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习资料
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小学
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小学版)一、前言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教育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资助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 资助与励志并重原则: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
3. 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4. 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动态调整资助措施。
三、资助对象1.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 农村特困供养学生;3. 孤残学生;4. 烈士子女;5. 残疾人子女;6. 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资助标准1. 生活费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月发放生活费补助。
2. 交通费补助:对家庭住址较远、交通不便的学生,可给予交通费补助。
3. 学习用品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供学习用品补助。
4. 意外伤害保险:为所有受资助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资助申请及审批程序1. 申请: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评议:学校成立资助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议。
3. 公示: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 审批:学校领导审批资助名单。
5. 发放: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六、资助资金管理1. 专款专用:资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定期审计: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 信息公开: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在学校公示。
七、资助工作监督1. 设立举报电话:学校设立资助工作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2. 定期检查:学校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具体措施1.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记录其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信息。
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包括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3.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资助资金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资助资金来源1. 国家财政资助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拨付给学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校自筹资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社会捐赠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者。
2.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分为一等、二等,分别按照相应标准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3)国家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4)学费减免: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
(5)临时困难补助:对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经济援助。
六、资助资金申请、审核及发放1.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 审核与认定:学院(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3. 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资金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助对象与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法承担正常学习生活费用,经学校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2.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指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在学校寄宿的学生。
3. 特殊群体学生:指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
第五条资助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1000元。
2.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1500元。
3. 特殊群体学生:每人每年资助金额为2000元。
第三章资助申请与认定第六条学生资助申请: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第七条资助认定:1. 学校成立资助认定小组,负责资助认定工作。
2. 资助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活费用支出等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3. 资助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资助对象。
第四章资助发放与管理第八条资助发放:1. 学校按照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 资助资金发放采取分期发放的方式,确保资助对象能够及时获得资助。
第九条资助管理:1. 学校设立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资助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助资金合理使用。
3. 学校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合规。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充分发展个人潜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贫困学生的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第四条学生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学生生活费、减免学杂费等,以及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资助要求的资助项目。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包括贫困生资助、成绩优秀生资助、特长生资助、奖励学生资助等。
第二章贫困生资助管理第六条贫困生资助是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实现更好的教育机会。
第七条贫困生资助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品德良好等。
第八条贫困生资助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人数确定资助标准,资助金额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贫困生资助申请材料应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成绩单、学生本人的申请书等。
第十条贫困生资助工作按照网上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成绩优秀生资助管理第十一条成绩优秀生资助是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和扶持,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
第十二条成绩优秀生资助的评选应当以学生成绩为基础,注重全面发展,兼顾品德等因素。
第十三条成绩优秀生资助可以以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形式给予。
第十四条成绩优秀生资助的评选应当具有公平性和权威性,需要经过教师评选、部门审核、校方最终确定。
第四章特长生资助管理第十五条特长生资助是对在其中一特定领域有出色表现的学生给予奖励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特长生资助可以包括奖学金、培训机会、社会实践机会等。
第十七条特长生资助是根据学生展示的特长,经过教师评选、部门审核、校方最终确定。
第五章奖励学生资助管理第十八条奖励学生资助是对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第十九条奖励学生资助可以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活动优先参与等。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各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学生的资助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各班级设立资助工作联络员,协助班级同学了解资助政策,收集资助申请材料,并及时上报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三章资助对象与条件第七条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八条资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三)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四)符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资助通知,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
第十条学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等级。
第十二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批后,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资助资金的发放手续。
第五章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十四条资助资金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生活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其他非学习性支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生资助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资助事务,学校建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学校学生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资助方案。
对于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救助。
二、资助范围学校学生资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书费、生活补助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免除或减免学费,提供住宿和书费的补助,并根据情况发放生活补助。
对于特殊困难情况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别资助,确保其正常学业和生活需求。
三、申请与评估学生资助的申请和评估将进行严格的程序。
学生需要填写学生资助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及其他材料。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四、资助管理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学生资助的管理和监督。
该机构将根据学生资助的政策和规定,对学生的资助进行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平和透明。
五、资助效果评估学校将对资助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不断完善。
通过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学校将评估学生资助对受助学生的帮助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助政策和措施。
