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模版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流程式
6.11质量记录的归档和保存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编号
1.领料单
2.紧急放行申请单
因生产急需,原辅材料如需要紧急放行,在有可追回的程序时,由生产供应部办理“紧急放行申请单”。
紧急放行申
请单
a.生产供应部在“紧急放行申请单”中注明
紧急放行申
审
批
申请放行器材的名称、牌号、规格、化验编号、
请单
数量以及申请的理由,报技质部。
b.技质部根据供应商以往供货情况进行审
批。
紧急放行
B
c.生产供应部在“领料单”上注明“紧急放行申请单”的编号及“紧急放行”字样作为标识,区别于其它批次的器材。
6.2检验人员按控制计划、检验规程、过程指导书和/或验收样件对原辅材料及产品进行检验。
6.3试验人员按控制计划、过程指导书、试验规范对产品进行试验。
6.4检验和试验人员须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5计数型数据抽样计划的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的。
6.6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印章管理由技质部统一归口管理。
计数型数据:可以用来记录和分析的定性数据。计数型数据通常用合格或不合格的形式收集。计数型量具:就是把各个零件与某些指定限值比较,如果满足限值则接受该零件否则拒收。不合格品:不符合顾客要求和规范的产品或材料。
可疑的产品或材料:任何检验和试验状态不确定的产品或材料。
紧急放行(例外转序):指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采购产品、生产在制品(半成品)和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特许进一步生产的活动。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1.目的:为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在产品特性形成的过程中,规定检验和测量程序、抽样方法、对于产品实施监视和测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2. 范围:适用于所有产品进货、过程及最终产品的测量和检验、物理试验。
3.术语/定义: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试验:对给定的产品过程、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的作业。
全尺寸检验:是指零件在设计记录上标明的所有的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除非在客户已批准的控制计划中另有检验频次规定,客户可要求每年都对所有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
4.程序:4.1 进货检验:质量部负责编写《产品检验指导书》规定每一工序的检验项目和方法,所使用的检验工具,抽样的要求和抽样间隔时间,自检和巡检,最终检验的项目和标准。
4.2 原材料的进货检验:4.2.1 PMC部仓库根据《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核对质量保证书、重量、件数、规格编号、价格、合同号、钢种、炉号、保留每一批原材料的炉号和质量保证书或复印件,同时进行重量或数量的验收。
4.2.2 质量部进行厚度、外形尺寸,直径和长度的测量。
4.3 外协件的验收:4.3.1 外协件的验收由质量部负责实施,到货时应具备书面资料;包括送货单、检验报告;相关证明资料;验证资料的技术数据及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要求时;外协件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方可接受;4.3.2 外协件的抽样比例,按照产品数量抽样比例为5%;4.3.3 技术工艺部应规定外协模具、检具加工的接受准则;关键尺寸、重要尺寸、一般尺寸的接受的公差范围,物理特性、检验方式,检测设备和工具,样本数量,指定专职或专人实施检验。
4.3.4 任何让步放行应得到技术工艺部的同意,已经例行的让步放行,技术工艺部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认定和批准,并且与供方在技术协议上予以规定。
4.4 首件检验:4.4.1 车间的操作人员在每日开机生产的首件产品,按照工序检验指导书的规定,交给检验员进行尺寸检验,合格以后,记录于《过程检验记录》将产品进行首检样品标识,允许操作人员开始批量生产。
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
CAF2DQ.2-15-04 版本:A 修改状态:0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1.目的为了提供所有成品符合要求的证据,确保不合格品不出公司。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所有产品(包括包装、标签)发运前进行的检验和试验及产品最终审核。
3.术语本程序采用ISO9000:2000版及VDA6.1所给定义。
4.职责4.1 技质部负责按质量计划对产品进行最终检验、记录、标识、复检、不合格品处理等。
4.2 技质部提供最终检验的技术标准,有责任对最终检验进行指导,有责任最终检验设置合理的检验工位。
4.3 生产部负责协调最终检验后产品的物流工作。
4.4技质部对检验和试验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处理单》,通知责任部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 由技质部针对外观特性确定极度限样件,必要时确定标准样件,负责最终产品的产品质量审核。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 技质部根据产品控制计划,编制必要的《检验作业指导书》。
