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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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一、土地预审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选址意见书(辖区企业由城建分局提供)
5、项目建议书(企业提供)
6、土地预审申请书( A4 纸,由企业盖章,镇国土所、镇政府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填写《提地预审意见审批表》(政务大厅二楼国土局窗口领取)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国土局窗口
二、项目立项
(立项须在土地预审完成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土地预审意见(复印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提供,两本,上报一本,镇生存档一本)
3、立项报告(政府以上行文向区发改局提交立项申请报告)
4、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
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区国土局窗口办理。
三、项目环评
待项目由是发改委批准立项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立项批复
2、环评书(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3、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环评报告资料准备齐全后,由环评部门评审后做出批复。
四、项目用地报批
待项目环评得得到批复以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用地申请(企业加盖公章、政府、镇国土所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
2、立项批复(原件)
3、环评批复(原件)
4、土地预审意见(原件)
5、宗地图(国土局勘测定界,付费后在区国土局三楼规划局领取)
6、选址意见书(原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8、规划许可证条件通知书(原件)
9、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区国土局窗口办理。
五、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待项目用地批复下来后办理。须先交纳土地费用,市财政局办
理后办理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临宗地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此项取决于临宗地是否有企业,如没有则无需准备。
3、立项批复(原件)
4、环评批复(原件)
5、市政府出具的土地批复(原件)
6、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清缴证明(原件)
7、宗地图( 6 张原件)
8、在区国土局地籍股领取相关表册,同时提供宗地图,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地籍调查表》其余表册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并请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9、登记申请(企业加盖公章、政府、镇国土所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
10、企业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
11、契税、印花税交纳票据复印件(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由国土局地籍股审阅后出具契税通知书,企业去地税局交纳契税和印花税)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区国土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