六、监督与反馈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反馈。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纠纷,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七、宣传与教育为了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资助意识,学校将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学校将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告栏、家长会议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引导他们正确了解、合理利用资助资源。
结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和帮助,确保学生能够积极学习、全面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资助类别和标准、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1.1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制定学生资助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学业发展。
资助政策囊括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境补助等项目。
具体政策内容和资助标准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待遇。
1.2 申请流程学校应当建立简便高效的学生资助申请流程,以方便学生及时申请并获得资助。
申请流程应包括申请表的填写、资料的提交、申请审核、结果通知等环节。
同时,学校还应指定专人负责资助申请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资助类别和标准2.1 奖学金奖学金是对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的奖励,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
奖学金的类别通常包括综合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
其资助标准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专业技能表现来确定。
2.2 助学金助学金是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资助,旨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可以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支出,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等因素来确定资助额度。
2.3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的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的机会,既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又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经验。
学校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时间和完成任务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
2.4 困境补助困境补助是针对遇到严重突发事件或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短期紧急资助。
学校应建立应急资助基金,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度过困难时期,并通过专人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
三、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为确保学生资助管理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执行,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受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资助周期等,确保资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便于对资助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发放:根据评审结果发放资助。
第五章:资助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及时更新学生资助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资助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冒领等现象。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资助对象包括: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学生;
(四)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标准。
第十二章:资助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资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价,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资助政策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关注国内外学生资助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第六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五条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确保资助资金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资助程序第六条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
第七条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校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第九条资助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程序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第四章资助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资助资金使用档案,完整保存资助申请、审核、发放等相关材料。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机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师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资助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第四条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校园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校园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视度也在逐渐提升。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校园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资助管理的目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为提高学生资助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二、资助管理的目的校园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同时,通过有效的资助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资助管理的范围资助管理的范围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
校园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学生的经济状况和需求,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资助服务。
四、资助管理的内容1. 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各类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2. 助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应设立助学金,帮助他们缓解学习和生活的压力。
3. 勤工助学:通过校内和校外的勤工助学项目,提供给学生一定的工作机会,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取报酬,减轻家庭的负担。
4.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困难、学费付不起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完成学业。
五、资助管理的标准学校在制定资助管理制度时,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合理设定资助标准。
同时,还应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确保资助标准的公平和合理性。
六、资助管理的程序1. 申请资助: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资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习成绩证明等。
2. 审查核实:学校相关部门应对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确保申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
3. 确定资助额度: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资助标准,确定资助额度,并向学生发放相应的资助款项。
4. 资助管理:学校应在资助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资助款项的使用符合规定,杜绝任何腐败现象的发生。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对学生资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项目第五条学生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第六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第十条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三章申请和认定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确保学生了解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学生申请资助时,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对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其信息录入资助管理系统,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资助资金。
第四章管理和使用第十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的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七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发挥实际效益。
第十八条受助学生应按照资助资金的使用规定,合理支配资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受助学生如发生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形,应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资助资金。
初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阶段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助学、助困、助教原则;3.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原则;4. 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校学生资助工作。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资助工作。
第六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2.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3. 管理学生资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4. 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5. 定期检查、评估学生资助工作。