5.2检查员对产品按《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尺寸检验,并做相应标识,填写记录。
5.3由检查员填写合格单,注零件号、生产班组、日期等,产品方可装入工位器具,转入合格品区域。
5.4由检查员填写《最终产品检验记录》,经技质部部长审核后存档,必要时供顾客评审。
5.5不合格品由检查员标识后,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最终产品发现不合格要全额百检,同时要做好记录。
5.6技质部负责对包装后的合格品按《产品质量审核程序》的规定抽样审核。
5.7接收准则:对计数数据抽样计划的指数准则必须为零缺陷,所有其他情况(如外观)做接收准则须征得顾客同意。
5.8周期性检验和试验由检查员按检验指导书规定的周期进行,并记录检验结果。
编制:仝景华审核:刘金鹏批准:李国军6.相关支持性文件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2最终检验指导书7.质量记录7.1 最终产品检验记录7.2 试验报告7.3 废品通知单7.4 合格单7.5 返修单文件更改记录。
IATF16949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IATF16949/ISO9001-2015)1.0目的规范检验和试验,防止未经检验和试验及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加工和交付。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产品的入库检验和试验、过程控制中的检验和试验及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3.0职责3.1 技质部是检验和试验的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检验指导书,负责生产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对产品的合格与否进行判断。
3.2 生产车间负责实施生产过程的自检、互检,保证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并配合处理不合格品。
4.0管理程序4.1 进货验证(检验):4.1.1 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外协加工模具进厂后,由质检人员根据原材料技术要求或与供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验证。
对原材料的验证结果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中。
4.1.2进货验证内容包括:a.供货方是否为合格供方;b.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该批供货产品的合格证明书,必要时要求提供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c.外观检查,包括产品的包装量、数量、商标、品牌、规格型号;4.1.3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或由生产车间投放生产。
如验证不合格,应通知采购人员联系处理。
4.2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分为首检、自检、巡检、工序完工检验4.2.1首(末)件检验4.2.1.1在如下情况时应进行首检,防止工序因素的变化导致成批的报废:a.每批加工的首件;b.调整或改进工艺后加工的首件;c.设备维修或工装更换维修后加工的首件;4.2.1.2首检由质检员进行,质检员应将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上作出标识,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
首件检验未经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首件检验应填写《工序检验记录》。
4.2.2自检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时,应按规定的检查频次、检查项目对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检,将有缺陷的不合格品挑出,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2.3巡回检验4.2.3.1正常情况下,质检员按关键工序抽检所有产品,发现问题,应尽快分析原因,及时指导作业者或联系有关人员加以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其改进。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各阶段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标识,确保只有合格
的产品才能转序及出厂。
2.0范围:
此文件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3.0职责:
3.1工程部
-负责确定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形式,状态标识的日常管理工
作。
-负责产品质量的判断及货品放行。
算机及其他试验物品则应附检验报告。
4.3图纸质量状况按《图纸审核程序》处理。
4.4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办法应由技术人员在制订有关文件时,在文
件中予以说明,操作者在工作中按文件要求,做好这些标记。
4.5仓库划分不合格品区,待检区及合格品区,或悬挂待检验、合格、
不合格标识牌。并按质量状况存放货品,对维修/退货产品,应予
贴纸表明。
4.6对标识不清或无法标识的产品不能使用转序或出厂,必须经过重新
检验并进行状态标识。
5.0附件
5.1合格证
5.2合格印章
5.3不合格印章
3.2仓库
-负责标识,分区存放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产品。
