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规发票的定性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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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2015-11-10 06:57:47来源:会计网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发票属于合规发票,常见的不合规发票又有哪些呢?详情见正文。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这就是最核心的合规发票的标准了。

下面列举一下常见的不合规发票的类型,大家在审核取得的发票是否合规时可以参考。

(1)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主要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或者填写简称等情形,其中填写简称的情形尤为突出。

付款方全称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如果企业名称确实太长,超过了税控机可以显示的字数,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规范的简称。

还存在一种情况,经常有人咨询:公司取得的定额发票,由于取得的数量较多,逐一填写单位全称就比较麻烦,能不能刻一个单位名称章,直接在定额发票上盖章?这个想法看上去真是完美,即能保证每张发票上都填写了公司全称,又大大减少了工作量,可是稍微思考一下,付款方名称应当在销售方开具发票时一次性如实填写,难不成销售方都有你公司的名章?(2)变更品名的发票变更品名的发票就更常见了:购买的是职工福利卡,发票品名填写办公用品,是不是太正常啦。

可是,这也是违法的。

这种发票审核起来比较困难,单纯从发票票面无法鉴别,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了。

(3)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也是很常见的一种发票违法行为,范围比较广,比如: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但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由第三方代开发票。

(4)假发票这个就比较直接了,发票本身是假的。

目前辨别发票真伪的办法越来越多了,一般可以结合票面防伪标识辨别,无法辨别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或者拨打开票当地的12366热线查询,或者到当地办税厅查询。

发票管理办法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处罚1. 前言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会涉及到大量的进销项发票记录和管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在发票管理中可能会存在违规行为,例如虚开、假开、重复开等不合规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本文将介绍发票管理办法中的处罚规定,以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罚款或其他处罚。

2.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规定企业在开具和使用发票方面应该遵循的准则。

该法规明确了企业应该开具和使用什么样的发票,规范了发票的管理流程和使用规则。

同时,该法规也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3. 处罚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部门可以对违规企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3.1 处以罚款企业在发票管理过程中,如有虚开、假开、重复开等不合规的情况,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罚款数额在开具发票的金额上加上罚款金额的一定比例。

3.2 暂扣/吊销发票如果企业的违规行为较为严重,且多次被发现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可以暂扣或吊销企业的发票。

暂扣/吊销的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等,期满后给予发还。

在暂扣/吊销期间,企业无法开具、领取、使用任何发票。

3.3 查封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可以对发票库房、存储地点等进行查封。

查封的期限通常在30天至6个月之间。

在查封期间,相关的发票无法被使用,也不能被移交或转移。

3.4 罚款+暂扣/吊销发票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企业同时处以罚款和暂扣/吊销发票的处罚。

在此种情况下,企业需同时承担罚款和不能开具发票等的后果。

4. 处罚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并不会对每一个不合规的企业都进行处罚。

处罚的标准通常包括:•扣罚比例:违规行为是否结构严重,对社会影响有多大;•违规次数:违规行为是否属于一次性的失误还是经常发生的惯性行为,累计次数是多少;•情节严重程度:违规行为对税收工作的影响程度和侵犯法定税收纪律情节的严重程度。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摘要]讲述了不合规发票的形式和隐患,分析了不合规发票存在产生的弊端,针对弊端给出了积极的建议。

[关键词]发票形势隐患对策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而实际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各项费用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尽管审计机关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处理处罚,提出了改进的建议,还是不能有效遏制其发生。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存在,不但亵渎了财经法规,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目前不合规发票存在的形式及隐患(一)发票的基本内容填写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基本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规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而在审计工作中最常见基本内容填写不全的发票表现为:1.无客户名称。

这很可能存在报销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今年6月,笔者在对某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便发现这两个单位用同类方法报销其主管单位费用的现象。

2.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栏及计量单位、数量单位栏填写不详细。

在这二栏中仅填写“办公用品”、“付食”、“修理费”、“运输费”等,而又不附发票清单。

这种现象数额小的,易造成个人行为,虚列费用,套取单位资金据为己有;数额大的,易造成单位行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发放奖金、福利或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

更有甚者容易造成经办人员与主管人员串通,贪污、私分公款。

2001年,我们在对某企业审计中发现,该企业两年列支的运输发票7万元,不是真正的运费,而是利用运费发票变通开支招待费、礼品、礼金、加工费等。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一、不合规发票的内涵及危害所谓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又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等替代发票等等。

