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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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与平均绩点的算法

平均学分绩点与平均绩点的算法

平均学分绩点与平均绩点的算法引言学分绩点(GPA)是衡量一个学生学业成绩的指标之一,它通过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相应的绩点再求平均得出。

而平均绩点则是学生所有科目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本文将详细介绍平均学分绩点与平均绩点的算法,并探讨它们的优缺点。

平均学分绩点的算法平均学分绩点是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对应的绩点再求平均,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表示:GPA = ∑(学分× 绩点) / ∑学分其中,∑表示求和,学分是每门课程所对应的学分,绩点是相应的绩点。

优点•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在不同课程上的表现。

•绩点的引入可以将实际分数转化为相对分数,便于学生之间的比较。

缺点•平均学分绩点过于依赖学分,低学分课程对GPA的影响较小,高学分课程对GPA的影响较大。

•仅考虑了学科的学分,而没有考虑学科的难度和重要性。

平均绩点的算法平均绩点是学生所有科目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表示:Average Grade Point = ∑(成绩) / 课程数量其中,∑表示求和,成绩是每门课程的实际分数,课程数量是学生所修的总课程数。

优点•算法简单,直观易懂。

•平均绩点考虑了每门课的实际分数,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总体表现。

缺点•平均绩点没有考虑学科的学分,难度大的课程对平均绩点的影响与难度小的课程相同。

•不同课程的分数无法直接进行比较,不利于评估学生在不同学科上的表现。

平均学分绩点与平均绩点的比较平均学分绩点和平均绩点都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的指标,但其算法和侧重点不同。

下面将对两者进行比较。

算法复杂性•平均学分绩点的算法较为复杂,需要额外计算学分和绩点的乘积。

•平均绩点的算法相对简单,只需计算成绩的平均值。

考量因素•平均学分绩点主要考虑了课程的学分和绩点,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在不同科目上的表现。

•平均绩点仅考虑了每门课的实际分数,不涉及学分和绩点的因素。

适用性•平均学分绩点适用于针对学生学业成绩的综合评价,特别适用于需要考虑学科学分的情况。

gpa的计算

gpa的计算

gpa的计算GPA的计算GPA,即Grade Point Average,是学分绩点平均值的缩写,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学术成绩评价指标。

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GPA计算方法,但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GPA的计算方法及其重要性。

一、GPA的计算方法GPA的计算依赖于每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一般而言,每门课程都会有对应的学分,例如3学分、4学分等。

而成绩则通常采用百分制或字母等级制。

在计算GPA时,需要先将百分制成绩或字母等级转换为绩点,然后按照学分加权的方式计算平均值。

1. 绩点的转换在大部分高校中,通常采用以下绩点转换标准:- 90-100分:对应的绩点为4.0- 85-89分:对应的绩点为3.7- 82-84分:对应的绩点为3.3- 78-81分:对应的绩点为3.0- 75-77分:对应的绩点为2.7- 72-74分:对应的绩点为2.3- 68-71分:对应的绩点为2.0- 66-67分:对应的绩点为1.7- 64-65分:对应的绩点为1.5- 60-63分:对应的绩点为1.0- 60分以下:对应的绩点为0.0绩点的转换标准可能会因学校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计算GPA时,需要先了解所在学校的具体标准。

2. 加权平均计算GPA的关键是计算加权平均。

加权平均是根据学分对各门课程的绩点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GPA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课程学分其中,∑表示求和,课程学分指的是每门课程的学分,课程绩点则是将成绩转换后的绩点。

二、GPA的重要性1. 学业评价GPA在学术界被广泛用于学生的学业评价。

它可以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术水平。

通过GPA的计算,学校和招生部门可以更好地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准确的录取、奖学金和评优等机会。

2. 学术竞争力GPA不仅是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学生学术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在大学阶段,GPA可以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术声誉和职业发展。