第七条各级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申请和资助金的发放等工作。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评议小组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4. 公示认定结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2. 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 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
第四章资助项目与标准第十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1. 国家助学金;2. 奖学金;3. 助学金;4. 其他资助项目。
第十一条国家助学金标准:1. 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500元;2. 奖学金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章资助资金管理与使用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定期接受审计。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不歧视、不偏袒。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学生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五条学生申请资助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全部或部分学费、生活费等费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诚实守信,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资助信息。
第三章资助类型和标准第六条学生资助分为以下类型:学费减免;生活费补助;其他形式的社会资助。
第七条各类资助的具体标准和额度,依据学校财力、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并在每年度的资助政策中公布。
第四章资助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和流程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前公布。
第九条学生申请资助应提交以下材料:《学生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资助审批流程: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班主任;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类型;复审结果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资金或证书。
第五章资助资金使用与监管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三条对于虚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资金,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资助管理员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权归学校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制度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后生效。
学校小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的学生。
2. 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4. 特殊困难学生:因疾病、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定数额的助学金。
2. 奖学金:对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学金。
3. 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疾病、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四、资助程序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初步审核: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
3. 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初步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审核。
4. 公示: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发放资助金: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资助标准,将资助金发放给学生。
五、资助资金管理1. 学校设立资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2. 资助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资助标准执行。
3.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 学校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六、责任追究1. 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上的援助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详细解读。
一、资助范围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术成果出色的学生,助学金则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2. 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机会,通过校内的工作岗位,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劳动,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同时也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3. 免息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提供一定数额的免息贷款,供他们在学期间使用,减轻经济压力。
二、申请与评定1. 申请程序: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者至学生资助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内容,并提交需要的证明材料。
2. 评定标准:学校会根据申请表格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对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
同时,学生的学术成绩和参与课外活动等方面也将作为评定的参考因素。
评定工作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资助委员会负责。
三、资助管理1. 资助发放:学校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时限,将资助款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发放形式可以是转账到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发放实体支票等方式。
2. 资助监管: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对发放的资助进行监管和管理。
他们会定期对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确保资助款项得到合理使用。
3. 资助追缴:如果学生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规或者违规使用资助款项的情况,学校有权追缴已经发放的资助款项,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四、资助的效果与影响1. 提供帮助: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是一种急需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专注于学业,减轻经济负担。
2. 激励学习:通过奖励学术成果优秀的学生,资助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确保资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资助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建立资助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形式,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评审结果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资助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十五条学校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资助申请、评审、发放等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总结和反思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激励机制,对在资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水平。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制定资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资助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为优化资助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在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及时调整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金精准发放。
第七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七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受助学生毕业后跟踪调查制度,了解资助政策对学生成长的长远影响,为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七十三条学校应积极倡导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留学生等资助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学校制定并实施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准确、及时、公平地为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项目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临时资助等多种形式。
具体项目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调整。
其中,助学金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主要面向成绩优秀学生,勤工助学主要面向有勤工助学意愿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面向经济困难但学业表现优秀的学生,临时资助主要面向遇到突发困难的学生。
学校会不断完善资助项目,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三、资助申请与评定1. 学生资助申请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需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勤工助学意愿表等相关材料。
学校会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确保资助资金的精准发放。
2. 资助评定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和资金情况,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评定过程公正、公开,确保权益保障。
四、资助发放和管理1. 资助发放学校资助发放遵循“谁申请、谁评定、谁发放”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按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同时,学校会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要求,采取定期发放、一次性发放等不同方式,满足学生不同的需求。
2. 资助管理学校建立健全资助管理制度,定期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查,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对于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保护资助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五、资助监督和评估1. 资助监督学校会建立监督机制,对资助发放和资助管理进行监督。
