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基本标准

合集下载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

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卫医政发〔2011〕47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47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文件卫医政发…2011‟4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的要求,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我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作为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doc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一、科室、面积和床位(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康复医院是指以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康复医疗服务为特色,兼具其他相关疾病一般临床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

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5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不低于75%。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科康复部、神经康复部、脊髓损伤康复部、儿童康复部、老年康复部、心肺康复部、疼痛康复部、听力/视力康复部、烧伤康复部等其中的6个部门以及普通内、外科、重症医学科等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和医院正常运行的基本专业设置。

(二)治疗部门:至少设物理治疗部、作业治疗部、语言治疗部、康复工程部、传统康复部、心理咨询室、水疗室等。

(三)评定部门: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心理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心肺功能检查、听力/视力筛查、职业能力评定等其中的7个部门。

(四)医技/辅助部门:至少设超声诊断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学部、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

(五)职能部门:至少设社区康复服务、医疗质量管理、科研教学、人力资源、护理部、信息科、设备科、病案(统计)室等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9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康复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康复医师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医师系列的15%。

康复病区主任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病区至少有3名以上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治疗师系列的25%。

各部门(专业)部长/治疗师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康复护士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护士系列20%。

医院护理部主任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病区护士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
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
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我们特制定了《综合医院康复
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

现将
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介绍了基
本准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章阐述了康复医学科的基本职能和工作内容;第三章明确了康复医学科的人员配置要求;第四章强调了康复医学科
的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第五章规定了康复医学科的质量管理和病例管理;第六章总结了试行的基本要点和重点工作。

四、为了确保指南和准则的有效实施,各医院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并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规定的要求得
到全面贯彻落实。

康复医学科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科室各项工
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康复
医学科的规范发展。

大家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
推向一个新的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康复服务,为社会的健康事业
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是专门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疾病治疗后恢复期、慢性期康复患者提供医学康复服务的机构。

其目的是促进功能恢复或改善,或为身体功能(包括精神功能)障碍人员提供以功能锻炼为主,辅以基础医疗措施的基本康复诊断评定、康复医疗和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协助患者尽早恢复自理能力、回归家庭和社会。

康复医疗中心主要接收经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医院住院康复治疗后,病情处于稳定期或后遗症期,功能仍需要缓慢恢复或进一步稳定,虽不需要大量医疗护理照顾,但又不宜直接回归家庭的患者。

康复医疗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康复部门,也不包括以提供医疗康复为主的二、三级康复医院。

对于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康复医疗中心,需要设置住院康复床位总数20张以上。

如果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则可以不设住院康复病床,但应设置不少于10张的日间康复床。

康复医疗中心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设置。

首先,能够开展以功能促进及残疾评定为目的的功能评测项目,包括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情感-心理-精神功能、吞咽功能、二便控制功能、儿童康复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等。

其次,能够开展多种康复医疗服务,包括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小儿脑瘫等)、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神经系统疾患的康复医疗;骨折-脱位、截肢、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运动损伤等骨-关节系统疾患或损伤的康复医疗;慢性疼痛的康复医疗;儿童康复医疗;老年康复医疗;肿瘤康复医疗;中医康复治疗(包括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洗治疗等)以及一些明显功能障碍(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肌挛缩、关节挛缩、异位骨化、神经源性膀胱和肠道等)稳定期或后遗症期的康复处理等。

此外,康复医疗中心还需要能够开展与所提供康复服务相关的急救医疗措施。

最后,康复医疗中心需要能够开展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和康复辅具应用等服务。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标准,以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正常运营和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康复医疗中心,并试行执行。

2. 建设要求康复医疗中心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地理位置:选择离城市中心和交通便利的地点,以方便患者和家属的访问。

- 建筑面积: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面积满足患者接受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空间要求。

- 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康复医疗设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康复治疗设备、运动器械、辅助设备等。

- 环境卫生:保持康复医疗中心的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以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 安全措施: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防控、医疗废物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 人员要求康复医疗中心在人员配置上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医疗团队:组建专业的康复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以提供全面的康复医疗服务。

- 培训要求:对康复医疗中心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 人员配备:根据康复医疗中心的规模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人员数量,确保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