学分和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和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和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和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请注意,成绩为90-100,等级为A,绩点为;成绩为85-89,等级为A-,绩点为;成绩为82-84,等级为B+,绩点为;成绩为78-81,等级为B,绩点为;成绩为75-77,等级为B-,绩点为;成绩为72-74,等级为C+,绩点为;成绩为68-71,等级为C,绩点为;成绩为64-67,等级为C-,绩点为;成绩为60-63,等级为D+,绩点为;成绩为补考60,等级为D,绩点为;成绩为60以下,等级为D-,绩点为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可能会因学校和地区而异。

建议咨询辅导员或直接联系教务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绩点计算办法

绩点计算办法

绩点计算公式:
1、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90分折合4.0绩点,91分折合4.1绩点,余类推,下同):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70-79分折合为2.0-2.9绩点;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59分以下折合为0绩点。

2、优秀折合4.5绩点;良好折合3.5绩点;中等折合2.5绩点;及格折合1.5绩点;不及格折合为0绩点。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等于该课程的绩点数乘以学分数(学分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等于该学期全部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学分之和。

(3)修业期满的平均学分绩点等于所修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之和。

注: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学分绩点为“0”;经重修考核成绩及格者,给予相应学分,其学分绩点为”0”.。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说明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说明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说明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GPA)是一种用于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的指标,它是根据学生获得的学分和对应的绩点计算得出的。

平均学分绩点通常用于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也是获得国内外奖学金和入学申请的重要参考。

首先,学校会给出一张成绩单,其中包括每门课程的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和绩点。

每门课程的学分是根据该课程的学时和教学负荷确定的;而绩点则是根据学生在该课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学校规定的成绩绩点对照表确定的。

绩点是用来衡量学生对于不同课程的学习成绩的指标,一般以4.0为满分。

通常,在成绩绩点对照表中,学校会将不同的成绩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为每个等级分配一个相应的绩点。

例如,学校可能将90分及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对应的绩点为4.0;将80到89分的成绩划分为B,对应的绩点为3.0;以此类推。

根据学分和绩点,我们就可以计算每门课程的成绩点数。

计算公式为:成绩点数=学分×绩点。

接下来,我们需要计算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和总成绩点数。

总学分等于所有课程的学分之和;总成绩点数等于所有课程的成绩点数之和。

最后,我们可以通过总成绩点数除以总学分来得到平均学分绩点。

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绩点=总成绩点数/总学分。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时候,通常只考虑取得学分的课程,即已通过的课程。

不及格的课程将不计入总学分和总成绩点数的计算。

此外,如果学生有重修或补考的情况,不同学校的计算规则可能会有所差别。

有些学校会将重修或补考后的成绩与原成绩取平均,然后再计算绩点;而有些学校则只计算最后一次考试的成绩。

所以,在具体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时候,需要参考学校提供的成绩计算规则。

综上所述,平均学分绩点是根据学生获得的学分和对应的绩点计算的,用于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

学校会提供成绩绩点对照表,并按照一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并为进一步的学习和就业提供重要参考。

教你如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教你如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教你如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换算绩点方法:百分制 90-100算9个绩点, 80-89算8个绩点, 70-79算7个绩点, 60-69算6个绩点,如果有补考重修的情况那么在最后通过成绩的基础上所得绩点减去2,比如高数补考(或重修)得80分,那么高数的绩点为8-2=6。

级别制优秀9个绩点,良好8个绩点,中等7个绩点,及格6个绩点。

有补考或重修的计算和上面的相同。

所算科目的代号:A A1 B B1 C1 G1 S X1 Z1 Z3 代号在成绩单里面有,对于一些目前还没有成绩的代号为 S 的科目先不算。

所有成绩在教务信息网站可以查到。

另外院级公共选修课成绩不是学分绩计算的范围,但至少要修够10个学分;还有每个系的某些科目可能也不计算学分绩。

无论补考或重修多少次,只算最后一次通过的成绩,换算方法和前面一样。

如;XX同学重修一门课N次,最后通过的成绩为80分,那么他的绩点就是8-2=6个,按照加权平均计算:总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换算后的绩点×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下面举例:假如这位同学就只有三门课程:高数、英语、结构力学高数85分6个学分、英语78分4个学分、大学物理65分5.5个学分、那他的总绩点:(8×6+7×4+6×5.5)/(6+4+5.5)=7.032请同学们自己算下目前的绩点,了解一下自己的情况,至少要6.6个绩点还有毕业设计达到合格才能拿到学位证。

