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征收基本制度
税收征管制度
义务:
宣传税法 保密义务 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
一、知情权 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 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 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在纳税、处罚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纳税人可 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对纳税人作出规定金额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税
务机关会向纳税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 知纳税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 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对此,纳税人有权要求举行听 证。税务机关将应纳税人的要求组织听证。如纳税人认为 税务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纳税 人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 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国家税 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级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 批纳税人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纳税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 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 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此外,纳税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 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 管发票。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的财务、 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应依照国务院 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 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款征收管理制度
税款征收管理制度一、征收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制原则:税款征收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依法征收、依法管理,确保税收征收行为合法、公正、公开。
2. 保密原则:税务机关应当保守纳税人的税务信息,不得泄露涉税机密,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税收征收的秩序性。
3. 公平原则: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对纳税人一视同仁,平等享有法定的纳税权利和义务。
4. 提高效率原则:税务机关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征收管理效率,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 鼓励合规原则: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应当鼓励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 多元化征收原则: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和管理措施,实现税款征收的多样化和差异化。
二、征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纳税人登记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纳税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维护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机制,确保征税对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税款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税款征收管理规范,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依法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确保税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税收信息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和归集纳税人的税务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税收征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税收征管执法: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税收征管执法工作,保证公平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监管和检查。
5. 税收风险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加强风险防范,确保税收征收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6. 税收公共服务: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互动,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素质,提高税收征收的公共服务水平。
三、征收管理制度的完善措施1. 创新税收征收模式: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税收征收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征收模式,推动税收征收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04
税收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金税工程概述
金税工程定义
金税工程是专门用于税收征收 管理的信息化工程,旨在提高 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税
收征管和监控。
金税工程发展历程
自1994年启动以来,金税工程经 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不断优化 和完善。
金税工程目标
金税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税务信 息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强税收 征管和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总结词
违法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理得当、启示 深刻
详细描述
某公司采用少报收入、多报成本等手段偷税 ,被税务机关查处。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 进行了罚款、补税等处理,彰显了税收征收 管理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案例提 示人们,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
的制裁。
纳税人投诉某税务机关违法行政案
要点一
01 02
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在过去几十年间逐步完善,形成了一套完 整的税收征管体系,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 征收、税务检查等方面。
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通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等手段,优化了税收征管流程,提高了征管 效率,减少了征纳双方的成本。
03
加强了税收执法力度
03
税收征收管理程序
纳税人登记与申报
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 和地点进行申报。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格式进行纳税申报,如实报送 纳税信息。申报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税种、适用 税率等信息。
税收征收管理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税收征收管理流程•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制度•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案例分析目录定义与特点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体系宪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法征税公正执法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登记流程登记内容税务登记账簿设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等账簿,并确保账簿真实、准确、完整。
凭证管理纳税人应当建立健全凭证管理制度,确保凭证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资料。
账簿凭证管理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方式包括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
征收流程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征收方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征收。
税务检查检查类型检查内容税务登记制度定义确保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防止逃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目的登记内容申报内容包括应纳税种、税额计算、应纳税款等。
定义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行为。
目的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税收违法行为的产生。
纳税申报制度010203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报送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VS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法定权限徇私舞弊案例一:某公司偷税案总结词详细描述总结词违法逃税,声誉受损要点一要点二详细描述某明星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未如实申报其演艺收入,并利用各种手段规避缴纳税款,最终被税务机关依法查处,并被处以罚款、补缴税款、滞纳金等处罚,同时其声誉也受到了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3.08.04•【文号】国务院令第123号•【施行日期】1993.08.04•【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02年9月7日实施日期:2002年10月15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3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3年8月4日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税务机关有权拒绝执行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四条税收征管法第五条和本细则所称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纳税人,是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其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经济性质;(四)企业形式、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六)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七)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八)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九)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款征收方式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税款征收方式● 详细描述:i . 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财务徤全的纳税人,依据其拫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依照适用税率,计箅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 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2 . 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是指对账务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由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3 . 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査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4 . 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对小型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 定经营时期、 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 不 到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简称定期定额户)。
例题:1.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迠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A.査账征收B.查定征收C.查验征收D.定期记额征收正确答案:C解析:查验征收方式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的小型纳税人,应采用的征收方式是()A.查定征收B.查验征收C.代收代缴D.定期定额征收正确答案:D解析: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第三节 税收征管法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 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 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2、税务检查中的税收保全措施 和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 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 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 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 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税 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 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
A.
B.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 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 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001年6月23日某地方税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 :某私营企业,已中途终止与某公司的《承包 协议》,银行帐号也已注销,准备于近日转移 他县。该局立即派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 准了上述事实,于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当月已 实现的应纳税额5263.13元,作出责令其提前到 6月25日前缴纳的决定。 问: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否合 法?为什么?
