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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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4月修订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招标条件 (4)第四章招标方式的选择 (5)第五章招标程序 (6)第六章采购方式 (8)第七章采购条件 (9)第八章采购程序 (10)第九章奖罚条例 (13)第十章附则 (1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发包行为,控制项目投资,促进招标工作顺利健康的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采用于市、区财政性投资及有自有资金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凡集团(含全资和控股公司)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代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除项目业主另有要求的除外),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和集团的营销代理、中介评估等非工程类咨询服务等项目,都要依照国家招标法、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集团相关制度确定承包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集团系统内的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

第六条集团成立由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集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招标管理制度,以及对集团招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招标办”),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系统内招标业务的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集团招标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公司招标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招标采购工作,具体为工程类、服务类、设计类、营销类、广告策划类、行政类及其所属的运营公司、物业公司的其他工程、物资类招标采购等。

三、术语和定义1、招标项目类别:招标采购分为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定向议标、零星采购。

(1)邀请招标: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别及金额,按正常招标流程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和下发所邀请的投标单位,经过严谨的评标方法,按序推荐中标人,经报批同意后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2)竞争性谈判: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别及金额,无需编制招标文件,直接邀请3家及以上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报价,经过商务澄清后签订合同。

(3)定向议标: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别及金额,直接同定向单位谈判并签订合同。

(4)零星采购: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别及金额,直接通过现金采购并按公司报账程序处理。

2、招标时限:招标采购启动时间为收到工作请示签报(纸质版)为准,招标采购截至时间为下发中标通知书。

(1)总包工程、精装修工程、园林工程、总平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时限为40-50日历天。

(2)材料(设备)类招标采购工程时限为30-40日历天。

(3)除以上外的招标采购项目时限为10-30日历天。

(4)招标项目具体时限在招标启动会上进行明确。

3、承包方式: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单价包干、总价包干。

(1)单价包干: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国标清单或自编清单),中标清单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若招标时间紧,则招标文件中可暂不提交工程量,但进入合同的暂定工程量须由招标人提供),结合招标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单报价,结算工程量按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总价包干①定标后总价包干:招标时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或采用定额取费或取费费率)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且施工图出图后,如无重大争议,在3个月内,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工程量编制并组织中标单位进行工程量核对,最终形成合同包干总价并签订总价包干补充协议(不含双方核定的工程量),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中标清单的单价作为合同附件。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采购和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和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采购和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成立采购与招标管理小组为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的职能部门, 对各项采购和招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开展相关活动工作。

第二章采购和招标第四条适用范围1.固定资产类生产经营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格在5万元以上,电子设备等其它固定资产估算价格在1万元以上。

2.房屋类固定资产及其改良支出基建、土木工程及其维修、改良估算价格在2万元以上。

3.其他类a)采购物料及委外加工单项年采购额估算超10万元。

b)宣传类费用单项估算2万元以上或年总计结算超5万元。

c)后勤保障类物资等其它单项费用估算1万元以上或年总计结算超4万元。

d)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采购和建设项目。

第五条达到本章第一条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1.有特定技术要求且供应商相对单一的采购项目;2.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项目;3.停建或缓建后恢复的项目,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4.在实施项目追加的附属小型项目(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10%)或者主体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20%),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存在上述情形的达到必须招标标准而没有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以下程序:1.相关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由分管副总批准。

2.采购单位与采购和招标管理小组进行集体决策,形成推荐决策意见。

3.报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4.报请审核的内容要规范详实,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承包人或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承担同类项目的业绩,不招标的具体原因,集体决策的有关会议纪要、决议等。

第七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种方式进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施公开招标的,依法执行。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流程(3篇)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采购招标是公司获取所需物资和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采购招标工作,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以下将详细介绍公司采购招标的管理流程。

二、采购需求提出1. 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包括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技术参数等。

2. 采购部门审核采购部门对需求部门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内容的合规性、准确性。

3. 需求确认审核通过后,采购部门与需求部门进行沟通,确认采购需求。

三、招标方案制定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2. 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3. 报批将招标文件报送给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四、招标公告与邀请1.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官网、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

2. 邀请招标对于特定项目,根据项目特点,邀请特定供应商参与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1. 资格审查条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

2. 资格审查流程(1)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2)采购部门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3)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投标阶段。

六、投标1.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

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审查采购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等。

七、开标与评标1.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宣布投标文件内容。

2.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

3.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投标人质疑。

八、中标与合同签订1. 中标公示根据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

上市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上市公司招标采购是指上市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经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招标采购活动,提高招标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采购的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招标采购应公开、透明,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竞争性;2.公平竞争原则:所有合法申请人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竞标;3.实事求是原则:招标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以合理、公正、公平的方式选择供应商;4.诚信原则:供应商应遵守合同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打击行为不端的供应商。