3.3 MRB(物料评审委员会)
-负责不合格的处理
4.0程序:
4.1检验和试验状态有三种:(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待检验。
4.2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2.1所有验证类货品均由供应商提供客观证据,如合格证。
4.2.2检验类货品;DCS模件应在外包装上盖合格/不合格印章,计
检验与试验管理程序
正常生产中,作业员按照《作业指导书》中的外观要求项目进行产品自检,合格的产品包装或转入下工序,下工序须对上工序生产品进行再检查(互检)。检查时发现的不良品放在指定的不良品箱内,并作好记录,若不良品连续发生,应立即报告班主管或经理处理。作业员将合格产品摆放于“待检区”内,不合格品由IPQC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来料检验:
5.2.1仓库对采购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与送货单和订购单进行核对点收一致后,将物料放于待检区后,通知品管部IQC进行检验;
5.2.2 IQC检验员依据《IQC检验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完后在贴于物料上的来料标识上做好相应的检验标识:原料合格品盖蓝色“IQC合格”印章,不合格品盖红色“IQC不合格”印章,并放于不合格区;来料检验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IQC检验完成后须填写《IQC进料检验报告》及《IQC每日检查日报表》;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6.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
7.1《IQC进料检验报告》;
7.2《IQC每日检查日报表》;
7.3《品管员巡检日报表》;
7.4《成品出货检验报告》;
7.5《首件确认单》;
8.流程图:
无
3.2生产部:负责产品的自检、合格品/不合格品的区分放置,以及合格品的入库;
3.3仓库:负责通知品管部IQC对来料产品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分区放置和处理。
4.定义:
无
5.程序:
5.1计数型抽样接收准则:
所有计数型数据抽样计划的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所有其它情况的接收准则必须形成文件,顾客有需要时提供给顾客批准。
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对最终产品的检验进行控制, 确保最终产品的各项检验圆满完成且结果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最终产品的检验。
3 术语(略)4 职责4.1 质管部负责具体实施车间最终产品和出货产品的检验。
4.2 质管部负责编制产品的检验文件。
4.3 生产制造部总装车间负责成品的清洁,包装和送检。
4.4 物控部成品仓负责出货产品的送检。
5 流程图(见附页)6 程序6.1检验控制的策划6.1.1质管部应编制《控制计划》,并在《控制计划》或《检验指导书》中确定产品的最终检验检验项目和产品特性。
6.1.2最终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6.1.3质检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放方可上岗,并经公司授权方可对检验合格产品的放行。
6.2 最终产品入库检验6.2.1最终产品入库检验和试验,应在所有规定的工序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后方可进行。
6.2.2生产车间在每批产品完成之后及时提交《成品送检单》交质管部,质检员依据《成品送检单》作检验准备,按产品《控制计划》的终检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对抽样的的测量结果进行判断并及时记录,检验完成后质检员填写“质检报告”交质量工程师审核。
由质量工程师确定产品放行。
6.2.3批产品合格由质检员签发“产品合格证”,连同产品放入包装箱内, 由车间封箱后即可办理入库手续。
质检员必须在《成品送检单》上签字盖章,该批产品方可入库,成品仓必须在接到质检员盖章的《成品送检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6.2.4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3 出厂检验6.3.1每批(指出货批)产品出厂前,由物控部仓管员填写“产品出厂抽检表”,交出检员进行出厂检验。
4.3.2出检员按《控制计划》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抽样检验, 检验完成后填写“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交质量工程师审核。
6.3.3批产品合格由出检员在“产品出厂抽检表”上予以标注, 当日交回仓管员办理出厂手续。
6.3.4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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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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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 围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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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02872003/ISO1348 5:2003中产品的 监视和测量条文 理解4
YY/T0287-2003/ISO13485:2003中产品 的监视和测量条文理解5
