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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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沪宁城际铁路VI标段二工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镇境内,起讫里程为DK226+144.34~DK237+302.33,正线全长11.158公里。线路走向基本并行于既有沪宁铁路,
为了确保既有线的行车安全和沪宁城际铁路工程的施工安全,我单位编制了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和铁道部、上海局、业主关于安全生产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施工技术指南。
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新技术标准规范。
3、施工图《沪宁城际施(桥)》。
4、现场实际调查资料。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管理职责
成立了由项目经理卢芝海为组长,项目书记曹远峰,常务副经理冯友付,副经理谭德柱、汪厚清,总工王坤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各架子队队长为成员的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既有线施工安全,其管理职责为: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2.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过渡方案和安全保
证措施;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
3.施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劳务工、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的管理、培训;经常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施工作业安全控制。
4.建立定期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分析制度,每日施工有点评,次日施工有预想有布置有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关键和薄弱环节控制,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自控能力。
5.及时与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己方职责。接受建设、监理和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对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无条件执行。组织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并及时向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反馈结果。
6.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新开通、启用设备的检查整修,并及时办理设备验交或代维手续,对尚未办理验交或代维的营业线责任地段,应落实好养护维修,消灭Ⅱ级及以上几何尺寸偏差,完成路局轨检车指标,确保行车安全平稳。
7.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各类施工事故、险情。8.及时、准确上报营业线施工险情、事故。发生险情或事故时,
应立即上报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各级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按照‘先通后固’原则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对铁路运输的影响,并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举一反三,迅速整改。
四、既有线施工防护措施
1、大型设备靠近既有线施工防护措施
紧邻既有线施工的所有大型机械设备全部进行揽风绳及地锚加固,揽风绳用不小于12mm的钢丝绳拉紧,揽风绳设置小彩旗警示,同时要求加固地锚装置,地锚必须埋设1.5米以上深度,用2.5米长的枕水或相当枕木的槽钢买入地下。
2、靠近既有线基坑开挖防护措施
(1)在施工前应与工务部门联系,并根据工务部门提供的路基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2)征得主管部门的批示后进行基坑开挖,开挖前进行测量定位,然后进行钢板桩(4#拉森桩)防护,同时根据地质情况采取跳槽开挖,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基坑成型后,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
3、与既有线并行地段机械车辆作业安全标准
(1)在既有线并行地段进行施工或停放机械、车辆等设备时,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2)与既有线并行地段的施工,在靠既有线一侧,设置距轨道外侧不少于2米的明显限界桩。限界桩高出地面80~100厘米,
每10~20米设一桩,并选择宽阔的地段作机械掉头或会车地点,以防因地形过窄,机械掉头和会车时侵限。
(3)翻斗车在既有线旁运行时,不准将车斗升起。
(4)在未摸清既有线地下电缆走向前,不准进行开挖作业。(5)各种机械、车辆在通过道口时,不准停留。履带式施工机械通过既有线道口时,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未做好道口防护,不准通过。
4、新建线施工维护既有通信、信号、设备安全标准
(1)施工影响既有通信、信号、设备时,事先通知路局电务部门派员配合,施工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信号机和通信线路发生故障,应按有关规定规定进行处理和采取防护措施,并与车站值班员登记要点手续。
(2)架空线电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在架空线电杆附近推土或铲土时,必须保证其建筑物接近限界符合有关规定。
(3)架空电线两侧10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不得修建临时设施。
(4)施工作业时,严禁造成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等事故。
(5严禁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抛掷杂物,不得搭挂各种临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