二、不合规发票在审计中的定性问题笔者在研究如何推进审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问题时。

通过翻阅近几年来的有关审计报告发现。

多数项目的审计报告中。

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亦即“入账发票不合规”。

然而,在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描述中,对不合规发票的表述都比较笼统。

审计定性一般表述为:入账发票不合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

审计事实一般表述为:某某期间,会计将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数量单价、没有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

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与发票票号顺序颠倒、过期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符等发票报销并入账,金额XXX元。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有的则将定性及处罚依据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虚开增值税发票,行政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汇集-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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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
第一条、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

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条、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追缴税款,处以偷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纳税人以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所列的方式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税款,或者未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按所取得专用发票的份数,分别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是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应当从重处罚。

第四条、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

新编审计查出违纪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新编审计查出违纪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新编审计查出违纪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一、综合部分1.偷逃税款2、漏交税款3.欠交税款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5.应扣(收)未扣(收)税款6.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7.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8.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9.私设小金库10.公款私存11.违规借贷12.违规出让银行帐户13.违规多头开立银行帐户14.坐支现金15.白条顶库1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经营者违规收费19.贪污公款(公共财物)20.私分国有资产21.挪用公款22.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帐户买卖证券 23.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24.拒绝、阻碍审计机关检查二、财政审计部分(一)财政25,违规制定减、免、缓税收政策26.违规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 27.未及时批复预算28.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9.截留、挪用预算收入30.未按规定收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31.改变用途使用专项资金32,虚列财政支出33.违规核销财政资金34.虚增预算收入(二)税务35.越权批准减免税36.擅自改变税收征管范围37.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38.混淆入库级次39.违规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40.违规为纳税人代垫或贷借资金缴税4l,改变税种入库42.越权违规办理缓缴税款各续43.税务部门违规退库44.多提委托代征及代扣代收手续费(三)国库45.国库违规办理退库46.国库混淆入库级次47.国库占压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资金48.国库经收处延解、挪用、占压税款三、金融保险部分·(一)金融49.帐外经营50.高息揽储51.违规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或为交易提供资金及担保 52.违规占压财政资金53.商业银行迷规从事股票业务或信托投资业务—54.商业银行违规投资不动产55.商业银行违规向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56.商业银行截留挪用结算资金57.违规收取额外费用(二)保险58.未按规定提取或结转准备金59,未按规定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公积金60.违规运用保险公司资金(三)证券61.违规为客户遂支、融资炒股62.违规从事自营业务63。

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检讨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检讨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检讨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现代商业环境下,企业的财务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正确且合规地处理票据入账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然而,各种原因导致的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不合规票据是指企业在收付款过程中,所使用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财务会计准则的票据形式。

这些票据可能包括虚假发票、套牌发票、无证和无效发票等等。

不合规票据入账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失真,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本文旨在对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对策和建议。

通过分析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定义、影响、原因、方式以及风险对策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引起企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定义和影响,探讨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原因和方式,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对策和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启示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方法和思路,帮助企业避免和解决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结构进行简要介绍,以及各个章节或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文章1.2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引言部分将介绍本文的背景和研究的目的,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部分是正文,主要包括两个小节。

2.1 将定义和分析不合规票据的影响,探讨不合规票据入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良影响。

并从财务数据准确性、企业形象、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说明。

2.2 将分析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原因和方式,从操作层面和管理层面探讨不合规行为的根源,并列举一些常见的不合规入账方式。

第三部分是结论,主要包括两个小节。

3.1 将分析不合规票据入账的风险和对策,从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讨论解决不合规票据入账所面临的风险和可行的对策。

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含普通发票)

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含普通发票)

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含普通发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罚则,即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发票也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虚开普通发票的,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处罚。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刑的标准更加具体。

一般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量刑有以下档位: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万-20万;第二档: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第三档: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无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单位犯罪对单判处罚金,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比照以上规定处罚。

本罪的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怎么把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法研〔2014〕179号)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制定前,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以上答复的理解现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和情节标准如下:一、入罪标准:虚开涉税5万以上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二、数额较大:虚开涉税50万-250万,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虚开发票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有哪些

虚开发票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有哪些

虚开发票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有哪些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了解虚开发票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虚开发票的定义和危害虚开发票,是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通常表现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比如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发票、开具金额或内容不真实的发票等。

