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人文学概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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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学法
医学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并以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有关医疗卫 生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医学法学
医学法学是以医学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 的部门法学。
法律部门(部门法)是法律体系的直接组成要 素,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 行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一般由若干或很多有 关的具体法律制度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
其基本内容是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的。
3、法的基本特征 (1)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3) 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的定义
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通过国家意 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它是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规 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东南大学远程教育
医学人文学概论
第三十七讲
主讲教师:邵永生
ຫໍສະໝຸດ Baidu
第八章 医学法学概述
第一节 医学法学概念
一、法的一般理论
(一)法
1、法的产生:法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2、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表现; (2)法是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
级的共同意志; (3)法所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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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学概论
第三十八讲
主讲教师:邵永生
第四节 医学法律关系 一、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医学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特定医疗卫生预防保
健活动中,依据医学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义 务关系。 (二)特点 纵横交错
二、构成
(一) 主体 (二) 内容:权利义务 (三) 客体 1、 最高层次的共同客体 2、 一般层面的具体客体
向发展
第三节 医学法的内容 和渊源
一、医学法的内容
(一) 公共卫生监督和管理 (二) 医政监督和管理 (三) 药政监督和管理 (四) 妇幼卫生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管理 (五) 医学科技与教育管理 (六) 卫生人事与计划财务管理
二、医学法的渊源
(一) 宪法 (二) 医疗卫生法律 (三) 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四) 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规章 (五) 地方性卫生法规、规章 (六) 国际性卫生条约和协定
(二)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但能引起法 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与行为相比,这类事件并 不多见,它也分为两类:
1、自然事件:如病人因非医疗因素死亡而终 止了医患法律关系;
2、社会事件:如卫生政策的重大调整,医学 法律的重大修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 案件的司法判决和行政决定。
这些都在当事人主观意志之外,但都可能导致 医学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第五节 医学法律责任
医学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医学法 定的义务或侵犯公民法定权利的 违法行为人,依法强制其承担的 法定不利后果。
一、医学行政责任
是指医学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违反医学行 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三、产生、变更、消灭
要使医学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 系成为具体、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必 须有医学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某种法律事 实的出现。 所谓法律事实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规定的 能导致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实的基本构成条件有两个,
一是由法律规定;
二是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只有同
二、医学法的基本原则
(一) (二) (三) (四) (五)
维护公民健康权 预防为主 中西医并重 依靠科技进步 动员全社会参与
三、医学法的作用
(一)依法管理医药卫生事业 (二)保障公民生命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三)保证医药卫生方面的技术和成果的
健康发展 (四)控制现代医学沿着造福于人类的方
(二)法律和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1、相似之处:社会规范、阶级性、
稳定性、 约束性
2、区别
(1)产生和发展的趋势不同
(2)借以维持的力量不同
(3)对社会的作用方式不同
(4)表现形式不同
(5)作用范围不同
(6)作用深度不同
3、联系 (1)内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2)功能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第二节 医学法的特征、基本原则及作用
一、医学法的特征
(一) 科学性 1、 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2、 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二) 社会性 1、 涉及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 2、 卫生法更多地表现出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 综合性 1、 交叉学科
2、 涉及公民的许多权利
时具备了这两个条件的客观现象,
才能成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
(一)行为
行为是与权利主体的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 法律后果的人的活动。它是人们有意识地自觉 活动的结果,它是最重要的法律事实。绝大多 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都是由主体 的行为引起的。
行为分为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两类
(二)分类:根据民事责任产生的法律依据为 标准,分侵权和违约的民事责任。
三、医学刑事责任
(一)概念 医学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刑法在医药卫生方
面所禁止的。行构成了犯罪,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主要特点 1、具有法定性 2、行为必须构成犯罪 3、具有不可转移性 4、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
(一)特征:1、主体——医学行政法律关系 的主体;2、依据医学行政法规而产生;3、由 有权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来追究。
(二)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二、医学民事责任
医学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在医学活动中违反相 关的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特征:1、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2、 主要为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停止 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3、以补偿 受害人的损害为目的(并不绝对排除民事责任 的惩罚性质);4、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 事人的责任(并非是向国家承担的责任);5、 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医学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并以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有关医疗卫 生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医学法学