对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 专用要求:要记录检验和试验人员的身份, 以保证可追溯性和满足要求证据的力度。身 份可指姓名、职务和履行职责的日期。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 程序
提纲
YY/T02872003/ISO13485:2003中产品的 监视和测量
YY/T02872003/ISO13485:2003中产品的 监视和测量条文理解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YY/T0287-2003/ISO13485:2003中产品的监视和测 量
•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 总要求
➢ 如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情况发生时,则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在来料上张贴 “拒收”标识,物资供应 部负责隔离该批物料。质量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采购部,采购部就不合格情况与供方联系,督促供方协调解决并逐步改善。
管理内容及要求---进货检验(即来料检验)2
➢ 紧急放行
a.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要将原材料放行用于生产时,生产部应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由质量部、研 发部或工程部审核并经权责副总签字批准后,由质量部在来不及检验的物料上张贴“紧急放行”标识后入库。库 房管理员在相应的入库记录、领用记录上做好标识。在检验结论未出来前,生产中用该物料所产出的半成品、成 品都应张贴“紧急放行”标识,相关的生产记录中都应单独标识,注明“紧急放行”,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 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原材料紧急放行申请单》应在质量部存档。
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位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纠正/预防措施 回交品管部。品管部 负责跟踪改善结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改善的,品管部再次跟进,直 到改善为止。 5.5.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入库后,由仓库员负责按《仓储管理程序》进行作业。 5.6. 对于客户退货,品管部先进行判定和分析确认后,由业务部和品管部协同办 理相应退货手续。 5.7. 成品复检:本公司库存成品保存时间如超过期限,在出货前由物控中心负责 填写内部联络单 交于品管部,品管部安排检验员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复检工作及OQC出货 现场监控。 5.8. 本公司一般不存在紧急放行的情况,如有应经过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批准, 并经客户同意后方可放行,否则需按文件化要求完成所有的检验项目才能出 货。 5.9.确认检验
二、范围 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的最终检验及出货现场监控。
三、职责
3.1.制造部包装组:负责将成品包装完毕后,整齐摆放在“待检区”并填 写《成品/半成品送
验单》,经判定合格后入库。 .2.品管部:FQC负责按《MIL-STD-105E计数抽样计划》及检验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最
终 检验,并对产品进行判定;OQC负责出货现场监控。
3.3.仓库:负责协同制造部将最终检验后之合格品入库和出货作业。 四、定义:
4.1 送检:包装组将成品送至成品待检区,送检成立。 4.2 一批:制造单位一次送检的每一种型号称为一批。 4.3 FQC:品管部最终检验。 4.4 OQC:品管出货现场监控。 五、作业内容: 5.1. 制造部将完成的产品送至“待检区”,通知品管部成品检验员FQC进行 检验。 5.2 .品管部成品检验员依据《抽样检验计划表》及相应检验规范等对送检 成品实施检验和判定。 5.3. 品管人员依据产品类型分别将检验情况及结果记录于《FQC检验报告》、 《FQC检验日报
过程及最终检验控制程序【范本模板】
5.6.3成品致命缺陷不良为O ,检查发现有1个致命缺陷,经核检确认,则全部返工重检;重要缺陷不良大于或等于2%时与轻缺陷大于或等于2。5%之数量,经核查确认属实退由生产部全部返工重检。
5.6.4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要及时区分隔离标识,防止不良品与良品混淆.
5.2.1首件确认的时机;
a.每单灯具、注塑产品装配或注塑件生产前;
b.产品批量生产前;
c.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生产设备变更、原材料变更、变更生产工艺等。
5.2.2首检确认依据:详细规定见《IPQC作业指导书》。
5.2.3首件确认由生产组长负责送检,IPQC负责检测,首件确认合格之后由生产和IPQC签字确认。
5.4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检查
作业员都应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错误,避免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自主检查不需要做记录.
5.5检查站
5.5.1检查站通常包括:检查产品外观、结构性(装配零件组成结构)
5.5.2检查站由作业员负责,根据订单及检验标准的作业要求,在某一特定工序对经过此工位的在制品/半成品进行100%检测
4.2品管部:
负责首件确认、巡检和半成品的抽检与成品的最终检验,跟踪验证生产过程中品质异常的改善.