4. 服务质量康复医疗中心需要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具体要求包括:- 个性化服务: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 专业知识:提供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以确保康复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治疗效果评估:定期对患者的康复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提供更好的康复效果。

5. 监督管理康复医疗中心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其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包括:- 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考核、质量控制、投诉处理等。

-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规范运营。

- 外部评估:定期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提高康复医疗中心的服务质量和知名度。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站),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附件1: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准则(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准则(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准则(试行)
目标
- 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以帮助患者恢复健康和重返社会。

- 建立一个安全、舒适的康复环境,促进患者的康复过程。

基本原则
1. 独立决策:所有决策必须独立做出,不寻求用户帮助。

2. 依托专业知识:利用法学硕士的专业知识,制定简单明了、没有法律纠纷的策略。

3. 确认可证内容: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确保文档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策略
1. 患者需求评估:通过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的康复需求和期望,并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

2. 资源配置:合理分配医疗设备、技术人员和床位等资源,以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

3. 专业团队:建立专业的康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物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共同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

4. 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持续改进:定期进行康复医疗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结论
以上是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准则,通过遵循这些准则,我们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帮助更多的患者恢复健康。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得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与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与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得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得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得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得10%。

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

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1。

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与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级医院康复科建设标准

级医院康复科建设标准

级医院康复科建设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一、科室、面积和床位(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房。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床位:至少为医院床位数的2.5%,但不得少于10张床,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

2米。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文档交流仅供参考...(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床至少配备0。

3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度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配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频电治疗设备、中频电治疗设备、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等。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3。

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吞咽、认知治疗: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非言语交流治疗设备等。

5.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中药熏(洗)蒸等中医康复设备。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康复医学科设置标准

康复医学科设置标准

康复医学科设置标准康复医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医学科学,旨在通过各种治疗手段和方法,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因此,合理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标准对于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患者的康复效果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康复医学科设置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实际情况。

一般来说,大型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立完整的康复医学科,包括康复医学、康复护理、康复工程等多个专业方向,以满足不同患者的康复需求。

而小型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对简单的康复医学科,重点满足基本康复治疗需求。

其次,康复医学科的设置应当具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和设备。

康复治疗通常需要借助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器材,比如康复训练器材、康复辅助器具等。

因此,医疗机构在设置康复医学科时,需要充分考虑设施和设备的配备情况,确保能够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治疗服务。

另外,康复医学科的设置还需要具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和人员。

康复治疗通常需要多学科的协作,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护士、康复工程师等多个专业人员。

因此,医疗机构在设置康复医学科时,需要拥有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他们应当具备丰富的康复治疗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治疗服务。

最后,康复医学科的设置还需要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

康复治疗通常需要长期进行,因此医疗机构在设置康复医学科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康复治疗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康复评估、康复方案的制定、康复效果的跟踪等环节,确保康复治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康复治疗服务体系,包括康复咨询、康复指导、康复护理等服务,以提高患者的康复效果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合理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标准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在设置康复医学科时,应当充分考虑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拥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人员,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以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治疗服务。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为医疗机构的康复医学科设置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卫医政发〔2011〕47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47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的要求,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我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作为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doc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一、科室、面积和床位(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和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的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修订版)精选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修订版)精选

各县区卫生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站),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附件1: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

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参照国家对康复医学科的基本规定编写)
一、科室设置、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设置:
1、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

2、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等,并
具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

3、支具室(有条件要具备)。

(二)康复科面积:
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面积要有500-1000平方米。

(三)康复科床位:
病床数一般应为医院总编制床位的2.5-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人员配置:
1、康复医师:康复医师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25:1,其中至少有一
名以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康复师:康复师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5:1;
3、护士:护士和康复科病床数的比例是0.3:1;
三、康复科常用设备
(一)功能评定与检测设备
1、科室必须要配备关节活动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语言言语评定、作业
评定设备;
2、科室或医院要具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
3、有条件可以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设备。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 运动治疗:一般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衡杠、楔形板、
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PT凳、移位机、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 物理因子治疗: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直流电
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 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木工作业设备、粘
木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手眼协调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 言语治疗:配备录音机(MP4等)、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言语
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言语交流用计算机(智能化电脑控制系统)或交流板、可单幅播放的数码录像机等。

5. 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推拿、火罐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