三、招标采购的流程1.需求确认:上市公司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确定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需求确认书;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书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等;3.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宣布招标活动的开始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4.供应商报名:有意参与招标的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要求,递交供应商报名表;5.澄清与修改: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建议时,可向招标人提出澄清与修改要求;6.投标:合格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7.开标评标: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评分;8.中标公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进行公示;9.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正式合同;10.履约管理: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11.结项管理:完成采购任务后,进行结项管理,总结招标采购的经验教训,完善管理流程。

四、招标采购的监督与评估1.审计监督: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确保招标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合法性;2.外部监督: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招标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3.评估总结: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结束后,上市公司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采购廉政风险,根据《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XXX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是指公司以市场化手段,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信息发布、公开招标选取供应商的方式,有偿取得物资的行为。

招标限额以下的零星采购,按照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服务平台,是指由XXX省和XXX市产权交易机构建设运营的第三方综合性电子服务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科研、检测、经营、改造、管理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办公设备等商品。

第五条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一)科研类单项品目50万元以上需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采购程序;科研类单项品目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可视紧急程度、规模大小、难易复杂程度,通过招标采购委员会会议决定,遵循就近就快、择优选取的原则,采取直接委托、竞价或询比方式进行。

单项品目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XXX市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二)非科研类单项品目次超10万元以上的或年预算累加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单项品目次10万元以下的,按照《XXX市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条应采尽采原则。

公司符合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凡是能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的,全部通过该平台规范操作开展采购活动,实现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交易。

第七条公开透明原则。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采购信息统一发布和采购结果公开,采购环节全程留痕,确保采购行为阳光、公开、透明。

第八条成本效益原则。

面向社会优质资源开展竞争性采购,提高采购议价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权衡实际成本与预期效益,灵活选择采购方式,优质高效满足企业生产及经营管理需要。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在现代商业环境中,采购和招标管理对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良好的采购和招标管理能够确保公司获得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因此,公司制定了本《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以规范和优化采购和招标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和合规性。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采购和招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服务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招标等。

3. 采购和招标程序3.1 采购程序公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采购活动: 1.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提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确认采购需求,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3.供应商选择: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报价。

4. 评标和选定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6.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交付和质量符合要求。

3.2 招标程序公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活动: 1. 招标公告发布:根据项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并在合适的媒体平台上进行广而告之。

2. 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准备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包括详细的技术和商务方案等。

3. 投标文件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打分。

4. 中标结果公告:根据评审结果,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供应商并进行合同谈判。

5. 合同签订: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6.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交付和质量符合要求。

4. 采购和招标的原则公司在采购和招标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透明:采购和招标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 平等待遇:公司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供应商的国籍、地区或其他身份特征。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招标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是指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监理)、物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购入的全部实体货物及软件产品)、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四条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依法规范、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常务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副主任: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采购政策,组织、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公司招标、采购工作;2、组织审定招标、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3、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4、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确认手续;5、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结果予以确认;6、审查公司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及程序的有效性;7、依法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组”。

“一办”即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司招标办),办公室设在计划处,由计划处长担任主任;“三组”即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组,分别设在公司对口管理部门。

专业技术工作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专业处室负责人分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如下:1、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机电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计划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供应公司,项目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机电科长等;2、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机电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计划科长等;3、物资(配件、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供应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单位分管物资领导、供应科长等;4、与上述三个专业工作组相关的管理服务类项目对应归口管理,未包括在上述专业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类项目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视业务隶属关系由对口主管部门牵头进行。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3篇)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三)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审核招标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三)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四)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五)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标办公室职责:(一)协助招标领导小组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编制标底;(三)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文件;(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准备阶段1.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2. 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

3. 招标办公室组织编制标底,确保标底合法、合理。

4. 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招标文件和标底,确保其合法、合规。

(二)招标公告阶段1. 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准备投标文件。

(三)投标阶段1.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 招标办公室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杼采网管理力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内部招标采购环境,促进依法治企、提质增效、廉洁从业,保障项目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集团各下属单位有关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为有效推进集团招标采购业务活动的集约化管理,推动集团内部资源整合提升,夯实项目管理基础,凡集团内部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上进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集团内部招标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集团设立集中采供中心。

第五条集团集中采供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一)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二)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三)对各单位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四)与各单位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协同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须建立内部招标采购管理体系。

各单位须明确招标采购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采购管理流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二)负责规定范围内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三)负责协调本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重大事项;(四)负责建立、完善和管理各类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部评标专家库;(五)负责对下级单位及项目部招标采购活动的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六)负责其他本单位有关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的具体事项。

