程中。
第二章入选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用人需要,科学、公正、公平、透明地开展招聘活动。
该条规定了招聘应当具备的要素。
招聘应当以科学、公正、公平、透明为指导思想,以机构实际需要为依据,确定招聘对象,并公布招聘信息。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招聘条件、岗位需求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确定考试合格人员的得分排名,择优录用。
该条规定了录用的标准和程序。
招聘合格人员应该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所开放的职位和岗位需求,以择优录用的方式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位资格要求或者相关职业资格要求确定录用人员。
根据职位和招聘的需求,事业单位应该明确岗位的资格要求,在招聘过程中严格要求应聘者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格证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合格人员。
第六条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在逐一了解其权利,应该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有期限固定合同制度和信息公开的规定,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劳动合同体系的建设,明确劳动合同的管理、解除等相关法律问题。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和审查,及时发现录用人员的不适应性、不胜任性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处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
0(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人们从事某种社会职业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称。
(填空3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答:一是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激励和环境保障,促进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党对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三是在事业单位中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的发挥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作用。
0(法律溯及力)就是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填空)0(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0(岗位)是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组织分工的结果,是事业单位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填空0(工资制度)作为社会的分配方式,是有关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原则、办法的总称。
(填空)0(奖励条件)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集体受到奖励的行为及程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集体什么样的行为应该受到奖励。
(填空)0(竞争)是指通过规范的形式,使用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使参与者充分展示自身的才能和优势,实现高低优劣的比较鉴别,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
(填空)0(培训),是事业单位为了满足开展业务、履行职责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
(填空)0(聘用合同)期限,是指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权利义务关系的持续时间。
(填空)0(人事争议),也称人事纠纷,是指在人事管理过程多因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履行聘用合同或其他具体人事行为,在用人单位与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产生的权利和利益分歧或争议。
(0(事业单位)培训,是事业单位为了满足开展业务、履行职责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7月1日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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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目的。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定出台了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点始终不能动摇。
同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意味着政府希望加强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因此,事业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决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分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管部门分三个级别,中央、地方以及具体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并分别对各部门的管辖范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制定和修改制度,职工民主参与的规定。
与《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相比,该条仅有“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而没有“平等协商确定”的表述,只能说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在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有限民主。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规定。
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
分类设置岗位有利于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对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规定。
2006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种类别。
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
据此,《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并且要求事业单位明确岗位的名称、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表明了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方向。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解读】本条是关于岗位设置方案的程序性规定。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具体备案的部门参照《条例》第3条的规定。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5年,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通过公开招聘,从事业单位外部引进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
此次《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从而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
由于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条例》同时对对公开招聘的范围作了规定,即“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不实行公开招聘。
但是,监督措施的缺失,有可能导致公开招聘流于形式,个别单位招聘“换汤不换药”,打着公开招聘的幌子,依旧暗箱操作,实行“萝卜招聘”、“内部招聘”。
所以,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监督措施,以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目的真正实现。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解读】本条是关于公开招聘基本程序的规定。
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因此,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内部竞聘基本程序的规定。
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的一种竞争性选拔方式。
考虑到竞聘上岗只是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之一,条例仅对需要竞聘上岗的程序作了原则规定。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内部人员流动的规定。
内部交流包括轮岗、挂职锻炼等方式,为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的规定。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既有短期的,也有无固定期限的。
而《条例》并没有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分类,而是统一规定聘用期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本条规定初次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
本条需要注意的是本条仅适用于初次就业的人员,通常是指应届毕业生。
而对于已经就业,仅是更换工作单位的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长期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三种情况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俗称“长期合同”,分别是(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而本《条例》中,只有连续工作10年且离退休不到10年的职工,合同期才能一直签到退休,该条规定显然比劳动法苛刻得多。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过错性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此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可以被单方解雇,本条将连续性旷工天数增加到15个工作日、累计旷工天数增加到30个工作日,加大了对职工聘用合同的保护程度。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法定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比《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条规定考核不合格的,没有培训的机会,仅能调整工作岗位,如不同意,单位即可单方面解除。
看似《条例》对于事业单位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比《劳动合同法》宽泛,但是,事业单位对于考核的时间跨度比劳动合同法严格的多,根据本条规定,要解聘一名员工,至少需要两年。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本条类似《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赋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法定事实解除聘用合同的权利。
但是,本条又增设了“例外条款”即“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践中,如果合同约定必须经过批准才能离职,可能会变相限制了员工的单方解除权,不能实现本条的立法目的。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过错性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开除系作为一种行政处分方式。
该处分的必然结局是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与员工人事关系终止时间的规定。
本条明确解除聘用合同的日期与人事关系终止的日期一致,实践中如果因为手续未办妥并不能导致人事关系持续。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意味着考核应当确保职工的权利,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有利于保障实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条规定“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但是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考核的具体程序还需要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