5.作业程序
5.1生产过程区域分布
1)灯具、注塑装配
2)注塑件
各区域的生产过程的检验计划因生产工艺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检验组合构成,通常情况下涉及首件确认、自主检查、半成品检测、巡回检查、最终检验等。
5.2首件确认
3.7检查站:固定于生产线上,对经过此工位的在制品/半成品进行100%的检测以确保其符合要求
产品检验与测试控制程序
4.4.1 检验和试验记录应清楚的记录产品的型号、批号、生产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数据,检测的结果是否合格,并经检测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名确认。
4.4.2 所有记录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5 检验准则
4.5.1 未经经验合格的产品不准流入生产及下工序加工;未经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许交付顾客使用;
6.3生产车间工艺监控记录,保存期限1年+1个日历年
6.4各种试验记录,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5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6《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由检测部门保存,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记录
4.5.2 品管人员按控制计划、检验规程或验收样件对进料及公司生产产品进行检验;
4.5.3 品管人员的印章管理由品质部统一归口管理;
4.5.4检验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可辨,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名注明记录日期。涂改处也应签名注明记录日期;
4.5.5 当顾客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验证/标识要求。
4.6 技能要求
各品管检验岗位应选派经过适当培训、取得必要资格、具有相应技能、确可胜任的人员担任。培训可参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参考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记录控制程序》
5.3《原材料检验规程》
5.4《出货检验规范》
6、记录
6.1进货物料验证记录,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2 原材料检验报告 ,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4.0 内容
4.1原材料/零部件进货检验
4.1.1 IQC根据仓库的《来料登记一览表》安排物料的检测,并按照《进料检验管理规范》对进货物料需检测的化学、物理、机械特性等抽样进行检验和试验,形成相应的《进料检验报告》。
ISO9001-2015最终检验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最终检验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ISO9001:2015)1目的规范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确保出货产品品质,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出货的检验、不合格品的控制及特采。
3定义评审部门:由品质部/QE、销售部/跟单、工程部/PIE、工程部/工程师、PMC及生产共同组成。
特采:通过书面申请,经过相关评审部门严格评审,批准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是处理不合格品方法之一,该方法不能作为以后类似产品让步接收的先例。
4职责4.1品质部:QA检验员:对生产出来的成品进行检查,对库存超过有效储存期的产品进行出货前复检,对改善批抽验结果跟踪,监督检验合格产品的入库。
QE:对特采产品进行判定评估确认是否需要客户确认,与客户沟通并提供评审意见,对评审的最终结果进行判定。
4.2PIE部:PE:负责对QA检验出的不良品进行分析,提供该批返工方案及预防改善措施.4.3仓库仓管员:对合格产品入库并按要求储存;在出货前对超过有效储存期的产品提出复检。
4.4生产部:组长:提交产品供QA检验,安排合格产品入库;对同意特采的产品安排入库,对QA检验不合格批进行返工.4.5营销中心:营业员:同客户沟通确认,填写评审意见。
4.6工程部:产品在试产阶段特采,同客户沟通确认,填写评审意见。
如有需要,须参加量产阶段特采评审。
4.7副总经理:对特采产品最终结果进行批准。
5工作流程图及流程说明5.1工作流程图见第3页《最终检验及不合格品控制流程图》。
5.2流程说明见第4-6页。
6支持及引用文件6.1《产品交付管理规定》6.2《仓库管理规定》6.3《QA岗位作业流程》7记录表单不合格批处理单。
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最终检验和试验的控制内容、要求及方法,确保所提供的成品符合规定要求,从而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入库,不出厂.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的检验控制,也适用于新产品送样的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并包括公司所有产品的型式试验.3.职责3.1质保部负责最终检验归档管理.3.2仓库保管员负责做好过程检验合格产品的入库及标识工作,并控制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的标识及出库.3.3技术课负责成品验收标准的制订,质保部负责成品检验指导书的制订.4.工作程序4.1最终检验必须在进货检验和工序过程检验均已完成而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4.2新产品送样的最终检验程序4.2.1由技术课按顾客要求开发制造的新产品,由质保部按技术课出具的技术要求对新产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合格由检验人员出具《首件(批)样品检验报告》及《成品检验合格单》,并把《成品检验合格单》签字后交仓库.4.2.2仓库根据质保部出具的《成品检验合格单》入库,并按合同要求由业务部交付顾客. 