第三章内部招标采购方式第七条集团内部采购包括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八条集团内部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各单位应参照监设办发(2019)17号《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各自实施细则中明确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标准,对符合相应招标标准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体式格局举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办理本能机能部分,履行下列招标办理职责:(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体式格局举行合规性审查;(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肯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办法(3篇)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所需的各类货物,如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2. 公司所需的各类工程,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3. 公司所需的各类服务,如设计、咨询、培训等。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 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邀请几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项目特殊,难以确定投标人的情况,通过谈判确定中标人;4.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或者原有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无法替代的情况。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准备1. 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3. 确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七条发布招标公告1. 在公司内部公告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2. 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第八条投标1.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九条开标1.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参加;2.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条评标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一条中标1.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2. 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国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招标采购是国有公司日常业务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国有公司招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

二、定义1.招标:国有公司提供的明确需求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供应商选择过程。

2.采购:国有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从外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3.招标文件:由国有公司编制的,包括需求规格、技术要求、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要求的文件。

4.中标:在招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并确定的最优供应商。

5.合同:中标供应商与国有公司之间订立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

三、招标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国有公司根据业务需求,确定采购需求,并编制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国有公司将招标公告发布在适当的媒体上,明确招标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3.招标文件领取: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相应费用。

4.投标准备:潜在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书,并按时提交。

5.开标评标:国有公司组织开标和评标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执行。

6.中标通知:国有公司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

7.签订合同:国有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合作的具体细节。

8.履约验收:国有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确保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符合要求。

9.结算支付:国有公司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

四、招标采购的原则和要求1.公开、公平、公正:国有公司招标采购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潜在供应商均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2.经济、合理、高效:国有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注重经济性和合理性,选择最佳供应商。

3.诚实守信:国有公司和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4.健康、安全、环保:国有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应关注产品的健康、安全和环保问题,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

第二章招投标采购原则第三条依法合规原则:招投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质量优先原则: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五条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采购成本、供应周期、售后服务等因素,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诚信履约原则: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供货质量、数量、交货时间等符合要求。

第三章招投标采购流程第七条项目立项: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审批后立项。

第八条招标公告: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第九条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参加投标。

第十条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一条中标公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四章采购部门职责第十四条采购部门负责招投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招投标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二)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三)监督合同履行,确保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四)建立采购档案,对采购活动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包括:(一)供应商资质审查;(二)供应商业绩评估;(三)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考核;(四)供应商信用评价。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招投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第七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责任部门和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坚持以价格合理、质量上乘、服务一流为宗旨。

第三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条坚持集体决策,明确职责,固化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

项目公司的招标活动由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凡符合本办法的招标采购,必须经项目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合用于本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以及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和施工用周转材料、设备等由施工总承包方按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及标准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工程设备,应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方。

招标采购的范围包括:(一) 交通机电工程: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照明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 大桥管理养护站设备;(三)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 万元)的。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者再也不招标)。

(一)采购的机电设备只能从惟一创造商获得的;(二)采购的机电设备需方可自产的;(三)采购的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不适宜招标的;(四)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工程设备,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无价格变化,可再也不重新招标,直接签订合同即可;(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可不招标(或者再也不招标)的项目采购,可采用询价比较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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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

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

其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

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意或无意示明特定的生产(销售)供应者或者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

招标当事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内容。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其标底必须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需要修改招标文件或进行必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投标第十六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组织。

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物资的有关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

第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销已提交的投标的文件,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书面提交招标人。

第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领导小组评标专家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损害学校利益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也十月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 结标第二十一条 结标可按开标、评标、中标三步进行。

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第二十二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公开进行。

第二十三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司纪监审人员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评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 评标由公司依照本办法组建的招标评标工作组负责实施。

评标工作组由公司行政监督部门、有关技术人、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临时聘请。

必要时可从外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受聘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工作组。

评标专家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五条 配送中心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二十六条 评标工作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综合物资的价格、性能质量、售后服务、投标人资信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工作组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最后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七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应有优惠的销售价格,优良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审标准。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评标工作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资产管理处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九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及用户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三十条 评标工作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一条 中标人确定后,配送中心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根据国家招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对产生损失负有责任者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或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配送中心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三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 责任第三十四条 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而不招标,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配送中心不予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财务部有权拒付货物款项,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对有令不止,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与经济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或者评标工作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评标工作组成员、招标工作人员和用户单位相关人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除没收收受的财物、取消担任评审组成员的资格外,对有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应调离其工作岗位。

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其中对于预付款、货款支出结算,必须有配送中心、总经理履行签批的手续。

否则财务处不予对外付款。

第四十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领导小组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公司纪监组投诉。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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