虚开发票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对于国家来说,它导致了税收的流失,影响了财政收入的稳定,进而可能影响到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的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一旦被查处,将面临巨额的罚款、滞纳金,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经营。

对于个人来说,参与虚开发票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和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二、虚开发票的常见形式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比如,A 企业实际上没有向B 企业销售货物,但却为 B 企业开具了销售货物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比如,C 企业为了增加成本,让 D 企业为其开具了不存在的采购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比如,E 个人在明知 F 企业和 G 企业之间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介绍 F 企业为 G 企业开具发票。

三、虚开发票的预防措施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发票开具、审核、报销等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张发票都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合法的依据。

加强员工培训:对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发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让他们了解虚开发票的危害和后果,以及如何识别和防范虚开发票。

定期内部审计:企业应定期对财务和业务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2、谨慎选择合作伙伴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在与新的合作伙伴开展业务之前,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信誉度、纳税情况等,避免与不良企业合作。

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

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

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背景随着税务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对企业的发票管理和合规要求越来越高。

如果企业不遵守相关法规,将可能面临罚款、税务处罚,甚至影响企业声誉和经营。

因此,建立合规化的发票管理体系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基于实际案例,提出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

问题总结在调研近期的税务案例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发票管理流程不规范,存在丢失、重复开具、冲红等问题;2.发票抵扣申请审核不严格,相关支持文件不完善;3.对于进项发票开具以及存档、报备等环节操作不当,存在严重的税务风险。

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公司内部流程不规范,发票的开具、申请、审核、报备等人员分工不明确;•公司财务人员对于税法的理解存在偏差或不完全了解;•其他个别因素。

解决方案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流程规范首先要在公司内部建立规范的发票管理流程,明确发票开具、申请、审核、存档及报备等工作职责,确保流程透明、有序,操作规范。

同时,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票据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保证发票开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其次,加强财务人员对于相关税法、税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公司发票管理合法合规。

加强对发票开具、抵扣、对账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审核,通过交叉核对数据,防止人为疏漏,确保发票的真实合法性。

另外,建议公司在内部设立审计机构或专门团队,加强对于发票管理的内部监控和风险控制。

定期培训与整改最后,公司应定期为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对于税法、税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以及相关操作的准确性。

同时,建立定期的整改制度,针对发票管理方面补充完善和优化,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总结通过以上方案的整改,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合规管控,避免税务问题对于企业的影响和损害。

建议企业在实施上述方案的时候,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和培训计划,确保整改落地,并且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不合规的票据有哪些

不合规的票据有哪些

不合规的票据有哪些平常的⽣活⾥,我们总是会受到⼀些不合法律或违反规定的票据,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规避这些票据的获取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存在形式主要包括使⽤⽩条收据等⼋种。

1、笔迹鉴别法。

⼀是要看票⾯字迹是否⼀致。

若不⼀致,则有多⼈所写嫌疑,应当考虑其真伪问题;⼆是看票⾯字迹是否连贯、流畅。

发票是多联式、由复写纸套写⽽成的,正常情况下从头到尾,书写应当连贯流畅,否则,便不是⼀次套写⽽成,发票的存根联与报销凭证可能不⼀致,存在⼤头⼩尾现象。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以上列举的我国规定的合法票据并⼀律套印省团级以上税务机关或财政机关的发票监制章的,视为合法凭证。

如果对发票⾃⾝合法性有疑问,检查⼈员可采⽤直接核对法或函调法,咨询出具发票地⽅税务机关的专业⼈员,以鉴定发票的合法性。

⼀般⽽⾔,单位内部⾃制票据及市场流通的普通收据等应当视为⽩条⼊账,不予认可。

2、票⾯规范确认法。

按照规定,发票填写错误应当作废重开,因此票⾯应⽆涂改、挖补、乱擦痕迹,如果存在,则应查明原因;票⾯项⽬填写要齐全,若有空项,则应向财务⼈员问清原因;发票⾦额⼤⼩写如果存在书写跳⾏、出格、压字等现象,均可视为票⾯不规范,如⽅便可到出票单位核对。

3、⾦额判断法。

⼀是检查发票开出的单价与所购商品市场价格或批发价格⽐较,是否合乎常规,是否存在个⼈为了从中渔利虚构价格现象;⼆是将⼤额整数发票与其所载经济业务内容联系起来进⾏判断,查看相应附件,必要时验证实物,查清事实真棺,是否存在企业以虚开⼤额整数发票的⽅法转移、套取资⾦。