成绩好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成绩暂时落后的同学要加倍努力、迎头赶上,争取每位同学都能拿到学位证!特别是07级大四的同学最好计算一下,看看是否能拿到学位证。

如果差一点没达到,那么努力一下,毕竟大四还有机会,何况毕业设计或者论文占的比重比较大,学分多,能拿个良好或者优秀的拿学位就更容易了。

我计算一下自己的平均学分绩点了,大概是7.0这样,拿学位不成问题了。

各位加油啊!本人大四。

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须知1.当第一次考试分数大于等于60分时,计算方法是:60分的绩点为2.0,考试分数每增加1分,绩点增加0.2。

在100分时绩点为10。

第一次考试低于60的,绩点为0。

2.补考通过的,绩点则按(1)中乘以0.7计算。

3.重修第一次通过的,绩点则按(1)中乘以0.6计算。

4.重修第二次及以后通过的,绩点则按(1)中乘以0.5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每门课程绩点*相应课程学分)/所有课程学分 例:(高数绩点*高数学分)+(大外绩点*大外学分)/(大外学分+高数学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4.0。

(2)核心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达到6门(专升本4门)及以上; 级制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绩点 8 6 4 2 0(3)因考试作弊或在毕业设计(论文、论作)和科学研究中,因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者,以及因其他原因受记过处分两次(含2次)或受留校察看处分;(4)做结业处理;(5)其他情形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因以上原因之一不能授予学位,但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经本人申请,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以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一)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组织)的学科、专业类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二)独撰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可替代1篇论文);(三)毕业前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平均学分绩点达6.0以上;(四)受纪律处分后,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一定标准(受记过处分平均学分绩点达6.0以上、受留校察看处分平均学分绩点达7.0以上);(五)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以录取通知为准);(六)其他为提高学院声誉做出过突出贡献。

绩点标准及计算方法及相关管理办法

绩点标准及计算方法及相关管理办法

绩点标准及计算方法及相关管理办法
我校实行学分制基础上的平均学分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习质量。

1、正常考试绩点标准标准如下:
(1)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2)绩点的计算方法
课程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所选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所选课程的学分之和
(3)绩点的适用范围:学生所选全部课程。

2、重考及重修绩点标准标准如下:
(1)学生正考不及格可自由选择参加重考或重修,不参加重考或重考不及格者应参加重修。

(2)必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重考或重修。

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
者可以重选也可另选其他课,但学生必须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

(3)重考(重修考试)课程按实得的分数记入成绩单。

重考(重修考试)课程绩点计算如下:成绩达60分或以上,低于75分(不含75分),其绩点折合为1.0;高于75分(含75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其绩点折合为2.3;高于90分(含90分),其绩点折合为3.0。

(4)学生理论必修考试课程经考核后成绩低于78分,但对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可申请重修,以成绩高者记入成绩单。

(5)学生至第八学期结束时尚未取得学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总学分,可以申请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

(6)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考时,必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请病假须有校医院证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参加重考,否则参加重修。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的计算,是要按照学位课来计算。

学位课由四部分组成:A类(经数上和下、大学英语1-4、线性代数、VFP),B类,B1类和D(毕业论文)。

学分绩点的计算是按照以上四类课来计算的。

具体学分绩点对应
100分——5.0
90分——4.0
80分——3.0
70分——2.0
60分——1.0
60分以下——0
注:每一分对应0.1
例如:75分——2.5 61分——1.1 82分——3.2
具体计算方法:学分绩点=(∑每科学位课程学分绩点)÷(∑所有学分课学分),精确到小数点后0.01位。

也就是保留三位,四舍五入,保留2位。

要达到2.0以上才可以拿到学位证,1.99拿不到。

所有成绩按照补考后的最终成绩计算。

注:四年内累计补考>40分者不授予学位(不包含选修课),例如,VFP补考过5次,还是按3.5个学分算。

四六级、计算机二级与学位不挂钩。

毕业论文等级:优——95,良——85,中——75,及格——65。

学位证的授予要在拿到毕业证的基础上,也就是没门课都必须及格。

具体计算例子:
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学习,不是60分万岁,不然学积分太低是没有学位证的,各位学弟学妹加油!祝大家考试顺利。