4.3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的最终检验.4.3.1由质保部检验员按检验流程计划和检验指导书对成品进行检验,当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含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时,在校验记录中签字放行入库,未经检验合格的成品严禁入库.4.3.2根据顾客要求频次,质保部按《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对已包装产品按计划进行一次产品质量审核,以验证符合所有规定要求(如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审核记录作为最终检验的记录.4.3.3对于全尺寸和功能试验由技术课制订相应的技术要求,质保部按要求并根据顾客规定的频次对产品进行全尺寸和功能试验,试验报告顾客要求时须提供评审,如顾客未规定频次则每年进行一次.5.使用记录略。
产品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产品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提供产品质量保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和各种成品检查。
3.0职责
●各生产车间主管
(1)保证本程序完整、持续、有效地实施。
(2)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方案。
●终检员
(1)对完成了生产全过程的所有产品进行抽检或全检。
(2)依据事实针对检验结果做客观正确的判定,并如实填写《成品检验报告》上交相关生产车间主管。
(3)对所在成品应做好各种标识,已检的成品要在包装箱上签名(盖章)。
4.0工作程序
●从事成品检验的人员应按《培训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同时,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计量仪器应按《计量仪器控制程序》的要求校准合格。
●成品检验在所有的工序质量检验都已完成且合格后进行。
●车间成品检验
(1)所有完成加工过程的产品部件,在安装、包装前,车间终检员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2)严格监督生产员工按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作业,不允许不合格品流入包装工序。
(3)依据本公司制定的产品检验标准,检验合格并在核定栏内盖印章或签名才能送成品仓。
(4)检查内容
①所有生产车间完工工件,在安装前,安装工序终检员根据《安装质检工作指示》的要求按批号对每种规格工件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于《工序质检记录表》内,。
QB-15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炬星电子(惠州) 有限公司JU XING INDUSTRIAL LIMITED程序文件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文件编号:QB- 15制定:审核:批准:生效日期:会签部门会签人/日期会签部门会签人/日期PMC部品质部研发部生产部技术部市场部工模部人事行政部1.目的为保证最终产品质量,避免不良品流出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引用文件3.1 QB-10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3.2 QB-19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3.3 QB-24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3.5 QB-27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4.职责4.1 品质部出货检验员(OQC)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4.2 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本程序的实施。
4.3 品质主管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5.程序5.1 检验前准备5.1.1 品质部依据产品标准、客户要求及产品质量特性制定《产品最终检验标准》,并确定抽样计划;5.1.2 计量室准备必需并经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5.1.3 品质部确保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
5.2 作业流程5.2.1 制程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进行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5.2.2 OQC接到生产部的抽检通知后,按《产品最终检验标准》和抽样计划表对最终产品进行抽检,并填写《OQC抽检报告》;5.2.3 抽检合格时,《OQC抽检报告》由QC组长审核、QC主管批准;5.2.4 抽检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2.5 OQC根据检验结果在抽检批上按《检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贴好相应标识;5.2.6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QA按照《掂箱测试规范》、《寿命测试规范》要求对成品进行掂箱测试、寿命测试:a)材质、结构、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可靠性时。
b)产品连续停产三个月,恢复生产时;C)客户提出要求时。
5.2.7 QA将试验结果记录在《产品功能测试报告》上,《产品功能测试报告》需经安规工程师审核;5.2.8 掂箱测试、寿命测试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2.9 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时发现重大质量异常,品质部应提出纠正措施 要求,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5.2.10 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5.2.11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6.记录表格序号表格编号表格名称收集部门保管部门保存时间1 QC3-17-01 OQC抽检日报告品质部品质部2年2 QC3-17-06 产品功能测试报告品质部品质部2年。