4、逻辑分析法。

有的发票从票⾯上看似乎没有问题,但把购进货物与供货单位的经营范围联系起来进⾏核对时,就有可能发现破绽,如商品零售发票开出了"⼯程款"、烟酒门市开出了"修理费"等,对这类张冠李戴式发票只要稍加分析便可确认属于不真实报销凭证。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往往会开发票作为双方协定的凭证。

而有时候一方为了不法利益可能会违规开票,而这种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该怎样承担呢?若在您身上发生此种情况,你不用急,赢了网小编在下面为您解答。

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

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票是真实的,最终也能够实现抵扣并入账,所以都默许并接受这种行为。

企业都很清楚,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但自己如果没有直接从事虚开发票,而只是接收这些虚开的发票,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殊不知,这会给企业带来违规风险。

判断企业接受虚开的发票是否构成违规、违法,应当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接受”两种情形来看待:1、善意取得如果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确实存在真实交易,企业所接受的这张虚开发票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而且企业对供应商提供虚开发票的行为也并不知情,就可以认定为是“善意取得”,不予追究。

2、恶意接受如果不符合前面所总结的“真实性”、“相符性”、“不知情”三个要件,那就应被认定为是“恶意接受”。

如果企业进一步利用所接收的虚开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申请出口退税的,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处理。

构成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若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企业应自行承担“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而这种举证风险是未知的,如果最终无法证明,必然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前述巨大法律风险。

所以,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自行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

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因为形式、内容出现问题而最终作废企业有时会遇到供应商所提供的发票因为形式不符合税局要求、内容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等原因而无效,企业就无法将这些发票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严重的还会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等违法行为,面临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

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

企业发票合规整改方案随着国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治理的深入推进,企业对于发票合规化的要求越来越高。

发票不符合税收规定,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查处,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因此,建立规范的发票管理和整改合规方案,对企业至关重要。

风险分析发票作为企业的一份重要的财务材料,涉及到企业的经营利益和税务合规风险。

如果发票管理不规范,就会带来以下风险:1.税务部门的查处风险。

2.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

3.企业的声誉风险。

合规整改方案1.财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发票管理制度、税务会计制度等,并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发票管理规范:加强发票管理,确保每张发票都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建立发票领用登记制度,对发票领用、开具、纳税申报等过程进行监管和控制。

3.税务风险评估:对企业的发票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关的风险应对措施。

定期组织内部审核,确保发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符合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发票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发票的电子化管理和流转,可提高发票管理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和文档归档成本。

5.培训教育:加强税务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定期组织专项培训,为员工提供发票管理的专业知识。

实施步骤1.确定整改目标:根据公司发票管理情况和税务监管要求,确定整改目标。

2.评估风险:对企业现有发票管理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点。

3.制定整改方案:结合企业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发票管理规范化方案,并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

4.实施方案: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加强发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做好发票信息化建设,组织相关培训等。

5.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审核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确保整改目标的达成。

总结企业的合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建立规范化的发票管理,对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税务合规非常重要。

本文提供了一个简单的发票合规整改方案,企业在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管理方案。

不规范发票列支整改措施

不规范发票列支整改措施

不规范发票列支整改措施不规范的发票是指在开具过程中存在一些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可能是开票金额、开票事项、开票日期等信息有误或者不准确,也可能是发票的格式、印刷、制作等方面存在问题。

这些不规范的发票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影响,为了规范发票的开具和管理,需要采取一些整改措施。

首先,需要加强发票开具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发票开具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开票规定,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发票开具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开票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其次,需要加强对发票的审查和核对工作。

企业应建立健全发票开具审核机制,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每一张发票,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对,包括对发票金额、事项、日期等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核对,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发票,要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确保发票的规范和合规。

另外,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记录工作。

应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开具、使用、存储、销毁等相关流程和责任。

对每一张发票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备案,包括发票的类型、金额、开具人、使用日期等信息,以便于日后查询和整理。

发票的存储要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发票的安全和完整性。

对于过期或者作废的发票,要进行及时的销毁和注销,以防止发生二次使用的风险。

最后,企业还需要加强与供应商和客户的沟通与合作。

及时与供应商和客户沟通,了解彼此的需求和要求,确保开具的发票符合对方的要求和规定。

对于客户提出的发票要求,要及时进行响应和安排,确保按时开具合规的发票。

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发票的规范和合规。

综上所述,不规范的发票对企业造成的风险和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为了规范发票的开具和管理,企业需要加强培训教育、强化审查核对、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沟通合作等整改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可以有效地减少不规范发票的发生,提高发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降低企业的风险和成本。