平均绩点怎么算

平均绩点怎么算

平均绩点怎么算平均绩点是一种常用的学术评价指标,用于衡量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的表现。

它是根据学生每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来计算的。

计算平均绩点的方法基本上是将每门课的绩点与对应的学分相乘,然后将所有课程的绩点之和除以总学分数。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计算平均绩点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首先,每门课程的绩点是由学生的实际成绩决定的。

通常,学校会使用一个绩点转换表将百分制成绩转换为绩点。

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绩点转换表,但一般来说,通常的转换规则是将90~100分之间的成绩转换为4.0绩点,85~89分转换为3.7绩点,以此类推。

你可以向学校的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咨询他们的绩点转换规则。

其次,每门课程还有对应的学分。

学分是衡量课程学时和学习负担的重要指标。

通常,一门课的学分与其学时有关,学时一般表示一周的课程安排。

不同学校和不同课程的学分设置可能不同,一门课的学分取决于教学计划和课程的难易程度。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如何计算平均绩点。

假设一个学生修了n门课程,每门课程的绩点分别为g1、g2、...、gn,对应的学分分别为c1、c2、...、cn。

那么该学生的平均绩点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平均绩点 = (g1 * c1 + g2 * c2 + ... + gn * cn) / (c1 + c2 + ... + cn)按照这个公式,将每门课程的绩点与对应的学分相乘,然后将所有课程的绩点之和除以总学分数,即可求得平均绩点。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公式是一个简化的计算方式,基于课程的绩点和学分的加权平均值,它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学业水平。

平均绩点只是学生绩点表现的一种统计指标,它主要被用于学校的评估和排名,以及学生的奖励和评定。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不同课程的难易程度、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等。

总之,平均绩点是根据学生成绩和学分来计算的一种评价指标。

通过将每门课程的绩点与对应的学分相乘,并将所有课程的绩点之和除以总学分数,即可求得平均绩点。

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学分绩点是指在大学中,按照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和成绩计算出来的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指标。

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GPA = Σ(Gi × Ci) / ΣCi
其中,GPA为学分绩点,Gi为每门课程的绩点,Ci为每门课程的学分。

对于每门课程的绩点Gi,一般采用以下标准进行计算:
A+:4.3分
A:4.0分
A-:3.7分
B+:3.3分
B:3.0分
B-:2.7分
C+:2.3分
C:2.0分
C-:1.7分
D+:1.3分
D:1.0分
F:0分
例如,某学生修了以下4门课程:
课程t学分t分数t绩点
高等数学t4t85t3.0
英语t2t80t3.0
计算机应用基础t3t90t3.7
线性代数t3t75t2.0
则该学生的学分绩点为:
GPA = (3.0×4 + 3.0×2 + 3.7×3 + 2.0×3) / (4+2+3+3) = 3.0 因此,该学生的学分绩点为3.0。

学分绩点越高,说明该学生在大学中的学习成绩越好。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豫学位【2010】1号)的有关精神和《商丘师范学院双学士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之前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5(含2.5)以上。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
1、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课程绩点)/Σ课程学分
举例说明:A课程,学分2.0,成绩90分,课程绩点4.0
B课程,学分3.0,成绩85分,课程绩点3.5
A和B课程平均绩点:(2*4+3*3.5)/(2+3)=3.7
2、平均绩点数只记载到小数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取四舍五入法。