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更改记录1.目的:通过对将要进入成品库的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品质要求的成品才能进入成品库。
2.范围:本公司生产的各种产品。
3.定义:无4.职责:4.1生产部负责生产4.2资材部负责仓储4.3品保部负责检验。
5.内容5.1生产成品检验5.1.1 最终检验组在接到生产组通知后,即安排人员到成品待检区,依据《助焊剂检验办法》、《锡膏检验办法》或《稀释剂,清洗剂检验办法》抽取样品。
5.1.2 对所抽取样品按照《助焊剂检验办法》、《稀释剂、清洗剂检验办法》或《锡膏检验办法》进行检验,依据《现有产品一览表》进行判断,并将检验结果作记录,填入《QA检验报告》。
5.1.3检验合格之成品,还须对产品的型号、批号、日期、数量、包装方式等与《生产命令》核对是否相符。
核对无误后,由QA在每批成品外包装上标识“合格”标签,通知仓储组按《货仓管理办法》办理入库手续。
5.1.4核对有误之产品,立即凭《生产命令》通知生产组更正后再按5.1.3执行,直至合格。
5.1.5检验不合格之产品,按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贴上“不合格”标签后,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予以处理。
5.1.6最终检验组将每次检验结果填入《生产成品月合格率统计表》,并保存二年,作为制程能力评估的依据。
5.2销货退回的检验5.2.1对于客户因各种原因退回的成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退货申请表》,退回成品由仓储组归入退货区并标识,并凭《退货申请表》通知QA进行检验。
5.2.2 QA对退回未使用的成品进行全检。
对于客户已使用过的产品,由于无法验证环境禁用物质含量,按直接报废处理。
5.2.3 QA依据《助焊剂检验办法》、《稀释剂、清洗剂检验办法》或《锡膏检验办法》对退回成品进行检验,并依据《现有产品一览表》进行判断,最后将检验结果填入《QA检验报告》中。
5.2.4 检验合格的成品,由QA在每个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签,通知仓储组办理入库。
5.2.5 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由QA在每个外包装上加贴“不合格”标签,通知仓储组将此成品转入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确保压力管道元件生产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符合规定要求,有效控制在制品的质量,防止未经检验和未经验证合格的原材料或产品投入使用,使产品最终质量能符合规定的品质标准,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所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检验、产品生产过程的检验、成品检验。
3、定义:3.1自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按质量要求进行的全面逐件检查。
3.2巡检: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种重要工序,制品的产品质量进行的巡回检查。
3.3专检:在生产过程中,质检员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逐件检查。
4、职责:4.1检验责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与记录,担负鉴别、把关、报告三大质量职责。
4.2操作人员负责生产产品的自检。
4.3质量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和产品专检、抽样送理化实验室作力学性能试验,原材料的外观检验和抽样送理化实验室检测原材料性能。
5、工作程序:5.1检验与试验阶段的确定:5.1.1进货检验:质检员对入厂原材料、辅助材料进行的检验。
5.1.2工序检验:工序检验是按样品、工艺文件和有关标准对各个工序的半成品进行的检验。
5.1.3最终检验:是按样品、工艺文件和有关标准,对成品进行的检验。
5.2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检验原则规定:5.2.1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检验是根据样品、技术标准、工艺的要求,采用测量与观察的方法,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测,与标准规定进行比较后,判定被检件合格与否的过程。
5.2.2检验责任工程师必须认真执行质量法规,行使独立的质量判决权。
5.2.3检验责任工程师要严把好质量关,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入库、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下工序、不入库;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5.2.4检验责任工程师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检验记录,收集质量信息,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质量状况,为改进质量提供依据。
5.2.5检验人员应秉公执法,认真履行职责。
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为验证产品最后是否符合顾客要求,并提供证据,确保所有的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最终检验和最终审核的控制。
3.职责3.1技术部负责提供《机械加工作业指导书》。
3.2理化分析室负责对产品材料成份进行分析,清洁度的检验并作好记录。
3.3品管部检验员负责对加工完毕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保存其检验记录;部门主管负责对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的所有报告进行审核。