医学法学是以医学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 的部门法学。
法律部门(部门法)是法律体系的直接组成要 素,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 行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一般由若干或很多有 关的具体法律制度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
其基本内容是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的。
3、法的基本特征 (1)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3) 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的定义
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通过国家意 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它是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规 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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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学概论
第三十七讲
主讲教师: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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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医学法学概述
第一节 医学法学概念
一、法的一般理论
(一)法
1、法的产生:法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2、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表现; (2)法是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
级的共同意志; (3)法所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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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讲
主讲教师:邵永生
第四节 医学法律关系 一、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医学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特定医疗卫生预防保
健活动中,依据医学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义 务关系。 (二)特点 纵横交错
二、构成
(一) 主体 (二) 内容:权利义务 (三) 客体 1、 最高层次的共同客体 2、 一般层面的具体客体
向发展
第三节 医学法的内容 和渊源
一、医学法的内容
(一) 公共卫生监督和管理 (二) 医政监督和管理 (三) 药政监督和管理 (四) 妇幼卫生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管理 (五) 医学科技与教育管理 (六) 卫生人事与计划财务管理
二、医学法的渊源
(一) 宪法 (二) 医疗卫生法律 (三) 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四) 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规章 (五) 地方性卫生法规、规章 (六) 国际性卫生条约和协定
(二)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但能引起法 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与行为相比,这类事件并 不多见,它也分为两类:
1、自然事件:如病人因非医疗因素死亡而终 止了医患法律关系;
2、社会事件:如卫生政策的重大调整,医学 法律的重大修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 案件的司法判决和行政决定。
这些都在当事人主观意志之外,但都可能导致 医学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第五节 医学法律责任
医学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医学法 定的义务或侵犯公民法定权利的 违法行为人,依法强制其承担的 法定不利后果。
一、医学行政责任
是指医学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违反医学行 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三、产生、变更、消灭
要使医学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 系成为具体、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必 须有医学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某种法律事 实的出现。 所谓法律事实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规定的 能导致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实的基本构成条件有两个,
一是由法律规定;
二是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只有同
二、医学法的基本原则
(一) (二) (三) (四) (五)
维护公民健康权 预防为主 中西医并重 依靠科技进步 动员全社会参与
三、医学法的作用
(一)依法管理医药卫生事业 (二)保障公民生命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三)保证医药卫生方面的技术和成果的
健康发展 (四)控制现代医学沿着造福于人类的方
(二)法律和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1、相似之处:社会规范、阶级性、
稳定性、 约束性
2、区别
(1)产生和发展的趋势不同
(2)借以维持的力量不同
(3)对社会的作用方式不同
(4)表现形式不同
(5)作用范围不同
(6)作用深度不同
3、联系 (1)内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2)功能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第二节 医学法的特征、基本原则及作用
一、医学法的特征
(一) 科学性 1、 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2、 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二) 社会性 1、 涉及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 2、 卫生法更多地表现出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 综合性 1、 交叉学科
2、 涉及公民的许多权利
时具备了这两个条件的客观现象,
才能成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
(一)行为
行为是与权利主体的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 法律后果的人的活动。它是人们有意识地自觉 活动的结果,它是最重要的法律事实。绝大多 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都是由主体 的行为引起的。
行为分为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两类
(二)分类:根据民事责任产生的法律依据为 标准,分侵权和违约的民事责任。
三、医学刑事责任
(一)概念 医学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刑法在医药卫生方
面所禁止的。行构成了犯罪,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主要特点 1、具有法定性 2、行为必须构成犯罪 3、具有不可转移性 4、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
(一)特征:1、主体——医学行政法律关系 的主体;2、依据医学行政法规而产生;3、由 有权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来追究。
(二)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二、医学民事责任
医学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在医学活动中违反相 关的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特征:1、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2、 主要为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停止 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3、以补偿 受害人的损害为目的(并不绝对排除民事责任 的惩罚性质);4、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 事人的责任(并非是向国家承担的责任);5、 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