二、税款征收
税款依法征税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 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2、税款的代扣、代收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 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3、税款的缴纳和延期缴纳
10、代位权和撤销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 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 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 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的规定 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该规定 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 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2.09.04•【文号】主席令第60号•【施行日期】1993.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主席令第60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完成税收征收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
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包括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包括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是指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一套体系,包括税收管理、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税款征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税收管理是税款征收的基础,包括税收征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税收信息的管理和交换等。
税收征管机构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税款的公正、合理和高效征收。
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是税款征收的重要内容。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照法定期限和法定方式申报和缴纳税款,提供与税款征收相关的真实和完整的税务信息,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等。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税收减免和退税,提出申诉和复议等。
税收征收应当以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基础,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款征收程序是税收征收的具体流程和步骤。
包括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通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税务争议解决等环节。
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税款申报和缴纳,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申报进行核定和查验,确保税款的准确和及时征收。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是依法征收税款的一套完整的体系,旨在保障税收的公正和有效征收,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章 税款征收
(一)税款补缴
《税收征管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因税务 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 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 金。”所谓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因税务机关 使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 法而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 所应承担的责任。
所谓纳税人、扣缴义 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 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 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
明显的笔误。
(二)税款追征 《税收征管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
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 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所谓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 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 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营的纳税人,也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2) 对已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若在限期内不履行纳税
义务,税务机关可直接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1.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内容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
加强税收票证管理,有利于保证税收票证和国家税款的安全完整,防 止积压、挪用、损失国家税款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通过税收票证的及 时供应、规范使用和事后监督,及时把握征管质量状况;有利于提高 税收会计、统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也有利于通过票证 计划的控制与管理,降低税收成本。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汇编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汇编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是确保税收合法、公正、高效征收的基础。
本文将对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汇编。
一、起征点制度起征点制度是指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在一定的收入或销售额以下不征税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低收入者的权益,减轻他们的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
根据税法规定,起征点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社会财富分配状况等因素调整。
二、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检查、征收和管理的一系列程序。
税收征收程序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环节。
税收征收程序的目的是保证税款的全额收入,降低纳税人的违法风险,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
三、税收征收监督制度税收征收监督制度是指纳税人和社会对税务机关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税收征收监督制度包括对税务机关的数据真实性、税款征收依法行政、办税便利程度等方面进行监督。
税收征收监督制度的目的是提高税收征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纳税人权益,遏制税收违法行为。
四、税收征收法律责任制度税收征收法律责任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制度。
税收征收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对逃税、偷税、拒缴税款等行为进行处罚。
税收征收法律责任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税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五、税收征收信息化管理税收征收信息化管理是指利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手段对税收征收进行管理的方法。
税收征收信息化管理包括电子税务局、网络纳税等。
税收征收信息化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精度。
六、税收征收违法行为处罚制度税收征收违法行为处罚制度是指对逃税、偷税、拒缴税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税收征收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包括罚款、追缴税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税收征收违法行为处罚制度的目的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汇编包括起征点制度、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收监督制度、税收征收法律责任制度、税收征收信息化管理、税收征收违法行为处罚制度等内容。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款征收方式、应纳税额的确定、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离境清税、税款追征及补征、减免退税及延期纳税审批)税务检查(大纲没做要求)一、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1.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2.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的原则:(普遍登记的原则: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除此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登记种类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开业登记(设立登记):①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②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③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④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⑥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⑦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了解: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6.04.21•【文号】国发[1986]48号•【施行日期】1986.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发布日期:1992年9月4日实施日期:1993年1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国发[1986]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由税务机关主管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都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有代征、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代征人),都必须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代征、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第三条各种税收的征收和减免,必须按照税收法规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执行。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出同现行税收法规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者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本条例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七条纳税人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各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登记。
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
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所得
同上
18
4.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4000以下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20000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中国境内无 住所, 居住 不满一年 的个人
3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居住时间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纳税人 性质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以内 非居民
√
╳
╳
╳
90 (或183日)日-1年 非居民
√
√
╳
╳
1-5年
居民
√
√
√
╳
5年以上
居民
√
√
√
√
注: √代表征税, ╳代表不征税
(3)5月份取得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和借给某某 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各50000元.
(4)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30000元.