学校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等相关部门会定期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资助评估学校将对资助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分析资助政策的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学校还会主动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确保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一)资助范围涵盖学校的各个年级和专业。
(二)资助对象1、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2、因突发变故(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学生。
三、资助项目(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生活费用问题。
(三)勤工俭学为有意愿的学生提供校内工作机会,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
(四)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四、资助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体条件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或年级名列前茅。
2、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需经相关证明材料核实。
3、申请勤工俭学的学生,需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4、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达到规定标准。
五、资助申请和评审程序(一)申请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如低保证、贫困证明等。
(二)班级初审1、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进行初步审查。
2、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年级。
(三)年级复审1、年级对班级提交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
2、如有必要,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四)学校终审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2、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X个工作日。
六、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一)发放方式1、奖学金和助学金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2、勤工俭学的报酬按月发放给学生。
中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中专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二章资助对象及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无法承担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的学生。
2. 品学兼优的学生:指在学习、品德、技能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2. 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学生在学习、品德、技能等方面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第三章资助申请及审批第六条申请程序:1. 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奖学金申请表》。
2. 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资格。
3.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4. 学校公示资助名单,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5. 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第七条审批程序:1.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申请资格。
2.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审,提出资助名单。
3. 学校领导审批资助名单。
第四章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八条资助资金的管理:1. 学校设立专门账户,用于管理资助资金。
2.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资助资金的核算、拨付和监督。
3. 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资助资金的使用:1.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
2. 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五章资助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学校设立资助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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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一、在审送受助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
二、在学校核实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如实填写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
三、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孩子不辍学。
第十六条资助标准:
一、减免学费:学校按全年学费的30%、50%、70%、100%几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
二、定期困难资助:
一等资助:每月100元;
二等资助:每月80元;
三等资助:每月50元。
三、临时困难资助:对家庭发生临时性的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并获得学校认可后,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第十七条资助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帮扶结对”活动。
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和需要帮助的学生结对,除了给这些学生以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帮助外,更要给这些学生以心灵上的温暖和成长的引导,让这些学生与其他学生一道健康成长。
二、全面开展“众生帮一生,共育友谊花”活动。
即要求家庭条件好的多位学生帮助本班内的一名贫困学生,号召全体学生坚持每天节省积攒自己的零用钱,然后用来帮助困难学生渡过暂时困难,同时,通过共育友谊花等活动,在学生心中种下关爱种子,培育关爱情怀,使学生在相互关爱中,学会节俭,学会珍惜,并帮助贫困学生正视贫困,养成自尊、自强的意志品质。
三、要求受助学生定期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四、积极争取社会支援,使困难学生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温暖,更加坚定求学的信心和毅力。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
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贫困生建档
(一)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二)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
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
(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材料
(三)签领凭证等
四、校内资助资金
(一)受助学生申请表
(二)公示材料
(三)受助学生汇总表
(四)发放签领表
(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
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七章受助学生管理
第二十条关于贫困生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认定程序均依据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为贫困生建立档案,由所在班对其进行日常量化管理,实行学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者,给予相应表彰:
一、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优秀的;
二、学习成绩优异,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三、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的;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的;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给予相应减分或依据学校其它有关制度或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
二、不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的;
三、学期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的,或在补考中仍未通过的。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考核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形,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并承担其它相应责任: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四、购买奢侈品或佩戴名贵金银饰,或经常烫发、染发者以及平时生活消费超度,如抽烟、酗酒、铺张浪费、通宵上网者等的;
五、配备电脑或其它高档消费品的;
六、拒绝参加班级、学校举行的公益活动,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舞弊的;
七、发生休学,转学,退学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考核期内取消资格的学生,由所在班班主任书面说明事实原因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之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第一个月,重新填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
根据班级考核结果,经过班级评议,班主任初审,年级审核,学校审批,重新确定相应等级。
第八章班级评议小组管理
第二十七条班级评议小组管理条例:
一、评议小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贫困生评选,考核工作;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要加强与贫困生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反馈;
三、评议小组成员不能将受助同学的情况作为和他人聊天的话题;
四、评议小组成员在与贫困生交流时应注意方式;
五、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全心全意为受助同学服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xxxxx学校
2016年7月1日
附:
1、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
2、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诚信承诺书
3、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4、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诚信承诺书
我保证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家庭贫困证明真实有效,没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和行为。
承诺人:xxxxx学校高年级班
个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
xxxxx学校—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就读学校名称:年级班别:填表时间:
(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xxxxx学校—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年月日
附件5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6
xxxxx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附件7
xxxxx学校 - 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校名称: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