企业发票管理制度罚则

企业发票管理制度罚则

企业发票管理制度罚则一、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处罚对于企业员工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可根据其违规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1. 警告:对于首次违规或违规情节较轻的员工,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遵守发票管理制度,避免再次犯错。

2. 免职:对于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的员工,可考虑对其进行免职处理,以示警示其他员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3. 绩效扣减:对于发票管理违规行为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进行绩效扣减,降低其绩效工资或其他奖励。

4. 赔偿损失:如果员工的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应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其他处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对员工进行其他限制处罚,比如停止资格晋升、调岗处罚等。

二、加强发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除了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外,企业还应加强发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发票管理意识,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可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发票管理制度宣传计划,定期向员工宣传发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规定内容,提高员工对发票管理的重视程度。

2. 定期开展发票管理培训,向员工介绍发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发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3. 设置发票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对员工在发票管理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惩有据。

4. 持续监督和检查发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发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5. 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对于未参加或不配合宣传教育的员工可进行警告或其他处罚。

三、发票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完善除了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和加强宣传培训外,企业还应不断优化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可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对现行发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制定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标准和流程,明确员工在发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避免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

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总结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因此,税务部门对虚开发票的查处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力求从根源上遏制虚开发票的问题。

本文将对2024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各种处理方式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在未来更加有效地打击虚开发票行为。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虚开发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使国家无法获得应有的税收收入;2.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给合规纳税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环境;3. 增加企业税收负担,由于虚开发票造成税务风险,企业可能面临工商、税务以及司法等多个部门的处罚和诉讼风险;4. 降低国家信用度,造成国家形象受损,给投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的主要方式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查处手段和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增加稽查力度,加大对有虚开嫌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加大对虚开发票的打击力度;2. 强化数据比对,通过税务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查找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识别虚开发票行为;3. 加强追踪溯源,对涉嫌虚开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追踪调查,准确查明虚开的原因和手段;4. 加强行业监管,对容易产生虚开行为的行业进行加强监管,针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专项检查和监督;5.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纳税人的法律教育,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三、税务处理的效果分析通过上述税务处理的方式,2024年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进行了严肃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务查处力度加大,对涉嫌虚开发票的企业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了一批涉嫌虚开的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 数据比对功能发挥作用,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发现了一些虚开发票的关联企业,并加以处置;3. 追踪调查取得突破,通过追踪调查,查明了部分虚开发票的原因和手段,并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处罚;4. 行业监管加强,对容易产生虚开行为的行业实施了专项检查和监督,提高了企业的合规意识;5. 法律教育取得成效,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所提升,降低了虚开发票的风险。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郑少峰摘要:不合规发票在现实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的,而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不合规发票的出现不仅使经济秩序的监管难度有了大幅的提高,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给国家财政收入也带来损失。

本文以不合规发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为例,提出以下几点完善不合规发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不合规发票;含义;方法;审计定性;审计处理一、不合规发票的含义及鉴定方法不合规发票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依据发票的本身合法性来区分,不合规发票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第二类:发票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

通过综合分析发票鉴别方面的知识,我们可以从发票自身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报销手续的完整性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一)核实发票自身的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以上列举的我国规定的合法票据并一律套印省团级以上税务机关或财政机关的发票监制章的,视为合法凭证。

(二)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发票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发票填开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对这种不合规发票,需采用以下方法进行鉴定。

①来源鉴定法。

可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查询领购单位与开具单位是否一致,类别是否相符,对其来源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②票面规范鉴定法。

发票的票面应是没有涂改或挖补痕迹的,票面的相关项目填写一定要齐全。

(三)核实发票的合理性发票的业务内容与出具发票单位经营项目是否有关联,开具金额数是否合理,数量与出具发票单位的规模是否一致等这些因素都可以用于核实发票的合理性。

检查的时候可以依据发票真实性鉴定方法,重点放在合理性推理之上。

(四)核实发票报销手续的完整性审计时,综合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并通过履行符合性测试程序的结果,抽样核实发票报销的实际执行,一是查看经办人、批准人等各自是否按照规定依次签字;二是查看领导人有无越权审批,对连号票据要考虑是否存在买卖串通、化整为零的嫌疑。