3、课程绩点根据考核成绩折算,具体折算规定如下:
计1.2,以此类推,最高绩点为5.0。

4、课程绩点计算范围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等。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的换算说明百分制的绩点换算:
五级制的绩点换算:
本科修读的课程类别:
A 必修A1 公共基础
B 系级限选B1 学科基础
C 任选
C1 专业课D1 系级任选G1 公共必修G2公共选修
S实践环节S1院级任选S2 院级限选X1 学科必修
X2 学科选修Z1 专业必修Z2专业任选Z3专业限选
在绩点的计算中只算以下九个类别,其它的不算,这九个类别如下:A1 公共基础 B 系级限选B1 学科基础C1 专业课G1 公共必修S实践环节X1 学科必修Z1 专业必修
Z3专业限选
学分绩点公式:
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换算后的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计算方法

成绩和学分绩点值的换算方法:
注:1.百分制成绩绩点转换公式:60分至90分之间,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

2.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3.平均学分绩点(GPA)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每门课程学分。

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指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计算,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所修课程指:学生在学校规定最高修业年限内所修读的,并取得教务处认可的课程。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百分制对应绩点
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备注:计算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有效数字;计算学分绩点时只针对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应不小于1.7.
实例:(方法一:根据教务系统查询)
登陆自己的教学查询系统,点击信息查询----个人成绩查询,打开页面后选择课程性质“学位”,点击历年成绩。

得到如下界面信息。

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学分绩点=
(5*1+6*2.7+5*2+5.5*1+5*1.7+5*1+5*1.7+2*1+4*1+3.5*1+4*2.7+3.5*2.3+3*2+4*2+4*2.7+4*3)/68.5
=123.85/68.5=1.808
备注:凡是出现重复科目的成绩以最高分为准,例如上图中“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以
及“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等课程均出现2次,则以最高分为准(上式中的红色表示代表重复课程),电子专业共计16门学位课,总学分为68.5分。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课学分要求:
总学分68.5
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备注:计算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有效数字;计算学分绩点时只针对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应不小于1.7.
方法二:根据成绩单计算
根据自己的成绩单,找出分数所对应的学分绩点,例如73分对应的绩点为2.3,根据这个方法写出本专业每门学位课程所对应的学分绩点。

然后对照上面的学位课学分要求表,根据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算出个人的学分绩点。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是一种用于衡量学生在学期中的整体学习成绩的统计方法。

它将所有课程的成绩综合分析,以及不同成绩下对应的不同信用点,以求得学生在当期学习中的总体绩点。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的基本原理是根据学校制定的学位分数线,将学生取得的每门课程的成绩进行评估,根据不同成绩按照相应的信用点计算,以计算出学生在某学期的绩点总数。

一般情况下,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成绩*学分)÷∑学分=平均绩点
即:
每门课程的成绩×学分,除以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就可以得出该学期的平均绩点。

在各学校的评定标准中,成绩较高者获得的信用点也较多,而学分又是用来衡量学生课程负荷的一种依据,因此,以学分为权重的平均绩点计算公式能够更好地反映学生在一定时间内的学习成绩。

一般来说,学校会将平均绩点的计算方式按照不同的成绩段分类,并且规定了不同的信用点,以便计算出每个学生的绩点。

例如:85分以上的成绩,可以获得4分的信
用点;70-84分之间的成绩,可以获得3分的信用点;60-69分之间的成绩,可以获得2分的信用点;59分以下的成绩,可以获得1分的信用点。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也可以改进,根据不同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可以对该计算方式进行重新设计,使其更加精确,更加适合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更好地反映出学生的学习表现。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是一种比较客观的方式,让学校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学生的学习成绩,让学生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自己在学习中的表现情况,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实现自我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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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一、绩点标准:
采用百分制记分的课程:
采用百分制记分的课程(Course of Hundred-mark System):
五级制记分的课程: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门课程的绩点×该门课程的学分数
学年学分绩点=本学年所修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本学年所学课程学分之和平均学分绩点=所学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各门课程学分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The Method for Calculating GPA)
一、绩点标准(Standard of Grade Point)
采用百分制记分的课程(Course of Hundred-mark System):
五级制记分的课程(Course of Five-grade Marking System):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Calculation of GP):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门课程的绩点×该门课程的学分数(Credit Grade Point= Grade Point×Credit);
平均学分绩点=所学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各门课程学分之和(GPA=∑(Grade Point×Credit)/∑Credit)。

教务处
(Academic Affairs Office of
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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