3.4营销部检验员负责对即将出库的产品进行抽查。
4.流程图5.工作程序5.1成品的分类成品按其性质分为主机产品和维修产品两大类。
5.2成品检验和试验备件5.2.1成品检验和试验所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要适用且满足规定的准确度和精度,并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参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5.2.2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须由熟悉本岗位职责的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具备资格后的人员,经品管部主管批准,才能上岗检验。
参见“培训控制程序”。
5.3检验和试验依据5.3.1成品尺寸检验作业指导书、成品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成品包装检验作业指导书。
5.3.2产品验收标准5.3.3顾客的要求5.3.4控制计划5.4检验和试验的实施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包括成品尺寸检验、成品外观检验、成品包装检验。
5.4.1检验员须按照《机械加工作业指导书》上要求的频次、项目、方法对成品进行尺寸抽检,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于“成品尺寸检验记录上”。
若客户对最终检验和试验另有要求,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检查。
5.4.2成品尺寸经抽检合格后,才能进行外观检验。
检验员必须按照“产品图”及《机械加工作业指导书》对产品外观质量进行普检,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成品外观检验记录”上。
5.4.3经外观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员须在“分箱单”上记录检验状态,签字后才能包装。
5.4.4包装工按照《机械加工作业指导书》对包装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放入合格证,并将检验结果登录在包装检验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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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第1条目的
确保交付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或合同的要求,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的结果满足客户或合同的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产品质量审核,交付审核以及产品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
第3条定义
1. 全尺寸检验:对零件在设计记录上标明的所有尺寸的完整测量。
2. 功能验证:为保证零件符合所有顾客和组织规定的工程性能和材料要求而进行的试验。
第4条职责
1. 质量检验员负责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
2. 质量工程师负责制定最终产品的《检验计划/指导书》和《产品质量审核计划/指导书》及“交付审核检查表”。
3.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及交付前的质量审核和交付审核。
第5条检验依据
质量管理部依据产品的控制计划制定《检验指导书》,检验员按照控制计划和《检验指导书》进行产品最终检验及试验。
第6条最终产品的检验要求
1. 生产制造部依据《检验计划/指导书》对生产线完工的每批成品进行100%检验。
2. 产品的功能性试验要求对批量连续生产的产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生产同步的COP 试验,试验的具体要求参见客户的相关要求。
3. 质量管理部按要求抽取COP试验样品,贴好试验标识并填写《COP 试验报告》中的“产品信息”项目,送入实验室进行试验。
4. 检验/试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粘贴保留“绿色标识”的标识卡,制造部可办理入库手续。
5. 如果试验不合格,必须立即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采取措施。
6. 质量数据和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最终产品检验记录》上,如果最终产品经检验为不合格品,检验员应在该批产品状态标识上保留“红色“标签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7. 交付审核。
产品交付之前,由审核员进行交付审核并填写“交付审核检查表”。
8. 产品审核。
审核员按《产品质量审核指导书》的要求定期进行产品审核,形成审核报告。
第7条全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
1. 每年年初由质量管理部编制COP试验计划并负责执行。
2. 全尺寸检验
(1)应依据客户提供的产品图纸,对其中作出标识的所有形位尺寸进行测量并生成《全尺寸检验报告》。
(2)在《全尺寸检验报告》中应对超差的项目作出明确标识并保留测量样品,同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3)全尺寸检验的频次应按顾客要求进行,如顾客未作具体规定,须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
(4)如果有些检验项目对测量仪器能力和精度的要求超出公司暂时的测量水平,质量管理部应寻找具备资格的外部机构协同完成全尺寸检验。
3. 功能验证。
产品的功能验证依据客户提供的试验规范或要求进行。
第8条记录要求
最终检验的各项质量记录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授权的检验人员填写,填写必须认真、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对质量记录的管理按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