15种发票不能用的情形

15种发票不能用的情形

15种发票不能⽤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条规定:企业取得私⾃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未填写购买⽅的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的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条规定:⾃2017年7⽉1⽇起,购买⽅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提供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销售⽅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纳税⼈识别号”栏填写购买⽅的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所称企业,包括公司、⾮公司制企业法⼈、企业分⽀机构、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条规定: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原省级税务机关印制的旧版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31⽇前可以继续使⽤,由国家税务总局统⼀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31⽇后继续使⽤。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使⽤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条规定:增值税⼀般纳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增值税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赵红霞辩护律师)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于问题的解释》(199.10。

17 法发〔1996〕30号)为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依法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犯罪,现就适用《决定》的若于具体问题解释如下:根据《决定》第五条规定,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虚开专用发票罪,依照《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可以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根据《决定》第六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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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合规发票审计的定性及处理
2012-05-23 09:33 来源:转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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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规发票的内涵及危害
所谓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又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等替代发票等等。

二、不合规发票在审计中的定性问题
笔者在研究如何推进审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问题时。

通过翻阅近几年来的有关审计报告发现。

多数项目的审计报告中。

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亦即“入账发票不合规”。

然而,在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描述中,对不合规发票的表述都比较笼统。

审计定性一般表述为:入账发票不合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

审计事实一般表述为:某某期间,会计将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数量单价、没有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

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与发票票号顺序颠倒、过期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符等发票报销并入账,金额XXX元。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有的则将定性及处罚依据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姑且不论究竟依据哪个法律法规定性及处理处罚更准确。

据笔者调查发现。

这些“入账发票不合规”问题的背后。

并非单纯的“入账发票不合规”问题。

其中隐藏着大量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如一些被审计单位。

通过种种手段取得发票后虚列支出,套取现金。

设置“小金库”,为小团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一些单位掌管财务审批权的个人,将个人消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

贪污公款:一些单位以购买福利卡、会员卡、购物卡、消费券的方式,变相发放奖金、福利、送礼等。

开具办公用品等项目发票人账,既违反财经纪律,又造成个人少缴所得税,并诱发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些单位为掩盖违规违纪问题。

将一些不合理开支变换成修车费用、燃油费用、微机耗材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发票报销;一些单位为配合对方偷逃税款。

接受对方提供的不合法发票甚至是白条。

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一些单位为处理不合法开支,在不法人员手中购买假发票。

自行填开报账。

严重违反国家法纪等等。

以上这些问题,如果单纯从表面现象看。

都可以归入“入账发票不合规”问题之下。

但其实质则不然。

有些是与入账发票不合规截然不同性质的问题。

事实上被审计单位的多数上述问题。

正是在“人账发票不合规”这一宽泛问题的掩盖下被“保护”了起来,逃避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对不合规发票的处理建议
笔者认为。

对审计发现的不合规发票问题,不应以表象掩盖实质。

应进一步查清情况。

根据问题的实质作出恰当的审计定性和处理。

首先。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为业务内容真实的发票。

如果内容真实,只是填开的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

用章不正确等。

此种情形应可按以上提到的审计报告中的通常做法进行审计定性及处理。

笔者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有明确定性及处理处罚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定性和处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不明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定性和处理。

因为从法律的层级关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律层级要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法律层级。

但审计实事应当具体、明确,切忌笼统表述。

形成“一顶帽子共同戴”,模糊法律责任。

其次。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为伪造、变造的会计凭证。

如果发票反映的为虚假的业务内容。

则应定性为:伪造、变造的会计凭证。

定性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处理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

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再次。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导致对方少缴、不缴或骗取税款。

如果导致对方少缴、不缴或骗取税款的行为,则应定性为:入账发票不合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

定性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处理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

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此外。

要查清不合规发票是否隐藏公款送礼,单位行贿,设置“小金库”,贪污公款。

私分国有资产。

偷逃税款等性质恶劣问题。

对这些问题应依据相关法规作出不同的定性及处理。

决不能仅仅依据《发票管理办法》或《会计法》以“不合规发票人账”作笼统定性和处理。

必须对不合规发票进行深挖细究,具体剖析,做到严谨准确定性。

使不同性质的问题得到合法的法律制裁。

以避免“不合规发票人账”成为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遮羞布”、“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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