26
在上述各项所得中,该歌星除11—12月份参 加所在文工团组织活动取得的收入已由文工团 扣税款纳税之外,其余均未向税务当局申报纳 税,有关单位也未代扣代缴. 请正确计算该歌 星2003年全年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分析指出该歌 星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6 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7 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8 80000~100000元的部分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章来源:/Content-996.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账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文章来源:/Content-996.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与基本规定
(三)帐薄、凭证管理的概念与内容
(三)帐薄、凭证管理的概念与内容
▪ 3.2.7发票
▪
发票管理也包含在账簿、凭证的部分中,这一
内容将由我们发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题
讲解。这项工作也是我们讲广义征管工作的一项重
要内容,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省现行征管机构
的设置中,发票管理部门是独立于征管部门之外的
一个部门,即省、市都设发票管理机构,专门负责
▪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 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 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组织机构代码 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 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等。
(二)税务登记的概念与内容
▪ 2.2.2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
▪ 3.2.3对扣缴义务人的要求 ▪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
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 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三)帐薄、凭证管理的概念与内容
▪ 3.2.4对凭证的要求 ▪ 会计核算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 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
发票印制、发售管理等工作,可见它的重要性。
▪
(返回)
(四)纳税申报制度的概念与内容
▪ 4.1 .1概念
税收征规范
税收征规范
税收征收规范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的一揽子规范。
税收征收规范对于税收制度的公平性、透明度和便利性有着重要的影响,也是保障税务机关能够高效征税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首先,税收征收规范需要明确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依据。
税收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应缴纳的税种、税率和税款计算方法,使纳税人能够清楚了解自己应缴纳的税款数额和缴纳方式。
其次,税收征收规范需要建立合理的征收程序和操作规程。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当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征税和征收过程,确保征收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第三,税收征收规范应当明确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作为税收征收的主体,应当在征收过程中享有公平、公正、合法和合理的权益保护,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四,税收征收规范需要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督和审核机制。
税务机关应当设立有效的内部监管和审计制度,对税收征收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征收程序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第五,税收征收规范需要加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机制,为纳税人提供
咨询、申诉、纠纷解决等必要的服务和帮助,确保纳税人能够合法合规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总之,税收征收规范是保障税收制度公平性、透明度和便利性的重要举措。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加强征收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加强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和对征收过程的监督,同时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税收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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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基本制度
主讲人:陈少英 教授
税款征收制度概述
• 一、税款征收的主管和管辖
• 税款征收的主管是不同类别的征税机关之间
税款征收权关主管:关税、船舶吨税及进口环 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税务机关主管:海关主管以外的 其他税种。
税款征收的管辖是同类征税机关之间征
• • 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 特殊情况下: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10 年内 进行调整。
(三)关联企业应纳税款的事前调整制度
事前调整:主要指预约定价安排(advance pricing arrangement,APA),即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 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 法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 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可以减少复杂的 时候审计工作。 我国2002年出台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引入了预 约定价制度,遏制外企的避税行为;2007年《企业所 得税法》第42条再次确认该制度。
税范围的划分,其中以地域管辖最为重
要。
地域管辖从纳税主体的角度说主要 是“纳税地点”的问题,即纳税人应该 向哪里的纳税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主 要有:纳税人所在地、财产所在地、商 品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或营业地。
二、税款征收的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 适用何种纳税人
查验征收 查账征收
临时经营场所和机场、码头等流动、分散的税源 纳税意识较强,以及财会制度较为健全的纳税人
(二)核定应纳税款数额的方法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法; 2.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法; 3.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法; 4.其他合理方法。
1/10/2019
三、应纳税款的调整制度
• (一)关联企业的含义
• 应纳税款的调整制度是专门针对关联企业的。 关联企业:指经济上有利害关系,法律上相互独 立的企业联合体。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51 条将关联企业界定 为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查定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自核自报自缴 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 委托代征 邮寄申报征收 其他征收方式
经营规模较小、产品生产销售批次多、财务制度不 够健全,凭证不够完备的小型企业
难以查清真实收入、账册不全的个体工商户 有较强的纳税意识和健全的经济核算制度的纳税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征收采用代扣代缴 消费税征收,如委托加工产品,有受托方代收代缴 对零散分散的税源,委托街道办、居(村)委会代征 适用有能力纳税、信用度较高但运用其他方式不便 如利用网络、IC卡、交通卡等
第二节 应纳税额的确定制度
• 一、应纳税额确定制度概述 • (一)应纳税额概念:根据纳税人的计税依 据和适用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税额。 • (二)应纳税额的确定方式: 官方确定方式和申报确定方式 • (三)应纳税额的确定权:征税机关
二、应纳税款的核定制度
(一)核定应纳税款的法定情形
《税收征管法》第35 条、37条及《实施细则》第 57 条 规定了七种法定情形。
•
(二)关联企业应纳税额的事后调整制度
•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 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纳 税人应纳税额: • 1.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 2.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 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 业务的正常利率; • 3.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支付劳务费用; • 4.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 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 5.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
(三)我国相关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32条规定看出我国的特点: ( 1 )法律性质不明确( 2)惩罚性质过重( 3 )起算日 期和截止日期规定模糊
三、延期纳税制度
(一)延期纳税的含义
• 纳税期限制度包括:
滞纳金制度 和 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二、滞纳金制度
(一)滞纳金含义
征税机关对违反税法规定,不按期缴纳税款或未 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实施的惩 罚性与补偿性相结合的措施。
(二)滞纳金性质
观点一:罚款性质 观点二:对国家的一种补偿,不具有行政处罚性 观点三:兼具处罚和补偿性
税务机关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的方法
• ⒈ 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 价格进行调整; • ⒉ 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 的收入和利润水平进行调整; • ⒊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进行调整; • ⒋ 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
税务机关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的期限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 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 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 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的纳税人。
第三节
• 一、纳税期限制度概述
•
纳税期限制度
纳税期限:指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 的期限。具体可以分为纳税计算期限和税款缴库期限。 • 纳税计算期限:指纳税人多长期间计缴一次税款。 • 税款缴库期限:指纳税计算期满后,纳税人实际缴纳税 款入库的法定期限。 • 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以 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一 个月”为纳税计算期限,“10日内”为税款缴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